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童文学领域,动物文学永远是具有特殊审美价值的瑰丽一族。
动物文学是一个大概念,包含动物小说、动物童话、动物寓言和动物舞台剧等,其中动物童话的数量最多,几乎涵盖了整个童话作品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我国古典名著《西游记》就是典型的动物童话,试想一下,假如《西游记》里没有猴子、猪、鲨鱼、白马、牛、蜈蚣等动物形象,无论人、仙、妖,全换成唐僧这样人模人样的东西,这部作品还有什么意思?还会有一代一代读者喜欢去看吗?
可以这么说,没有动物形象,就没有童话创作。
原因很简单,动物是人类永远的朋友,特别是青少年读者,出于一种生命互感互渗的天性,从小就与动物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愿意与可爱的小动物相亲相爱,也愿意与凶猛的大动物共存共荣,生活中是这样,作为现实生活的延伸与补充,文学阅读更是如此。
所以,动物文学长兴不衰;所以,动物童话天地广阔。
青少年读者的这种阅读兴奋和价值取向,在许多成年人眼里,是一种幼稚和天真,是一种可笑的孩子气。
其实,真正可笑的是那些对动物生命视如草芥、对动物朋友冷如冰霜的成年人。
英国动物学家莫利斯有一个观点,他认为,人其实是全世界一百九十二种猿科动物中的一种,人把自己称为“智人”,并不确切,从生物分类学上说,应该称为“裸猿”,人类本质上也是一种动物,不过是更聪明、更智慧、更适应在地球上生存的动物。
长期以来,人类犯有自高自大的毛病。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把人类以外的所有会行走的生命统称为动物,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
动物文学,或许无法彻底扭转人们对动物朋友根深蒂固的偏见,但那些可爱感人的动物形象,如春雨润无声般浸润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心灵,必然催发爱的幼芽,进而绽放爱的花朵,继而结出爱的硕果。
从这个意义上说,高谈文化公司与江苏少儿出版社推出这么一套国际获奖动物童话,确实是一桩功德无量的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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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狗阿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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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老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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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狐雷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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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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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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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无论大小,
做,就要尽职尽责。
只有如此,才会变得
对自己对别的动物
一等一的可靠。
丛林老狼是个鬼主意特别多的家伙。而和他一样的动物,通常都是诡计多端的。猎犬阿布可不是这样,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的单纯:他总是直接去做他想做的事情,而且,做得一丝不苟。也正是因为阿布从不会弯弯绕,他有时候就会忘了需要小心提防那些心怀鬼胎的家伙。
有一天,阿布发现了丛林老狼的踪迹,他判断出那是老狼刚刚留下的。这个发现让他欣喜异常,他暗暗发誓,就算是跑断了腿,也要追到丛林老狼。每一次狩猎前,阿布都会这样给自己鼓劲。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阿布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进行马拉松式追逐。无论什么时候,就算不吃饭,他也要追赶红狐雷迪或狐狸奶奶,甚至丛林老狼,他很享受追赶他们的乐趣。
自打看见阿布,丛林老狼就觉得很窝火。在他眼里,阿布是个让他又害怕又不害怕的家伙。他害怕跟阿布打架,但他不怕阿布追他,因为他自认为比阿布聪明多了,最后一定能摆脱那个家伙。要是阿布在别的什么时间出现的话,他也许没这么窝火,可现在是他的饭点,那家伙却突然冒出来,这下彻底惹恼了他。
“我倒想知道那只窝囊狗跑到这里来干嘛,”他小声抱怨着,迅速穿过翡翠林。“他有什么权利来干涉别的动物的生活?我一定要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最好别来打扰我,不然就给他点颜色看看,要让他后悔!”
于是,丛林老狼就一直跑啊,跑啊,跑啊,故意不改路线摆脱阿布。其实他还用心良苦地留下明显的脚印,好让阿布更容易跟踪他呢。阿布跟在他后面,追啊,追啊,追啊,一边追一边使劲地狂吠,声音中充满了欢快和兴奋。这可是他最爱的狩猎活动!丛林老狼引着阿布跑出翡翠林,来到老牧场,再穿过它,来到了老牧场的另一边。他引诱阿布往远处追,阿布离家越来越远了。这一次,丛林老狼没有像以前那样折回去再绕圈跑,他一直向前跑,阿布就在后面紧紧跟着。慢慢地,阿布跑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以前从没来过。可是,阿布并没注意到这些——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丛林老狼故意留下的踪迹上,甚至快忘了自己已经累得不行了。丛林老狼的味道总是在他的鼻子前飘来散去的,这一次,阿布觉得自己一定能追到这个总是戏弄他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