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2篇 P2P网贷业的法律风险控制

典型案例

自2013年以来,在上千家P2P网贷平台中,出现了因限制提现、倒闭、卷款跑路、被黑客攻击导致网站运作困难甚至因此停止运营等问题的平台近100家。具体而言,2013年4月,众贷网因经营不善,风险把控出现问题而倒闭 ;2013年5月,酷跑金融实际控制人跑路,经第三方协调追回资金;2013年6月,非诚勿贷因人为把长期借款拆成短期标发布遭到挤兑 ;2013年7月,网赢天下逾期提现达1.2亿;2013年10月,天力贷逾期提现高达6300万,老板刘明武被通缉;2013年11月,铜都贷待收款项高达1亿,控制人被抓捕。

此外,自2013年以来,P2P网贷等各类平台正逐渐成为黑客眼中的一块“肥肉”。目前黑客攻击主要有两种:一是黑客入侵,导致关键数据泄露;二是暴力打击,影响平台网络正常服务,引发投资者担忧,进而撤出基金,导致平台挤兑。2014年春节前夕,人人贷、拍拍贷、好贷网以及火币网等多家平台遭黑客攻击,平台页面无法打开,致使投资人无法登录平台投资和提现,平台负责人随后收到黑客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敲诈信息 。2014年3月21日晚间,网贷之家等多家第三方网贷资讯平台均遭黑客攻击,部分网站遭到勒索。网贷之家发布声明称,自2014年3月16日起,网贷之家官网持续多日受到黑客严重恶意攻击,持续十分钟的30G流量攻击,同时数万IP攻击,短短几小时内连续攻击高达6亿次 。针对这种情况,有些网贷平台选择私了,有的选择报案,但在实践中尚无良策一劳永逸,原因之一在于网络犯罪很难取证,难定位。

在上述平台出现各种问题中,原因可分为如下几类:其一为网贷平台高管主观本无恶意,但因经营不善而出现问题,这包括对借款人风险控制未过关,导致大面积借款人逾期未偿还借款,损贷率大增,致使平台借贷交易难以为继;其二为网贷平台高管主观本无恶意,但是平台IT安全技术未过关,致被黑客攻击,引发系统性风险和投资人挤兑风险;其三为网贷平台高管触及法律底线,设置资金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引发法律风险;其四为网贷平台高管主观存在恶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卷款跑路,涉嫌集资诈骗罪。

综上可知,P2P是典型的风险集聚领域。但严格意义上讲,它是基于网上运用P2P技术进行撮合的平台,P2P平台不应介入交易,也不应提供担保,方才风险可控。P2P发展应该遵循三不原则:一是不直接接受公众存款;二是不能直接放贷,因为网贷公司并无放贷资质;三是不能自己担保,这样才能风险可控。真正的P2P几乎是没有风险的,它的风险就是自身经营的风险和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的风险,这种风险和借贷双方是不是发生纠纷没关系。为什么现在出现这么多的风险?就是因为P2P网贷平台做的业务不规范,现在出的问题大都是假P2P,不是真P2P。很多P2P的网站声称百分之百的安全,百分之百保证收益,这就是风险。P2P网站不提示风险,不进行风险教育则蕴藏着更大的风险,所以当前对投资者风险教育、风险提示和对产品的风险披露亟待提上日程。针对近年出现的问题平台以及即将可能到来的监管,网贷从业者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

贷款人资金合法性的风险控制

目前,进入网贷业的资金多种多样,除了大量资金来自贷款人合法的自有资金外,不能排除非法资金(如通过贩毒、受贿、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所得)进入网贷业,甚至不能排除投资人将网贷平台作为洗钱的途径。在实践中,绝大部分网贷平台没有能力或精力鉴别和保证贷款人资金的合法来源渠道。但是,一旦贷款人的大量资金来源非法,势必负面影响网贷平台,甚至有可能连累网贷平台,使网贷平台构成共犯(比如涉及洗钱犯罪)。在现有条件约束下,网贷平台在促成借、贷双方交易的电子合同中,应特别注明投资人必须确保其资金来自合法途径(主要为自有资金)。网贷平台还应特别注意提示投资人的资金不得来自银行贷款,不得来自多人筹措的款项。如果投资人将银行的贷款通过平台转贷并且牟取高额利润,则可能构成《刑法》所规定的高利转贷罪;如果投资人向多人筹措资金放贷,可能构成非法集资。

