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传播学的发展过程中,一个挥之不去的学科建设问题是:究竟如何看待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有关讨论虽不乏学术性探索,却不够充分,也不够深入,加上一些情绪化的表达与随意性的议论,问题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因此,全面而深入地探讨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澄清似是而非的看法,对于推进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回顾有关文献,分析其中得失,阐明个人见解,以就教于方家。
自1978年开始引进、介绍西方传播学以来,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就逐渐呈现在国人的学术视域中。这是因为,要阐述什么是传播学,必然牵涉到与新闻学的关系。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有研究者断言:“传播学重视理论研究,而新闻学重视业务研究;传播学以‘学理’为重点,新闻学以‘术’为重点。” 显然,这样的比较已涉及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问题。
进入90年代,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成为学界关注和讨论的学科建设问题。1992年,王泽华在《新闻学和传播学之比较》一文中讨论了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异同,提出“新闻学是大众传播学的不同层次和分支,但传播学又不能代替新闻学。” 从此,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特别是传播学能否取代新闻学,就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1996年,喻权域《关于新闻学与传播学的调研随记》写道:1995年6月在成都出席第四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期间,作者利用会议空隙“与来自各大学新闻系、新闻研究所和报社、电台、电视台的学者专家,就新闻学与传播学的问题,交换了意见”。结果,“接触过的所有学者专家,几乎一致认为:不能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 作者就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开展调研,且强调“不能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显然包含了一个前提性问题,那就是学界已经出现了“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的观点。
检索有关文献,不难发现90年代中期确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这样的看法。1994年,明安香在《新闻学向传播学的历史性发展》一文中写道,随着传播媒介的迅猛发展,“‘新闻学’这一传统概念和术语同其所研究的众多媒介对象、庞杂的传播实践相比,就像恐龙蛋同其破壳而出迅速为庞然大物的恐龙一样,极不相称、极不适应”。因此,“当前世界上新闻学正在向传播学发展”,这是一种“历史性趋势”。而“我国的新闻传播事业已确定无疑进入了大众传播阶段。为了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我国新闻学研究及时转入到以传播学、大众传播学为主的研究,已经势在必行”。 尽管明安香没用“取代”一词,但文章内容特别是结论确乎有“以传播学取代新闻学”的意味。1995年,邵培仁在《新闻传播学》一书中则明确提出:传统新闻学“正一步一步地走向衰老,即将成为‘一门绝望的学问’”,“给新闻学植入新的基因,注入新的血液,引进新的方法,是新闻学获得新生的唯一出路”。 因此,“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再以传播学替换新闻传播学,这实在是社会的需要,时代的趋势,历史的必然,并不以那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也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左右它、阻挡它。” 其后,邵培仁在一篇论文中又重申:“用‘新闻传播’取代‘新闻报道’、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乃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邵培仁的说法是“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不过他又说“再以传播学替换新闻传播学”,将其观点概括为“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似乎不成问题。与邵培仁的主观设想不同,裘正义则从事实上判定传播学已开始取代新闻学。他在一次研讨会上说:“学科的发展即意味着否定。传播学通过自身的研究已部分地取代了新闻学。”
