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亨利·福特来说,机器是新社会的新的、重要要素。但是,事实上,新的要素不是机械主义,而是一种组织:现代大企业。
在每个工业国家中,企业已成为最具决定性、最具代表性、最具权力的组织。无论它采用何种形式,可能是美国式的私人所有、独立经营的公司;或者是英国式国有工业中政府掌控的企业;还是完全由政府控制、国家所有的经济中的苏联“托拉斯”形式,它们本质上都是同一种组织,都是其核心的组织,而且形式相似、行为相似、面临的决策问题及困难也相似。
工业企业(industrial enterprise)是一种相当自治性的组织。它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及原理。它不是国家的创造物,它的权力也不是来自于其股东或其他所有者的授权,事实上,在几乎所有国家里,企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几乎完全分离。企业的运转基本上不受国家的控制,甚至连政治体制或政治信仰上的激烈巨变也不会对它产生多大的影响。它是近500年来,在我们的社会中诞生的第一种具有如此自治性的基层组织。
尽管企业很重要,地位十分突出,它仍然是一种崭新的现象,它甚至连一个被人们普遍接受和理解的专门名称都没有。“大企业”(big business)尽管是一种字面上的描述,但也是一种让人觉得是一种含有情绪因素的称谓,带着抵触情绪和挖苦意味。另外,这个词在实际使用时常指私人所有的企业,如果把这个词用到田纳西州山谷管理局或英国煤炭委员会身上,人们总会觉得很别扭,尽管它们的确是“大企业”。“公司”(corporation)一词是我在我最近出版的书籍( 《公司的概念》(纽约:约翰·戴公司,1946)。英文版的名字是《大企业》。——原注 )中使用的称谓,但这个词只有在美国才能得到很好的理解。而且,即使在美国,这个词也只有十分狭窄的法律含义,例如,它不包括原子能委员会这样的巨型垄断企业。
本书采用的“工业企业”一词显然也不能完全合乎要求。它不是一个常用的词。人们对它的理解通常也不包括工会组织,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那样,工会组织是企业组织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个词仍是迄今为止最理想的称谓,尽管有这样那样的不是,我们也只好使用这个称谓了。
我们对这个新现象不仅缺少合适的称谓,更缺乏深入的理解。工业国家的每个人,当然也包括美国人,将企业看成是一种理所当然的现象,自以为对它已经很熟悉了。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人真正对它进行长期的观察,更不用说对它进行研究和分析了。在对我们这个时代的弊病进行批评的海量文献中,它甚至很少被提及。
不少人仍然这样看待、谈论工业社会的基本问题,认为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体制”的改变而得到解决。所谓的体制就是指政治体系的上层建筑。其实,真实的问题是在企业之中。不是体制问题的解决决定了企业的结构,而正好相反,是企业问题的解决造就了我们未来的体制。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同意识形态的差异无关紧要,这些不同意识形态的争斗充斥着我们的世界。类似的观点由詹姆士·伯纳姆在10年前的《管理革命》(Managerial Revolution)中提出。事实上正好相反,正是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差异,人们对这种新组织的秩序才有完全不同的基本观点。因此,意识形态的影响是不可忽视、具有决定性的。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大问题是:我们应基于什么样的价值观和信仰来解决企业问题;我们解决企业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对于那些信奉西方价值观并想发扬光大的人们来说,他们的任务是根据自由社会的信仰和价值标准来建设企业。我本人希望企业是一种基层的自治性组织,既不要被中央政府吞没,也不要依赖于中央政府。
有的人马上就会争辩说,大型工业企业没有我说的那么具有决定性的重要作用,因为它们在数量上毕竟只是少数。当然,从数量来说,它们只占据经济总量的一小部分。在美国,它们占据着大约不会超过1/4的经济活动总量。即使在苏联,连农场都被组织成大型工业企业,但是绝大部分民众似乎仍生活在企业系统之外,企业系统似乎没有对他们产生什么影响。
