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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 言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教育问题可以归结为一种自我认识和自我指导的过程。成人教育与儿童的教育相类似,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教育问题可以归结为一种自我认识和自我指导的过程。成人教育与儿童的教育相类似,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相比成人而言,儿童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指导能力非常薄弱。若要儿童自行培养这一能力,所需过程会十分漫长。因此,成人必须对儿童进行教育,关注并引导他们的成长。

然而,这里最大的困难莫过于对儿童的无知。因为成年人正确认识自我已属不易,更何况是全面地了解儿童,要在此基础上去指导和引导就更加困难了。

个体心理学是专门研究儿童心理的重要科学,这不仅因为这个领域本身很重要,同时还因为它可以让人认识到成年人的性格特征和行为方式。与其他的心理学不同,个体心理学不允许出现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个体心理学着重研究整体人格,并将自己的科学目光投向整体人格对其发展和可能表现的充满活力的追求。站在这一立场考虑,个体心理学的科学知识就是实践知识,因为所谓的知识也就是源于对错误和谬误的认识;不管是心理学家、父母、朋友还是个体本身,只要他拥有这样的知识,就会懂得如何运用这些知识来指导人格的发展。

因为个体心理学采用这种研究方法,所以它的所有论述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根据个体心理学的理论,个体的行为是由个体的整体人格发动和指引的,因此,个体的行为反映了个体的心理活动。在引言部分,我试图对个体心理学的观点作一个总体性的论述,并在后面的章节里进行更进一步的详细探讨。

关于人的发展有一个根本事实,那就是人的心理总是充满着有活力的、有目的的追求。自出生起,人就不断地追求发展,追求伟大、完善和优越的美好图景。这种图景无时不在,但却是无意识形成的。正是这种有目的的追求主宰了人一生的具体行为,甚至决定了他的思想。因为人的思想绝不是客观事实,而是与他的生活目标和生活方式相一致。

整体人格内在于每个人的存在之中。每一个体代表了人格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每一个体又是其整体人格所塑造的。每一个体都是一幅精美的人格画作,画作的作者就是个体本身。不过,他不是完美的画作者,因为他对自己的灵魂和肉体没有完全的认识。

在考察人格的构建时,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即人格的整体性及其独特的生活目标和生活风格并不是建立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个体对客观事实的主观看法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个体对客观事实的看法绝不是事实本身。所以,尽管人类生活在同样的现实世界之中,但却各自以不同的方式来塑造自己。每个人都根据他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来塑造自己。有些看法在心理上是健康的,也是正确的;但有些则是不健康的,也是错误的。我们要全面观察个体的成长过程,时刻关注他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心理问题和障碍,特别是关注他童年时的心理问题和障碍,因为这些心理问题和障碍会影响他以后的人生轨迹。

此处用一个具体的例子来加以说明。有一个52岁的女人,她总是不停地贬损比她年长的女性。回顾她的童年,我们发现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她的一个姐姐所吸引,而她这个时候就产生了一种屈辱感和无价值感。若用个体心理学的“纵向”观察方法来分析这一案例,可以发现在这个女人从童年到生命的最后都存在同样的心理机制,同样的心理动力:她总是怀疑别人看不起她;当她注意到别人更受人喜爱,或是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时,她就愤愤不平。因此,尽管我们对这个女人的生活或她的整体人格一无所知,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根据所了解的事实来理解她。在这方面,心理学家与小说作者类似,运用一个确定的行为主线、一种生活风格或一种行为模式来构建人物的生活,以确保人物的整体人格不会被破坏。一个优秀的心理学家甚至能够预测这个女人在特定环境下的行为,并能够清晰地描绘出她独特的“生命主线”所附带的人格特征。

个体的追求或有目的的活动是以人的自卑感为前提的。所有的儿童都有一种天生的自卑感,它会激发儿童的想象力,激励他们尝试通过改善自己的处境来缓和或者消除自己的心理自卑感。心理学把这种现象称为心理补偿。

自卑感和心理补偿机制有着共同的一点,即它开启了人们犯错误的极大的可能性。自卑感可能在客观上有助于个体的完善,虽然这种补偿性心理特征的形成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但是它也可能导致单纯的心理调适,从而会扩大个体和客观现实之间的差距。如果自卑感过于严重,那么当事人最终只能在心理上而不能在行为上加以克服。