正是由于出现了“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的议论,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在1996年引起学界高度重视。李启在《试论传播学与新闻学的定位》中作了专门探讨,认为“大众传播学、传播学和新闻学都是独立的学科,它们在研究的重点(对象)和研究方法上都有所不同,提供的知识和理论也不同,因而相互之间不可能取代”。“传播学同新闻学的关系,可以定位为传播学是一门同新闻学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科学。” 1996年5月8日,《新闻大学》编辑部邀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部分师生与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系教师,就“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举行专题研讨会。“会议在对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研究作了一番简单回顾的基础上,分析了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区别,着重探讨了传播学会不会取代新闻学,并预测中国新闻学发展的前景,就如何发展有中国特色的传播学提出建议。”不过,对于“传播学会不会取代新闻学”,会议“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性意见,但是,从中大家都感觉到传统新闻学教学与研究的困境,更看到传播学在我国已站住了脚跟”。
由于“传播学会不会取代新闻学”这个问题悬而未决,学界在如何对待传播学的问题上先后产生了对立的看法。一种是倡导主张借鉴、吸取传播学来改革、发展传统新闻学;一种则是强烈批评传播学对新闻学的“侵占”乃至“一统”天下。
1998年,李良荣、李晓林在《新闻学需要转向大众传播学》一文中提出:“新闻学转向大众传播学不单是一个理论的问题,更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新闻学的发展与借鉴大众传播学的要求愈来愈紧迫”,“借鉴大众传播学的优秀成果是新闻学的当务之急。”对于“新闻学需要吸收大众传播学哪些内容”来“为己所用”,文章说:“首先,新闻学需要吸收大众传播学的核心内容受众理论”;“其次,新闻学需要吸收大众传播学的效果理论”;“最后,新闻学需要吸收大众传播学中有关媒介经营理论”。 从字面上看,“新闻学转向大众传播学”这一表述很容易被解读为“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然而,作者的本意是吸取大众传播学的有关理论来改革和发展传统新闻学。应当说,这种思路是从80年代中期以来就有的一种主流思路。正如吴廷俊所说:“1984年至1988年,中国传播学出现一次高潮。‘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导入西方传播学,吸取传播学中的合理内核,改造中国传统新闻学,这是当时大多数研究传播学人士的想法。”
2001年,李希光在一篇文章中慷慨激昂地发问:“新闻学教育是培养埃德加·斯诺还是培养施拉姆?是培养一个健全的民主法治社会所需要的思想家和舆论监督者还是培养象牙塔里的传播理论家?……”李希光认为,随着传播学的发展,“新闻学的前途不是掌握在新闻学专家和学者的手中,而是掌握在传播理论家手中,其结果是用理论传播学抹杀新闻学的特点和价值,使新闻学枯萎下去”;而“用传播学那种经院式的教育模式一统新闻传播院系,将会影响新闻院系与主流媒体业界的关系”。“不幸的是,新闻传播学教育正在掉进传播学的理论陷阱里。” 李希光的批评,点燃了新世纪以来国内学界 “声讨”传播学的炮火。后来有论者呼应说:“传播学成为了近几年来新闻界最为时尚的新闻术语,以至于一些年轻的新闻理论工作者断言道:未来的新闻将是传播学取代新闻学。这种新闻学消失论乃至于成为了一种时髦,在许多人的嘴里传播着。”“在这样的学术理念下,新闻学渐渐模糊着自己的本质,甚至有被传播学所取代的趋势。”