但是,在社会组织中,数量因素从来都不是决定性因素。这正是人类社会的城市与社会性昆虫(如蚂蚁和蜜蜂)的群居社会的根本区别所在。美国社会及苏联社会的区别,两者与祖鲁族社会的区别,是不可能通过统计分析来发现的(相关的更全面的讨论请参阅作者的著作《公司的概念》。——原注)。决定一个社会的本质和形式的,不是静态的总量,而是动态的活跃因素;不是庞杂的事实,而是能够将这些事实以社会范式组织起来的象征之物;也不是超前的思想先驱和普罗大众,而是具有代表性的阶层。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价值观、信仰、社会的满意程度、社会形象,甚至生活方式及谋生之道,实际上都是由这个社会的代表性的组织决定的,无论这些组织看上去离他们的日常生活有多远。因此,我们不必因为大型工业企业在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只占据着一小部分,就怀疑它们的重要性,只要我们能说明这些大企业已将它们的特性深深地烙刻在我们的社会之上。
大企业的决定性特征是由它们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体现的。尽管我们绝大多数人并不直接为大型工业企业工作,但是,这个社会上,绝大部分人的生计都直接依赖于大型工业企业。对我们这个社会的经济的任何分析都会表明,正是大型工业企业占据着中心战略地位。小企业、自由职业者、有专长的人,甚至农民,他们要么作为大企业的供应者,要么作为大企业的经销者,而得以生存。
大企业对经济政策及经济决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正是少数几个大企业决定了当前经济的工资模式和工资水平。小企业也许会,甚至经常性地偏离这个工资水平,但是,在所有人的眼里,这只是与大企业确定的标准相偏离的个别行为。
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价格政策领域。资本支出和资本扩张计划也是如此,跟着大企业确定的标准走,正如在本书最后一部分分析中所指出的那样,这两个方面决定着经济活动的水平及就业水平。甚至连经济的景气、给人的印象、稳定性、对当前经济的信心及看法,无不是由大型工业企业所左右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还表明,大型工业企业在技术方面也处于领导者地位。二战时期,小企业的就业空前膨胀。但是,是大企业承担起转向军工生产的重担,它们开展研究和工程试制,开发新产品、新方法及新工具。它们将工作分发给小企业、制定标准、组织生产。它们接受订单,并承担随之而来的风险。小企业只是作为分包商出现,完成由大企业已经完全安排好的工作。小企业主要充当制造商、供应商或装配商的角色。
是大企业确定了工会管理层关系的范式;也是大企业,成为政府控制和产业规制的主要对象。最后,仍然是大企业,为整个社会确定了工厂社区的社会关系范式。
二战之后经济繁荣时期,小企业及农民的利润急剧膨胀,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在1948年秋天,美国国会成立了联合调查委员会,专门研究利润水平是否过高。接受听证的21位工业企业家中却没有一位是来自小企业的,最小的也是来自雇员数为6000人的企业。而证人代表,无论是工会代表,还是经济学家或政府官员,在他们的证词中对小企业只字未提。每个人都自然而然地认为小企业的利润高低对经济的影响不是决定性的,尽管当时小企业的利润总和要远远地大于大企业的利润总和。
大型工业企业同时还是工业社会的代表性组织。它决定着人们对所处社会的看法。一个人,即使是受雇于街头拐角处的售烟亭——自然是远离大型企业的——但他对社会的判断仍会以大型企业实现社会的承诺与理想的程度为依据。他不会认为雇用自己的企业是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而会把美国钢铁公司看作典型。尽管他和他的老板的劳资关系很好,但是,如果大企业的劳资关系恶化或受到损害,那他也会认为这个社会的劳资关系恶劣,工人受到剥削。如果大型企业的员工享受着一种高标准的生活,他就会认为这个社会会给人们提供高标准的生活。如果大型企业给它的员工提供了足够的晋升机会,他就会相信这个社会实现了给每个人平等机会的承诺。换句话说,在工业社会中,大型企业之所以具有代表性,是因为这一点得到人们的普遍接受。
也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人们视觉上的幻想而已,因为大型工业企业,例如通用汽车或美国钢铁等,自然比街角的售烟亭惹人注意。但是,大型企业以另外一种更为本质的方式代表着工业社会,是工业社会新的组织原则的最纯粹、最清晰的代言形象。正如矿物晶格中的晶体是矿体(无论真实的矿体是什么形状)成长规律的最完美的表征一样,正是企业揭示、显现并袒露了我们整个社会的“晶体结构”,也就是我们社会的组织原则,尽管它隐藏在背后,尽管我们对它知之甚少。换一种比喻的说法,企业正是我们用以观察自己所处社会的一面明镜。
让我用我所居住的州:佛蒙特州的例子来说吧。佛蒙特州人口稀少、贫穷,几乎没有上规模的城市。佛蒙特州根本没有大企业。工厂中十之有五的规模小于50个人,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公司屈指可数。大部分产业,尤其是木材加工业,它的雇员数最多,却处在亏损的边缘,生产的产品也没有多大的市场,不能吸引其他州的制造商。该州下定决心,通过由州政府设立,并由企业界支持的产业研究局,让即使是规模最小的企业,也要采用大企业的生产、营销方法和组织原则。
