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姜曰广、刘宗周的相继去位,文秉评以“从此大柄益倒持矣” ——的确是这样一个标志,这样一个决定性时刻;在那以后,国柄实际落在武人之手,“以文抑武”国策就此破产。
但是,明人对于这当中的合理性,往往不能认识,他们难以走出抽象的“是非”,从客观实际出发去看待和理解这种变化。比如文秉随后的评论:
泽清以武夫而强预举错之权,固已悖矣。至公然驱逐正人,甘为群奸效命,逆莫大焉。
仍是“悖”、“正人”、“奸”、“逆”一类字眼,仍然以正统看一方、以阴谋看另一方。其实政治上实质性的变动,从来不是靠阴谋;阴谋可以起一点作用,起不了决定性作用;决定性作用还是来自实势的转换。明末政治的武人上位,不应视为捣鬼的结果,而是趋势所在。
拉开一段距离的清人,所见就比明人中肯。徐鼒承认刘宗周疏言都是“侃侃正论”,但却批评他是“君子之过”。他提出这样的问题:“大其守春秋讨贼复仇之意也。然则其言可用乎?”并引用了一句古语:“国君含垢,贵知时也。”拿史可法为对照,并称赞了后者:“史可法之委曲抚绥,论者讥其懦,而吾独有以谅其时势之难也。”
对此,我所见的鞭辟入里的评论,来自温睿临《南疆逸史》:
夫道有污隆、时有常变,文经武纬,迭相为用。兵之设肇于炎黄,圣人未尝不亟讲之也。故《易》著师象、艺尚射御;武王亲秉旄钺,周公东征,四国是吪;孔子夹谷之会,具左右司马,诛莱夷而齐侯惧;清之战,冉求用矛以入齐师,孔子称其义。故以即戎望之善人,而夫子自言战则克,盖得其道矣,圣人何尝讳言兵哉!自晋人尚清言、宋人祟理学,指武备为末事、将帅为粗人,借弭兵偃武之说以自文其不能,天下靡然从之;于是将鲜道德之选、军蔑尊亲之习,甲兵朽钝,行伍单弱。驯至盗贼纵横,貊夷交侵;乃尊用粗暴猛厉之夫,奉以为将。始则慢之,继则畏之;骄兵悍将,挟寇自重,文吏恇怯而不敢究。盖后世中国之衰,皆自腐儒酿之也。宗周侃侃正色,忠矣直矣。至欲以干羽格“闯”、“献”方张之虐焰,何其迂也!南都立国,宿将尽矣,惟有四镇耳。故虽暴横,而史公欲用之;不惮委曲绸缪,抚辑其众。乃宗周指其当诛以激其怒,使之抗疏诬诋大臣,不反轻朝廷之威耶?汉文帝有言曰:“卑之无甚高论”;令及今可施行也。后世之君子,皆自持其正论,以博名高耳,岂计时势之不能行哉!……呜呼!世有君子而使其道不得行,人君之过也。尊其身矣、听其言矣,而言不度乎时宜、身无救於败亡,则岂孔孟之道果仅可用诸平世欤!
此段将国家与武力以及文与武的辩证关系、历史认识的变化、宋明理学与孔子本人的差异、史可法正确在何处等一干问题,讲得格外清楚。读一遍,我们对中国的相关历史,基本可知其廓盖。
尤应注意“则岂孔孟之道果仅可用诸平世欤”这一句,历史的确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用于和平下或比较秩序化的现实,“孔孟之道”在古时算是不错的选择,然一逢乱世,这体系就有点像纸糊的灯笼,中看不中用。总之,很难找到万全之策,这似乎是没有办法的事。“孔孟之道”擅长守成,能保社会平衡和稳定,但不具侵略性、进取性或攻击性,是平平安安过日子的办法。基督教伦理天生赞美冲突,不满足现世,很有侵略性、进取性或攻击性,总想方设法破坏旧的、追求新的,哪怕失去安宁。不同文化塑造了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生活。“孔孟之道”下古代中国人自有其实惠,这一点既应看到,若跟同时代世界其他地方相比甚至也许可以知足;它并非完全不搞阶级压迫、也不曾做到一律公平,但它相对讲道理,主张各有所退让、忍让,主张和为贵,遇到矛盾不赞成用强,讲调和、讲中庸……这些,都是它的长处,也是它所以令中国大多数时间较其他古代世界安详、丰裕的原因。但“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它的好处,便是它的不好处。不喜欢用强,慢慢地就变成无强可用;老讲调和、中庸,泼辣、野性、健劲的力量,慢慢地就不见踪影。
