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对美国的印象还停留在迪士尼动画片里的童话世界的时候,就偶然得到了一次来美国交流学习的机会。那时,第一次坐上国际航班的自己,怀抱着可能这辈子就来美国这么一次的心情,降落在灯火辉煌的城市夜景里,开始了一发不可收拾的美国探索之旅。电影院里效果华丽的好莱坞科幻电影,街边餐厅播放的嘈杂热切的流行音乐,以及自然景观带来的不由自主的赞叹和仰慕,都像是一扇扇通往文化新世界的大门。
可是,真正在这里安顿下来,放慢节奏生活和感受,才明白了初识那时,对这些文化没来由的熟悉从何而来。
经常有人在谈论,美国文化对世界文化产生的影响何其深远,但我倒并不会这么想。与其说在这里看到的是“美国文化”,不如说是经历过融合和筛选的“世界文化”。所以生活在这里,你汲取到的文化和你带来的文化一样重要,美国这样彻底的多元移民文化,让每个远道而来的人,都或多或少可以产生一些共鸣。
从二十世纪初以来,美国电影就开始席卷了全球的每一个角落。现在的电影市场上仅有一小部分的电影来自好莱坞,但是它却拥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全球电影票房收入。美国电影这样一统天下的局面和气势没有人能辩驳,但是你却又不能说“好莱坞”仅仅是“美国文化”的象征。1926年英国导演希区柯克就在好莱坞用一部《寄宿人》,惊吓了全世界的观众们。1992年法国导演让·雅克·阿诺把法国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带上了好莱坞荧幕,也曾让梁家辉被评为“东方最性感的臀部”。2005年李安用“父亲三部曲”打开了好莱坞的大门,然后把他的东方细腻带进了《断背山》,甚至用这部“同性恋史诗电影”创造了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2011年好莱坞动画片《功夫熊猫2》五亿多美元的票房,把韩国女导演詹妮弗·余·尼尔森推到了世人面前。这种融合的电影文化经过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文化底蕴的发酵,无一不碰撞出了精彩绝伦的火花。
多层次的文化纬度,给予了美国文化在世界文化里的一种独特的姿态和地位。它的多元性是社会和历史之下的产物,却又是“美国文化”赖以生存的发展与活力。
早期的欧洲移民把传统的普卡音乐以及华尔兹舞曲带进了美国,影响了美国本土的印第安音乐。十九世纪末的美国黑人创造了功能表达性的黑人音乐,结合了他们的现实遭遇和非洲传统音乐的根基。在那之后,由黑人奴隶在工作时候的叫喊和呼唤起源的蓝调,又把多声部的复音音乐带进了美国,并渐渐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变成了美国的主流音乐。但其实在爵士乐的发展过程中,也吸收了流传在美国本土的经过筛选的欧洲古典音乐,以及一些不同民族的音乐。最后,慢慢发展成了如今这种门类繁多,内容也更丰富的音乐类型。根本上来说,这些转变都是文化多元背景下的必然选择,大致上的先来后到,也不过是所占比重不同的细微差别。
当所谓“美国文化”的这种定义愈加贴近真实的生活,它就渐渐地从世界文化顶峰的圣坛里走了下来,碎片式地拆分成了不同国家不同元素的有效组合。所以,带来什么或者拿走什么,都取决于你看待的方式和自身的选择。
《火车大劫案》让美国电影第一次踏进艺术的门槛。
年轻时的“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天空才是“飞人”迈克尔·乔丹的极限。
签订《独立宣言》,标志着美国的诞生。
在《奥克斯福的威廉·福克纳》里,余华写到,“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谈到美国文学,人们都认为威廉·福克纳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可是在奥克斯福,后面就不会跟着‘之一’,奥克斯福人干净利索地将那个他们不喜欢的‘之一’删除了。”在我这里,也是这样。
零星读过几本文学著作后,我大学毕了业,那时还看不懂小说,读过的卡夫卡、鲁迅带给我的是一片混沌。后来我与福克纳相遇。我没有从他的成名作《喧哗与骚动》入手,而选择了《我弥留之际》。一开始很难读,繁复的定语和内心独白让人泄气。熬过几十页,才顺畅起来,进而沉溺其中。虽然情节头绪繁多,但小说的内在质感紧紧吸引了我。读完之后的第一个念头是:原来好小说是这样的。他告诉我好的小说应该给读者的某种特殊感受。从此,我渐渐懂得了欣赏小说。在众多伟大作家中,总会有一个,带你窥视小说的真谛,我遇到的就是福克纳。
福克纳一八九七年生于密西西比州的一个南方贵族家庭。这则简短的信息也许就足以注定他会成为作家,他必须成为作家。
他的曾祖父,那位具有传奇色彩的老上校,名门望族的创始人,留下太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成为福克纳童年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美国南方奔跑的马匹与广阔的空间、奴隶主与黑奴、种植园与锯木厂以及爱与罪恶,这些带有故事色彩的因素恰恰就是福克纳的生活。
