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哈佛,大家都会有一个共同的体会,就是在那里无论如何骄傲不起来,因为真的是人上有人,天外有天。我的同学里有很多精彩的人物,比如有一个很不起眼的同学,留着小胡子看起来年纪很大,讲话也有点吞吞吐吐,口齿不清,澳洲人,36岁才来读MBA。原来他很年轻就创立了一家公司,卖了几千万美金,之后又买了几个公司,卖了再赚几千万,这样来回四五次,赚了上亿美金,然后不知道要做什么,跑来读MBA。他说话老师都会怕,因为他有百分之百的实务经验。暑假时他找不到工作,因为 Over Qualify,资格过高。
还有位英国同学,能弹能唱,很像英国险峻海峡Dire Straits乐队的主唱Mark Knopfler,每星期五最后一节课结束后,他就会作一首诗歌,把整个星期里所有的人、事、课程都写在歌词里唱出来,总得到满堂掌声。
另外有一个总是坐在最后排,留小胡子,很壮,是迈阿密海岸巡防大队的大队长,专门负责缉毒,抓墨西哥和哥伦比亚的毒枭。他开一辆红色保时捷跑车,娶了一位像模特一样个子很高的金发美女。他说他这样是想证明给所有人看——做正当的职业,认真诚实地工作,一样可以开跑车娶美女,过非常令人羡慕的生活。他经常要指挥七八架直升机、十几艘快艇,带着全副武装的人马去围剿毒枭的船队和基地。他接到过很多生命威胁信,很多同事都被杀了,甚至有些同事全家都被杀了。他是一个很勇敢的人。
我们班上有好几位军人,一位坦克大队长,一位潜水艇的少校,一位海军陆战队的,还有一位我记得好像是开F16战斗机的。开F16的总是和隔壁一位开F18的斗嘴,他是开前座的,另外一位是坐后座的,永远吵不过他。
班上还有三位黑人同学,其中一位已经在斯坦福大学拿了博士,是一位有成就的学者。我们有一节课讲种族歧视的问题,他就讲了一些自己的经历,他说他来哈佛已经被警察抓过几次,同学们都很意外地问为什么,他说譬如有一次和两个朋友走在校园里,就听见旁边警车上对讲机里说,“小心小心,有个黑人,五尺七左右,短头发,戴眼镜,白衬衫,穿着牛仔裤,在街上跟两个女孩子在一起,赶快逮捕这个人”,他们就跳下车不分青红皂白把我压在地上,用手铐铐起来,非常凶悍地把我拉到警察局里去。当然事后警方道了歉放我出来,但是在这样一个讲民主、自由、人权的社会里,我这样一个人竟然被抓了两次,你想我心里是什么感觉。
他讲完这个故事之后,坐在后排的迈阿密海岸巡防大队长当场大哭,然后跑上前来抱着他大哭,说:“我这辈子没这么哭过,我们白人太对不起你们了,我对不起所有的美国黑人兄弟。”
还有位英国同学,是我们所有男同学“最受不了的”,原因是他太完美了。他出生在英国排名前十大的企业家族,听说他姐姐结婚的时候,包了几架大型客机载亲友到一个私人岛上举行婚礼。他不但有钱,长得又很帅,还不是普通的帅,是走在街上会让女人忍不住回头看的那种帅。长得好看又会穿衣服,极有品位。
长相好还只是小事,偏偏他头脑又非常好,几乎每次他在课堂发言,大家都觉得讲得太好了,很多人甚至开始记笔记;我们要看三四个小时的Case个案,他不到一个小时就能看完,并且讲得头头是道。脑子好有钱又帅,这也就罢了,这种男人不少,多半性格使人讨厌,偏偏他做人又非常谦虚有礼、圆融可爱,英文叫做“Smooth”,让别的男人想批评他,嫉妒他,也找不到机会。有一次到餐厅去吃饭,没有空位了,他走进去和女服务员聊天,软语哀求,最后女孩子收拾出来一个角落,专门从厨房搬出一张桌子,铺上一块白桌巾,让我们坐下,他就是这样一个非常圆融可爱、让人无法拒绝的人。
哈佛MBA不仅教人赚钱,教人做事,更多的是教人做人。这点非常特别,让我印象很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