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条件
一群你家或邻居家4–6岁的孩子们在家里齐聚一堂,这便是讲授本书所述的训练课的最佳场合。
家庭是最理想的教育场所,因为学前训练最好是在普通环境里、在日常生活常见的氛围中进行。倘若想选择学校、课堂或专门分出用于上课的房间,这些想法都不太合适。离家庭中心、离居家住所最舒适的地方越近,环境越丰富多彩,孩子离他们小圈子的中心就越近。因此,上述聚会地点并不可行,而应当尽可能营造出一种家庭氛围。
正如古罗马修辞学家昆体良很久前提出的那样,群体中的成员在与同类一起(即形成社交圈)时受训效果最好,这也是孩子实现最佳全面发展必不可少的前提。这样一群孩子能够领悟青少年群体或社交聚会的本质,而各式活动只会加深他们对这一本质的理解。于是,家长或老师就成了单纯的社交指导者,负责锻炼孩子与人和谐相处,和伙伴打成一片。然而,这不应直接理解为孩子的生活完全是玩,绝对不是。他们要做的是在玩中学,既与人交往,又乐在其中,就像在家里那样。
训练大纲
接下来的训练课根据活动(这些活动是孩子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的普遍特点分为八个部分,每个部分专门用一章阐述。不过,这些不同的活动并不能截然分开,如这一章讲身体锻炼,那一章讲智力训练,再另一章讲道德训练,而是像现实生活中的那样相互交叉和融合。这8部分课程内容如下:
1.习惯培养 (服从意识、观察能力、注意力、专注力等等)——旨在塑造个性,并为未来的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2.社交训练 (常用的礼仪、交谈)——旨在训练谦恭态度、行为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刺激行为和反应。
3.讲读故事 ——旨在提供效仿的模板,激发进取心,点燃想象力,等等。
4.身体锻炼 (身体练习、美体操练习、行进步伐练习)——旨在发育身体,形成得体的习惯姿态,纠正错误的动作意向(如削肩、姿势难看等等),并培养优雅体态、自控力和自我应对力。
5.韵律艺术 (韵律诗、歌曲、歌唱比赛、民间舞蹈)——旨在培养韵律欣赏能力、戏剧表现力,并且为孩子提供一整套韵律诗、歌曲和舞蹈。
6.自由游戏 (游戏和比赛)——旨在教会自由游戏的原则,弘扬高尚的体育精神,在锻炼和娱乐之余知道玩什么、怎样玩,培养敏捷的反应、速度、独创力、严谨性等等。
7.手工技能 (建模、涂色、绘画等等)——旨在培养手工技能和灵巧的手感(即用双手“把事情搞定”的能力),养成勤勉、坚持、精确、利索等等习惯。
8.信息训练 ——旨在传授自然、科学、艺术等领域的一些基础知识,包括初步的读、写、算技能。
训练规则
首先,应当将孩子的一日生活简化为一套例行程序(即每日安排)并严格遵守,使他既有时间“工作”,又有时间玩或者做其他事。这样一种严格管控的生活,有利于孩子和家人双方都能在当前和今后得到幸福。
因此,父母或养父母可采纳以下推荐大纲中的某一种,或者使某种大纲对应某种特殊的环境,然后根据阐述该活动的特定章节指出的那样,在每个阶段一一施行。每一天,她都要用到八部分中每个部分的某一课或几课,不过所有部分的相关内容都是同时实施的,而不是一页一页地将书中内容逐渐向前学。
如果在家里训练一个孩子或同一家庭的多个孩子,应当为八类活动中的每一类留出一个明确时间段。正如后面的专用大纲提出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活动构成了孩子除睡觉之外的所有生活内容。换句话说,生活和训练应当齐头并进。从这句话不难看出,我们不会考虑像学校那样不停地说教和监督,一天中很大一部分时间里,孩子都要做自由游戏。“习惯培养”应当无时不在,例如起床、穿衣、吃饭、嬉戏,而不仅限于例行课程中专门用来进行训练的时间段。