二十一岁,在冒充过花花公子、写了一些蹩脚诗歌之后,福克纳开始创作小说,然而直到二十七岁,他还没有明确自己的文学方向。幸运的是,他在这时遇到舍伍德·安德森(当时已是著名作家),在安德森那里,他学会了如何把零碎的故事组织起来。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那时福克纳已功成名就,他说:舍伍德·安德森是我们这一代作家的父亲。
虽然学会了组织故事,但在出版商那里,福克纳频受打击。直到有一天,“我感觉从来没有的寂静,好像有道门将我和所有出版商新书目录之间隔离开来,于是我告诉自己,这下我可以写了,这下我可以写了。”福克纳的自由创作开始了。他写出了后来成为其代表作的《喧哗与骚动》。随后几年,《我弥留之际》、《圣殿》、《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相继出版。尽管如此,在当时的美国,福克纳并没得到应有的声誉,反而在文艺气息更浓重的法国受到追捧。萨特曾说:“对于法国的年轻人来说,福克纳就像上帝。”
阅读上述作品不难发现,福克纳的文学与其故乡紧密相连,如此扎实,那块位于美国南方的一小片土地生长出他几乎所有的灵感。然而,凡事都有例外。他名为《阴间》的一个短篇,虽然也带有一些南方色彩,却不扎根于南方,他把人物移到了阴间。这个并不知名的短篇小说使我激动:我相信,无论在内涵还是影响上,《阴间》并不亚于他的某些杰出长篇。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六十五岁、奄奄一息的联邦政府法官。死后,他来到阴间,一个“在通往虚无的路上的小站”。在这里,他先后遇到一个年轻人、老友马瑟谢德、被马瑟谢德称为英格索尔(罗伯特·英格索尔,十九世纪后期著名的政治家,演说家,怀疑派及无神论者)的人以及一对母子。他与他们分别对话,回想自己熬过的一生,与他们谈起死去的儿子、政治、宗教、真理与死亡。
这篇文章的开始便值得一提。让主人公从弥留之际到死亡的转折上,福克纳做得可谓既贴切又高明。当又硬又凉的听诊器听筒贴在他胸膛上时,他还在想:“至少身边没有大声嚷嚷的女人烦我,否则就倒霉了……”可是他刚叹了口气,一个黑人妇女尖叫一声,他猛地坐了起来。于是,他死了,魂魄出了窍。安排一声尖叫把一个厌烦女人大声嚷嚷的人的魂魄勾出来,合情合理又惊心动魄。
他遇到的第一个人是在去自己婚礼的路上开车撞死的年轻人。年轻人在等自己的妻子,问他是否也在等妻子,他告诉年轻人,他来这里是为了逃避某个人,不是为了等待任何人;又说,如果他是在等任何人,那也许是他儿子。接着,他碰到马瑟谢德,一个为了“逃避那些传道士”而开枪自杀的无神论者。再往后,他跟被马瑟谢德称做英格索尔的人聊起来。他们聊到真理、希望与信赖。然后他说起自己的儿子,那个只有十岁便倒挂在马镫子上,在地上拖死的孩子。被马瑟谢德称做英格索尔的人劝他去寻找儿子,并观察带着孩子刚走过去的妇女。他跟妇女说起自己的儿子,但并没去寻找。后来他来到儿子的墓碑前,拭去石板上的土,说:“如果我相信我会再看到和摸到他,我就不会失去他。”接着他说:“我不知道过去的我或将来的我。但由于死亡,我知道现在的我。这就是理智能获得而肉体所渴求的所有的不朽。”最后,他,一个曾经的法官,躺进早已备好的棺材,说:“陪审团的先生们,你们可以开始了。”
“地狱”这一概念很早就已出现在各种文学体裁中,并被描绘成各式各样,但都带有浓厚的宗教意味。而福克纳的“阴间”则与“人间”无异。在这里,没有“原罪”,没有“魔鬼”,也没有对应的“天堂”,只有具有活着的人所有特征的灵魂。
在这个通往虚无的小站,法官逃避了自己想逃避的,找到了自己想找到的,包括肉体的、灵魂的以及思想的。他在经历死亡之后,终于“知道”了自己。如果没有阴间,在熬过这一生之后,我们怎么才能认识自己?在“陪审团的先生们”开始审判前,我们怎么能先审视自己的一生呢?这个“小站”给了我们认识自己、认识生活、认识死亡的空间与时间。
至于这篇小说的影响,要提及另一位伟大作家胡安·鲁尔福。鲁尔福的创作深受福克纳影响。其杰作《佩德罗·巴拉莫》用死人的视角,与《阴间》相同的视角,带我们进入酷热却极度荒凉的科马拉。鬼魂在那里游荡,牵出一段段故事。而佩德罗·巴拉莫唯一承认的儿子,米盖尔·巴拉莫,也是骑马时被拖在马镫上死去的。这些显然并非巧合。也许正是《阴间》给了鲁尔福创作《佩德罗·巴拉莫》的灵感,或许更多。鲁尔福把得到的灵感放置在广阔又荒凉的墨西哥村庄,用诗意的语言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使《佩德罗·巴拉莫》成为魔幻现实主义的杰作。三十二岁的马尔克斯去墨西哥时,还没有读过这本书。那时,马尔克斯写了几本中规中矩的小说,进了一条死胡同。就在这时,他的一个墨西哥的朋友扔给他一本书,正是《佩德罗·巴拉莫》。他的这位名叫阿尔瓦罗·穆蒂斯的朋友说:读读这玩意,妈的,学学吧!之后,马尔克斯写出了《百年孤独》。可惜的是,令马尔克斯觉得自己在“发明文学”的这本巨著,并没有超越师从的《佩德罗·巴拉莫》。
我找出这样一条隐秘的文学传承,并非想夸大福克纳的伟大,更非想夸大《阴间》的伟大,这都毫无必要。因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阴间》与拉美文学爆炸的代表作《百年孤独》都无相似之处,不过我相信,这篇看似暗淡的短篇小说是拉美文学爆炸众多引线中的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