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形式,起源于女真族的狩猎组织——牛录,由清太祖努尔哈赤建成。八旗制度因“以旗统人,以旗统兵”的鲜明民族特色而闻名于世,满洲人运用此军事组织制度建立了清朝。在平时,人们从事耕作、狩猎等活动;在战时则应征为兵。清入关前,八旗制度集政治、军事、经济等功能于一体,形成八旗贝勒共治国政的国家体制。八旗各有旗主,旗主为每旗的最高首领,或称“主旗贝勒”,分别由汗王及其兄弟子侄担任。平时八旗各据一方,分领土地、人口,战时统一听命于汗王部署协同作战,即俗称的“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清入关后,八旗仍作为武装力量被派往全国各地驻防,肩负着守卫国家安全的重任。具有旗籍的所有家族人员称为旗人,随着清朝的解体,八旗军事组织制度不复存在,但八旗的后代仍自称为旗人,认同旗籍。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随清朝覆灭,共存在了近三百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国家的重要军事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