如果一群孩子来自不同家庭,就必须制订一个不超过两三个小时的压缩版训练大纲,但这并不等于减轻了家长的责任。家长仍然要观察那些反复灌输的原则(尤其是习惯培养)是否在孩子身上得到体现,因为孩子在家里每天十几个小时娇生惯养造成的负面效果,或者在家里受到的与上述相反的训练带来的消极影响,根本无法靠两三个小时训练来消除。
所以说,不论哪种情况,家长都必须通晓训练课程并且积极配合,不能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老师也必须在对训练本质的认识上与家长达成共识,并且要求家长检查孩子在家中是否也在坚持练习。此外,孩子入学后,家长应当观察他们是否保持了习惯,否则学前训练就只能是半途而废,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训练方法
每一组活动之前都有训练孩子的说明。当然,家长或老师必须首先熟悉这些初步的解释,尤其是“习惯养成”前面的解释,因为整个训练系统都有赖于对习惯的本质及重要性,以及对构成习惯的心理学方法的完全理解。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始终不掉泪。有些最宝贵的人生教训就是以眼泪为代价汲取的。贝多芬小时候尽管眼泪顺着脸颊哗哗往下流,也不得不好好练琴。尽管如此,几乎没有哪一条原则有这一条重要,那就是:让孩子进入一个好状态,让孩子有个好心情。
虽然对原则的大部分说明和解释,都要等到运用这些原则时才会给出,即在每个时间段之前给出,但“道德训练”、“惩罚”、“奖励”、“迅速”和“专注”等问题,却都是适用于所有阶段的普适性原则,应当立即加以考虑。
道德训练——慈爱的家长们都会有这样的经历:某个早晨醒来,发现自家本来生性耿直、思想纯洁、心地纯净、绝对让人放心的孩子却做了一件坏事,而这件事从道德上看令人震惊和无法相信。倘若家长并不信心百倍地认为“这个小皇帝绝对坏不了”,倘若他不认为对自家孩子进行道德训练是画蛇添足,倘若他牢固树立了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向孩子的头脑里灌输崇尚正义、抵制邪恶的理念,那么这种坏事就不会发生。
但是,如果事情已经发生,家长也不要气馁。所有孩子都有一定的恶作剧心理、叛逆情绪和特立独行的意识,正如你自己也知道,你现在回忆起自己小时候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甚至行为时,不也是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觉得心里很有愧么?做了错事不应掩饰,而是应当鼓励。做错事的少男少女仍然还有希望。
人在小时候会犯常见的错误,撒谎、欺骗、偷窃这些令人不齿的名称都在其中。在这类错误中,还应加上脾气暴躁、刚愎自用、自私自利和不体贴人。纠正这些错误、塑造优秀少男少女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1.以正压邪;
2.旁敲侧击、重树自尊;
3.讲故事引导;
4.培养好习惯。
呼唤孩子的正义感、公平意识、诚实态度、得体举止和可信任度。避免对他发动柔情攻势,或进行伤感的恳求。没完没了地以咒骂相威胁,例如“小鬼会把你抢走”,或者动辄加以体罚,都是要不得的。