当然,小企业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运用并大致地采用这些方法和原则,而不可能完全照搬。即便如此,产业研究局还是成功地将生产线引进到只有5名雇员的木材加工铺;将时间动作研究(t ime-motion studies。动作研究是研究和确定完成一个特定任务的最佳动作的个数及其组合。弗兰克·加尔布雷思(Frank B.Gilbreth,1868-1924)被公认为动作研究之父。加尔布雷思对动作的研究始于早年对建筑工人砌砖的研究。弗兰克发现工人们砌砖的动作各不相同,速度也有快有慢。由此,他对砌砖动作和速度的关系产生了兴趣。他仔细观察砌砖工人在工作中的各种动作模式,探索究竟哪一种动作模式是最好而且效率最高的。加尔布雷思在动作研究中主要采用观察、记录并分析的方法。为了分析和改进工人完成一项任务所进行的动作和顺序,他们率先将摄影技术用于记录和分析工人所用的各种动作。由于当时的摄影技术无法确定一个动作所花费的时间,他们还发明了一种瞬时计,可以记录1/2000分钟的时间。用这种瞬时计进行现场摄影,就可以根据影片分析每一个动作并确定完成每一个动作所需要的时间。为了在影片中更清楚地描述出一组动作的顺序,他们在工人的手上绑上一个小电灯泡,并显示出时间。这样,所拍摄的电影中的灯光轨迹就表示完成某一工作所用的动作模式。但是,这种没有变化的灯光轨迹却不能确定动作的速度和方向。因此,他们又在电路中增加了一个间断开关,使得灯泡可以时亮时暗,这样,可以利用这种装置从影片拍摄灯泡痕迹的长度和方向来确定动作的加速、减速和方向。——译者注 )、科学的工厂布置方法及生产装配线技术,成功地移植到一家只有40名员工的木材加工厂。这些大规模生产的概念和技术可以运用到这些小企业的小规模、非标准的生产过程中,这并不重要,其实,这种运用是十分有限的。重要的是它带来的结果是惊人的,在这些小企业里,大规模生产原理即使是最初级的运用,也取得了十分可观的效果。它使工人的产出提高了14倍,成本和浪费的降低也达到类似的程度。可见,小企业的工作效率、生产率以及生存的能力与它“复制”或模仿大企业的能力成正比。大企业的结构、组织及生产原理成为一种准则,即使是只有5个人的小作坊,也会以此为衡量自己的标准。借用先验主义哲学的说法,大企业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形态与结构的内在本质的、潜在的原则的“圆满实现”( entelechy-圆满实现。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哲学用语,表示使纯系潜在之物成为现实。——译者注 )(entelechy),也就是这种原则的一种高级形态的显现。
佛蒙特州家庭农场的发展史可能更能说明问题。佛蒙特州的农民由于经营规模小,土地贫瘠而且多石砾,作物生长期短,使他们在牛奶的生产经营方面铸就了一副非凡的本领。即使在现代冷藏运输业很发达、牛奶的长途运输成为可能的今天,他们仍能以此为生。在过去的25年里,佛蒙特州牛奶业的专业化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前,农民们专注于一种产品(即牛奶)的生产,而现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专注于某一道工序。他们不再自己种植奶牛的饲料,很多情况下也不再自己培育牛犊。饲料来自于中西部,而奶牛则从专业的种牛商那里购买。他也不再加工牛奶,而是把原料奶交付乳品工厂,由后者进行加工,再把加工好的乳品交付给分销商。从生产到卖出牛奶这样一种看上去十分简单的过程,实际上是十分复杂的,它完全是按照大规模生产原则组织起来的。它同样需要将所有的工序分解成简单的基本作业,保证物流和基本生产线上的工作进程在时间上的衔接,以及零部件的可互换性。农民不再自己生产黄油,而是去购买,这些黄油则是来自1500英里之外的威斯康星或衣阿华。有时把自己生产的牛奶留一点下来自己消费甚至都不合算,还不如到商店里购买自己供应的牛奶便宜。
从外表来看,似乎什么也没有变。但是,佛蒙特州生产牛奶的农民、衣阿华州用玉米养猪的农民、明尼苏达州生产小麦的农民以及加利福尼亚种植柑橘的农民,实际上都已成为农业生产线上的一个环节。我们很难说清楚他们的“管理者”是谁,在哪里。但他们确实被管理着。他们的工序、策略甚至具体的操作都是由一个组织安排好了的,他们对这个组织几乎没有什么控制能力,即使它是互助性质的。他们惟一能自由决定的行动顶多就是进行“牛奶业大罢工”(这个词“milk strike”意味深远!)。农民与经济和社会的关系变得既疏远又复杂。对他来说,如何“一体化”,如何“整合”到社会这个整体中成了一个大问题,这同大规模生产工厂中的工人所面临的问题一样。就如同汽车装配线上的工人一样,他也需要理解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发现自己和底特律的非熟练工人一样,要想获得一个整体概念是何其困难的事!
