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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尚贤 ,使民不争;

河上公章句: 贤谓世俗之贤,辩口明文,离道行权,去质为文也。不尚者,不贵之以禄,不贵之以官。不争功名,返自然也。

王弼注: 贤,犹能也。尚者,嘉之名也。唯能是任,尚也曷为。

司马光注: 贤之不可不尚,人皆知之。至其末流之弊,则争名而长乱,故老子矫之,欲人尚其实,不尚其名也。

范应元集注: 尚,好也。贤,能也,又《说文》:多才也。争,竞也。谓偏尚才能之人,则民必竞习才能以争功名,而不反求自然之道也。且小才小能,可用于人而不可用人。务才而不务德,非君子也。人君不偏尚小才小能之人,而民自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 ,使民不为盗

河上公章句: 不贵难得之货,言人君不御好珍宝,黄金弃于山,珠玉捐于渊也。使民不为盗,上化清静,下无贪人。

王弼注: 贵者,隆之称也。唯用是施,贵之何为。

范应元集注: 难得之货谓金玉之类,傥贵之,则民爱其物而患其无,以至为盗。

不可见欲 ,使民心不乱。

河上公章句: 不见可欲,放郑声,远美人。使民心不乱,不邪淫,不惑乱也。

王弼注: 贤,犹能也。尚者,嘉之名也。贵者,隆之称也。唯能是任,尚也易为;唯用是施,贵之何为。尚贤显名,荣过其任,为而常校能相射。贵货过用,贪者竞趣,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见,则心无所乱也。

范应元集注: 欲,贪也。乱,紊也。《音辩》云:古本皆有民字。不见有可贪之事物,则民心自然不紊乱矣。

苏辙曰: 见可欲则民患于不得,而至于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

司马光注: 使民无利欲之心。

实其腹,

司马光注: 足食也。

弱其志

司马光注: 不敢争夺。

强其骨。

河上公章句: 是以圣人之治,说圣人治国与治身同也。虚其心,除嗜欲,去乱烦。实其腹,怀道抱一守,五神也。弱其志,和柔谦让,不处权也。强其骨,爱精重施,髓满骨坚。

王弼注: 心怀智而腹怀食,虚有智而实无知也。骨无知以干,志生事以乱,心虚则志弱也。

司马光注: 尽力。

范应元集注: 治,理也,理身以理天下也。上无贵尚则民不妄想,人欲去也,兹不亦虚其心乎?上怀道德则民抱质朴,天理存也,兹不亦实其腹乎?上守柔和则民化而相让,气不暴也,兹不亦弱其志乎?上无嗜欲则民化而自壮,体常健也,兹不亦强其骨乎?能如是,则可使民无知无欲也。此四句有专就修养上解者,然前后文皆有正己化民之意。

王夫之曰: 以无用用无,以有用用有,善入万物,植之以俟。

常使民无知无欲,

司马光注: 甘其食,美其服,不知其外更有何欲。

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河上公章句: 常使民无知无欲,返朴守淳。使夫智者不敢为也,思虑深,不轻言。

王弼注: 守其真也。知者谓知为也。

司马光注: 众莫之应。

范应元集注: 盖民知贵尚,见可欲,则有争有贪而为乱,故常宜使之无妄知、无妄欲,而使夫智巧之人不敢妄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河上公章句: 为无为,不造作,动因循。则无不治,德化厚,百姓安。

司马光注: 为之使至于无为。

范应元集注: 无不为,傅奕、孙登同古本,河上公作无不治,亦通。今存古本。圣人无贵尚之迹,而不见可欲,循自然之理以应事物,莫不有当行之路,则为出于无为也。为出于无为,则事无不成,物无不和,乃无不为矣。

王夫之曰: 然而物已治矣。

纯阳真人释义: 此章安炉立鼎底说话。不尚贤,不礼有德之士,此是外说。内说,不亲于外,而惟知有内。外若尚贤,而民就有争竞之端。内若尚贤,而心就生人我之念。内外不尚贤,民争就息。我若不生者争心无法可法,惟不尚治之,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难得之货是稀奇之物,人见即生贪心,岂不怀盗心,此外讲也。内讲是目内观,无著于物我之贪。心从何染物,故不为外欲,盗念就无物而生。世之财物,人人爱底,一见即欲,不见不欲,人之心就不乱了。我无见,我就无欲。使我内顾之心,无驰于外,守惟精惟一,只知有道,而不知有欲。如此,是以圣人之治,苟能不争不为盗,方能降伏其心,使猿马不外驰,不生欲。若是,才得虚其心,能虚心,只知饱食暖衣,除此之外,不生一点杂念。实我之腹,弱我争盗之志,强我体而守我鼎,养后天之药,以补我先天之灵。常常使我无知无欲,存一念于静中,故不敢为争为盗,以乱我之心,以作无为之道。若有为民,就有争、有盗、有乱之心,从此而生。若以法度治他,在治之时,其争盗乱之心不敢起,过治之时,依旧复萌。惟为无为,不但争盗乱之心不起,而且不萌。若如是,不但民可治,而大道亦可以成矣。惟无为,则无不治。痛也夫,养心之要,煌煌于章句之中,胡不勉勉而参求。外治民而内立鼎,以生坚固之心。遇火不避,遇水不回,立焚立弱,就死而不生退,心如此方能造道,不辜负吾辈,讲五千言之秘要。

