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在上一次战争之前的150年里的西方世界,无疑存在过一个功能性的社会——一个通过共同意志整合成员,并且由合法性权力统治着的社会。它不仅是一个功能性社会,而且也是一个自由社会。而社会如果不是功能性的,那么就不可能是自由的。但是,无论从哪一个视角看,19世纪的社会都难以说是一个工业社会。虽然事实上它成功地掌握了一个日益壮大的工业现实,但是这一点它从来就不是有意为之的,社会组织过程也从来没有为达成这一任务而进行过。从社会的起源、目标、信念和制度这些角度而言,19世纪的社会即使不能说是反工业的社会,也只能说是一种前工业社会。
尽管我们的文明在19世纪中日趋成为工业城市的文明,但我们的社会形式却仍然处于以乡村社会支持和环绕商业城镇那么一种形式。这是一个重商主义社会——虽然商业流行,但仍然是乡村式的。那时我们实际上是尽力将工业现实拒之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之外。因为工业现实在我们看来似乎污浊不堪、粗俗难耐,似乎与我们真正的价值观毫不搭界。现在,有许多城里孩子因为从来没见过牛就常被大家认为很丢脸——这一点确实如此。然而有更多的人——尤其是在欧洲,从来没有进过工厂,这却更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那时我们大家都认为这是世上最自然不过的事了,究其原因,恰恰是因为工业体系尚未融入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秩序中。
这一情况在英格兰表现得最为明显。直到1914年,英格兰都一直代表着欧洲社会组织和社会理想的标准模式。英格兰是最彻底的工业化国家,农业几乎全然消失。然而,英格兰那时却也可以说是重商主义社会奠定得最牢固并且发展得最成功的国家。在19世纪的英格兰,居支配地位的社会理想阶层“绅士”,基本上被定义为是与工业体系毫无关系、生活在前工业秩序之中的人。典型的是,整个社会对地位上升中的城市中产阶级所做的让步,只是将专业人士和商人接纳为绅士阶层。由此,外科医生和律师成了绅士;出口商人、股票和商品经纪人、银行家、批发商、保险代理人和船主也都相继成了绅士。但是,惟独制造业却一直没有能够成为绅士的职业。直到1935年,年轻人还是宁愿在一家小保险代理公司当低级合伙人,也不愿意到一家制造业公司做薪水高得多的行政管理工作,理由不过是:“城里起码还是一个绅士适合呆的地方。”
在当时英格兰的社会生活中,几乎只有一种理想楷模和社会榜样,那就是乡村绅士。这一楷模不仅受到来自上层阶级的称颂,也深受小职员和产业工人的认可和肯定。它型构了他们对社会的观念,模塑了他们的行为和礼仪标准,并且形成为固定的明星,充当着他们据以自我定向的参照和在社会中自我定位的基准。而那时的工业界却没有社交生活,没有社区,也没有组织。英格兰自1830年以来所出版的小说可谓汉牛充栋,难以尽数,但描写的都只是乡村生活或伦敦的生活,这一点也就绝非偶然了。据我所知,惟一的例外只有阿诺德·贝内特,记述了当时多数英国人生活其间的工业城镇生活。
大约100年前,迪斯雷利就曾说过英格兰存在着“两个民族”,农业-商业民族和工业民族。而实际上,一直到我们这个时代,这二者中的后者仍未被整合融入到社会之中。虽然较之1838年英格兰仍主要是一个商业国家时的工业化村落而言,1938年英格兰中部地区和北部地区那些烟囱里浓烟滚滚一片繁忙景象的巨大工业城,在政治上已经变得重要多了,但是在社会和文化方面,这些工业城市仍然处于边缘的地位。社会治理的基础当然得到了拓展,更多的人成了“绅士”。手艺不再被视为丢份儿,甚至有的手艺被社会赋予了一定的社会声望。爱好猎狐的乡绅,对许多人而言已显得滑稽可笑——尽管笑他们的人多属本阶层。然而,英格兰的社会信念和理想,行为的规范,生活的方式,以及衡量个人及社会抱负的尺度等等,从英格兰伟大的社会分析家简·奥斯汀以来就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奥斯汀描绘了1800年的那一代人的生活画卷,那时候商人还刚刚成为绅士,而制造商和产业工人却仍属异类,以至于根本未在她的书中提及过。
直到当今时代,工业群体——无论是工人,还是雇主,都似乎仍然心满意足、心安理得地听命于绅士阶层掌控。他们似乎总是希望由绅士来领导并负起责任,一遇到什么现实的危机,他们就转向绅士——当然,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914年,而大部分甚至到1940年才总算有所改变。一直到1926年发生总罢工,交通运输协会(该行业工会总部)和英国钢铁联合会才开始直接介入政治。