有学者认为,李希光的文章“失之偏颇”,“但问题却很尖锐,可惜没有形成讨论”。 其实,回应是有的,不过没有指名道姓。2002年,张骏德发表《简论中国传播学与新闻学关系》一文,认为传播学的引进“对中国的学科建设尤其是中国的新闻改革”产生了“两大方面的积极影响:一是促进了中国新闻观念的更新与改革,推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的新闻改革”;“二是促进了新闻学的学科建设”。“因此,在新闻院系中设立传播学课程很有必要。有人担心,目前的新闻教育中出现了‘用传播学统一新闻教育天下’的倾向,担心‘用传播学代替新闻学’会导致新闻教学的失败。这实际是一种杞人忧天现象。目前教育界确实存在某种一哄而起办传播学系(专业)的泡沫现象,但这与用‘传播学代替新闻学’是两码事。正规的新闻学教育仍坚持着它的传统特色,而加进了传播学教育的内容,更有利于新闻人才的全面发展。” 这些论述,显然是针对李希光的。
如果说1996年前后出现的第一次讨论主要是关注传播学能否取代新闻学,那么2001年以后出现的第二次讨论则聚焦传播学是否支配了新闻教育,即事实上开始取代新闻学。因此,在第二次讨论中不仅有以李希光为代表的一方在“讨伐”传播学“侵占”了新闻学的领地或“一统”了新闻学的天下,也有另一方的论者在感叹传播学教育尚未走出新闻学的阴影。汤晓羽认为,“传播学与新闻学课程设置雷同,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现象。这种现象的渊源在于传播学最初由新闻学界引入中国,之后中国的传播学研究似乎总是受到传统的新闻学研究带来的思维模式的影响,甚至在课程设置上也跳不出新闻学的旧框框。传播学的课程安排无非是一两门传播学基本理论之类的专业必修课,如传播学概论等,再加上新闻学方面的专题研究课程,涵盖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名为传播学,实际上还是新闻学范畴。”
孰是孰非?难以简单回答。上述争论之所以反复出现,原因固然多种多样,但不容忽视的是,人们对新闻学与传播学各自的规定性还缺乏准确的把握,对其区别与联系也缺乏深入的辨析。因此,学界较为普遍的看法是:必须弄清楚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或定位。张国良指出,“立足于中国,展望传播学科的未来,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它的定位,包括它与新闻学科的关系。” 不少学者也强调:“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之争,……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在传播学发展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新兴传播学与传统新闻学的关系”是一个重大问题 ,“无论是传播学还是新闻学的发展,首要任务是搞清学科界限” 。
搞清学科界限固然重要,但如果只强调这一点,难以避免片面性,辩证的方法是既弄清学科界限,又看到学科联系。只有弄清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异质性与关联性,以及相关的我国新闻学教育与传播学教育的现状,才能科学地判断上述两次争论的是是非非。
前已述及,《新闻大学》编辑部1996年曾专题研讨“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但会议综述表明,大多是即兴发言,分析并不深入。倒是过去十多年间的几篇专题论文,阐述还相对充分一些。这些文章主要有:《新闻学和传播学之比较》(王泽华,1992)、《试论传播学与新闻学的定位》(李启,1996)、《新闻学需要转向大众传播学》(李良荣、李晓林,1998)、《简论中国传播学与新闻学关系》(张骏德,2002)等。由于张骏德的文章论述传播学与新闻学的区别是引用李良荣在“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研讨会上的发言,李启的文章侧重介绍传播学的研究领域,实际上只有王泽华和李良荣等的文章作了较为充分的论述。
王泽华从研究视角、研究侧重点、研究内容、研究范围、学科属性五个方面比较其区别,李良荣从学科背景、研究领域、主攻方向、研究方法、研究风格五个方面比较其差异。两位学者的表述有所差异,有的名异而实同,如“研究视角”与“研究风格”,都是说新闻学着眼微观而大众传播学侧重宏观,“研究侧重点”与“主攻方向”也基本一致,“学科属性”与“学科背景”也有一定关联性。当然,各自的阐述有所不同。两位学者也注意到新闻学与传播学的联系,但王泽华只说了一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李良荣则认为:新闻与信息是新闻学与传播学“同胞式的研究内容”,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的大众传播媒介内容具有重叠性,新闻学的“读者需要”理论与大众传播学中的受众理论有着天然的联系,因此,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学“有着不同程度的衔接” 。