在这里,我们把那些明显表现出补偿性的性格特征的儿童分为三类:生来就衰弱或有器官缺陷的儿童,从小受到严厉教育或没有受到父母关爱的儿童和从小被宠坏的儿童。

这三种类型代表了问题儿童三种基本的处境。通过研究第一类儿童中的极端例子,我们发现,尽管不是每个儿童都是天生残疾的,但令人诧异的是,很多孩子都表现出某些由身体缺陷所引发的心理特征。而通过研究另外两类被严厉教育或被娇宠过甚的儿童,我们发现,在实践上,几乎所有的儿童都在不同程度上属于其中一类,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上述三种基本处境都会使儿童产生欠缺感和自卑感,从而刺激儿童形成超越其自己潜力的野心。在病理学上,我们很难判断对于个体而言,过度的自卑感和膨胀的野心这两者到底哪一个的伤害力更大。两者通常按照一定的规律依次再现。过度的自卑感会激起儿童膨胀的野心,而这种野心有时又会毒害他的心灵,使他永不安分。由于受到了野心的过分浇灌,这种不安分不会结出任何果实,因此,它并不会导致有意义的行为。这种野心又与个体的性格怪癖相互纠缠,从而不断地刺激儿童自身,使他变得更加敏感,很容易动怒或实施伤害行为,并最终走向过度的自卑。

这种人(《个体心理学杂志》中有这类人的案例)虽然在生理上长大成人,但是他们的才智仍然在沉睡之中。他们要么变得“神经兮兮”,要么性格古怪。如果发展到极端状态,这种人最终会成为不负责任的人,甚至走向犯罪,因为他们头脑里只想着他们自己,而从来不考虑别人。他们绝对是道德上和心理上的自我主义者。他们中的一些人逃避现实,为自己构筑了一个全新的幻想世界。他们整天做白日梦,沉溺于幻想世界之中,似乎把幻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虽然他们最终成功地获得了心灵的安宁,但实际上,他们只是虚构出另一种现实,借以达到心灵和现实的妥协。

心理学家和为人父母者需要关注的是儿童在成长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情感的发展程度。因为社会情感是儿童发展的晴雨表,在儿童心理的正常发展中起着决定性和指导性作用。社会情感的任何障碍都会严重危害儿童的心理发展。

个体心理学就是围绕社会情感的根本原则来发展相应的教育方法。为了让孩子能更好地为将来的生活做好准备,孩子的家长和教育者不应该让孩子只和一个人建立密切联系。

了解儿童的社会情感发展的一个好方法,就是仔细观察他入学时的表现。学校对儿童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环境。刚进校门,儿童就会表现出他们对适应新环境一事是否准备充分,特别是对如何与人相处是否准备充分。

普遍来说,人们都缺乏如何帮助孩子做好入学准备的知识,因而,许多成年人在回想起自己初入学时的情景,总觉得那就是一场噩梦。但是如果教育得法,学校自然也能弥补儿童早期教育的缺失。理想的学校可以更好地充当家庭和现实世界之间的媒介;学校不仅仅是一个传授书本知识的地方,也是传授生活知识和生活艺术的场所。不过,在等待理想学校出现以弥补家庭教育缺陷的同时,我们首先应该关注家庭教育。

因为学校还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环境,对于家庭教育的弊端,学校只能起显示器的作用。例如,如果父母事前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如何与他人相处,那么,孩子在入学的时候就会感到孤立无援。他们会因此被视为孤僻的怪孩子。这反过来又会使孩子初始的孤僻倾向更加严重。长此以往,他们将发展成为问题儿童。人们常把这种情况的源头归咎于学校,殊不知学校只不过是让家庭教育的潜在问题显现出来而已。