绅士所执掌的领导,绅士所承担的责任,绅士所积累的政治智慧,无疑是一种高雅的秩序所需。那些试图揭露乡绅阶级和“校友圈子”不过是一帮反动的篡权夺位者的宣传,实在是最不明智了。就像历史上任何一个统治阶级一样,他们虽然也沾染着愚昧、贪婪、目光短浅和权力欲等等毛病,但他们却无疑有着非同寻常的政治直觉和政治责任感。他们也真正而忠心地代表着工业化后的英国所仍保有的那种重商主义理想和信念。再要找到一个像他们那样优秀或比他们更优秀的阶层几乎是不可能的了。麦克唐纳、鲍德温和内维尔·张伯伦等代表着工业价值观和工业信念的领袖们,他们的最先一批试验,并没有太多鼓舞到人心。一直到本次大战以来一直统治着并且代表着英国的绅士阶级,以他们的全部美德以及缺点,构成了前工业时代重商主义社会的社会人物的理想类型,他们有着前工业时代的重商主义理想和信念,他们也从那种前工业时代的半乡村、半商业化社会的意志和观念中导出了其对权力的诉求主张。
在欧洲大陆,1918年之前的150年间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组织,不仅是前工业的,而且具有反工业的性质。
直到当前的这场战争为止,法国也有着与其海峡对面的英国绅士一样坚定不渝的社会理想:“自耕农”的理想。从罗伯斯庇尔时期到贝当时期,独立躬耕于自己的土地之上且基本自给自足的农场主构成了法国社会的理想代表人物。并且,从拿破仑垮台以后,法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所有大人物几乎都来自这一阶级,操着这个阶级的语言,秉持着这一阶级的信念。他们也都期望,作为其成功人生的一个合适的回报,他们退休之后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小农场主,享受着田园生活。而那些中产阶级的其他成员们,虽然不得不在城市营生,充当着公务员、职员、店主、律师或医生,他们也和这些伟人们一样共有着这种人生理想态度。他们的志向目标就是积攒了足够的钱后便急流勇退,尽快返回到自己所拥有的小农场上,过一种恬淡朴实、独立自在、悠闲雅致的田园生活。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工业失业在法国算不上什么大的现实问题,因为大多数失业者可以回家返归农场去。这一论点虽然没有包含多少真理性内容,不过它在法国内外被普遍接受这一事实,生动地表明了法国人所向往寄托的社会形态。法国的生活方式曾是整个西欧社会中最具中产阶级保守性也最具反工业性的生活方式。它明确地代表了18世纪后期的顽固信念,这种信念认为乡村式,但又商业化了的重商主义社会,可以说是时代的无上成就,是达于极致的创造。而基于19世纪工业欧洲的全部信仰基调,最不可能达成的便是将社会组织成一个工业体系。正是那种始终如一、平均和谐、高贵典雅和人道主义的社会理想,使得过去的法国昭显出了巨大的吸引力。但是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同样是这样一些品质,也构成了法国未能成功实现工业化整合、未能给予产业工人以社会身份和功能的主要原因,也导致了法国在工业体系内除了专制霸道外别无长物。当然,这在1914年之前也许只是个次要问题,因为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大体上是符合其重商主义假设的。但是,到了1918年以后的法国,由于工业进程的巨大张力,重商主义信念与工业现实之间的冲突就变得已经无法忍受了。
对于法国的城市有产者而言,工业似乎真是令人憎恶,它否定摒弃了一切他们所信奉的价值。由于认为没有财产就不会有人的尊严和人之美德,他们向产业工人报以惧怕而又憎恨的目光,视其为天生就缺乏尊严和充满邪恶。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着像法国那样深刻的阶级仇恨,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其主流社会与产业工人之间的社会接触像法国那样少。巴黎的工业郊区、波里纳的幽僻贫困、法国与比利时边境的矿区,这些令人不忍目睹的工业现实却仿佛都被一条无形的隔离线与悠闲典雅的社会分隔开来。这些地方又像是聚居区,又像是被围困的堡垒,他们都被置于周围中产阶级的严密监视之下。这些中产阶级最后居然认定,宁愿被一支外国军队征服,也不愿赋予工业体系中的人们以责任和社会身份。
即便是工业雇主,也像产业工人一样几乎没有被融入接纳到法国社会。尽管财大气粗、组织良好而且令人羡慕,法国的工业经理们对普通法国人而言,仍然是神秘莫测、令人疑惧的人物。在中产阶级看来,工业生产的过程好像是个黑色魔术——令人完全不可理解,而且异常恐怖。这一点在法国中产阶级对待投资的态度上体现得可谓淋漓尽致。那些致为精明、致为审慎,而又最具商业头脑的有产者,竟然就是分不清不折不扣的骗局与真刀真枪的工业企业经营之间的区别。他在投资时似乎总是搞不清向一家在制糖业中早已地位稳固的百年老厂投资,与向在撒哈拉沙漠中心修建溜冰场这种计划进行投资有什么区别。原本简单的工业制糖过程对他而言是如此神秘难知,他觉得那简直是毫无理性的天方夜谭。