现在回过头来看,两位学者对新闻学与传播学异同的分析都是一种基于经验观察的描述,而且是以个人的观察为依据的描述,难免主观随意,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关键词与具体阐述之间时有不吻合或不准确的现象,显得学理分析不足。更主要的问题还在于:当时国人所引介的传播学主要是美国的主流传播学,即传播学的经验学派,而传播学的批判学派尚未得到充分介绍,论者对传播学的理解局限于主流传播学,几乎没有考虑到批判学派的传播学,比较分析的片面性也就在所难免。在对传播学有了更充分、更全面、更深入认识的今天,我们对新闻学与传播学之异同的把握,理应更加科学而且准确。
应当承认,要科学而且准确地把握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异同是有困难的,这是因为:传播学到底是一门独立学科还是一个研究领域,本身就有争议。潘忠党2003年在为《传播·文化·社会》译丛所作《总序》中指出:“虽然‘传播学’在教育部认定的学科分类中被安放在了‘新闻传播学’之下,但它的学科面貌仍然不甚清晰。即使在被认为是‘传播学’发生的美国,它也是一片混沌。曾有学者力主‘传播科学(communication science)’,但那也只是一家之言,表达涉及传播现象的某一类研究,主要是由施拉姆整合前人的研究而建立的传统。很多人,尤其是从事文化或批判研究的学者,继承英国的文化研究、政经分析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传统,更愿意将他们的工作称为‘媒介研究(media studies)’;还有很多人,为了包括比‘媒介研究’更广的范围(比如语言的使用、修辞艺术、社会仪式、人际关系之建立等),索性就用‘传播研究(communication studies)’。这不是刻意咬文嚼字,而是因为对传播现象之研究涉及不同学科、不同取向,从事这类研究的学者各有侧重,也各有所好。”潘忠党表示,他“更倾向于使用‘传播研究’”的表述,而且,“这一研究领域应全面开放,不必画地为牢”。因为“大众传播研究是一个综合研究领域(field of study),而尚不成为一个制度化了的独立学科(discipline)” 。潘氏之论,先获我心,深为赞同。当然,国内学界也有比较中庸的看法:“大众传播学既是独立学科,又是重要的研究领域。”
为行文方便,姑且悬置传播研究的学科性论争,仍采用国人惯用的“传播学”及“大众传播学”来与新闻学作比较,同时充分考虑传播学的经验学派与批判学派之间的异质性。本着这样的立场,我认为新闻学与传播学特别是与大众传播学的异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的异同。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媒介范围的异同,一方面是媒介内容的异同。在媒介范围方面,新闻学研究的是新闻媒介,主要是报纸、广播、电视,也涉及新闻期刊,现今还有互联网;传播学研究的主要是大众传播媒介,即新闻媒介加上电影、书籍,新闻期刊也扩展为所有不同种类的期刊。在媒介内容方面,如果把大众传播媒介的内容概括为新闻、言论、知识、文艺(副刊)/文娱(节目)和广告等五种主要的信息类型 ,那么,新闻学研究的是新闻与言论两块内容,而且主要是围绕着新闻与言论之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制、出版等“新闻工作”来进行研究。大众传播学则研究包括新闻与言论在内的所有信息类型,而且是将其作为一种整体来加以研究。诚然,新闻、言论、知识、文艺(副刊)/文娱(节目)和广告这些信息类型各不相同,如何作为整体来研究?要知道,大众传播学并不是一般地描述这些信息类型,而是从传播过程切入,一方面是要研究这些不同信息类型的传播活动所共有的传播规律,这是主流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另一方面是要研究这些不同信息类型的传播过程所赖以进行的社会生产机制,以及传播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如色情、暴力对青少年所产生的影响等等,这是批判学派传播学所关心的问题。
(2)研究层面或学理层面的异同。长时间以来,所谓“传播学重视理论研究,而新闻学重视业务研究”,或者说“新闻学偏于‘术’的研究,传播学则偏于‘学’的研究”之类说法,已被固化为人们的“常识”。其实,这样的理解并不准确。因为,这种比较忘记了传播学也有其业务研究的应用学科——公共关系与广告,只拿国人心目中作为概论性质的“大众传播学”来与新闻学相比。如果承认新闻、广电、公关、广告都是不同形态与质态的传播活动,而且承认新闻学是研究新闻传播规律,广播电视学是研究广播电视规律,公关学是研究公关活动规律,广告学是研究广告活动规律,那么就应当承认,大众传播学是研究包括新闻、广电、公关、广告在内的所有形态与质态所构成的传播活动的总体性或一般性的规律。换言之,大众传播学的研究层面是基于新闻、广电、公关、广告之上的一般性传播规律的整体性层面,因而其学理层面也就比新闻学的学理层面更加抽象,更加一般,也更富有理论的概括性和指导性。同时,我们也不应忘记传播学的应用学科,比如公关、广告的研究层面或学理层面,又处于大众传播学之下与新闻、广电相类似的层面上。
