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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四时

四时第四十

管子曰:令有时。无时则必视顺天之所以来,五漫漫,六脾胮,孰知之哉?唯圣人知四时。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不知五谷之故,国家乃路。故天日信明,地日信圣,四时日正。其王信明圣,其臣乃正。何以知其王之信明信圣也?曰:慎使能而善听信之。使能之谓明,听信之谓圣,信明圣者,皆受天赏。使不能为脾,脾而忘也者,皆受天祸。是故上见成事而贵功,则民事接劳而不谋。上见功而贱,则为人下者惰,为人上者骄。是故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刑德者四时之合也。刑德合于时则生福,诡则生祸。

然则春夏秋冬将何行?

东方曰星,其时曰春,其气曰风,风生木与骨。其德喜赢,而发出节时。

其事:号令修除神位,谨祷弊梗,宗正阳,治堤防,耕芸树艺,正津梁,修沟渎,屋行水,解怨赦罪,通四方。然则柔风甘雨乃至,百姓乃寿,百虫乃蕃,此谓星德。星掌发,发为风。是故春行冬政则雕,行秋政则霜,行夏政则欲。是故春三月以甲乙之日发五政。一政曰:论幼孤,赦有罪。二政曰:赋爵列,授禄位。三政曰:冻解修沟渎,复亡人。四政曰:端险阻,修封疆,正千伯。五政曰:无杀麂夭,毋蹇华绝萼。五政苟时,春雨乃来。

南方曰日,其时曰夏,其气曰阳,阳生火与气。其德施舍修乐。其事:号令赏赐赋爵,受禄顺乡,谨修神祀,量功赏贤,以助阳气。大暑乃至,时雨乃降,五谷百果乃登,此谓日德。日掌赏,赏为暑。夏行春政则风,行秋政则水,行冬政则落。是故夏三月以丙丁之日发五政。一政曰:求有功发劳力者而举之。二政曰:开久积,发故屋,辟故纝以假贷。三政曰:令禁扇去笠,毋极免,除急漏田庐。四政曰:求有德赐布施于民者而赏之。五政曰:令禁设禽兽,毋杀飞鸟。五政苟时,夏雨乃至也。

中央日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以风雨节,土益力。土生皮肌肤。其德和平用均,中正无私,实辅四时:春赢育,夏养长,秋聚收,冬闭藏。大寒乃极,国家乃昌,四方乃服,此谓岁德。岁掌和,和为雨。

西方日辰,其时日秋,其气日阴,阴生金与甲。其德忧哀、静正、严顺,居不敢淫佚。其事:号令毋使民淫暴,顺旅聚收,量民资以畜聚。閗彼群干,聚彼群材,百物乃收,使民毋怠。所恶其察,所欲必得,义信则克。此谓辰德。辰掌收,收为阴。秋行春政则荣,行夏政则水,行冬政则耗。是故秋三月以庚辛之日发五政:一政曰,禁博塞,圉小辩,释忌斗。二政曰,毋见五兵之刃。三政曰,慎旅农,趣聚收。四政曰,补缺塞坼。五政曰,修墙垣,周门间。五政苟时,五谷皆入。

北方日月,其时日冬,其气日寒,寒生水与血。其德越、温恕、周密。

其事:号令修禁徙民,令静止,地乃不泄。断刑致罚,无赦有罪,以符阴气。

大寒乃至,甲兵乃强,五谷乃熟,国家乃昌,四方乃,此谓月德。月掌罚,罚为寒。冬行春政则泄,行夏政则雷,行秋政则旱。是故冬三月以壬癸之日发五政。一政曰:论孤独,恤长老。二政曰:善顺阴,修神祀,赋爵禄,授备位。三政曰:效会计,毋发山川之藏。四政曰:捕奸遁,得盗贼者有赏。

五政曰:禁迁徙,止流民,圉分异。五政苟时,冬事不过,所求必得,所恶必伏。

是故春凋,秋荣,冬雷,夏有霜雪,此皆气之贼也。刑德易节失次,则贼气速至,则国多灾殃。是故圣王务时而寄政焉,作教而寄武,作祀而寄德焉。此三者圣王所以合于天地之行也。日掌阳,月掌阴,辰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食,则失德之国恶之:月食,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风与日争明,则失正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食则修德,月食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风与日争明则修正。此四者,圣王所以免于天地之诛也。信能行之,五谷蕃息,六畜殖,而甲兵强。治积则昌,暴虐积则亡。