其他许多迹象也表明,当时的法国社会基础,基本上是前工业的和反工业的。一个虽然不一定重要但却是特征化的事实是,当时法国最大的技术学校是一所公路和桥梁建筑学校,两者都在18世纪的前工业社会中发展起来并备受珍视。面对活生生的工业现实人们却毫无意识,由此也就导致了对工业雇主的力量毫无意识。就连19351937年的人民阵线,名义上虽是工业劳工的政府,但其抨击的对象却不是工业雇主的权力,而是假想中那唬人的“100个家族”——1848年的大商人和大银行家家族的权力,而这些权力实际上在1918年之后就已经转移到了工业经理及其行业协会手中。
法国社会当时对工业的理解仍然停留在18世纪的水平。一家拥有1万名工人的工厂,只不过仍被看做是一间拥有3名工匠和4名学徒的手工作坊的放大版本而已。整个社会无视一家现代工厂的经理与裁缝师傅或鞋匠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它一方面不懂得需要对经理们的权力施加限定,另一方面却又对其僭取的权力愤懑不平。没有任何别的国家曾像两次大战之间的法国那样,其工业管理者们一方面极其专权自负,另一方面又极度缺乏安全感。
1918年之后国家巨大的工业扩张,更加将真正的社会和政治决定权迅速推向经理们的怀抱。而与此同时这一权力却依然犹如无根浮萍,与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和信念一直处于公开而直接的冲突状态。我们时代的社会和精神危机,没有哪儿比法国20世纪30年代早期的更加明显了;这种危机存在于一种革命的气氛之中,并且比起莱茵河东岸导致了实际革命的那种危机显然更具有威胁性。
在普鲁士——而且或多或少也可以说是在整个德国,情况与英国或法国在一个重要方面有着很大不同,那就是:普鲁士从来没有成功地发展出一个真正统一的重商主义社会。从文化和社会上讲,其理想的社会类型和主导性社会秩序还属于重商主义社会类型,其代表群体则是专业人士、大学教师、文职公务员、商人和银行业者组成的中产阶级。但是,其政治权力,却掌控在反重商主义的“容克”地主手中。
从渊源上说,“容克”本是乡村的中上层阶级,其经济地位和社会信念与英国的乡绅非常相像。如果仅仅因为其姓名前有一个作为高贵象征的“冯”(von)字,就把困窘而僵化的路德派的“容克”们当做贵族,这简直是离题万里,无与伦比地远离了真实状况。鉴于对作为军官的一份薪水以维持生计的依赖,以及梦寐以求晋到少校军衔的仕途野心,“容克”实际上也就像英国拥有土地的乡绅和法国的自耕农一样,不过是17世纪和18世纪商业革命的产物而已。在经济上,他依赖于向国家出售其服务和向城市出售其农产品。从社会而言,他不过是集权国家的产物,而常备军队、城市以及集权国家,本身都不是封建主义的产物,而恰恰是封建主义遭到毁灭的产物。“容克”尽管身属中产阶级,但其心态却是反重商主义的。他穷困潦倒;他属于路德派教会并坚信贪欲的危险;尤其至关重要的是,作为一名职业军人,他不愿意将个人私利作为道德行为的指导准则。
“容克”与自由派城市中产阶级之间的相互敌对状态,给德国的发展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这种对抗,使得拿破仑时代普鲁士的伟大改革家施泰因、沙恩霍斯特和格纳森们,试图在19世纪的普鲁士开创一个成功而统一的重商主义社会的努力最终归于失败。它造成了德国社会人格的根本分裂——而这正是隐藏在一切“两个德国”或“德国——化身博士的双重人格”之类妄言背后的真相。最后,它还得部分地为那种保守性的幻想负责,他们居然幻想希特勒也会变成一个保守派,理由是他也反对自由派的中产阶级。
包含于前工业社会内部的冲突,赋予了德国的工业生产者们——包括雇主和工人双方,比在法国或英国更多的突出地位和威望。表面看来,19世纪的德国似乎比英国和法国都更接近于问题的解决。19世纪80年代由“容克”们倡导的给工人提供某些社会保障的社会立法,起初似乎确实提供了一条真正的社会融合之路。德国的银行与工业之间紧密的金融联系,也似乎使全国的经济一体化看到了曙光。但实际上,德国未能融合的状况远比它的西边邻居们糟糕得多。因为这种前工业的社会在西边邻居们那里是统一的,并且发挥着功能,而在德国却是分裂的,并且混乱无序。这样,在西边邻居们尚能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而一息尚存,保持着一定的社会承受力时,德国早已因不堪重负而陷入混乱、分崩离析了。
美国的情况则与工业欧洲的情况极其不同。乍看上去,这个国家的社会似乎已成功地实现了向工业社会的转变。欧洲大陆上极其突出的城乡冲突在这里似乎是消声匿迹、无足轻重了。它也不像英国那样存在着一个前工业时代的统治阶层。不过,尽管美国与欧洲之间基本上没有什么可兹比较的基础,但美国的价值观、信念和主导性社会秩序,也仍然属于前工业社会的形态,而且也还尚未发展形成一个功能性的工业社会。大致说来,还是那句老话说得不错,这个国家是杰弗逊的社会信条和汉密尔顿的现实的混合物。有着个人自由的农场主,作为在自己的土地上独立自主、自负责任的公民,已经充当了美国的社会与政治理想的典型代表。但是现代化的大批量生产工业,也已经成为了代表性的社会现实。