(3)学术立场或学术取向的异同。这里,必须注意主流传播学(传播学经验学派)与传播学批判学派之间的原则性分歧。从新闻学与传播学及其不同学派的产生可以看出,学术立场或学术取向的差异导致了新闻学与传播学的本质性差异。传统上,新闻学是为培养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媒体人才而产生的,因此,新闻学研究与教育一方面注重职业技能的培训,一方面注重专业理念或专业伦理的培养,也就是注重人文理想、人文精神的灌输与养成。归根结底,新闻学具有鲜明的人文取向,是人文学科。美国主流传播学则是为了满足政治、军事、企业等不同利益集团的需要而产生的,具体说,是为了探究媒体企业如何争夺商业广告、广告主怎样获得理想的广告效果、政治竞选采取什么传播策略、国家军队如何开展战时宣传等问题而出现的,从一开始就放弃价值理性,承认现行的传播制度是合理的,只求工具理性,致力于寻找达成更佳传播效果的方法与策略,从而成为直接服务于不同利益集团的经营管理工具。难怪有学者认为,“美国传播学……本质……就是一个企业运作的理论。通过对社会学、心理学一些现象的缜密分析以求找到获得最大传播效果的方法,如果套用商业语言的话,就是如何投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 因此,美国主流传播学具有鲜明的行为科学取向,是社会科学。而传播学批判学派往往将传播尤其是大众传播视为整个社会结构中的组成部分,着眼于从社会学、政治经济学、文化研究乃至哲学的角度综合探讨传播与社会的关系,着重研究传播现象的阶级性、历史性与社会性,尤其重视对资本主义大众传播体制、传媒文化工业、传媒与权力等根本问题的批判性考察和深层分析,追求的是价值理性而不是工具理性,具有鲜明的人文取向,是人文学科。要注意的是,尽管传播学批判学派与新闻学都具有人文取向,同属人文学科,但两者的学术立场仍然同中有异:传播学批判学派是以批判的方式表达对人文理想的坚持,而新闻学仅仅是强调要正面传授人文理想。相应地,两者所关注的学术问题处于不同层次,新闻学偏重“术”而传播学偏重“学”,可谓精神相通而层次有别。
(4)研究方法的异同。传统新闻学从来没有单独将研究方法作为问题提出来,这表明新闻学缺乏研究方法的自觉。这自然是一种基于科学主义立场所作的判断。事实上,新闻学主要是运用归纳与演绎这些最基本的逻辑推理方法来开展研究,关注的重点是业务操作,即新闻的采、写、编、评,以及新闻节目的摄影摄像与制作。美国主流传播学一直强调运用社会调查、心理实验、内容分析等“科学性”方法来研究传播效果,通过量化与统计的过程来求得实证性的结论,对传播实践作出准确的事实判断,作为改进传播活动的依据。与主流传播学注重事实判断不同,传播学批判学派则注重传播现象的价值判断,认为经验学派的实证研究方法不可能从根本上阐明纷纭复杂的传播现象,因而在研究方法上具有明显的哲学思辨特征,以确保其理论思想能从宏观的、总体的、辩证的高度上把握传播的意义。在研究方法上,传播学批判学派不仅迥异于主流传播学,而且与新闻学相比也是同中有异,因为其哲学思辨已深入到辩证逻辑的范畴,而新闻学主要运用归纳与演绎的逻辑方法,尚处于形式逻辑阶段。当然,文献研究、阶级分析等研究方法常为新闻学与传播学批判学派所共同采用,这又是其相同的一面。
为明确起见,我们可以将以上各项内容列成如下简表:
表 新闻学、传播学经验学派、传播学批判学派的异同
1962年,托马斯·库恩出版《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的范式理论。在库恩看来,科学发展的过程是由一个常规科学传统转变到另一个常规科学传统,两个传统之间的变化就是范式(paradigm)的转换。所谓范式,就是一套共同的科学习惯,“它代表着一个特定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信念、价值、技术等等构成的整体” 。借鉴库恩范式理论的思想,这里要强调指出的是,正是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研究层面或学理层面、学术立场或学术取向、研究方法这几个方面的异同所构成的整体,决定了新闻学与传播学的本质差异与内在联系。
上述分析表明:在全面理解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内涵之后,特别是在充分考虑传播学经验学派与批判学派的异质性之后,我们就会发现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异质性与关联性往往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并非以往论者所分析或想当然的那样简明单一、泾渭分明。或许正是其复杂的学科关系,导致以往的研讨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因此,此前引起关注和争议的一些看法需要加以认真反思。