黑名单信息披露制度的风险控制

作为对不良借款人的一种惩戒,多数网贷平台在和借款人的协议中都声明设有黑名单公示制度,即平台管理方有权将违约失信的借入方相关信息在网络等媒体披露。但是,客户的个人信息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修正案(七)》、《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多部法律的保护。在协议中有的平台管理方对范围约定不清,一旦披露恶意借款人信息,可能触及法律风险。比如有的网贷公司在合同上注明“借入者若长期逾期,其个人信息将被公布”。作为控制法律风险的途径之一,平台应该和借款人列明借入者逾期多长时间,网贷平台有权公布其信息;披露信息的具体范围,比如,包括但不限于不良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厂或公司所在地、电话号码等,并由借款人签署同意书,授权平台管理方一旦出现借款人未及时偿还所借款项本息,平台有权披露借款人的信息,以此控制平台的法律风险。

网贷平台网络安全的法律风险控制

网贷平台针对网络交易特征,应按照法规要求,做好安技术安全防范工作,避免信息科技引发的各种安全风险以及法律风险。P2P网贷平台负责媒介巨量资金,特别容易引起黑客注意。在已经出问题的一些网贷平台中,有的就是因为黑客入侵,导致网站运作困难甚至因此停止运营。有的知名网贷平台因在央视“新闻联播”有过正面报道,当天即遭到黑客攻击而导致网站短期瘫痪。因此,网贷平台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等级标准,预先加强网络安全技术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2007年6月公安部等部门颁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凡是互联网机构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则此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为第三级。该等级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P2P网贷平台涉及借贷交易的资金过亿,涉及广泛社会利益,信息安全等级应列为第三等级。在实践中,此类互联网企业应向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获得公安部门出具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达到国家法规要求的信息安全等级。

网贷平台一旦遇到黑客入侵,应及时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另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风险控制

这种风险主要存在于债权转让模式和自融、天标、秒标等的网贷平台之中。《合同法》允许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网贷实践中,债权转让的发生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借款人在约定时间未能偿还本息,网贷平台向贷款人购买债权,垫付本息;二是网贷平台预先向借款人贷款,然后将所产生的债权拆分后在网贷平台发布,转让给投资者(新的贷款人)。在债权转让模式中,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债权人有通知义务,即转让时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二是债权先期产生,也即真实存在,而非虚构标的,才能转让。如果未产生债权,而是先在网上向贷款人发布诸如理财计划等形式,通过网络(也包括线下)吸收资金,再向他人放贷,则明显属于吸储,涉嫌“非法集资”。对网贷平台尤其是投资者而言,这类集资活动风险巨大。2013年和2014年先后出现卷款跑路事件的金玉恒通(涉案金额超过100亿元)和中欧温顿两家公司都存在这种嫌疑。目前有一些尚未出现问题的网贷平台也继续采用这种办法,一旦监管层收紧,有可能受到惩处。

非法集资是个通俗的说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集资”作了解释: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而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目前,中国的网贷平台并未获得央行等部门批准吸收资金的资格,某些所谓理财计划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形式给出资人还本付息,其在网上发布的理财计划通常面向所有人。综此,这种理财计划具有明确的非法集资性质。

与非法集资直接相关的罪名是《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中的上述罪名只是一个基本规定,比较抽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作了进一步界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如果实施了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同时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在起刑点上,也即确定一般违法行为和定罪量刑的临界点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P2P网贷平台面对2014年的监管年,应该及时调整运作模式,避免发布类似上述“理财计划”而带来巨大法律风险。

