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观点认为,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这个共同利益而采取集体行动。但心理学家却发现,现实往往并非如此。在这样的集体中,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发生,相反,倒有许多自发的自利行为出现,导致了对集体不利、甚至非常有害的结果。这种因为他人在场个体的行为能力或水平有所下降的现象被心理学家称为社会懈怠效应。
心理学家拉塔奈认为,出现社会懈怠的原因有以下三个:
(1)社会评价的作用。在群体情况下,个体的工作是不记名的,他们所做的努力是不被测量的,因为这时测量的结果是整个群体的工作成绩。所以,个体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对自己行为负责,因而他的被评价意识就必然减弱,导致为工作付出的努力就会减少。
(2)社会认知的作用。在群体中的个体,也许会认为其他成员不会太努力,可能会偷懒,所以自己也就开始偷懒,从而减少自己的努力。
(3)社会作用力的作用。在一个群体作业的情况下,每一个成员都是整个群体的一员,与其他成员一起接受外来的影响。当群体成员增加时,每一个成员所接受的外来影响就必然会被分散、被减弱,因而,个体所付出的努力就降低了。
在一个团队中,人们可能觉得团体中的其他人没有尽力工作,为求公平,于是自己也就减少努力;人们也可能认为个人的努力对团体微不足道,或是团体成绩很少能归于个人,个人的努力难以衡量,与团体绩效之间没有明确的关系,所以就降低个人努力,或不能全力以赴。
因此,要防止一个集体中出现社会懈怠效应,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在集体工作中将每个人的责任细化,实时跟踪其落实情况,并以可衡量的个人成绩作为奖惩依据。此外,使个体相信自己对团体有特殊贡献,也能有效减少社会懈怠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