问题儿童能否在学校取得进步,个体心理学还没有定论。不过,能肯定的一点是,儿童在入学时遭遇失败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这与其说是学习的失败,还不如说是心理上的失败。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这些儿童逐渐对自己丧失信心,气馁情绪也在慢慢扩散。渐渐地,他们开始回避有意义的行动和任务,转而去寻求自由自在之道和成功的便捷途径。他们抛弃社会所认可的康庄大道,而是选择以某种优越来补偿其自卑感的私人小道。对于这些丧失信心的儿童来说,选择最为便捷的成功之道,最具吸引力。在他们看来,比起走社会所认可的大道,甩开社会的道德责任要容易得多。这会给他们一种毫不费力的征服感。这种人只肯做十拿九稳的事情,借以炫耀自己的优越。选择捷径显示了他们内在的怯懦和虚弱,尽管他们的行为表现得相当勇敢无畏。就像我们见过的那些作奸犯科之人,尽管表面上无所畏惧,骨子里却十分脆弱;同样,尽管迹象并不鲜明,那些表面上勇敢无畏的儿童,却在没有什么危险的环境中暴露出一定的脆弱感。比如,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儿童在站立的时候总是要依靠其他物体才能挺直身体。传统的治疗方法和对这种现象的理解仅仅针对这种症状本身,而不是更为根本的环境问题。人们总是对这样的孩子说:“站直了!”但事实上,孩子依靠在什么上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总希望得到帮助和支持的心理。通过惩罚或奖励,我们虽然可以很快使他们消除这种软弱的表现,但他们希望获得帮助的心理并没有得到满足,问题的根源依然存在。只有好教师才能读懂孩子的这些迹象,并以同情和理解去帮助孩子消除这种毛病的根源。

通常,我们能够从某个单一的迹象来推断出孩子所具有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征。例如,如果一个孩子表现出渴求依靠某种东西的行为,我们立刻就可以知道,这个孩子肯定有诸如焦虑、依赖等特征。把他的情况与我们所研究的案例作一个比较,我们就可以重建此类型儿童的人格,而且能够轻松确定,这个孩子属于被娇宠过甚的一类。

接下来,来探讨另一类从未受过关爱的孩子的性格特征。在那些罪大恶极的人的一生中,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事实,即他们在童年时代都受到过恶劣对待。因此,他们就形成了冷酷、满怀嫉妒和恨意的性格。他们无法容忍别人幸福。一旦他们拥有孩子,或对孩子负有教育责任,他们就会认为孩子不应该比他们自己的童年过得更幸福。这类人不仅会对自己的孩子持这样的态度,作为别人孩子的监护人时也会持这样的态度。

这样的观念和看法并不是贬义的,它们只是反映了那些在成长时期受到恶劣对待和严厉教育的人的精神状态。这类人还会用许多自我感觉正当的理由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例如“收起鞭子,害了孩子”。这些人不断拿出证据和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行为,但都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因为僵硬的、专横的教育只会使孩子离他们的教育者越来越远。这样的教育没有任何意义。

通过考察一系列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不健康的症状并经过若干的实践之后,心理学家就可以构建出个体的人格系统。凭借这个系统,人们就可以揭示个体隐蔽的心理过程。虽然通过个体人格某一方面的考察能够揭示他整体人格的某种特征,但是,只有当所考察的每个方面都显示出相同的特征时我们才感到满意。因此,个体心理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在探讨个体心理时,我们不能把理论框架和概念系统呆板、机械地运用,这一点非常重要。个体才是所有研究的重点,我们不可能从一个人的一两个表现中就得出影响深远的结论,而应该尽可能全面考虑来支持我们的论点。只有当我们成功地证实最初的假设,只有当我们能够在一个人的行为的其他方面也能发现类似的气馁和顽固时,我们才可以确定地说,这个人的整体人格具有气馁和顽固的特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被研究的对象并不理解他自己的行为表现,因此,他没办法隐藏真正的自我。他的人格是通过他在环境中的行动表现出来的,而不是通过他对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表现出来。这并不是说他在说谎,而是说,一个人的有意识的思想和无意识的动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只有具备同情心但又保持客观的旁观者才能跨过这种距离。这个旁观者可以是心理学家、父母,也可以是教师。他应该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解释个体的人格,这种客观事实体现了即使个体本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未曾意识到的、有目的的追求。

