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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总统六准则

比尔·克林顿的前任美国总统们具有多样化的能力、个性、价值观、风格和成就,任何在这些方面比他们更具多样性的群体都是难以想象的。但是,在他们之中,即使是弱点最多的,只要他们遵守六条管理准则,他们就可以取得相当大的成效。即使是实力最强大的,如果他们违反了这些准则,他们也不会取得成绩。

需要做什么?这是总统必须问的第一件事情。他不得固执地做他想做的事情,即使是他竞选时的重点。

哈里·杜鲁门(Harry Truman)在1945年4月成为美国总统后,大多数美国人都认为,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这个国家可能,而且应该把注意力再次放到国内问题上。他满怀激情地致力于新政(罗斯福在20世纪30年代实施的内政纲领)的复兴。在几个星期内,他认识到,无论他喜欢与否(他的确不喜欢),他都不得不优先考虑处理国际事务。正是他的这种认识,使他成为卓有成效的总统。美国政坛似乎有一条规律,即世界总是在选举日与总统就职日之间变来变去。拒绝接受这条规律不是“原则性强”,吉米·卡特(Jimmy Carter)就试图拒绝这条规律。这是否认现实和注定要失败的。

集中精力、不要分心是第二条准则。“需要做什么?”的正确答案通常有好几个。然而,除非总统冒着风险做出了唯一一个引起广泛争议的抉择,否则他会一事无成。

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在他任职的前5年中待在办公室中对外部世界置之不理,尽管希特勒在欧洲横冲直撞和日本侵略中国。到1938年初,我们仍旧处于经济的最萧条期,而且整个国家在情感上处于孤立状态。但是,罗斯福几乎在一夜之间将重点转向国际事务,差不多忽略了国内问题。30年以后,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企图同时与越南和贫困作战。我们一场战争都没有打赢。

总统应优先考虑的事情必须是真正需要做的事情。如果不能引起广泛争议,它很可能是错误的选择。它必须是做得到的,而且是可以相当快地做到的,这意味着它必须是有限的目标。但是,如果能成功地实施,它必须是重要的事情,能产生不同凡响的效果。

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1981年决定以制止通货膨胀为他优先考虑的事情,他极大地提高利率,从而制止了通货膨胀。当时,他就运用了这些准则。任何主修经济学的二年级学生都会告诉里根先生,这会引发大规模的衰退,而且实际上,失业率在几个月内从已经居高不下的7.5%急升到10%,自经济危机以来就没有出现过这样高的失业率。然而,制止通货膨胀无疑是需要做的事情。它很快就成功了,而且产生了不同凡响的效果。

里根先生的措施为后来增加就业机会奠定了基础,他创造了美国历史上最多的就业机会。里根总统也因此赢得了公众的信任,直至任期结束。如果克林顿先生能够优先考虑为3 700万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公民提供保险,他可能也会取得类似的成功。相反,他害怕引发政治斗争,最后这个有限(和做得到)的目标陷入全面医疗保健改革的沼泽中。

第三条准则是不要在有把握的事情上孤注一掷。否则,失败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说在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之后有哪位总统能够得到选民广泛的支持的话,那就是1937年第二次当选的罗斯福总统,他以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优势再次当选总统,并全面控制了国会。

罗斯福总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解散”最高法院,并因此消除新政改革最后一个障碍的计划是板上钉钉的事。在宣布这项计划前,他甚至没有试着推行计划。它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以至于他再没有重新夺得对国会的控制权。克林顿先生也必定认为撤销军中同性恋的禁令是十拿九稳的,在宣布前他也未曾试验一下。它立即让克林顿的支持率直线下降,这是任何新任总统在支持率上遭遇到的最大降幅。

美国大众认为解散最高法院不是推行非常受欢迎的新政的方式,而是对美国的奠基人所建立的国家的颠覆。人们认为克林顿总统的提案对同性恋的权利不会有什么影响,反而会影响军队的战斗力。回想起来,我们总是能够发现这种在认识上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也只能做事后诸葛亮。因此,一个卓有成效的总统知道没有风险的政治纲领是不存在的。