美国的社会信念和社会理想的前工业时代特征表现在,“边疆开发区”总是处于美国政治思考的核心性重要位置上。而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什么以下的危险谬论能够流行的原因,这种谬论认为:由于不再有可自由垦植的土地,我们的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正日益遭受着威胁。新大陆上独立自由的农场主的边疆开发区,也许是一个仍处于乡村式的重商主义商业社会最符合逻辑的——当然也是最成功的伟大社会理想。它不仅仅是前工业时代的,而且就其排斥一切社会功能性的组织而言,它还是直接反工业的。
美国社会的前工业特征,还表现在美国那些成功故事的典型模式上——这种典型性既体现在虚构的也体现在真实的故事中——这种故事总是从某个新英格兰或堪萨斯州的贫穷农场上的童年开始;总统竞选运动中那些老套路的“小木屋”故事,不过是这一伟大的美国传奇的一个传统惯例化版本而已。这一事实表明,其成员多数经由农场选票选出来的政治机构——参议院,已成为所有经由选举产生的机构中最受人尊敬并且被认为是最忠实地代表了整个国家的机构。那种认为只有新来移民才去做非熟练工人的传统信念,以及那种认为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总是能够独立于工业体系之外(充当农场主、店主、专业人员)的传统信念,同样反映了这一社会的基本的前工业性质。此外,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属于南方的地区,有着浓重的意识性反工业主义,及其代代相传于乡村的统治阶级的前工业残余。
当然,美国人对机械学所怀有的巨大热情,也许某种程度上表明这个国家比欧洲离问题的解决更近了一步。但是,机械和技术天赋就其自身而言并不是药到病除地解决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较之昨天的欧洲代表性群体眼中那充满敌意、遥不可及而又令人疑惧不堪的工业的形象,对于典型的美国人而言,工业无疑有了令人尊敬、振奋人心并且贴近生活的品性。然而,这个国家的价值观和信念,却仍然是那种传统的社会的价值观和信念,没有大公司,没有大批量生产,没有永久性劳动阶级,没有强大的管理层力量。从心灵深处看,普通的美国人其实是人民党人。而直至今天,人民党主义的骨子里仍然主要包含着对工业体系现实的拒绝认同。
通过将个人整合融入市场,重商主义社会赋予了个人以社会功能和社会身份,而市场上的合法性权力则掌控着社会的决定性统治。
市场通常被视为是一种纯粹的经济性制度,但其实它本是19世纪处于中心地位的社会性制度。置身市场并且通过市场,19世纪掌控起了它的物质现实。置身市场并且通过市场,它也表达了自己的基本信念和目标。19世纪将人的本质视做“经济人”,将社会的目标视做通过经济发展建构起自由和正义。相应地,个人则通过行使其个人财产权参与到社会中来,而这种权力,也构成了市场上的合法性权力的基础。
财产在社会生活中一直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它自始至终都构成社会声望和政治权力的一个源头。较之19世纪西方世界的商品日渐丰富和经济上的贫富差距通过市场方法日趋得到平抑,20世纪的商品极度稀缺,财富分配在穷人与富人之间有巨大差距,这就使得财产在20世纪比在19世纪更加彰显了其对个人的重要性。可以确定的是,由于在维持生计上日渐容易,因此个人也变得不再那么蝇营狗苟惟利是图。只要读一读简·奥斯汀的作品,再把她有关1800年的英国中上层阶级的描写与100年后的同一阶级做比较,就可以发现,在重商主义的世纪中,那种对财富和金钱的贪欲在个人的行为动机中正一步步变得不再那么凸现。而日思夜想,最强烈最迫切地抱持着那种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的欲望的人,反而是那些最远离市场,并且对市场最充满敌意的群体,比如极度缺乏土地的爱尔兰人和巴尔干的农民。
那种人所共知的指责——重商主义社会以其惟利是图的“营利主义”而使人蜕化成了只知道抓钱的猪猡式的守财奴——这完全是毫无根据的伪妄之辞。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种说法将个人行为和社会结构也混为一谈了。