因此,相比对其他任何别的问题的态度,人们对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三个基本问题的态度更能表现出真正的自我。第一个问题涉及社会关系,这在研究对现实的客观看法和主观看法的矛盾时已经论述过。另外有一点需要说明,社会关系的问题还具体表现为这样一个任务,即结交朋友和与人相处。个体如何面对这一问题?他又如何回应这一问题?如果一个人对交朋友和拥有社会关系完全是无所谓的态度,并认为通过这种态度他就可以回避在社会关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那么,“无所谓”就是他对这个问题的回应。从“无所谓”的态度中,我们就可以得出关于他人格方向和结构的结论。此外,我们还应注意,社会关系不仅仅局限于如何与人交往并结交朋友,还包括关于这些关系的抽象观念诸如友谊、合作、信任和忠诚等。对于社会关系问题的回答同样体现了个体对所有这些抽象观念的认识。

第二个基本问题涉及个体如何运用自己的一生,即他打算在普遍的社会分工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果认为社会问题由一个以超越自我的你-我关系决定,那么,也可以认为第二个问题由人-世界(即地球)的基本关系决定。如果把世界所有的人都压缩成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总是与世界关联着。他希望从社会得到什么?就像第一个问题的本质一样,第二个基本问题即个体的职业问题也不是个体单方面的私人问题,而是一个涉及人和世界的关系问题。这种关系并非完全由个体的意志决定。因此,职业成就的取得并不取决于个体的个人意愿,而是来源于与客观现实的关系。基于这个原因,个体对职业活动问题的回答及其回答的方式就高度地反映了他的人格及其对生活的态度。

第三个基本问题源于人类分为两性的事实。这个问题同样也不是个体单方面的私人问题,它与两性关系的内在客观逻辑相一致。因此,如果把“如何和异性相处?”简单地看作一个典型的个人问题,同样也是错误的。只有仔细研究所有与两性关系相关的内容,才能正确解决这个问题。显而易见,与爱情和婚姻的正确解决方法的任何偏离都体现了人格的缺陷。因此,许多因为对这个问题处理不当而产生的不利后果,都可以归咎于更为根本的人格缺陷。

综上所述,个体大致的生活风格和独特目标,基本能从他对这三个基本问题(社会关系问题、职业问题和两性问题)的回答中找到蛛丝马迹。个体的生活目标具有决定意义,它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活风格,并反映在这个人的行动上。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指向生活中有建设性的一面,那么,他所有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有建设性的一面。个体也会因此感受到幸福和快乐,并在这种建设性和有益的活动中感受到一种价值和力量。与此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指向生活中消极的一面,那么,个体就无法解决这些基本问题,因此也就不能获得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所带来的欢乐。

这些基本问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在社会生活中,这些基本问题还可能派生出一些特定的任务,而这些特定的任务又必须在社会感情的基础上才可以圆满完成。实际上,这些任务在儿童时期就开始出现了,一个人的感官发展与看、听和说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刺激保持一致,人也是在与兄弟、姐妹、父母、亲戚、熟人、伙伴、朋友和老师的关系中不断成长。这些任务还以同样的方式与人一生相伴。如果脱离了与其同伴的社会接触,那么他就注定要失败。

因此,个体心理学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对社会有好处的事就是“正确的”。任何对社会规范的偏离都可看作是对“正确之道”的偏离,并必然会与客观的法律和现实发生冲突。这种与客观现实的冲突必然会使行为人产生明显的无价值感,这种冲突也将引起受害者同等甚至更为强烈的报复。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对社会规范的偏离还违反了人们内在的社会理想,而每个人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怀有这种理想。

因为个体心理学积极强调把儿童对社会情感的态度看作其发展的检测器,所以,个体心理学很容易确定和评价儿童的生活风格。因为儿童一旦遭遇生活问题,就会在这种考验中(就像被测试时)表现出他是否对此准备充分。换句话说,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他是否拥有社会情感,是否拥有勇气和理解力,是否追求对社会普遍有益的目标。随后,我们也会发现他向上努力的方式的节奏,发现他的自卑感的程度和社会意识的发展程度。所有这些相互交织,相互关联,最终形成一个有机的、不可分裂的统一体。在发现有缺陷之前,这个统一体是顽固的,随后,新的统一体才有可能被建立起来。 zWe3xOTRaRfvgYA7HZCUFU3PFAJU49G6VH1piOM54Pp6zas2Q9Lrl/7o8YRuFL3v



