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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金凯德

一九六五年八月八日早晨,罗伯特·金凯德锁上了他在华盛顿州贝灵厄姆一栋杂乱无章的房子里三层楼上两居室公寓的门,拎着一只装满了照相器材的背包和一个衣箱走下楼梯,穿过通向后门的过道,他那辆旧雪佛兰小卡车就停在住户专用的停车场上。

车里已经有另一只背包、一个中型冷藏箱、两个三脚架、好几条骆驼牌香烟、一个暖水瓶和一袋水果。车厢里有一只吉他琴匣。金凯德把背包放在座位上,把冷藏箱和三脚架放在地上。他爬进车厢,把吉他琴匣和衣箱挤到一角,跟旁边一个备用车胎系在一起,用一条晾衣绳把衣箱、琴匣和车胎紧紧捆牢,在旧车胎下塞进了一块黑色防雨布。

他坐进方向盘后面,点起一支骆驼牌香烟,心里默默清点一遍:两百卷各种胶卷(多数是柯达慢速彩卷)、三脚架、冷藏箱、三架相机、五个镜头、牛仔裤、咔叽布短裤、衬衫、照相背心。行了,其他东西如果忘了带,他都可以在路上买。

金凯德穿着褪色的李维斯牌牛仔裤、磨损了的红翼牌野地靴、一件咔叽布衬衫、橘黄色背带,在宽宽的皮带上挂着一把带刀鞘的瑞士军刀。

他看看表,八点十七分。第二次点火时卡车开始发动,倒车、换挡,在雾蒙蒙的阳光下缓缓驶出小巷。他穿过贝灵厄姆的街道,在华盛顿州第十一号公路上向南驶去,沿着皮吉特海岸线走上几英里,然后顺着公路稍向东转,与第二十号国道相交。现在他朝着太阳驶去,开始了穿越喀斯喀特山脉的漫长而曲折的路程。他爱这片国土,从容不迫地走着,不时停下来作一点笔记,记下将来有可能值得再来的地点,或者拍下一些他称之为“记忆快照”的照片。这些照片的目的是提醒他有些地方他可能还想重游,作更认真的采访。傍晚时分他在斯波坎向北转走上了第二号国道,这条国道可以穿过美国北部一半路程到达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

他一生中曾千百次私心窃望有一条狗。或许是一条金色的猎狗,可以伴他作这样的旅行,并且在家里给他做伴。但是他经常外出,多数是到国外,这对狗来说太不公平。不过他总是想着这件事。再过几年,他就要老了,不能再做这种艰苦的野外作业了。“到那时我也许要弄条狗来。”他向车窗外排排退去的绿树说道。

这种驱车旅行总是使他进入思前想后的状态,对狗的念想也是其中一部分。罗伯特·金凯德是名副其实的孑然一身——独生子,父母双亡,几个远亲早已失去联系,没有亲密的朋友。

他知道贝灵厄姆街角市场老板和他购买照相器材的那家商店的老板的名字。他还同几家杂志的编缉有着正式的业务关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他熟悉的人,人们也不熟悉他。普通人很难同吉卜赛人交朋友,他有点像吉卜赛人。

他想到玛丽安。她同他结婚五年之后离开了他,已有九年了。他现在五十二岁,那她就是刚好不到四十岁。玛丽安梦想成为音乐家,做一名民歌手。她会唱所有韦弗作的歌曲,在西雅图的咖啡馆里唱得不错。往日里,他在家的时候常驱车把她送到爵士乐演奏会上,坐在听众席上听她唱。

他长期外出——有时一去两三个月——使婚姻生活很艰难,这点他知道。当初他们决定结婚时,她是知道他的工作的,他们隐隐约约觉得可以设法处理好。结果不行。一次他从冰岛摄影回来,她不在了。纸条上写着:“罗伯特,没能成功。我把那把哈莫尼牌吉他留给你。保持联系。”

他没和她保持联系,她也没有。一年以后离婚协议书寄到,他签了字,第二天就搭上一班飞机到澳大利亚去了。她除了要自由之外,什么要求也没提。

深夜他到达蒙大拿州的卡利斯佩尔,在那里过夜。“惬意旅舍”看上去不贵,也的确不贵,他把他的装备带进一间房间,房间里有两座台灯,其中一座灯泡烧坏了。他躺在床上读《非洲的青山》,喝一杯啤酒,能闻出当地造纸厂的味道。早晨起来跑步四十分钟,做五十个俯卧撑,把相机当做小举重器完成日常锻炼的功课。

