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科技和经济融合发展的产物,文化创意产业凭借其创新性、高科技、高增值以及深厚的文化内涵,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核心产业形态,正处在一个成长期,如何培育这一新兴产业,是全世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自2005年上海和北京两个城市提出要大力发展创意产业以来,“创意产业”便蔚然成风,从政府、企业、学界、媒体乃至个体掀起了一股创意产业风暴。几年来,各地扶持政策不断出台,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创意产业集聚区更是遍地开花,呈现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是,当前对于创意产业,政府、学界、业界并未形成统一认识,关于创意产业的理论基础并不成熟,对于一些本质性的问题,如创新、创意、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概念的区别和联系,未能形成统一的理论体系。因此,当前中国的创意产业需要有一个对产业本质特征的思考。本讲将着重介绍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内涵与本质特征,并揭示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性,以及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体验产业等概念的区别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