集资诈骗的法律风险控制

有的网贷平台上线伊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福翔创投上线三天即卷款数百万跑路,2014年3月13日上线的元一创投更是上线一天就跑路,平台实际控制人构成了集资诈骗罪。该罪具体构成要件,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最高刑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表明国家对集资诈骗罪的严厉打击,网贷平台高管应深以法律禁令为戒。

泄漏客户信息的法律风险防范

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涉及大量的资金数据和客户重要信息,对这些数据的保护法律上有细致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应根据法律规定,作好客户信息保护工作,以防范相关法律风险的产生。

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一)确定各部门、岗位和分支机构的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二)建立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三)对工作人员及代理人实行权限管理,对批量导出、复制、销毁信息实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四)妥善保管记录用户个人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储存措施;(五)对储存用户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并采取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六)记录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事项等信息;(七)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当互联网金融机构保管的用户个人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泄露、毁损、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即向准予其许可或者备案的电信管理机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未遵守上述要求,或者有如下行为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互联网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法律风险的控制

我们根据2013年12月24日网贷之家提供的数据,在95家网贷平台中,年化收益率超过24%的共有26家,占1/3左右。其中,涌金贷年化收益率高达45.24%。2012年卷款跑路的优易贷曾以月息4分吸引投资者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网贷平台对高利率的约定具有违法性,以及可能存在不能兑现的风险。不过,进入2014年以来,我们可喜地发现一个重大转变,大部分网贷平台的年化收益率有下降趋势。

另外,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表达的监管部门的精神,P2P网贷机构贷款去向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国家对房地产、高污染、高耗能及产能过剩行业(即两高一剩)调控政策趋紧的背景下,网贷平台应尽可能限制放贷资金流入这些限制性行业。

其次,P2P网贷机构应寻求与很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建立独立第三方托管账户,不突破资金进自身账户的底线,引发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目前,虽然许多网贷平台声称其为贷款人和借款人设立了独立的账户,但实际上这些账户的资金流仍然在网贷平台的控制之中。网络借贷平台原初本质相当于一个借贷中介信息服务机构,不吸储,不放贷,这是合法经营的底线。但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出现一些网贷公司设计理财产品或所谓的“理财计划”,目前这种现象在一些有较大知名度的网贷平台中亦开始出现。其从放款人手里吸储,再倒手放贷出去,无形中构成了非法集资形式,违背法律规定,一旦监管收紧,此种产品恐难以为继。

再次,由于国内个人征信体制不完善,可能发生“一人多贷”的问题,导致借款人“过度借贷”。同时,借款人借款额度过高,通过网贷平台同时向百人以上的不特定对象借款,实质上与非法集资的禁令相抵触。这方面既需要监管层面的宽容,也需要网贷平台对额度过高的借款提高警惕。

最后,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P2P网贷机构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同时应当制定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在其经营或者服务场所、网站等予以公布。

核心法规与具体法条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合同法》第十二章、第二十三章;《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网贷平台风险控制实例

翼龙贷网的风控实例

翼龙贷网成立于2007年,是中国最早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之一,在全国首创“同城O2O”借贷模式,成功地对P2P网贷进行了本土化创新,将“线上信息撮合”与“线下风险防控”结合,克服了目前我国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的不足,有效提升了风控质量。

1.采取多重风控措施

(1)贷前家访

借贷交易前,翼龙贷网运营中心会对当地借款用户进行贷前尽职调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多维度家访。家访调查主要内容包括:采集图片、文本等多种形式的数据信息;实地验证借款用户的结婚证、房产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资料;详细了解借款用途,并对其银行账户信用情况、家庭经济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进行全方位了解。最后将家访调查信息整理成档。

(2)多级审核

首先,翼龙贷网实行实名借贷,借款用户在平台成功注册之后,借贷之前需要在线上进行身份认证、手机认证、视频认证等多项认证审核,这是第一步审核。

其次,由运营中心通过贷前家访调查所获得的各种信息资料,对借款用户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包括初审和复审两步,筛选优质借款人资源。