他驶过蒙大拿的山顶进入北达科他州,那光秃秃的平原对他来说和群山、大海一样引人入胜。这个地方有一种特别朴实无华的美,他几次驻足,架起三脚架,拍摄了一些农舍的黑白照片。这里的景物特别迎合他喜欢简洁线条风格的口味。印第安人的保留地使人有压抑感,其原因人人皆知而又无人理会。不过华盛顿州西北部,或其他任何他见过的地方的这类保留地,都不比这里好多少。

八月十四日早晨,离开德卢斯两小时之后,他插向东北,上了一条通向希宾那些铁矿山的后路。空气中红色尘土飞扬,那里有专为把矿砂运上苏必利尔湖图哈伯斯的货船而设计的大型机器和特制火车。他花了一下午时间巡视希宾,觉得不喜欢那个地方,尽管这里出了个鲍勃·齐默曼——迪伦。

他唯一喜欢过的迪伦的歌是《北方来的姑娘》。他会弹唱这支歌,他哼着这支歌的歌词驶离这到处挖着巨大红土坑的地方。玛丽安教他弹奏几种和弦和一些基本的琶音来为自己伴奏。有一次,在亚马逊河谷某处一家名叫麦克尔罗伊的酒吧中他对一个醉醺醺的轮船驾驶员说:“她留给我的比我留给她的要多。”这确是事实。

苏必利尔国家森林风光宜人,的确很宜人。当年皮货行脚商之乡。他年轻时候曾希望行脚商的时代没有过去,那他就也可以成为一名行脚商。他驶过草原,看见三只麋鹿、一只红狐狸,还有许多鹿。他在一汪池水边停下来,拍摄一些奇形怪状的树枝在水中的倒影,拍完以后,坐在卡车的踏板上喝咖啡,吸一支骆驼牌香烟,聆听白桦树间的风声。

“有个伴多好,一个女人,”他望着吐出的烟吹向池面,心里这样想,“人老了就陷入这种思想状态。”但是他这样长年在外,留在家里的人太苦了,这点他已有体会。

他留在贝灵厄姆家中的时间里,间或同一家西雅图广告公司的颇有才气的女导演约会。他是在一次合作项目中遇到她的。她四十二岁,聪明,好相处,但是他不爱她,永远不可能爱上她。

不过有时他们两人都感到寂寞,就一起度过一晚,看个电影,喝几杯啤酒,然后不失体统地做爱。她一直住在当地,结过两次婚,上大学时曾在几家酒吧间当过服务员。毫无例外地,每次他们做过爱躺在一起时,她总是对他说:“你是最棒的,罗伯特,没人比得上你,连相近的也没有。”

他想男人一定喜欢听这样的话,但是他自己没有多少经验,无法知道她是不是在说真话。但是她有一次确实说了一些使他萦绕于怀的话:“罗伯特,你身体里藏着一个生命,我不够棒,不配把它引出来,我力量太小,够不着它。我有时觉得你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比一生更久远,你似乎曾经住在一个我们任何人连做梦也梦不到的隐秘的地方。你使我害怕,尽管你对我很温柔。如果我和你在一起时不挣扎着控制自己,我会觉得失去重心,再也恢复不过来。”

他含糊地懂得她指的是什么,但是他自己也抓不住。从他在俄亥俄一个小镇上成长起来的孩提时代,他就有这种漫无边际的思想,一种难耐的渴望和悲剧意识与超强的体力和智力的结合。当其他的孩子唱着《摇啊摇,摇小船》时,他已在和着法国歌舞厅歌曲的曲调学那英文歌词了。

他喜欢文字和形象,“蓝色”是他最喜欢的词之一。他喜欢在说这个词时嘴唇和舌头的感觉。他记得年轻时曾想过语言可以产生肉体的官感,不仅是说明一个意思而已。他还喜欢另一些词,例如“距离”、“柴烟”、“公路”、“古老”、“过道”、“过客”和“印度”,喜欢它们的声音、味道和在他脑海中唤起的东西。他把他喜欢的词列出单子贴在房间里。