从学科发展历程来看,新闻学与传播学是随着传播媒介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学科发展经历了报学→新闻学→大众传播学→传播学这样几个历史阶段。 问题在于,能否从这样的学科发展进程得出传播学将要取代新闻学的结论?前面对新闻学与传播学之异质性与关联性的辨析表明,无论是新闻学,还是主流传播学,抑或批判学派传播学,由于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研究层面或学理层面、学术立场或学术取向这几个方面的异质性,显然无法相互取代,而只能相互补充,相互吸取,相互促进,共同进步。所谓“用传播学取代新闻学”的设想,其实是一种急于改革传统新闻学弊端而产生的幻想,既不切合实际,也不符合学科发展规律,是一种“左”的认识误区。诚然,传播学特别是大众传播学比传统新闻学更富理论性,值得新闻学借鉴。然而,正如芮必峰1988年指出的那样,“就像美学无法替代其他具体艺术部类的研究一样,传播学也不能代替新闻学的研究”。 而且,在我国传播学的发展过程中,新闻学界的绝大多数专家学者都主张吸取传播学的理论与方法来改革和完善传统新闻学。
与“取代”说这种“左”的认识误区相对,所谓“传播学统治了新闻学”的说法则是一种“右”的认识误区。不少学者习惯于从学科发展的历史进程来讲“传播学有取代新闻学之势”。请看有关论述与判断:在美国,“传播学、大众传播学出现了取代传统新闻学与新闻教育之势” ;“在不少西方国家的高校教育中,传播学科有取代新闻学科之势,新闻院系普遍更名为传播院系”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判断的主要依据即“新闻院系普遍更名为传播院系”。问题在于,这种“更名”是一种“发展”还是一种“取代”,我以为,解读为“发展”更为切实。何况也有新闻院系并未更名,像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等著名新闻学院,并没有更名。再说,美国90年代以来出现的关于“传播学、传播教育与新闻学、新闻教育的相互关系是什么?”的争论 ,不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美国的新闻学与新闻教育在传播学、传播教育发展起来以后并未被取代吗?在我国,只能说近年来传播学发展较快,根本就谈不上什么传播学“一统”了新闻学的天下。在李希光批评“用传播学一统新闻教育天下” 的文章里,我们看不到令人信服的事实依据,难怪黄旦毫不客气地指出,“新闻学被传播学吃掉”是一个“伪命题” 。
在对待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问题上,不同的国家是有差异的。在英国,新闻专业与传播专业界限严格。英国新闻教育学会会长罗德·艾伦(Rod Allen)认为:“新闻学更注重过程和制作细节,传播学研究效果,而不注重过程”,“最理想的状态是,新闻系和传播系是在不同的学院,因为他们对学生的培养方向和目标是不同的” 。在美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则界限模糊。美国新闻与大众传播教育学会会长乔·福特(Joe Foote)说,美国的新闻学、新闻教育与传播学、传播教育“两者常常共存于同一学院。在很多时候,很难说清楚哪里是起点哪里是终点”。 应当说,我国的情况类似于美国。吴信训感叹我国“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尤其是新闻人才培养与传播人才培养的界限颇为模糊” ,恰好表明了这一现状。
诚然,美国确有人对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结合表示不满。《纽约时报》前总编辑基恩·罗伯特认为:“人文学科,如文学和历史是新闻学的天然伙伴,更贴近新闻实践和媒体实践。而从社会科学派生出来的分支学科——传播学与新闻实践没有密切关系和实际意义。新闻学与传播学的‘聚合’或新闻学‘陷进’传播学,制约了新闻学这门学科的价值的张扬和个性的发展。” 这样的看法,正是李希光用来抨击传播学、传播教育伤害了新闻学、新闻教育的主要依据。其实,罗伯特的看法只是一家之言,并非不刊之论,大有商榷的余地。
首先,随着现代社会与传播业的发展,美国主流传播学以及传播学应用学科公共关系、广告、媒介管理等学科专业与新闻学尽管都设在新闻与大众传播院系,但“培养的是不同的人才”,这一点是李希光也是很明确且加以强调的 。在培养新闻人才的同时,新闻与传播院系是否可以培养传播人才,这并不是什么问题。正如乔·福特所说:“除了做新闻记者外,很多学生毕业后从事公共关系、媒介管理以及与新闻传播相关的领域。我们的本科注重宽基础,这使学生在大众传播领域能获得更广的就业机会。” 在此意义上,新闻学、新闻教育与传播学、传播教育分途发展,实乃各得其所,两不相害。事实上,我国大学本科教育的专业目录设定为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研究生教育的专业目录设定为新闻学、传播学,已不言而喻地体现新闻人才与传播人才分别培养的理念与规定。