第四条准则是卓有成效的总统不能事无巨细。美国总统必须亲自执行的任务,即使是条理性几乎最强和精力几乎最充沛的人也无法完成的。因此,总统不需要做的,他就一定不能做。

总统不能亲临现场,对其他人的依赖性十分强,其他人都可以选择把或不把实情告诉他们。而且,他们工作繁忙,因此他们无法研究字里行间的意思,也就无法成功地做到事无巨细,而且在政府工作中,“事无巨细就是上帝。”林登·约翰逊和吉米·卡特证明,对于总统来说,自己成为自己的首席运营官是使自己名誉扫地的最快的办法。

然而,在美国的制度中,总统是唯一对政府的工作绩效承担最终责任的人。一个卓有成效的总统必须抵制住事无巨细的诱惑,但要确保有人处理所有的工作。总统需要纪律性非常强的人组成一个小组,每一个人都要具体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

罗斯福总统的内阁就是典范。他的内阁由10个构成,其中9人都是我们现在所谓的技术官员(国务卿几乎也是),即在某一方面精明能干的专家。罗斯福曾经说:“我做决策,然后将这项工作交给一位内阁成员,把他单独留下来。”这个营运小组的工作绩效简直就是不同凡响,例如没有出现一例财务丑闻,尽管政府的支出史无前例地高,但是这个事实在很大程度上是罗斯福自己史无前例地将权力牢牢地握在手中和稳如泰山的主要原因。

罗斯福之后的总统试图取得同样的效率,他们配备参谋长和首席运营官各一名。但收效甚微。但是,其他方法只是将政府变成一个永久性的群众性集会,如克林顿先生选择的办法,他配备了许多国务卿、副国务卿、助理国务卿、特别助理等。

第五条准则是总统在政府中没有朋友,这也是林肯的座右铭。任何漠视这条准则的总统都会后悔一辈子。

任何人都不会信任“总统的朋友”。他们为谁工作?他们代表谁讲话?他们实际上向谁汇报?说得好,他们被怀疑绕过他们在工作上的上级,直接与他们的密友交流;说得不好,他们被公认为总统的间谍。更重要的是,他们总是想借助作为总统朋友的地位滥用他们所拥有的权力。如果他们收受贿赂或在其他方面让自己或家庭获得好处,因此而爆出的“财务丑闻”就会成为报纸的头版头条。与财务无关的滥用行为(如为这个或那个利益集团获取特殊的待遇)通常是不为人所知的。然而,这种滥用行为对总统的绩效、政策和声望的打击比财务上的违法行为更严重。

总统也是人,在工作上他们是孤独的。作为政治家,他们往往是渴望伙伴、友谊和同情、喜欢交际的人。这恰好说明总统很容易让朋友进入自己的政府,而且他们通常也非常不愿意舍弃已经被证明不胜任工作或辜负了他们的信任的朋友。但是,卓有成效的总统应仿效曾经入主白宫、最喜欢交际的总统:泰迪·罗斯福(Teddy Roosevelt)。在他担任总统时,他的社交生活甚至是丰富多彩,但是他并没有让他的几个“挚友”到他的政府里工作。

许多第一夫人都是总统的主要顾问和红粉知己,贝丝·杜鲁门(Bess Truman)就是最好的例子。但是,在希拉里·罗德哈姆·克林顿(Hillary Rodham Clinton)之前,第一夫人从未在任何一届政府中任职。

那么,第六条准则是什么?它就是哈里·杜鲁门给新当选的总统约翰·肯尼迪(John F.Kennedy)的忠告:“你一旦当选,你就要停止竞选。”

(1993年) hrxSWGx8uj4TgBIZmuO1Lo1o5j80PurvAAUCWRfOFV+IPBC9oMUWxS9RnK/4T4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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