然后他把这些词缀成句子也贴在墙上:

离火太近。

我同一小股旅行者一起从东边来。

可能救我者和可能卖我者不停的嘁嘁喳喳声。

护身符,护身符,请把玄机告诉我。

掌舵手,掌舵手,请你送我回家转。

赤条条躺在蓝色鲸鱼游水处。

她祝愿他如冒汽的火车驶离冬天的车站。

在我变成人之前,我是一支箭——很久以前。

还有就是一些他喜欢的地名:索马里河流、大哈奇特山、马六甲海峡以及一长串其他的地名。终于他的房间四壁都贴满了写着字、词、句和地名的纸张。

连他母亲也已注意到他有些与众不同。他三岁以前一个字也没说过,然后就整句、整句地说话了,到五岁时已经能看书,而在学校里是个不专心听讲的学生,让老师们感到泄气。

老师们看了他的智商,跟他谈成就,谈他有能力做到的事,说他想成为什么人都可以做到。有一位中学老师在他的鉴定上这样写道:“他认为‘智商测验不是判断人的能力的好办法,因为这些测验都没有说明魔法的作用,而魔法就其本身和作为逻辑的补充,都有自己的重要性’。我建议找他家长谈谈。”

他母亲同几位老师会过面。当老师们谈到罗伯特不开口的犟脾气同他的能力成对比时,他母亲说:“罗伯特生活在他自己缔造的天地里。我知道他是我的儿子,但我有时有一种感觉,好像他不是从我和我丈夫身上来的,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他经常想回去的地方。感谢你们对他的关心,我要再次努力鼓励他在学校表现好一点。”

但是他还是我行我素,读遍了当地图书馆有关探险和旅游的书籍,感到心满意足,除此之外就关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一连几天待在流过村头的小河边。对舞会、橄榄球赛这些事感到厌倦,不屑一顾。他经常钓鱼、游泳、散步,躺在高高的草丛里聆听他想象中只有他能听到的远方的声音。“那边有巫师,”他常自言自语说,“如果你保持安静,侧耳倾听,他们是存在的。”这时他常常希望有一只狗共享这些时光。

没钱上大学,也没有这个愿望。他父亲工作很辛苦,对他们母子也很好。但是在活塞厂的工资余不下什么闲钱干别的,包括养一条狗。他十八岁时父亲去世了,当时大萧条正无情袭来。他报名参军以糊口和养活母亲。他在军队里待了四年,而这四年改变了他的一生。

军队里的想法常令人摸不透。他被分配去当摄影师助手,尽管他那时对往相机里上胶卷都毫无概念。但是就在这项工作中他发现了自己的业务专长。技术细节对他来说十分容易。不出一个月,他不但为两个随军摄影师做暗房洗印工作,而且也获准自己拍摄一些简单的照片。

其中一位摄影师吉姆·彼得森很喜欢他,额外花时间教给他一些深奥的摄影艺术。同时,罗伯特·金凯德从蒙茅斯堡的图书馆借出照相和美术书籍来学习钻研。很早,他就特别喜欢法国印象派的伦勃朗对光的处理法。

后来,他开始发现他摄影是拍摄光,而不是物件。物件只是反映光的媒介。如果光线好,你总可以找到可拍摄的物件的。当时35毫米的相机刚刚出现,他在当地一家相机店买了一架旧莱卡,带着它到新泽西州的开普梅,把假期中的一个星期花在沿海岸线写生摄影上。

另一次他乘公共汽车到缅因州,然后一路截车到海边,赶上清晨从斯托宁顿的高岛开出的邮船,野营露宿,又摆渡穿过芬迪湾到新斯科舍。他二十二岁离开军队时已是一名相当不错的摄影师,在纽约找到一份工作,做一位著名时装摄影师的助手。

女模特都很漂亮,他同几个有过几次约会,影影绰绰爱上了其中一个,后来她到巴黎去了,他们就此分道扬镳。她对他说:“罗伯特,我不知道你是谁,是什么人,不过请你到巴黎来看我。”他说他会去的,说的时候也真是这么想的,但终于没有去。多年之后,他到诺曼底作专题拍摄,在巴黎电话簿上找到了她的名字,打了个电话,两人在一家露天咖啡馆喝了杯咖啡。她当时已同一位电影导演结了婚,有三个孩子。