旁敲侧击的方法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不正当行为发生,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引导正确的行动和合理的志向。要激发孩子的自豪感,积极地暗示孩子拥有某些令人合意的品质和特性,这也是使孩子真正具备此类品质的最可靠手段。让他为自己敏捷、诚实、勇敢、身姿挺拔、举止谦恭的好名声而骄傲,告诉他:要想保持这些好品质(或者说无愧于好名声),在受伤时不能哭,不能为求自保和免于处罚而说谎;要光明正大、做事守时,要为继续超越自我而付出最大努力。因此,只要他亲耳听到关于自己或关于他人的评论,就会暗下决心。
●“约翰真勇敢。”
●“他不怕黑。”
●“他把自己弄伤了也从来不哭。”
●“他总是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非常乐于助人。”
●“他很善解人意。”
●“他永远值得信赖。”
●“他站得真直。”等。
听到这些话语以后,他总是会想方设法不辜负别人的积极评价。
相反,千万不要进行消极的暗示,例如,“你是我所认识的最差劲的孩子”。人的名声可以让人变得高尚,也能让人堕落。
讲故事是道德训练的另一种手段 ——如果讲的故事能激励孩子向某个榜样学习,能激发他的上进心的话。要专门安排一段时间用于讲故事。仿效因仰慕而来,无论孩子有意无意模仿谁,都说明对对方的钦佩。如果他崇拜警察,就希望长大后当一名警察;如果他崇拜马戏团里走钢丝的人,那么他也想尝试着走钢丝。与英雄为伍的孩子长大后也会成为英雄,但是从孩子的角度看,好的品质必须以引人注目的方式展现出来,而坏的品质则要以不吸引人的方式展现。一个将道德含义说出来或者不说出来但显而易见的故事,可能比以更加微妙的方式体现道德含义的故事效果差。伪善的传说和那些道德含义明显的故事,通常为一个正常的孩子所厌恶,或者让虔诚变得带有虚伪或假正经色彩。
对服从意识、自控意识、礼节礼貌等习惯的培养,可以赋予道德训练以积极主动的内涵。在接下来的课程中,也应当为这些习惯的培养留出专门时间。
责罚——如果将前述的道德训练方法付诸实施,尤其是孩子倘若养成了服从的习惯(这种习惯是本课程中反复强调的所有习惯中最重要的一种),那么责罚的必要性就降到了最低。不过,如果确实有必要责罚孩子,而且又没有不能责罚孩子的规定且一段时间内也不会制订这样的规定,那么就要谨慎地确保采取正确的责罚方式,并且以正常的心态去实施。
千万不能将孩子的过错看成故意而为之,而应当看成他绝不会故意重犯的一次失误,或是他努力想去弥补的过失。
倘若条件允许,孩子应当首先解决自己制造的麻烦或纠正错误,然后再为错误付出代价。但责罚要么能让他去尝试正确的做法,要么让他深刻了解正确做法的重要意义,以免今后重蹈覆辙。
如果他认识到自己的过失或错误,老师或家长应当先努力让孩子接受质询,并进行“宣判”。如果孩子接受这种方式,那么他往往对自己的认真负责程度甚至会超过老师对他的责任感。
例如,以下设定的场景值得提倡:
孩子被告之不能在家里玩球,但他对此充耳不闻,并且不小心打碎一只花瓶。下面的对话体现了父母追求的理想化效果,当然,我们很难指望一个未经家长指点、又没有接受大量道义思维训练的孩子能以下列方式作答。
家长:我没告诉过你不要在家里玩球么?
孩子:您告诉了,爸爸。
家长:而你不仅不听话,还打烂了一只花瓶?
孩子:是的,爸爸。
家长:你真不听我的话。看看后果吧。你觉得应当怎样收场?
孩子:我再也不在家里玩球了。
家长:很好,真的说话算数?
孩子:我保证。
家长:那好。不过你觉得应当怎样做才能保证不再忘记我的话呢?
孩子:一个星期不玩球。
家长:好的,不过你怎样弥补损失?
孩子:把我贮钱罐里的零花钱拿出来,给妈妈买一只新花瓶。
家长:就这些?
