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认为,既然伴随着腐败政治的总是淫乱的乐舞,而且乐舞的演出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要想得到政治的清明和世道的公正,就必须抑制或排斥乐舞。因此,墨家明确主张“非乐”。道家则认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至乐无乐”,把非感官所能把握的自然界的节奏、韵律、和谐奉为最高级的音乐。而这种自然的“大音”是不需要具体的声音来表现的,“五音令人耳聋”、“大音希声”。很显然,这两种意见都是反对现实音乐的。墨家从被压迫的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动机中有很强的“兼爱”民主的成分,然而这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只能是一种幻想。从社会文化整体建构的角度看,也是消极不可取的。
道家看似不着边际的学说中,深刻地揭示了音乐的形式及本质与自然界的运动规律是合拍同构的这一重要特征,是很有见地的。但在自然规律与音乐形式的具体关联环节上,却不屑细加论述,导致武断的玄解,对一般人而言无异于天书,难得其有价值的要领。但这两种反对音乐的意见都有一个潜在的认识前提,都承认了音乐对人的情感的显著影响,只不过在他们看来,这种影响是消极或没有价值的。
对音乐持肯定态度的是儒家。在儒家看来,政治的兴衰成败,不在于要不要音乐,而在于要什么样的音乐。这就要求执掌政权的人必须具备很高的音乐素养。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就是一个通音律、善演奏的行家里手,他在齐国专心学习《韶》乐,三个月中竟不知肉的滋味,可见其着迷到何种程度。他称赞《韶》乐尽善尽美,而《武》乐则美而未能尽善,把乐舞中的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考察,认为道德理想(善)与艺术形式(美)的和谐才算是音乐的最高境界,由此可见孔子非凡的理解能力和鉴赏水平。不仅如此,春秋时期流传于黄河两岸的民间歌曲,也是由孔子抢救整理出来的,这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更为重要的是,一生致力于“克己复礼”的孔子并没有把礼视为人生的唯一理想和终极目标。他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一个“成”字,清楚地表明孔子的理想归宿,不只是饱读诗书,也不仅要克己复礼、举止合度,还必须润之以良好的音乐(也就是艺术)素养,才算是人格建构的最终完成。显然,在孔子那里,理想的人生境界是不能没有艺术的,它包含着知识,又超越了政治。至少,内圣和外王在孔子那里是并行不悖的,他并不像通常人们所理解的那样,仅仅是个没落政治的顽固卫道士。这一特征在孟轲的思想里就更为突出,他已然不关心那些道德锤炼之外的权势淫威和丰功伟业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之气,是孟子反复颂扬的人格理想。就黄河流域艺术的发展而言,偏重内圣的阳刚之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格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作为艺术自觉前提的个性觉醒是很难实现的。由此可见,儒家的礼乐观念和人生理想,不仅是一个艺术社会学的话题,而且包含着人性的整体成长,也就是文化人类学的丰富内容。在儒家看来,不仅政治与艺术是密不可分的,音乐与教育、道德与审美、现实把握与终极追求,都是不容对立的。正因为如此,中庸之道就不仅仅是一面保守卫道的政治招牌,孔夫子为挽救“礼崩乐坏”所作的理论阐述才显现出其永恒的穿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