重商主义社会并没有使人变得对经济财富更感兴趣,它并没有改变人类的本性,而且事实上也没有任何社会能够真正改变人类的本性。人们在其经济生活中总是要努力获取经济成功,这与他们在其他一切生活领域也都会去努力获取成功并没有什么不同。即便“经济人”作为社会理想的类型退去以后,人们在其经济生活中仍然需要获取经济成就。未来的银行从业者,或者其他承担信贷经纪人功能的无论任何人,在经营或者执业中主要总是以营利为目的,或者总是要以从其管理中获取报酬为目的,而不是为了“获取健康”或者其他什么非营利性目的。不同的人面对不同领域的事业活动中的不同报酬,会有着不同的价值评价。但显然存在着基本的人的类型,他们以不同的活动实现的都是追求其个人满足。而且很可能的是,这些类型及其各自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率在整个历史上大体保持不变,并且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也大致如此。
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与社会没有或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从社会角度看,重商主义社会给财产赋予了一种全新的意义。在以往,财产一直被看做是社会秩序的结果。人们获取财产的资格通常与他们的某种社会身份相联系;或者,他们获得财产是作为他们在某一突出的社会领域所取得成就的回报。财产过去是作为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的附属物的。但是,重商主义社会却将其颠倒了过来,把财产看做是社会身份的原因。它使得个人财产权的行使过程体现为个人的社会功能。它使得经济报酬成为了社会意义上的报酬,使得经济声望成为了社会重要性的决定声望,使得经济活动成为了社会的代表性活动。
从纯粹统计数字上看,主要致力于获取经济收益的人数在19世纪的社会可能与先前的社会一样多;而不通过市场满足自身需要的人也可能一样多。然而,社会并不是一个纯粹统计的问题,而是要看重点所在。值得关注的不应该是数字,而是隐藏在统计数字背后的起选择和组织性作用的原则与信念。决定社会特性的不是主导性的社会领域,而是具有代表性的社会领域。而重商主义社会的重点所在、选择和组织的原则、具有代表性的社会领域,都聚焦于经济活动之上,这种经济活动基于个人财产权之上并通过市场昭显出来。
财产权本身是不变的,但是它的社会意义和社会效果却是变化的。洛克在17世纪接近尾声时说过:某物之所以成为某人的财产,乃是因为此人在此物上附加了自己的劳动。这句话代表了一种作为社会基础和作为社会权力正义性的革命性激进的崭新财产观念。财产以往被定义为人类行动和社会权力的目标,而现在它成了社会行动的工具。这也正是亨利·梅恩爵士的著名警句“社会进步是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含义。梅恩说,以前,首先是身份确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据此衍生出人与财产的关系。现在则是颠倒过来,由财产与财产之间的关系——这是契约的本质,决定着尚无其他社会关系的人们之间的身份关系。换言之,正是通过财产,个人才得以被整合成为群体。
这一新的财产观念意味着整个经济领域都得受市场支配,每一样东西都必须能够转化为财产。由此,坚持市场体制意味着必须将经济生活中的一切基本因素都视为商品并且作为商品来对待:土地、劳动力、金钱。那种认为土地与其他财产或劳动力与其他财产在类型性质上有所不同的主张,是不能容许的。因为这种主张会导致需要对社会进行非市场的整合,而且这种主张将会构成对“经济人”的否定。工人必须被视为拥有一种被称为“劳动力”的商品财产的人——这种财产与其他任何财产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由此他才能被认为有能力和资格通过市场参与社会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实现其作为“经济人”的本性,并且在这种活动中,他得以获得其社会身份和功能。
最重要的但也最不被理解的,是如何组织市场内部的决定性社会权力。根据教科书的说法(即使是那些承认财产功能是19世纪社会的合法性社会权力之基础的少数教科书),重商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领域不存在统制。经济活动中不存在统制,在传统上被看做是“自由放任”的典型特征。然而,这一信念仅当统制一词被最狭隘地定义为政治主宰的意思时才站得住脚,而且才真正有意义。而从其他任何定义角度,这种传统信念的真实性都大有问题。许多作者坚持认为经济领域实在过于重要,不能任其没有统制,而且需要有政府介入。他们这么认为当然是完全正确的。他们错只错在认为他们自己是在批驳自由放任或是在抨击重商主义社会。其实他们所抨击的要不就是他们自己所主观臆造的一个令人厌憎的怪物——“无政府主义市场”,要不就是19世纪的自由所主要依傍的那种政治原则,这种原则主张将政治政府与社会决定性领域里的统制分离开来。
