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然否?”
先生曰:“《诗》非孔门之旧本矣。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此是孔门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谓雅乐,皆可奏之郊庙,奏之乡党,皆所以资畅和平,涵泳德性,移风易俗,安得有此?是长淫导奸矣。此必秦火之后,世儒附会,以足三百篇之数。盖淫泆之词,世俗多所喜传,如今闾巷皆然。‘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
徐爱问:“保存善的事迹让后人仿效,也是存天理之本。删减恶行,保存戒条,也是想将私欲抑制在萌芽阶段吗?”
先生说:“孔子做《六经》,本来就是这个本意,但是也不必局限于文句,要掌握其宗旨。”
徐爱又问:“恶可以作为戒条,保留戒条而省去事情经过,以杜绝奸邪之人模仿。然而,为什么独独在《诗经》中不将‘郑风’和‘卫风’省略呢?先儒认为是‘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这样的吗?”
先生说:“现在的《诗经》已不是孔门编著的版本了。孔子说:‘禁绝郑国的音乐,郑国的音乐淫靡放荡。’孔子又说:‘厌恶郑国的音乐扰乱了高雅的音乐。’‘郑国、卫国的音乐是亡国的音乐。’这是孔门家法。孔子所选定的三百篇,都是雅乐之作,都可在祭祀天地祖先的场合和乡村郊庙中演奏,都是用来畅和平之气,涵泳心性,移风易俗,哪里会有郑、卫之声呢?这是助长淫风导引奸恶呀。这一定是秦代焚书坑儒之后,世儒牵强附会,凑足三百篇的数目而加上去的。而淫邪之辞,世俗也喜欢传播,如今街头里巷都是这样了。朱熹所谓的‘记录恶事可以惩戒人们贪图安逸的思想’,这话是因为想求孔子的真学说而得不到,不得已而说的言辞。”
在这里,王阳明与学生讨论《诗经》。《诗经》原本并没有名字,也不止305篇。《史记·孔子世家》里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仪。”孔子认为这三千余首诗中绝大部分都是垃圾,太粗俗,甚至是不堪入目的东西,所以他对这些诗歌进行了删改,仅仅保留了他认为满意的305篇,编订成册教给他的弟子们学习,当时直接被称为《诗》或《诗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