第二章

人格统一性

儿童的所有活动都是他整体生活和整体人格的外显,不了解行为中隐含的生活背景就无法理解他所做的事。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人格的统一性。

儿童的心理活动是非常奇妙的。儿童心理生活的任何一方面,都能引人入胜,让人着迷。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儿童的某一特定行为,就必须先了解其整体的生活史。儿童的所有活动都是他整体生活和整体人格的外显,不了解行为中隐含的生活背景就无法理解他所做的事。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人格的统一性。

人格统一性的发展就是行动及其手段相协调成为一个单一模式的过程。这种发展从童年就开始了。生活迫使儿童整合并统一自己的反应,而他对不同情境的统一的反应方式不仅构成了他的性格,也使他所有的行动个性化,从而与其他儿童区别开来。

绝大多数的心理学派通常都忽视了人格的统一性,即使没有全部忽视,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这些心理学理论或精神病学实践常常把一个特定的表达孤立起来,似乎它们是独立存在的。有时,这种表达或手势被称作一种情结,认为它们可以在与个体的其他活动中相互隔离。这样的做法就像从一个完整的旋律中抽出一个音符,然后试图抛开其他音符来理解这个音符的意义。这种做法很明显是不妥当的,但是却又普遍存在。

个体心理学认为自己应该站出来反对这种普遍的错误做法。特别是这种错误的做法一旦涉及儿童教育,将会产生不小的危害。这在关于儿童惩罚的理论中的表现更加突出,如果儿童做了招致惩罚的事情,人们常常会考虑儿童人格留给人们的总体印象。不过,惩罚对于儿童来说一般是弊大于利。因为如果这个儿童经常犯这种错误,教师或家长就会先入为主地认为他是屡教不改。如果这个儿童在其他方面表现良好,那么,人们通常会因为这种总体的好印象而不会那么严厉地惩罚他。但是,这两种情况都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源,即没有在全面理解儿童人格统一性的基础上来探讨这种错误是怎样产生的。这点与脱离整个旋律来理解某个单一音符类似。

如果我们问一个儿童他为什么懒惰,那么就别期望他能够意识到我们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同样,我们也不要期望一个儿童会告诉我们他为什么撒谎。几千年来,深谙人性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话一直萦绕在耳边:“认识自己是多么地困难!”同样,我们如何能期望一个孩子能够回答如此复杂的问题呢?甚至对于心理学家来说,回答这些问题也是勉为其难。了解个体某一行为所表达的意义的前提是,我们要有某种方法来认识他的整体人格。这个方法不是要描述他做了什么或者如何去做,而是要理解他在面临任务时所采取的态度。

下面这个例子将会阐释儿童整体生活背景的重要性。

一个13岁的男孩有两个妹妹。5岁前,他的生活快乐美好,因为当时妹妹还没有出生,他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周围每一个人都乐于满足他的任何要求。他的爸爸是个军官,经常不在家。他的妈妈是一个聪明善良的女人,非常宠爱他,总是努力满足这个依赖性强又固执的儿子每一个心血来潮的要求。不过,当这个儿子表现出没有教养或者胁迫性的态度和动作时,妈妈也会很生气,母子关系就开始紧张。这首先表现在他的儿子总是试图支配他的母亲,对她发号施令,也就是说他总是随时随地以各种无礼的方式引起他人的注意。

虽然这个孩子给妈妈带来了很多麻烦,但他的本性并不坏。妈妈还是宽容他无礼的态度和行为,仍然帮他整理衣服,辅导功课。这个孩子相信妈妈总会帮他解决任何困难。显然,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也像其他儿童一样受到良好的教育。直到8岁,他在小学的成绩都相当不错。但这时候他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让他的父母难以忍受。他自暴自弃,毫不用心,懒散拖沓。一旦妈妈没有满足他的要求,他就揪妈妈的头发,拧她的耳朵,掰她的手指,不让她有片刻安宁。他拒绝改正自己的行为方式,随着妹妹的长大,他愈加固守自己的行为模式。小妹妹很快就成为他捉弄的目标。虽然他还不至于伤害妹妹,但是他的嫉妒心是非常明显的。他的种种恶劣行为缘于妹妹的出生,因为从那时起,妹妹成了家人新的关注焦点。