其实,所谓无统制、无正式建立的管理机构的“无政府主义市场”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自由放任的意思不过是指政治政府的管理只被限制于狭义的政治领域,越出这一范围的管理就不再具有合法性。然而,市场有其自身的合法性权力。它有着自己的统制和权威机构,尽管这些统制和权威机构不属于政治领域的政府。经济领域的统制者们,也像政治领域的政府一样,满怀着各种权力动机。他们就像议会或国会那样充分耍弄着权谋伎俩,只是他们各种活动的动机、目标和手段,有别于且独立于政治领域本身的动机、目标和手段而已。总之,自由放任并不是别的什么,而只是要求政治领域的政府遵守不同领域和统制规则的职能分工而已。它不仅不反对市场的规则,而且要求发展这类规则。
通过自由放任的理论要求,市场不仅仅保护了自身免遭政治政府的干预,还通过形成自己的政治制度而将政治政府排斥在外。这其中,最重要并且最强大的莫过于国际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使货币和信用服从于最完善的市场——国际贸易的支配之下。
从经济上看,一旦一国的工业的成长超越了初始阶段,再将国内商业置于对外贸易平衡的支配之下就丧失了正当的理由。只有在英国,对外贸易对经济的重要性才到了需要保证其首要地位的地步。但是,即使是在英国,如果当初对外贸易与国内信贷及利率之间不存在这种直接联系的话,工业体系从经济上说不定会表现得更好。1931年,随着金本位制被废止,这一直接的联系自然被切断,其后的实践证明金本位制的传统理由并不成立。对类似美国这样的国家来说,其对外贸易基本上只处于边缘地位,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工业,因而金本位制在经济上很可能就弊大于利,成了一种负担,而不是优势条件。
但是,这种从经济效率视角对金本位制的讨论完全是一个错误。因为,金本位制更重要的是一种政治制度——一种工具,用以建立凌驾于工业体系之上的市场霸权,也用以维持政治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并列地位,以及随之而来的重商主义社会的政治自由。随着货币和信用自动受市场流转的决定,创造信用的权力就不再由政府控制。而金本位制正是阻止政治政府觊觎该权力和该领域的制度障碍。重要的是,它不仅使市场把握控制着工业体系,而且防止了政治政府对工业体系的侵蚀。
即使那种试图通过金本位制把工业体系置于市场控制之下的努力被证明无效之后,金本位制至少也保证了工业领域处于一个非个人化的区域——该区域是市场社会与多数统治的政治政府之间的缓冲区。1918年以后,尤其是1931年以后政府对这一缓冲区的侵占,在经济制度领域的最大意义就是它意味着作为社会的市场的坍塌瓦解。1918年以来动态信用政策的发展——始于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开放市场”政策,在瓦解重商主义社会所基于的政府和市场并列状态方面,也许是最具有决定性的一步。因此,将货币和信用置于工业生产的从属地位,这是目前各国的战争经济中异常突出的做法,这无疑是一种具有根本性和决定性的改变。
将市场发展到一个完美程度应该归功于英国。也正是作为最成熟的重商主义社会这一角色,给了英国领导19世纪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地位,并使它成为代表着19世纪的国家。然而,任何一个有过英国商务经历的人都知道,英国社会经济领域并不是没有规则,个人自利的机械行为论不过是一个不实的神话。直到20世纪30年代的初期和中期(其时笔者本人就在伦敦城工作,从业于被认为是所有职业中“最自由的”国际银行业),旧的市场性质的重商主义政府依然还在发挥功能。尽管已经风光不再,已经只是25年或50年前状况的一个缩影,但它依然是一条强大、高效而又铁面无情的规则。没有任何商务人士——银行家、股票经纪人、批发商或保险代理人,能够承受漠视这一规则的代价。将适度建构起的市场权威规则甩开一边,意味着将迅速受到惩罚。即便是那些金融大亨或商业巨贾,也不能够长久地刻意违反这些规则或统制者的管理规范。否则,违背者所得到的惩罚对其企业将会是毁灭性的。这一经济死刑的判决将由统制者宣布做出,并且执行起来将迅速而毫不留情,还不可上诉。
市场管理者行使其权力都是通过典型的市场化制度机构进行:中央银行、证券交易所、货币市场、商品交易所、外汇交易市场、货运交易机构,等等。这些机构都以市场利益作为统制的依据;也就是说,为的是保持商业主义社会运转这一政治目的。人们必须了解到,将市场的运转基于个人的经济利益之上,这其实不过是市场上的政治才能象征而已。这与政治体系中将国家的利益基于个人的仕途升迁之上这一声誉并无二致。最后,市场治理的强制性权力是通过管理者授予或否定个人进入市场成为市场成员的资格而行使的。例如,如果英格兰银行(在所有商业管理者中是最强大最典型的)要抑制外汇市场上的投机活动,它并不是通过发布什么法令来进行,因为那样做简直与市场精神格格不入,它只是通过暗示信息的传播扩展来进行。显然,暗示信息是非正式地放出去的——譬如在午饭的餐桌上,在打电话闲聊中,在证券交易所里,或是通过外汇经纪人等等。没有人,最起码是直到上次大战后整个市场结构开始解体之前,还没有人被正式要求削减其外汇交易量。违背者当然不会被送上法庭也不会被羁押。但假如他无视这一暗示——随后也许还有谨慎的提醒,他可能会突然发现自己被置身于这样一个悲惨境地:信用被削减甚至终止了,自己的“名字”在证券交易市场不再被视为“按规定条例交付”,自己的汇票背书在货币市场上不再被接受为“银行可兑签名”。他的人身当然将毫发未损,但是其个人财产所赋予他的社会权力——即市场的进入资格和在市场中的平等成员资格将被取消。
