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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基金

在第4章中,结合我过去60年的职业经历,我由前几章的概括性介绍转向细节来研究共同基金行业的文化转变。在如此长的一段时间跨度内,基金资产几乎翻了5000番,从最初的25亿美元到现在的12万亿美元。一个曾经只关注投资的职业变成了基本上关注整个市场的生意。当然,发展总是造成无可避免的改变。但这种改变却以一种事与愿违的形式被这个行业的文化无限放大,从私人所有制到公共所有制,乃至基金经理普遍地被金融集团所控制。对基金投资人来说,这种改变是悲剧性的。

先锋集团的建立和它真正的共同性结构(基金由基金股东持有)目前为止是唯一一个现行模式中的反例。我想解释下为何先锋集团这种模式运作良好,为何共同性结构应该成为基金行业中的主流。为了将本质上曾经很好的行业重新带回至其本源,我在这章中提出了一个修补现行制度的措施: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信托责任标准,这个标准的首要责任是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现在我们大概已经知道投资中的信托责任意欲何在:永远将提供公司资金的投资人/创始人的利益置于进行具体投资的公司高管/代理人之前。考虑到投资者可能难以直接度量信托责任,第5章帮助共同基金投资人通过15条标准来直观地考察他们的基金经理。这一章可能会引致争议,因为基本上是建立在我自己的标准之上,但无论其可能是错误的或过于主观,这一被称为“管理人系数”的标准已被用来评价先锋集团和其他三个共同基金的高管表现。 T/VQxXhir5lU8z/UwceAtfD+Z6oTYBwwaiSW6nhTojBeQsho47isftkJ/+X+f4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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