用进废退,这既是自然界的原理,也是人世的常情。对儒家中国来说,文、武难以保持平衡状态,向“文”一侧偏得太多,“文”的经验很厚重,“武”的能力日益孱弱,愈到后来愈严重。汉之后,除唐代一段时间,遇到与外族PK,基本上大汉民族都一溃千里。我们讲的,并非在“积贫积弱”的近现代与欧美列强及日本之间的PK,却是作为明显富强得多的文明与蒙昧不开的“蛮夷”之间的PK。后一情形,晋代以来起码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被鲜卑、匈奴等“五胡”驱赶到长江以南;第二次,先被金人驱赶到长江以南,再被蒙古人在长江以南亡国;第三次,便是被满清征服全境。其实,严格地说还包括唐末。唐末跟明末很有几分神似;黄巢也将国都打下,并在那里称帝,之后也是异族武力——名叫沙陀,乃突厥人的一支,它的首领先是李克用,然后是朱温——代替中国皇帝把叛乱者击败、赶跑,进而又夺了汉人天下。这样看来,儒家被确立为文化正统后,生死存亡关头,汉族中国全部以强输弱。
这显然要算一种结构性的缺陷。总之,以中国历史来看,强能凌弱总被证明并不成立,相反,弱能胜强反倒屡试不爽。这一点,或许将给目下某些强国论的鼓吹者泼些冷水,因为除了近现代,历史上中国几次“挨打”,都并不因为“落后”,相反恰恰是以富强之国的身份。
且以1644年而论,甲申国变后,大明、大清双方无论国力、军力都并不般配——前者尽有膏腴之地,江浙一带更是中国财赋之所出,谈到军力,单单江淮至荆楚一线,明军即达百万以上;反观清人,既来自开发不足、物产不丰的关外,其真正兵力不过十余万人(满清征南,投降的明军起到很大作用,“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便主要是后者的“杰作”),况且战线如此之长,按通常军事理论,单单补给一项就大为不利。然而结果如何?清兵南下,直如破竹,明朝则一触即溃。
是否有以下的可能:明军虽然人数占优,实际战斗力却极差,不像清军少则少矣,却个个是精兵强将?我们从两者交战的不相匹敌,极易作此揣测。然而,历史却并不迎合揣测,哪怕看上去“合情合理”。就此,我们有翔实、直接的材料,来说明明军的战斗力。这个材料,见于祁彪佳日记。
朱由崧刚刚监国,祁彪佳就受命巡抚苏松(苏州、松江一带)。到了那里,他开始抓一件大事,即整顿军队:
予以地方多事,不可无兵,乃将各营兵并为标下左、右、中、前、后五营……标中之兵,力必在六百斤以上,其九百斤者,则拔为冲锋官。
他要求,每个士兵必须有举起三百公斤的力气,这样才达标;假如能举四百五十公斤,就提拔为冲锋官。这个标准相当高,体格膂力远超过普通人(未知今天的士兵能否达到),一旦投入战斗应得谓之强劲。那么,祁彪佳是否不过说说而已?不是的。他用了几个月的时间督行其军事整顿计划,日记留有多处相关记述。如七月初九,视察“义勇营” ;七月十五日,手下将领向他汇报“以力及额者(即达到前述之标准者)入标中营,余归左右二营” ;七月二十日,到“教场”考核练兵效果 ;八月二十六日,在“礼贤馆”“试验冲锋官技勇”,“有腹压六百斤石又能立六人于上者” ;九月十二日,同样是在“礼贤馆”,“召标中新募兵过堂”,“内有未冠者五六人,皆力举七八百斤”,“又试诸冲锋官技力” 。可见标准被严格执行了,既未苟且,更非说说而已。当然,较诸明军其他部队,也许祁彪佳算是“高标准,严要求”,但比一般要求不会高出太多,否则很难推行。
这样的部队,能说是草囊饭袋?又怎会一触即溃、不堪一击?然而事实又确实如此,清兵南下过程中,简直不曾发生过什么像样的战斗,明军望风披靡,几乎全都不战而降。其中答案,显然难于强、弱求之,实际也无从于强、弱求之,而必然另有根由。作为观察与思考,我们就此展开的认识,需要抵于历史与文化的深层及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