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看以上,“设四藩”只是一番兵力布置,看不出有何“改革意义”。需要注意的是,奏疏中“各属之兵马钱粮听其行取。如恢复一城、夺一邑,即属其分界之内”一句。这是具有实质意义的,不过《史忠正公集》所载内容过简,读者难以尽悉其意,倘若参照一下《南渡录》所述,对相关内容何其重要,辄豁然明朗:
一切军民皆听统辖,有司听节制,营卫原存旧兵听归并整理,所辖各将听荐题用,荒芜田地俱听开垦,山泽有利皆听开采。仍听招商收税,以供军前买马置器之用。镇额兵三万,岁供本色米二十万,所收中原土地即归统辖。
这段文字,顾炎武《圣安皇帝本纪》几乎分毫不差,谈迁《国榷》也大体相同。顺便说一下,我推测后二者所述均据《南渡录》。原因有二:一是李清弘光间在南京居要职,《南渡录》中事都是他亲历亲闻;二是《南渡录》成稿应早于《圣安皇帝本纪》和《国榷》,南京城破之后,李清便归隐故乡兴化枣园,杜门著述,顾炎武则参加过一段抗清活动,谈迁《国榷》虽写得早,原稿却于1647年失窃,“又发愤重新编写,一六五三年带稿子到北京又加修订” ,定稿起码是1653年以后了。
把《南渡录》的记载逐句读下来,我们得到以下信息:“四藩”被赋予极大权力,可以说军、政、财权集于一身。不单指挥军队,老百姓也归他们管;不单管得了百姓,还管得了地方官;所有原地方部队,都被收编、统一于麾下;有权提名、建议提拔军官,虽然理论上需要督师批准,实际只是履行个手续而已;凡属荒地都可任意开垦,任何矿产都可不加限制地开采;甚至,有商业管理权和征税权,税收不必上缴而留为“军费”;最后还有一句:“所收中原土地即归统辖”,即:但能攻下中原一城一地,就立即、自动、无条件纳入该镇势力范围,而联系上面所准予的诸种权力,其中的诱惑是巨大的。
《圣安皇帝本纪》在“所收中原土地即归统辖”后面,多了一句:
寰宇恢复,爵为上公,与开国元勋同,准世袭。
该句亦见于《国榷》,写做:
寰宇恢复,爵为上公,世袭。
至此,我们才算完整了解“设四藩”方案,也终于接触到它比较核心的地方。不错,它的确是一个务实、周密的军事防卫计划,但这计划的生命力并不取决于态度的务实和设计的周密,而取决于利益与权力的再分配或让步。假如没有后面那种实质内容,计划制订得再好,也引不起任何兴趣。俗话说,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到了明末这种光景,朝廷与军队之间,就是肉包子与狗的关系。不拿出相当的实惠,根本不可能调动军方的“积极性”。
我们不必沉吟措辞是否得当,而可径直确认:“设四藩”差不多等于封了四个独立王国,不妨分别称之为“淮徐国”、“扬滁国”、“凤泗国”、“庐六国”。唐末藩镇军事割据时代又回来了,甚至退回到汉代初年实封异姓王(韩信、英布等)那样的状态。当然,史可法奏疏未有只言片语点破这一点,它好像只是谈论军事布局,但我们看得很清楚,布局是一方面,割据是另一方面——抑或不如说,表面上出于布局,内里是为着安抚军方、努力调动他们保护国家的“积极性”。
这表示,所谓“涖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涖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文武分途”那套祖制,已徒具虚名。四藩尽有其兵、尽有其地、尽有其民,可在境内行使一切权力,是某一区域内绝对统治者。而且,不单现在明确划分好的区域归其所有,将来一旦征服新地,也通通作为奖赏装入他的腰包,完全是分茅裂土的架势。
明军军容。
这支明军,软甲肥马,盔刃铮然,装备相当精良。虽然后期明军缺饷严重、纪律很坏、屡尝败绩,但明军战斗力是否如表现的那么不堪一击,也值得考虑。《祁彪佳日记》所述证明,即便在弘光间,明军练兵标准仍然不低。
崇祯间重要将领唐通。
唐通,陕西泾阳人。时为宣化总兵、密云总兵,而先降李自成,后降多尔衮,比较典型地反映了明代武人“轻去就,缓则受吾节制,指顾簿书之间,急则拥兵自重”的特征。
明军发兵图。
文职统帅端坐帐中,发号施令,而大将及其所属,须跪接军令。图中帐内文官画得特别高大,并非偶然,实际是对明代以文抑武、视武人为豪猪健狗之徒军事制度的形象说明。
明军作战图。
明军由总兵官担任方面军司令,投入具体战斗。明初,为使将领与兵权分离,对总兵官采取临时指派的办法,遇事佩印出战,事毕缴还,故称“充总兵官”。后演为常任,而再派文官督抚节制之,形成督抚+总兵格局。史可法开府扬州,任务就是督师四镇(四大总兵)。
行军图。
明军行进队列,文官统帅居中,武人前后左右簇拥护卫,“右文主义”一目了然。
明朝二百多年来的以文抑武,以及军队在国家政治中的工具化和边缘化,到此宣告瓦解。或者说,最终证实那套办法没有真正解决国家与武力这一难题;它一度行之有效,只是因处和平现实,未经真正考验。基本上,崇祯朝十七年都在证明这一点——剿“贼”也好,平“虏”也罢,所以节节失利,追根寻源是军事制度无法适应实战需要。统治稳固时,它能够防范养虎遗患之弊,抑阻武力觊觎威柄的风险。但好事岂能全占?一俟“有事”,却发现并非“养兵千日”就可“用于一时”,从“养”到“用”的衔接与转换,有许多因素需要把握、安排,而明朝军事制度显然并未认真、深入、细致处理好这些问题,等到狼烟四起,突然发现自己空养了数百万军队,其实却是个豆腐渣体系,安内攘外,无一堪用;末了,国都沦陷,君被逼死。
这种在战乱时期已被证明全然无效的军事制度,无法再坚持下去。史可法奏疏图变,既迫不得已,也势属必然。然而不幸,仓猝间实际谈不上创新,变是非变不可,却又拿不出新的办法。怎么办?只好悄悄捡起老套子,乞助于祖制所否定甚至是严加防范的藩镇制。计六奇评论说:
愚谓即仿古藩镇法,亦当在大河以北开屯设府,岂堂奥之内而遽以藩篱视之。
他也觉得,现实地看,倒退到“古藩镇法”实属无奈,舍此并无他法可以救急;但他认为,四藩之设起码应在黄河以北,将其置于肘腋之内,太冒险了。这确实是非常要害的问题,后来弘光朝所有苦头都可说由此而来。不过,这点道理史可法不可能不明白,也不会未曾虑到,然而,一来南京防卫乃当务之急,二来若真将四藩设在黄河以北,可能吗?哪位大帅将欣然受命?这里要捎带批评一下黄宗羲。谈到“设四藩”,他对史可法很不以为然,说“君子知其无能为矣” ,这固然出于嫉恶如仇(参酌他对赳赳武夫冠以“豪猪健狗之徒,不识礼义”的看法),但和历来“清流”一样:不在其位、而谋其政。人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其实刚好相反,当局者的认识较旁观者一般都来得更清醒、准确。旁观者不担责任,话总能说得最漂亮,当局者却不能以漂亮为念,他要审时度势,言行尽量符合实际,还要顾及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