家庭中,往往由于父母对自己孩子的不正确的教育管束,导致孩子养成了一种依赖,甚至说是病态的性格,他们总把自己凌驾于父母之上,对其发号施令。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或者不合乎他们的心意,他们就会开始对父母动手动脚,以便引起父母的注意或以此来强调自己的地位,虽然其本性并不坏,但这样的一种性格如果不及时纠正,很容易对其成长造成极大的影响。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当一个孩子的行为开始变坏,或出现了新的令人不快的现象时,我们不仅应当注意这种行为开始出现的时间,还应当注意它产生的原因。这里使用“原因”一词时应该小心,因为我们一般不会意识到是妹妹的出生而导致哥哥成为问题儿童,但这种情况却经常发生。原因在于这个哥哥对妹妹出生这件事所持有的态度不正确。当然,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物理学因果关系,因为我们绝不能宣称,一个孩子的行为之所以变坏与另一个孩子的出生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我们可以说,落向地面的石头必然会以一定的方向和速度下落。而个体心理学所做的研究使我们有权宣布,在心理“下落”方面,严格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并不起作用,而那些不时产生的大大小小的错误却在发挥作用。这些错误还会影响个体的未来成长。

毫无疑问,人的心理发展过程中会犯错误,而且这些错误与其导致的结果密切相关,从而产生了个体错误的行为或错误的人生取向。这种错误的根源在于心理目标的确定——因为心理目标的确定和判断密切相关,一旦涉及到判断,就存在犯错误的可能性。目标的确定在童年早期就开始了。通常来说,儿童在2~3岁就为自己确定了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总是在指引着他,激励他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错误目标的确定通常缘于错误的判断。目标一旦确定就不会轻易改变,它会在不同程度上约束或控制儿童。儿童会以自己的行动落实目标,也会调整其自身生活,竭尽全力地追求和实现这个目标。

因此,儿童对事物的个体性的理解决定着他的成长,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儿童陷入新的困境时,他的行为常常会受制于自己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认识到这一点同样也非常重要。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儿童获得印象的强度和方式,并不取决于客观的事实或情况(比如另一个孩子的出生),而取决于儿童看待和判断事实或情境的方式。这是反驳严格因果论的充分依据——客观的事实及其绝对的含义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但是,客观事实和对事实的错误看法之间绝对不存在这种必然联系。

我们的心理最为奇妙的地方是,决定我们行为方向的是我们对事实的看法,而不是事实本身。这种心理非常重要,因为对事实的看法是我们行动的基础,也是我们人格构建的基础。有一个经典的例子可以说明人的主观看法影响行动,那就是恺撒刚登陆埃及时发生的一个小故事。

当时恺撒踏上海岸时被绊了一下,摔倒在地。这在罗马士兵眼里是不祥之兆。如果不是聪明的恺撒兴奋地张开双臂激动地喊道:“你属于我了,非洲”,英勇无畏的罗马士兵肯定会掉头返回。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现实自身的结构对我们行动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现实对人的影响又受到我们结构化的和整合良好的人格的制约。大众心理和理性的关系也是如此:如果在一个对大众心理有利的环境中出现了人的健康的理性常识,这并不是说环境本身决定了大众心理或理性,而是体现了两者对环境自发的看法是一致的。通常,只有当错误的或荒谬的观点受到批判时,才会出现理性常识。

让我们再回到那个小男孩的故事中吧。我们可以想象,这个小男孩很快就会陷入困境。没有人会再喜欢他,因为他在学校没什么进步,依然我行我素,不断地去干扰别人,这就是他人格的完整表现。接下来他会怎么样呢?每当他骚扰别人时,他必然会受到惩罚。他会被记录在案,学校会向他父母寄送投诉信。如果还是屡教不改,学校就会建议父母把这个孩子带回去,理由是他显然不适应学校的生活。