重商主义社会里经济领域的这种治理,也就是统制着每一个商业体系的同一种治理:商业的寡头治理。就权力、组成、规范和目标而言,19世纪英国、美国或德国经济领域的合法性统制与15世纪的商业城市——威尼斯、佛罗伦萨、汉萨同盟或16世纪的安特卫普的商业精英统制并没有什么不同。宪法不可能规定谁是规则制定者,以及如何才能成为规则制定者。在这方面1850年的伦敦城与1450年的威尼斯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不过,19世纪在伦敦、纽约、波士顿、阿姆斯特丹、汉堡或巴黎商界的每一个人,都准确无误地知道,谁是“圈内的”而谁又不是,谁举足轻重而谁又无足轻重,为何这家商号强大而另一家只是富有,为什么来自这个人的暗示就是规则命令而来自另一个人的却毫无价值。规则制定者的资格是不确定的,就如同他们何以众所周知和不言而喻一样。仅仅只有财富是不够的,事实上,商业寡头中最富有的那些商号常常并不是“圈内的”。同样,仅仅只有名声和传统也不够。当然,更不是只靠着经营技巧的娴熟。实际上往往相反,过于“精明”或“敏锐”反而几乎会使其资格自动丧失。因此,这种资格应是财富与经验,传统与机敏,经营上的敏锐与对非成文法规的看不见的限制的通晓把握,以及责任心、正直感和首创精神等等的混合——那种无声无息但却又具体实在的资格,也许只能用“位望”(standing)一词来表述。商业体系中某个成员被提升到规则制定者的行列,这本身乃是该社会群体心照不宣的赞许和寡头集团同样心照不宣的共同选择的结果。这种提升可能通过下列一些形式表现出来:比如受邀参加某次债券的发行,受选作为英格兰银行董事会董事,又或者只是受邀参加某场牌局或成为某个早餐俱乐部成员。这些表面上看来不拘形式的每一种形式的含义,在整个这一社会群体中完全是人所共知的。在简·奥斯汀、萨克雷或伊迪丝·华顿笔下所描绘的社会中,对处于规则制定者地位的寡头集团的勾画确实非常清晰生动,但是要准确地说出其界限何在,却又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的统治结构不仅在寡头集团中非常典型,而且对既需要高度弹性,又需要高度纪律的市场而言,更是无可避免的。
总体来说,18世纪后期的庞大体系并没有创造出一个运转良好的功能性工业社会。其实,甚至根本就难觅工业兴起的影子。
那代人中,只有一个人对工业进行了关注——汉密尔顿。他不仅留意了工业革命,还洞察了其意义。他的一生身处那些伟大发明层出不穷的时代。他一生的黄金时期正好是瓦特发明蒸汽机后整整40年,而他又刚好去世于蒸汽机车面世之前20年。但是,他的同时代人都没有意识到,在汉密尔顿对强大的中央政府必要性的坚持以及他对民众的不信任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一种对即将来临的工业化革命过程的惊人洞察。在今天不带偏见的读者看来——无论其是否与汉密尔顿有着相同的政治信念——无论是《制造业报告》还是其任财政部长时所提出的诸多有关财政和银行业的提议,汉密尔顿都似乎充满了先知先觉。在其同时代人看来,这一切都不过是一个保守的托利党分子试图建立一个凌驾于自由农场主之上的君主政体的企图而已。工业化问题至关重大,这可以说是汉密尔顿全部政治思想的基础,可惜高处不胜寒,当时无人理解。
这种普遍的短视之所以尤其值得关注,是因为其同时代可谓伟人辈出,杰弗逊、麦迪逊、查理时代的泰勒、约翰·亚当斯,个个洞察入微、天才横溢,都是充满了伟大原创力的顶级政治思想家。他们对于社会力量和政治制度的理解,无论是在本国还是在他国可以说都无人能出其右。但是,过分植根于重商主义社会的思考取向遮蔽了他们的视野。他们眼中的主要经济问题是农业生产者与贸易经销商之间的关系。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一个新的社会世界正在迅速地酝酿形成,助力这一形成过程的是它自身拥有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力量——工业体系。在他们为数不多的几次有关工业的谈话中,口气中充满了轻蔑和反感。在他们的头脑和思想中,根本就没有为工业留下任何空间,因为工业与他们的信仰、制度和价值观都是格格不入、针锋相对的。