孩子:告诉她,出现这样的事我很愧疚。
引导孩子认清什么是真善美,是对孩子最好的引导,而通常只有在孩子心态平和时,才能实现这样的引导。
不过,即便家长已经表明并实施责罚,也必须让孩子口服心服。如果实施的惩罚让孩子大发雷霆、怀恨在心、一心报复或者痛苦不堪,就不会取得应有效果,而父母此时也不应半途而废,而要等孩子的情绪平静下来再说。
孩子情绪失控时,不应与之辩论。如果孩子过于不冷静、心烦意乱,嚎啕大哭、死不认错,你可以先不理他,任由其情绪风暴平息下来,或者试着将其注意力分散到其他地方,使其远离制造麻烦的根源。
永远不允许孩子说出“我偏不”这样的话。每重复一次“我偏不”这三个字,自我暗示都会使他变得更加刚愎自用、更加不听话。只要他第一次说出“我偏不”,就应当立即引起重视,当场强制他承认不去做“我偏不”的事,这样一来,如果他再重复“我偏不”这几个字,恐怕就知道你还会同样地认真对待,而不会轻易放过他。
如果家长强调了做某件事的重要性,就必须坚持把这件事做完,千万别允许孩子通过眼泪或执拗进行反抗并最终得逞。倘若他由于倔强而使得情绪无法遏制,你可以先将眼前的事搁置一边,但是事后仍然要成功地和他“算总账”。
许多家长随随便便就威胁孩子,说要进行这样那样的惩罚,但却光打雷不下雨。这样做等于为孩子不听话推波助澜,并且最终使孩子意志消沉。所有带警告性质的恫吓,一般来说都不可取,不应当不经深思熟虑就说出口,但一旦说出,就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除非对孩子不公平)。要坚定维护家长的权威。
家长不必在任何情况下都“让惩罚与犯下的‘罪行’相匹配”,或者说罪有应得。赫伯特·斯宾塞提出的“惩罚是错误行为的‘自然后果’”的理论,在实际生活中不应推崇。
对于那些极难驾驭或极为叛逆的孩子,或许应当允许进行体罚。不过通常情况下,最好的办法仍然是“剥夺特权”而不是“施加惩罚”,例如限制他喜欢的某种东西(少吃点甜点,少给一本故事书等等),或者不允许享受已有的特权,如和某个伙伴一起玩。
进行惩罚时,不应违背以下几点。
第一,不应当只是处罚孩子,而应当为了孩子今后变得更好;不要只把眼光放在“算旧账”上,而要致力于改正错误、防止重蹈覆辙。
第二,不能羞辱或耻笑。因为家长最应当保护的是孩子的自尊心,如果孩子站在墙角、被列入“黑名单”、承受别人的奚落、在某个受自己尊重的人面前无地自容,从而导致自尊心受到伤害,那么他就再也无法恢复先前的活力了。
第三,训斥或责骂不应成为对付孩子脆弱心情的情感攻势。例如说“你让妈妈的心都碎了”,“我宁可去死”之类的话。
第四,用让孩子多学习的方式进行惩罚是个错误,因为当你让学习成为一种惩罚和必须完成的任务时,想让孩子今后再热爱学习的可能性就大打折扣。
奖励——任何人的一生都在为奖励而奋斗。去努力争取的目标可能是金钱、奖赏、权力、胜利的喜悦、爱、荣誉,或者仅仅是做好某件事的满足感。希望从教育中剔除一切奖励的人,不过是虚无的感情主义者。当然,奖励越侧重于精神层面,就越值得提倡,而只注重金钱或奖品的奖励最不可取;不过,应当把奖励当成一种能最有效地达成最佳效果的激励因素,至于奖励的效果究竟如何,则取决于孩子的个性。金钱和奖赏往往使孩子的动机变得功利化和唯利是图,鉴于此,只有在其他奖励方式均不奏效时,才作为最终手段来采用,但是,即便对这样的孩子,也应当慢慢引导其树立更远大的志向。以荣誉或特权等形式出现的奖励,是对孩子最有益的奖赏。
速度——如果一个人做事的速度和玩的速度都比另一个人快一倍,那么此人相当于活了两次,而由于生命存在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多地充实和完善自我,因此速度便成了最宝贵的财富。我们都知道某个人做事的速度比另一个人快多少——无论做的事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或者是体力与脑力相结合的劳动。一个人在相同时间内取得的成就是另一个人的两倍,这样的例子并非罕见。
匆忙实不足取,但匆忙也意味着快速,只不过是鲁莽之下的高速度而已。孩子经常寻找这样的借口,“只要给我时间,这种事我也能做”,但这样的借口只相当于“只要我知道怎样做,这种事我也能做”。在多数情况下,速度是一种要求,就像准确或其他优点那样至关重要。
人做简单事情的速度最终能达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其反应时间;而人与人的反应时间互有差别,无法通过教育而得到实质性改变。如果要做的事是一连串动作的简单重复,这些动作便可以简化为一种习惯,例如将写的信对折好放进信封、密封后再贴上邮票,那么其速度就完全有赖于此人的反应时间,而不厌其烦或坚持不懈,则是所有速度测试中常见的决定因素。
不过,如果要做的事涉及大量的不同细节,例如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普通医务等等,就必须善于快速观察、快速判断、善于筛选以及快速执行,而这些品质是可以通过教育提高的。
为所有惯常的或例行的行为设定时间限制,并为孩子确定缩短这一时限的目标,便能形成快速敏捷的习惯。对于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又很短的事,大声计数不失为一种加快速度的有效方法。因此,下达指令可能有利于节省时间,例如:
“赶快就位开始美体操练习。”然后尖声数数,“一!二!三!四!”一直计下去,直到最后一个动作做完。
如果下达取东西或找东西的指令,老师应当一直计数,直到孩子形成快速敏捷的习惯。按照这种方法,如果她希望有人从楼下拿一本书过来,可以说,“我在想,谁能在最短时间内将我那本红色的书从书桌上拿来呢?”