陆希声传: 夫情所贵尚,则物徇其欲。徇则生伪,伪则生奸。故尚贤则争夺之心萌,贵货则盗贼之机作。夫唯以性正情者,不见贵尚之欲,从事于道而无奸伪之心。故圣人之治人也,散有余之货,所以虚贪盗之欲心;粪甚芜之田,所以实饥民之腹胃;不尚争能之贤,以弱其志意;不劳兵役之力,以强其筋骨;常使天下之民无知于知,无欲于欲;虽有知其贵尚者,亦不果于所行,以兵不敢为也。为无为者,用有名而体无名,则天下莫不臻于治矣。

邵若愚解: 夫不尚贤能者,恐人矜智。王所好者谓之风,民乐随之谓之俗,上矜贤智,下必竞趋。不尚贤,使民不争其名故也。食之与货,务资赡养,岂贵珍奇难得?贵乎难得,民必深藏。凡人之情,与之则不授,藏之铃窃夺。治世非不用货,不贵珍奇难得之货者,使民不为盗故也。下民不见名利可欲,使心不乱,其民自治。是以圣人之治,不尚贤,使民无智,无智则自虚其心,心虚则能容万物,故云实其腹。不贵货,使民无欲,无欲则自弱其志,志弱则不随境转,故云强其骨。常使民无智则虚心,无欲则忘境,心境两忘,无所攀缘,万事俱息,使夫有智者而不敢为。圣人为无心之为,则天下无不治矣。

憨山德清注: 此言世人竞有为之迹,尚名好利嗜欲之害,教君人者治之之方。以释上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之实效也。盖尚贤,好名也。名,争之端也。故曰争名于朝。若上不好名,则民自然不争。贵难得之货,好利也。利,盗之招也。若上不好利,则民自然不为盗。故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所以好名好利者,因见名利之可欲也,故动乱其心以争竞之。在上者苟不见名利有可欲,则民亦各安其志,而心不乱矣。故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然利,假物也。人以隋珠为重宝,以之投雀,则飞而去之。色,妖态也。人以西施为美色,麋鹿则见而骤之。名,虚声也。人以崇高为贵名,许由则避而远之。食,爽味也。人以太牢为珍羞,海鸟则觞而悲之。是则财色名食,本无可欲,而人欲之者,盖由人心妄想思虑之过也。是以圣人之治,教人先断妄想思虑之心,此则拔本塞源,故曰虚其心。然后使民安饱自足,心无外慕,故曰实其腹。然而人心刚强好争者,盖因外物诱之,而起奔竞之志也。故小人鸡鸣而起,孳孳为利,君子鸡鸣而起,孳孳为名,此强志也。然民既安饱自足,而在上者则以清净自正,不可以声色货利外诱民心,则民自绝贪求,不起奔竞之志,其志自弱,故曰弱其志。民既无求,则使之以凿井而饮,耕田而食,自食其力,故曰强其骨。如此,则常使民不识不知,而全不知声色货利之可欲,而自然无欲矣。故曰常使民无知无欲。纵然间有一二黠滑之徒,虽知功利之可欲,亦不敢有妄为攘夺之心矣,故曰使夫知者不敢为也。如上所言,乃不言之教、无为之事也。人君苟能体此而行以治天下,则天下无不治者矣。故结之曰,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文法极古,然察其微意,盖多述古。或述其行事,或述其文辞,似此为无为则无不治,乃述上古圣人之行事者。至若是谓等语,皆引古语以证今意,或以己意而释古语者。且其文法机轴,全在结句,是一篇主意。盖结句,即题目也。读者知此,则思过半矣。至其句法,有一字一句,二字一句,三字一句者极多。人不知此,都连牵读去,不但不得老子立言之妙。而亦不知文章之妙也。

王夫之曰: “争”未必起于“贤”,“盗”未必因于“难得之货”,“心”未必“乱”于“见可欲”。万物块处而梦妄作,我之神与形无以自平,则木与木相钻而热生,水与水相激而沤生;而又为以治之,则其生不息。故阳火进,而既进之位,虚以召阴;阴符退,而所退之物,游以犯阳。夫不有其反焉者乎?“虚”者归“心”,“实”者归“腹”,“弱”者归“志”,“强”者归“骨”,四数各有归而得其乐土,则我不往而治矣。夫使之归者,“谁氏”之子?而执其命者何时也?此可以知争哉?而不知者不与于此。故圣人内以之沽身,外以之治世。

译文

不推崇有才德的人,使老百姓不互相争夺;不珍爱难得的财物,使老百姓不去偷窃;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使老百姓的心不被迷乱。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排空百姓的心机,填饱百姓的肚子,减弱百姓的竞争意识,增强百姓的筋骨体魄,经常使老百姓没有功利之心,没有欲望。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造事。那么,天下就不会不太平了。 J2DMQ3i+GqoHV3RMXjQguODryeiNQRo5mWLLefbD2tcRn0bBLs8JO2fOL4hfO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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