无力察觉并理解各自时代的工业革命,这绝对不是美国人独有的情况。同一时期的欧洲几乎同样也没有意识到这一新生力量的意义,尽管这一力量在旧有力量终于组织起来的时候才刚刚开始。亚当·斯密也曾讨论到了工业生产,但却似乎对它嗤之以鼻、不以为然,认定它毫无前景。伯克,这位19世纪英国自由社会之父,在其社会学和经济学著作中也几乎对工业生产只字未提。法国大革命的哲学家和理论家们的情况也几乎如出一辙。普鲁士的施泰因虽然自己本身就直接管理着大规模的工业企业——王国政府所拥有的矿山和铁厂,但他对工业生产的社会和政治重要性却毫无觉察,以至于在对新的自由普鲁士社会阶层基础的提议中,排他性地只包括三个前工业时代的社会阶层——乡村的乡绅阶层,城市的专业人士、商人和工匠,以及自由的农民。
直到19世纪30年代的第一次工业危机,工业体系才被视为一种新的因素。但是,即便是马克思,他挖掘和融合了那一时期许多伟人,无论是保守者还是激进者,无论是现实主义者还是空想主义者的分析和诊断,也未能察觉到工业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整合与政治力量问题,与重商主义社会有着根本的不同。不仅仅是马克思的思想,这一点已经经常被提及,而且他的社会都不过是18世纪和前工业时期的正统观点。
只是到了19世纪末,人们才认识到存在着一个与工业社会有关的问题。英国的基尔特社会主义者,美国的布鲁克斯和亨利·亚当斯,法国的索雷尔,以及德国的“学院社会主义者”们,首先看到了工业体系的成员尚没有被融合进来,而且工业体系中的决定性政治权力并不具有合法性。是他们首先看出了我们的社会并不是一个工业社会,而是一个重商主义社会,而且这一社会充其量只能囫囵吞枣地容纳而不能交融整合我们时代的工业现实。亨利·亚当斯关于直流发电机作为社会权力的新来源的著名发现,预示了巨大的危机,这一危机在1941年秋美国参战时到达了最后的决定性阶段。
重商主义社会的组织与工业现实之间的冲突,在重商主义经济政策所基于的两种经济行为理论之中表现得最为清楚:一种是通常被称为“自由贸易理论”的国际劳动分工理论;另一种是垄断理论。二者都假定了一种生产体系,在这种生产体系下,产品的种类和数量都不同程度地严格受到土壤肥沃程度、气候条件和其他非人类所能控制的因素的影响。换句话说,二者假设的都是一种前工业时代的体系。
自由贸易仍是基于上帝决定且人类自身无从改变的劳动分工基础之上的互补性商品交换。英国出口羊毛织品以换取葡萄牙的酒类,这正是自由贸易的典型例子。基于此,期望自由贸易能够带来和平安宁就不是不可理解的了。因为假如所有贸易都是互补的,并且假如生产总量是固定不变的,那么所有生产者都可自由地获取所有原材料,就应该能够真正消除那些通常导致经济对抗的因素。
垄断理论与其前工业假设同样具有一致性。假如供给不管需求如何都被固定在一个极其窄的限度内而不能有所增加,那么通过削减产量和提高价格就能获取最大利润。
一旦我们从重商主义社会的理论假设转向工业体系的现实,自由贸易理论和传统垄断理论二者就都将变得毫无意义。在工业体系中,生产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不可能固定不变,因为丝毫不可改变的生产条件是不存在的——除了极端的限制。今天,如果某个国家不生产铁钉,而且也生产不了铁钉,除非花费其邻国五倍以上的成本,这也并不能肯定20年之后它就成不了规模最大价格最低的铁钉生产国。工业体系的生产是竞争性的,而不是互补性的;是变化无定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这种情况下进行的自由贸易,可能使尚未完全工业化国家的偶然劣势变成永远的劣势,同时也使那些已充分工业化的国家居于不败之地永远获益。自由贸易,在重商主义社会里可以给遵守礼让规则的国家联合体中的最弱小成员带来好处,而在工业条件下,它却劫贫济富,总是以牺牲弱国利益来富强最强的国家。它不仅是造成经济迟滞的工具,而且也成了歧视新工业和新国家的工具。这一点,至少在1840年宣传奉行这一政策的工业上更先进的英国对当时又弱又小尚处于襁褓时期的美国工业体系来说是如此,而今天奉行这一政策的美国对拉美、亚洲和非洲这些以前的原材料生产国的弱小工业体系来说,也是如此。
重商主义的垄断理论更是沦落到了极其荒唐的境地。在工业体系自身并不存在生产上的技术限制,而需求却并不是无限弹性的。因此最有利可图的经济行为,恰好与适应前工业体系中限止供给的情况下的行为相反。不是削减产量和提高价格,而是最大化产量和最低化价格,这才是工业体系经济最有利可图的政策。毫无疑问,亨利·福特所赚的钱,比旧学派中所有垄断者加起来赚的还要多。他与他的追随者们,通过那些较之小规模竞争性企业所可能达到的效率高得多、强大得多的垄断或半垄断组织而大肆获利。
由此,旧派的重商主义理论发现自己难以对新的垄断者们加以抨击,因为它自己的论点之一就是垄断从经济上讲应该就是低效率的。它没有能够察觉,对于现代大型企业公司而言,重要的并不是效率问题,而是政治结构和权力问题,因为重商主义社会对于市场之外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根本就是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