当然,所有孩子都会争先恐后地说“我去”。
“那好,看看杰克花多长时间能做到。一,二,三”,等。
同样,对家里的某个孩子,可以为其穿衣、脱衣、做其他日常小事设定时间要求,如果花的时间超出某个合理的长度,或者缩短时间的成效不甚明显,就剥夺他的某些特权或者予以处罚。
专注——除做一些日常的事情之外,要想做到快速就必须专注,因此专注是快速的前提,教孩子快速就是教孩子养成专注的习惯。没有经过专注力训练的孩子磨蹭一小时才能勉强做完的事,换一个训练有素的孩子只要60秒就能做完。
确保思维专注、目的集中的最有效办法,是设定一个明确时限或者让缩短时间成为追求的目标。没有其他东西能像“时间有限”那样使人全神贯注。
有些人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除非你给他施加“时间快不够用了”的压力,他才能做到专注。在快进入考场、快要起身讲话、火车即将开走、文章马上付印等等(如果出现这些事情)之前的最后一刻,他才会静下心来想想哪些方面可能忽视了,或者哪些事到这时还拖着没做。
因此,要想做到专注、形成全神贯注的习惯,就必须讲究速度,让每项任务的完成都成为与时间的赛跑,或者为快速完成某项任务而授予一项特权。例如,答应孩子一旦出色完成了该完成的任务,就立即可以去玩,但也必须在出色完成任务之后才能去玩。例如,可以说,“只要你做完这件事而且做得圆满,就马上可以干你想干的事了”。
千万不要为孩子持续完成一项任务设定一个明确的时间段,因为那样做容易放纵拖拉和不专注的坏习惯。用车间里的话说,就是要求工人干活“计件”而不是“计时”(这里用“计时”一词的意思,只不过当成“快速”的反义词来用)。拿日薪的工人与按照工作数质量支付报酬的工人相比,干活花费的时间总要长一些,因为对前者来说,奖金的获得是靠长时间工作来维持的,而对后者来说,追求的目标则是时间越短越好。
对容易紧张的孩子而言,时间限制起初会加剧其紧张情绪,但是,如果一直要求孩子快速敏捷,那么就没什么外界因素像这条要求那样能让孩子消除一切紧张表现了,因为只有通过消除一切紧张表现,才能获得实现最快速度所必不可少的专注力。例如,在“习惯培养”用于训练注意力的穿针练习中,有个参赛的孩子最先将线穿过针眼,然后激动地上窜下跳、情绪激动,像一开始那样又是挥舞手臂,又是不停说话、哈哈大笑,那么他肯定会输掉比赛。追求速度要求他丝毫不能“开小差”,而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
老师和家长现在总是在谈论专注的重要性,以及孩子首先要学会集中注意力的必要性。如今,专注已经成为一种思维习惯,有些孩子很轻易地或者天生就能形成这种习惯,而另一些孩子则费心力气也难以养成。
然而,无论在什么条件下,家长或老师都应当反复灌输这一习惯,方法是始终强调孩子要关注手头上正在做的事,抛开一切私心杂念,以及一旦走神就赶紧收心。
此外,在第一部分,我们还提供了用于培养这种习惯的专门训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