其次,新闻专业引入一些传播学课程,是否伤害了新闻教育?我们承认美国主流传播学以及传播学应用学科公共关系、广告、媒介管理等追求的是工具理性,是直接为各种社会组织的利益服务的。在某种意义上确如凯利所说,“传播以功利主义的眼光审视新闻,而不是研究它的内涵”,因而主流传播学及其应用学科并“没有无限增强我们对于新闻作为一种社会行为、政治现象和想象中社会结构的理解” 。因此,有学者指出新闻教育要“警惕那些把新闻降格为一种没有灵魂,没有思维,没有方向的纯粹的信息媒介和简单的传播行为的做法,更要警惕那些把新闻驯化为一种纯粹的营利工具、公关帮手的做法” ,这是有警醒作用的。然而,凯利的批评只说对了一半。因为批判学派传播学的学术旨趣,正是对“民主”、“自由”、“解放”等价值理想与人文关怀的关注与追求,而这些,恰恰被凯利视为新闻的内在生命。由此可见,批判学派传播学引入新闻学的研究与教育,恰好有利于“增强我们对于新闻作为一种社会行为、政治现象和想象中社会结构的理解”。退一步说,即使让新闻专业的学生学习一些主流传播学的内容以及公共关系、广告之类的课程,拓展知识面,做到知己知彼,又有什么不好呢?如果说新闻专业的学生学了两三门传播学课程就放逐了新闻理想与专业伦理,新闻教育不是也太孱弱了吗?
既然传播学无法取代新闻学,传播学更没有“一统”新闻学,新闻学引入传播学课程也有利于专业发展,我们就应当尊重新闻学与传播学各自的独立性,使其学科特质充分发挥出来,同时促进彼此之间的互动与吸取,使其相互促进,从而使新闻学与传播学获得更大的发展,而不必人为轩轾,制造“你死我活”的争论。
理论上,新闻学与传播学之间的互动与吸取是双向的,限于论题,这里只讨论新闻学应当如何借鉴传播学。前已述及,我国传统新闻学要改革要发展,就必须借鉴、吸取传播学的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对此,绝大多数学者已达成共识,不必赘述,关键在于如何吸取。从我国新闻传播学走过的历程来看,新闻学吸取传播学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新闻学研究吸取传播学的知识、理论与方法来改革传统新闻学,使其“涅槃”为“新闻传播学”。
1986年6月,第二次全国传播学研讨会在安徽黄山召开。吴文虎说,黄山会议的“最大成果就是着手讨论了如何建立具有中国特点的‘新闻传播学’”。 1988年,芮必峰发表《传播学·新闻学·新闻传播学》一文,较早提出“新闻传播学”的构想。在他看来,“‘新闻传播学’是新闻学与传播学结合的产物,是传播学的一般理论在新闻学研究中的具体应用。它既不像传播学那样,抽去所传信息的具体内容,把注意力集中于传播的一般形式上,也不像新闻学那样,过分局限于自己所规定的‘新闻’内容上,将研究的重心放在传播者一方,而不十分关心实际新闻传播的全部过程,甚至忽略了其中影响传播效果的一些重要因素。从这一意义上说,‘新闻传播学’可以说是将传播的具体内容和一般形式统一起来进行研究的一门学问。” “‘新闻传播学’所关心的具体内容就是实际新闻传播活动中所涉及的内容。” 当然,究竟如何结合,研究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作者语焉不详。
但是,探索的步伐并没停止。从1994年开始,以“新闻传播学”为书名的著述不断出现。这年,辽宁大学出版社出版高永振、丁国宁、文言著《新闻传播学》,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高宁远著《新闻传播基础理论》。1995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邵培仁、叶亚东著《新闻传播学》,杭州大学出版社出版黄旦著《新闻传播学》。1996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徐小鸽著《新闻传播学原理与研究》。1997年,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胡钰著《新闻传播导论》,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李广增著《新闻传播学》。1999年,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刘卫东著《新闻传播学概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童兵、展江、郭青春著《新闻传播学原理》。2000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童兵著《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程世寿、刘洁著《现代新闻传播学》。2001年,新华出版社出版李元授、陈扬明著《新闻传播学》。2003年,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蔡铭泽著《新闻传播学》,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董天策主编《网络新闻传播学》。