大企业是我们的社会秩序的真正象征。它的内部秩序和内部问题会被人们——包括那些表面似乎毫不相干的人——认为是工业社会的特定秩序和紧迫问题,也正因如此,我们的社会秩序的真正原则才会变得清晰可见。总之,只要把大企业的问题处理好,我们的社会问题就能得到妥善解决。我们将在工业企业中建立的结构、我们找到的和没有找到的问题解决方案,决定着整个工业社会的结构及问题的解决程度。
在任何一个工业社会中,无论该工业社会是如何组织的,企业的存在形态都是一样的,它们构成了工业社会“建构性”(constitutive)的单元组织。工业企业的出现是出于工业化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任何政治组织的信仰或原理。
企业“自治”性的一个明显证据就是为美国人所熟知的“控制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几乎无一例外,美国的所有大型企业的控制权都不再掌握在其股东的手中。股东不仅对企业的控制不感兴趣,而且也没有能力做得到。即使是在那些股权依然十分集中的企业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也越来越多地落入到职业管理者手中。法律上所有者的代表进入董事会,但他们对企业实际经营的介入越来越少。管理层把他们视为“外部人”,对他们的任何“干涉”强烈不满。
诠释这个过程的最佳故事莫过于美国最著名的化工企业——杜邦(Du Pont de Nemours)。该公司的股份一直以来都牢牢地控制在其创始人家族的手中,目前是通过一个家庭信托集团实际操作。20年前,该公司的管理权也牢牢地控制在该家族的手中。但是,自那时起,就不断地有职业管理者通过层层提拔渗入到该公司的最高管理层,家族对企业实际经营的控制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幻觉。每个控制实际经营的职业经理都会在他正式接掌工作之后(而不是之前),通过与杜邦家族联姻的方式加入到杜邦家族。这样,从形式上来说,这个外来的高层管理者也属于杜邦家族了( 这件事的结果是,从1949年开始的反垄断行动中,美国司法部认为有必要勒令所有的杜邦家族成员及其女婿们不得持有通用汽车公司的股份。——原注 )。尽管这种策略可以防止管理权流入家族以外的人手中,但它同时也昭示了一个道理:大企业已经离不开从外部来的职业管理者了。即使这个大企业的所有者人数众多,关系异常密切,甚至是一个保持着辉煌的家族管理历史的、特别有才能的家族,也无法违背这个规律。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的20年期间,发生在德国钢铁工业的“家族王朝”身上的故事也十分相似。德国的每一家大型钢铁企业原先都是由某个大亨创建的,它们都由某个家族牢牢地控制着。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这些最大的家族企业被迫合并成为“德国钢铁托拉斯”(German Steel Trust),这些企业的创始人家族仍然控制着股份,并希望控制企业的实际经营。无论是在共和国时期,还是在希特勒时代,尽管泰森、克虏伯、克洛克纳等家族名望日隆,但他们对自己的企业的实际控制却渐行渐远,实际控制越来越多地旁落他人手中,而这些人正是他们“雇来的帮手”——职业管理者。弗利兹·泰森( Fritz Thyssen,(1873-1951),德国著名工业企业家August Thyssen(1842-1926)之子,于1926年继承父亲的“钢铁王国”,并于1928年将他父亲的“联合钢铁公司”(United Steelworks)扩展成为一家控制德国75%的铁矿石资源、雇员在20万以上的巨型钢铁公司。他因支持德国纳粹党和希特勒备受争议,他的自传《我为希特勒埋单》(I Paid Hitler)记录了他与希特勒的交往。——译者注 )在描述他与希特勒关系的书中就描写了他自己对这种变化的强烈震惊和迷茫。同样的故事,在相同的时期也在英国上演,英国的大型工业企业,如帝国化学以及英国的大型钢铁公司,都没有能逃脱相似的命运。
在美国,人们普遍认为“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是不合理的、不正常的。毫无疑问,两权分离提出了许多重要的问题。尽管人们讨论的最多的问题,即所谓管理者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实际上与这种分离毫不相干,但它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人们仍然认为大企业的管理应基于财产所有权。然而,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不仅是顺乎自然的,而且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它清晰地表达了一种思想,那就是,企业的经营不是为了某个群体的利益——所有者、工人或消费者,而是为了社会的利益,也就是为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后文还有详细论述。如果没有这种分离,我们就无法面对和解决工业社会的基本政治与社会问题。