他无法对时装这种观念产生好感。好好的新衣服给扔了,或者急急忙忙按照欧洲时装独裁者们的指令重新改过,这在他看来太傻了,他觉得拍摄这些是贬低了自己。“作品如其人。”这是他离开这一工作时说的话。

他到纽约的第二年母亲去世。他回俄亥俄安葬了母亲,然后坐在一名律师面前听读遗嘱。没有多少东西,他也没抱任何指望。但是他意外得知,他的父母婚后在富兰克林街住了一辈子的那所小屋居然是付清了抵押的一小笔财产。他把那小屋卖了,用那笔钱买了一套上好的照相器材。他付款给售货员时心里想着他父亲为积攒这笔钱多少年的辛勤劳动,还有他父母一生过的节衣缩食的生活。

他有些作品开始在几家小杂志上发表了,然后,接到《国家地理》杂志的电话,他们看到他拍摄的一幅取景于开普梅的日历图片。他同他们谈了话,接受了一个不太重要的任务,完成得很出色,他从此出道。

军队在一九四三年又召他入伍。他肩上晃荡着相机,随海军陆战队艰苦跋涉直到南太平洋海滩,仰卧在地上拍摄正从两栖登陆艇出来的士兵。他在他们脸上看到了恐惧,感同身受。他看到他们被机枪射成两半,看到他们祈求上帝和母亲救救他们。他把这些都拍了下来,自己得以幸存,但是从来没有为战地摄影的所谓荣耀和浪漫吸引住。

他于一九四五年退伍,同《国家地理》杂志通了电话,他们随时都欢迎他。他在旧金山买了一辆摩托车,向南骑到大瑟尔,在海滩上同一个从卡梅尔来的低音提琴手做爱,然后向北转去探察华盛顿州。他喜欢那个地方,就把它作为基地了。

现在,到了五十二岁,他还在观察光线。童年时代贴在墙上的地方大部分都已去过了。当他访问这些地方的时候,或是坐在拉弗尔斯酒吧里,或是在一条嘎嘎作响的船里溯亚马逊河而上,或是骑在骆驼背上摇摇晃晃走过拉贾斯坦的沙漠区时,常常感到不可思议,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到了那里。

他觉得苏必利尔湖真是名不虚传。他记下了几处地点以为将来参考,拍了一些照片以便随后追记当时的印象,然后沿密西西比河南下向艾奥瓦驶去。他从未到过艾奥瓦,被它东北部沿这条大河的丘陵地迷住了。他在克莱顿的小镇住下,在一家渔夫开的汽车旅馆下榻,用两个早晨拍摄那些拖轮,应一个他在当地酒吧结识的舵工之请,在一艘拖船上度过了一个下午。

他插入第六十五号国道,于一九六五年八月十六日一个星期一的清晨穿过得梅因,向西转到艾奥瓦第九十二号公路,直奔麦迪逊县和那几座廊桥。据《国家地理》杂志称,那些桥就在麦县。的确是在那里,德士古加油站的人如是说,并且指给他所有七座桥的方向,不过只是大致的方向。

他画出了拍摄路线,前几座桥比较好找,而第七座叫做罗斯曼的桥一时找不到。天气很热,他很热,哈里——他的卡车——也很热,他在砾石路上转悠,这些路好像除了通向下一条砾石路之外没有尽头。

他在国外旅行的座右铭是“问三次路”,因为他发现三次回答即便都是错的也能逐步把你引上你要去的地方。在这里也许两次就够了。

一个信箱渐渐映入眼帘,是在一条约一百码长的小巷口,信箱上的名字是“理查德·约翰逊,乡邮投递2号线”。他把车放慢,转向小巷,想问问路。

当他缓缓驶进场院时,只见一个女人坐在房檐游廊下,那里看起来很清凉,她正在喝着什么看起来更加清凉的东西。她离开游廊向他走来。他下了车,望着她,近些,更近些。她风姿绰约,或者曾经一度如此,或者可能再度如此。他立刻又开始有那种手足无措的感觉,他在女人面前总有这种窘态,即使那女人对他只是隐约有些微吸引力。 ea69Bao+KdHotisqGa+AhdFzIgMxKBR9aGbqJAfLLnQEfh8e8r5boojsEi13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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