问题在于:“新闻传播学”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有人说,“新闻传播学既是一门新闻学和传播学的综合学科,又是由新闻学演化出来的与新闻学相关、相近、相交叉的分支学科。” 这个说法貌似综合,力求全面,实则语义含混,逻辑混乱,“新闻传播学”怎么可能既是“综合学科”又是“分支学科”?从有关探索历程来看,对于“新闻传播学”的学科内涵,主要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新闻传播学是不同于新闻学与传播学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邵培仁说:“新闻传播学位于新闻学与传播学两个研究领域的交叉边缘地带,但它并不准备通过对传统新闻学作系统勘正来扩大自己的研究领地,也不准备通过对西方传播学作整体移植来淡化自己的学术个性,因为它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相反,新闻传播学的建立与发展,却可以促使当代传播学向各个社会生活领域推进,因为它的研究不是简单、机械地嫁接和拼凑,而是对包括新闻学和传播学在内的各种知识的合理融汇和重新整合。” “新闻传播学对传统新闻学中那些反复论述的和已经论述的老问题没有兴趣,而只对那些尚未论述的和应该论述的新问题抱有热情;很难再以传统新闻学的眼光去审视那些陈旧不堪的文献资料,却乐意以全部感觉器官去感受现实中生生不息、丰富多彩的新闻传播活动。” 作者的这种看法,与其提出要“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的想法互为表里。不过,由于作者把新闻传播学定位于“新闻学与传播学两个研究领域的交叉边缘地带”,就其《新闻传播学》所呈现出来的知识框架而言,很难说摆脱了“简单、机械地嫁接和拼凑”有关新闻学与传播学某些知识的境地。
另一种意见认为,新闻传播学是吸取传播学的某些知识、理念、方法来改革、更新、完善传统的新闻学之后的现代新闻学。高永振、丁国宁、文言所著《新闻传播学》写道:“新闻传播学是关于人类社会新闻传播活动的本质和基本规律的科学,是新闻学的基础理论。”“新闻传播学不是‘新闻学与传播学’的交叉,而是新闻学的基础理论”。 不少学者强调:新闻传播学“不是新闻学加传播学” ,而是传统新闻学顺应时代的发展,“走出原来狭隘的圈子,在现代社会和现代传播科技高度发达的宏观背景下考察与自身相关的各种问题”。 具体说,就“是在传统新闻学的基础上,吸收传播学的一些学术成果,运用传播学的一些学术名词,用新的视角和方法审视新闻传播现象,考察新闻传播过程,讨论这种不同于大众传播的新闻传播的特殊规律及其原理、原则。” 因此,“新闻传播学不是对传统新闻学的削弱,而是对其的充实与提高;新闻传播学也不是西方大众传播学的翻版,而是取其精华式的学科改造。它综合了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学的特色与优势,内化了它们的基因与营养,它以更广阔的理论视野,研究信息时代新闻传播的特色与规律”。 在此意义上,“新闻传播学其实是现代意义的新闻学”。 显然,这些看法是主流性意见,也是科学的意见,代表了新闻学吸取传播学的基本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新闻传播学”并非包括了新闻学、传播学两个二级学科并作为一级学科名称的“新闻传播学”。后者的准确称谓应当是“新闻学与传播学”,英文表述为“Journalism & Communication”;而前者的英文表述只能是“Journalism”。在“Journalism”的意义上,已出版的各种以“新闻传播学”作书名的著述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正如郝雨所批评的那样:“通观近年出版的这一类教材,其中往往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种是既讲新闻理论,又要同时介绍传播学理论,这不仅在结构上存在着两层皮的问题,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侵犯了新闻专业的另一门主干课——《传播学》的内容,这样的弊病在徐小鸽的《新闻传播学原理与研究》中尤其明显。” 既然如此,吸取了传播学某些知识、理念、方法来改革、更新、完善传统新闻学之后的现代新闻学,是否一定要表述为模棱两可甚至引起歧义的“新闻传播学”,已成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不过,理论创新存在的问题,只能在理论探索的实践过程中逐渐解决。只要正确对待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正确选择新闻学吸取传播学的科学路径,吸取了传播学合理内核的“新闻传播学”(实乃“新闻学”,对应于英文的“Journalism”)一定会慢慢走向成熟。
(原载《暨南学报》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