对于这种解决方法,小男孩可能比任何人都开心。别的方法他都不会喜欢。他的行动模式的逻辑连贯性再次体现了他的态度。虽然这是一个错误的态度,但是,这个态度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改变。他总想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这是他所犯的根本性的错误。倘若说他应该因犯错误而被惩罚,那么,他应该是因为这个错误(即想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受到惩罚。因为这个错误,他总是不断地尝试让母亲以他为中心;因为这个错误,他俨然如一位君王,拥有绝对的权力长达8年之久,直到他突然被黜夺了王位。在他丧失自己的王冠之前,他只为妈妈而存在,他的妈妈也只为他而存在。后来他妹妹出生了,占据了他在家庭中的位置,因此,他拼命地想夺回自己的王位。这又是一个错误。不过,我们不得不承认,他的本性并不坏。只有当儿童面临毫无准备、又没有人指导的情况下,只有他独自挣扎着去应付的时候,这种恶劣的行为才会出现。我们在这里可以举个例子。一个只习惯别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自己身上的小孩,突然面临一个完全相反的情境:这个孩子开始上学,而学校里的老师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如果这个小孩要求教师给予更多的关注,他自然会惹怒老师。对于一个娇惯但一开始还不那么恶劣、也不是无可救药的儿童来说,这种情境实在是太危险了。

人类对于环境因素是无法改变的,我们能做的只是学会适应它。一个人内心是否强大,取决于对新事物的适应和判断力。图中我们不难看出,当凯撒摔倒在地的时候,想到的不是自身是否受伤,而是如何将军心稳定。不管环境怎样,我们如果能够将自身的性格随着环境的转变而转变,这样我们无疑将会变得更为强大。

因此,这个案例中的小男孩的个人生活方式与学校所要求和期待的生活方式之间所发生的冲突我们很容易理解和解释。我们可以用图示来描述这种冲突,即如果我们用图来标示儿童人格的方向、目的与学校所追求的目的,我们会发现它们之间是不一致,甚至是相反的。儿童生活中的所有活动,都由其自身的目的所决定,他的整体人格不会让他偏离原有的目的,另一方面,学校则期望每一个孩子都能有正常的生活方式。两者之间的冲突就无法避免地产生了。但是,学校方面却忽视了这种情境之下的儿童心理,既没有体现出管理上的大度,也没有采取措施设法消除冲突的根源。

我们知道,这个小男孩的行为受这样一个动机制约:他希望母亲只关心他一个人,为他一个人服务。他的心里期望能够独占母亲。而学校对他的培养目标则完全相反:他必须独立完成自己的事。人们形象地称这种现象好比给一匹烈马的脖子套上一辆马车。儿童在面对这种情形的时候,自然不能最好地表现自己。如果我们了解了他当时的真实处境,就能给他多一些理解和支持。惩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能加剧孩子对学校的厌恶感。如果他被学校开除,那他会感到正中下怀。他把自己置于他错误的感知陷阱中,觉得自己获得了胜利,可以真正地控制母亲;母亲必须重新为他效劳,这正是他所期望的。

如果明白了真实的情形,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对孩子类似这样的错误给予惩罚,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例如孩子上学忘记带书本,他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忘记了什么,他母亲都会为他操心,给予他关注。因此,这绝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而是其总体人格图式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明白,一个人人格的所有表现都是密切相关并形成一个整体的,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这个小男孩的行为完全是与其生活方式保持一致的。孩子的行为与其人格保持一致这一事实也同时在逻辑上反驳了这样一种假设,即孩子无法胜任学校的任务是因为他智力迟钝。一个智力迟钝的人是无法一直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事的。

这一案例还告诉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所有人都与这个小男孩的处境相似。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对生活的理解从来不曾与社会传统完全保持一致。以前,我们曾把社会传统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我们已认识到,人类的社会制度和风俗,并没有什么神圣之处,也并不是亘古不变的。相反,它们总是处于不断的斗争和对抗之中。社会制度和习俗为了个体而存在,而不是反过来的。确实,个体的救赎存在于他的社会意识之中,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强迫个体接受千篇一律的社会模式。

对个体和社会之间关系的思考是个体心理学的基础,同时,对学校和学校中难以适应的学生的处理有着特殊的意义。学校必须学会把儿童看作一个具有整体人格的个体,一块尚待雕琢的璞玉。学校还必须学会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来对特定的行为进行评价和判断。学校不能把特定的行为看作一个孤立的音符,而是要把它看作整个乐章的组成部分,即整体人格的组成部分。 zWe3xOTRaRfvgYA7HZCUFU3PFAJU49G6VH1piOM54Pp6zas2Q9Lrl/7o8YRuFL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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