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度来美国,见面最频的故人,应数叶珊。惜乎水湄的诗人始终在水湄,不是醉卧太平洋畔,便是行吟大西洋滨,而我,一直山隐在丹佛;波上,石下,握手言欢的机会依然恨少。
叶珊和我,相近之处甚多,相远之点亦复不少。譬如挥笔行文,他绝少泄露原名,我绝少遁迹笔名。他豪饮如长鲸吞海,我酒量十分迷你。他顾盼之间,富于名士风味,虽未深入希癖之境,对于理发业的生意,亦殊少贡献;我的生活,相形之下,就斯巴达得多。他和少聪结婚四年,“人口政策”一直严守道德经的古训;我一时失策,竟为中国的“人口爆炸”添了一分威力,结果是尾大不掉,狼狈如一只飞不起的风筝。
不过,大同之处仍然很多。两人都右手为诗,左手成文,都有一只可疑的第三手,伸向翻译和批评。都向爱奥华河饮过洋水,都成了白笔化雨以滋青青子衿的人师,一句话,都属于“学院派”。叶珊的诗,落笔便作满纸云烟,不让杜步西独步西方。他的句子纯以曲线构成,很难拉直成散文。他的散文自成一家,闲闲运笔,轻轻着墨,“内功”颇深。
这次来美,发现还有一项同好:摇滚乐。看到异国披发朗吟的诗人,一挥手,一投足,一启唇之间,欣然而聆者数以万计,乃感到自己的现代诗太冷,太窄,太迂缓了。
一九七〇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