有学者会断言说,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只会发生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确,他们可以把这种分离视为资本主义内部瓦解的一种象征。但是,无论是谁掌握着所有权的合法权益,同样的进程都会发生。在英国,关于管理的独立性的最佳案例来自国有化企业,它们都是该国最大的企业。英国煤炭委员会、英国运输等大型企业,在它们成立后几年的时间里,它们的管理层就几乎完全不受其法律上的所有者——国家的控制了。这与大型的私人所有的美国企业毫无二致,管理者的实际经营不受所有者控制。他们的政策、决策及运作模式必然是“企业导向型”的,他们以职业管理者的方式行事。
(原文为pluralist society,类似plura sole society。在这里意指现代工业企业作为一种“自治”性的组织,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形成了一个新的权力的“极”,与国家一起形成工业社会的权力多极。——译者注)
企业是一种“独立自治”的组织。它的权力和职能不是来源于其所有者的动机、目标或权力,无论他是谁。它的结构、目的和宗旨也不是来源于某个政治或法律组织。它有它的“天性”及自己的规则。历史地看,今天的企业(enterprise)是昨天的企业(firm)的继承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认为现代企业是国家的创造之物,只是法律上的一种虚构(legal fiction)。然而,无论是从它的本质,还是从职能来看,现代企业都是自成一体的独特存在(sui generis)(Sui generis是一个拉丁语短语,意为“独特”。例如,一项sui generis制度是专为满足某特定事项需求而创设的制度。现在在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使用很多。比如,对制定适用于传统知识保护的sui generis制度的呼吁时有耳闻。Sui generis知识产权已有数例,诸如作物培植者权(得自《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公约(1991)》)和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保护( 得自《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华盛顿条约(1989)》)。在传统文化表达领域,WIPO-UNESCO《保护民间文艺表达免受违法利用和其他损害示范法(1982)》规定了对于民间文艺表达的sui generis保护。——译者注 )。
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不能对企业施加任何的控制,也不是说工业社会将会蜕变成工业封建主义,实际权力将转移到工业企业手中,而国家则沦为徒有虚名的傀儡。恰恰相反,工业社会需要一个更为强大、更为有力的中央政府。企业不可能替代国家政权。管理层及工会的权力必须有所限制,对他们的行为有必要进行监管。必须要密切注意,确保国家的主权地位不受大企业或大工会的侵蚀;要确保它们完全服从于国家政策和全社会的利益。
但是,国家和企业的组织必须依据相同的理想和原则。如果企业的理想和价值观与国家的相左,那么,这个工业社会将难以长存。这种不和谐可能会导致持续的摩擦与冲突。国民需要这样的一种代表性组织,它能充分实现社会理想,而这种理想的实现是一个社会存在的根基。如果企业拒绝接受这个社会理想或者是不能充分地实现这个理想,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失去存在的合理性和凝聚力。此时,要么是这种社会理想变得毫无意义,要么是这个社会将被淘汰,失去公民的信任。
但是,社会也必须处于良好的组织与控制状态之中,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正常运营。经济政策和政治控制当然必须集中在公共利益方面。但是,如果为了公共利益,不能满足企业的基本需求,社会本身就会变得四分五裂。如果我们不能同时处理好这两方面的需求,我们就不能维持一个自由的、有效率的社会。要么是为了效率而牺牲自由,我们的社会就会沦为极权社会;要么是为了自由而牺牲效率,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
工业企业的出现可能预示着,自中世纪以来,西方社会中的主导趋势将会出现根本性的扭转。我们这个时代出现的极权国家标志着一种历史倒退,它标志着自15世纪以来国家作为社会的单一中心、单一聚焦点、单一权力形态这一趋势开始走向荒谬,走向充满罪恶、邪恶和非理性的深渊。企业无疑是自15世纪以来出现的第一个具有独立的自治性质的组织。现代政党及现代军队都是现代世界中的组织,而且是十分重要的组织,但是它们附属于国家,而且受国家的控制,尽管有些政党开始时就像不受欢迎的私生子,国家作为“父母亲”极力想把它堕掉。然而,企业,无论是从起源来看,还是从它的职能来看,都独立于国家。与其说它是国家的一个“器官”,还不如说它是社会的一个“器官”。
因此,工业社会的问题实则是多极化组织的问题(pluralist organization)。在我们的现代社会中,不再是只有一个主导者,而至少有两个:国家政权和现代企业。它们必须和谐相处,否则就会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