最后,运营中心的审核结果还将交由翼龙贷网总部,由总部风控审核专员再次审核,评定信用等级和借款额度。借款标终审通过方可发布至翼龙贷网平台。多级审核、严格把控,保证线上信息真实可靠、安全透明。

(3)贷后管理

借贷交易产生后,在借款人还款期限到期前三日,翼龙贷网风控专员会通过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联系借款人,提醒其按时还款。若发生借款逾期未还情况,则将由当地运营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上门催收。此外,放款人也可通过平台上公布的借款人联系方式与其沟通,从而降低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2.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1)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

翼龙贷网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用户资金由第三方平台托管,网站本身不经手用户资金,不做资金池,保证合法合规运营。

(2)风险拨备金制度

翼龙贷网还建立了风险拨备金制度,即平台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一交由政府提取并监管,作为风险拨备金,计提拨备,覆盖风险。

(3)逾期债权收购

为保障放款用户的利益,翼龙贷网还设有专门的逾期债权收购功能。当放款人投资的借款标逾期超过30天未还时,翼龙贷网系统将会自动发布债权转让通知;如果放款人在10日内未撤销债权转让,则将由翼龙贷网系统自动完成债权收购,保障本息。

新新贷的风控实例

新新贷的风控主要审核客户身份证明文件、财力证明文件、居住证明文件以及征信,通过多个环节进行资料验证以及分析客户公司经营状况,对其还款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以下用几个实例来说明新新货是如何来控制风险的。

【实例一】

有个客户做模具加工,和高铁项目有合作,厂房以及办公规模都挺大,设备也很多,看上去很气派。但是当风控人员去现场实地时,发现厂房里并没有看到充足的原材料。客户之前提供了一份大额采购合同,上个月刚刚签订。根据公司的销售额来判断,原材料至少还有一个月的使用量。从和客户沟通中得知原材料都用得差不多了,但是从上个月的销售额和厂里的开工情况和电费使用量来判断,不至于有这么大的使用量。于是风控人员带着这个疑问对公司进行了查账,风控人员找到财务,发现上个月仅仅进了销售额四分之一左右的原材料,且供应商并非当时客户提供的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当时就证实了客户之前提供的大额购销合同是伪造的虚假合同。

带着这个风险点,风控人员又进行了进一步审查,通过与财务沟通以及查看公司近3年的财务报表,发现公司销售近年来逐年下降;后又与公司在职员工进行了简单交流,发现有部分员工是因为公司拖欠几个月工资而离职了,公司目前已经处于经营不善、长期亏损的境地。出于风险的考虑,新新贷最终拒绝了客户的贷款申请。

【实例二】

有个客户是做纸箱的,审核环节都没问题,感觉经营状况都很不错,唯一不足的是客户在上海没有房产,当实地征信人员去客户厂房查看的时候,发现规模很大,机器设备正常运营,员工在正常开工,但是让实地征信人员疑惑的是从客户之前提交的购销合同以及每月的销售额来看,规模并没有这么大,原材料以及成品和之前提交的资料有些不相符。风控人员继续和客户在厂房里进行沟通,发现客户与其员工并没有任何的眼神或者语言的沟通。虽然很是疑惑,但是始终没有任何证据,和客户谈完后,风控人员进行了第三方调查,去问了门口的保安,发现客户带风控人员去的厂房其实并不是他的,而是园区里其他物主的;为了拿到切实的证据,风控人员趁客户在办公室的时间,又去了厂房,对员工进行了询问,结果员工并不认识刚刚和风控人员在一起的所谓的客户,由于客户的欺诈行为,新新贷最终拒绝了客户的贷款申请。 JaJz9JdIQ+8/otUHx/za3JTG36d+uXzVb7/icwZxngSDOu/UkMkkJadvAvDcB7F1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