道生天地,德出贤人。道生德,德生正,正生事。是以圣王治天下,穷则反,终则始。德始于春,长于夏;刑始于秋,流于冬。刑德不失,四时如一。刑德离乡,时乃逆行。作事不成,必有大殃。月有三政,王事必理,以为久长。不中者死,失理者亡。国有四时,固执王事,四守有所,三政执辅。

五行第四十一

一者本也,二者器也,三者充也,治者四也,教者五也,守者六也,立者七也,前者八也,终者九也,十者然后具五官于六府也,五声于六律也。

六月日至,是故人有六多,六多所以街天地也。天道以九制,地理以八制,人道以六制。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以开乎万物,以总一统。通乎九制、六府、三充,而为明天子。修概水土,以待乎天:堇反五藏,以视不亲;治祀之下,以观地位;货神庐,合于精气。已合而有常,有常而有经。审合其声,修十二钟,以律人情。人情已得,万物有极,然后有德。

故通乎阳气,所以事天也,经纬日月,用之于民。通乎阴气,所以事地也,经纬星历,以视其离。通若道然后有行,然则神筮不灵,神龟不卜,黄帝泽参,治之至也。昔者黄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得大常而察于地利。得奢龙而辩于东方,得祝融而辩于南方,得大封而辩于西方,得后土而辩于北方。

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蚩尤明乎天道,故使为当时;大常察乎地利,故使为廪者,奢龙辩乎东方,故使为工师,祝融辩乎南方,故使为司徒;大封辩于西方,故使为司马;后土辩乎北方,故使为李。是故春者工师也,夏者司徒也,秋者司马也,冬者李也。

昔黄帝以其缓急作五声,以政五钟。令其五钟,一曰青钟大音,二曰赤钟重心,三曰黄钟洒光,四曰景钟昧其明,五曰黑钟隐其常。五声既调,然后作立五行以正天时,五官以正人位。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

日至睹甲子木行御,天子出令,命左右士师内御,总别列爵,论贤不肖士吏,赋秘。赐赏于四境之内,发故粟以田数。出国,衡顺山林,禁民斩木,所以爱草木也。然则冰解而百冻释,草木区萌,赎蛰虫卵菱。春辟勿时,苗足本。疠不雏鱱,不夭,毋傅速,亡伤襁褓。时则不凋。七十二日而毕。

睹丙子火行御,天子出令,命行人内御,令掘沟浍,津旧涂。发藏,任君赐赏。君子修游驰,以发地气。出皮币。命行人修春秋之礼于天下,诸侯通,天下遇者兼和。然则天无疾风,草木发奋,郁气息,民不疾而荣华蕃。

七十二日而毕。

睹戊子土行御,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内御,不诛不贞,农事为敬。大扬惠言,宽刑死,缓罪人。出国,司徒令命顺民之功力,以养五谷。君子之静居,而农夫修其功力极。然则天为粤宛,草木养长,五谷蕃实秀大,六畜牺牲具,民足财,国富,上下亲,诸侯和。七十二日而毕。

睹庚子金行御,天子出令,命祝宗选禽兽之禁、五谷之先熟者,而荐之祖庙与五祀,鬼神享其气焉,君子食其味焉。然则凉风至,白露下,天子出令,命左右司马组甲厉兵,合什为伍,以修于四境之内,谀然告民有事,所以待天地之杀敛也。然则昼炙阳,夕下露,地竞环,五谷邻熟,草木茂实,岁农丰年大茂。七十二日而毕。

睹壬子水行御,天子出令,命左右使人内御,其气足则发而止,其气不足则发渎盗贼。数豴竹箭,伐檀柘,令民出猎,禽兽不释巨少而杀之,所以贵天地之所闭藏也。然则羽卵者不段,毛胎者不,孕妇不销弃,草木根本美。七十二日而毕。

睹甲子木行御,天子不赋不赐赏,而大斩伐伤,君危,不然太子危,家人夫人死,不然则长子死。七十二日而毕。睹丙子火行御,天子敬行急政,旱札、苗死、民厉。七十二日而毕。睹戊子土行御,天子修宫室,筑台榭,君危,外筑城郭臣死。七十二日而毕。睹庚子金行御,天子攻山击石,有兵作战而败,士死,丧执政。七十二日而毕。睹壬子水行御,天子决塞,动大水,王后夫人薨,不然则羽卯者段,毛胎者,孕女销弃,草木根本不美。

七十二日而毕也。

势第四十二

战而惧水,此谓胆灭。小事不从,大事不吉。战而惧险,此谓迷中。分其师众,人既迷芒,必其将亡之道。

重静者比于死,重作者比于鬼,重信者比于距,重诎者比于避。夫静与作,时以为主人,时以为客,贵得度。知静之修,居而自利;知作之从,每动有功。故曰,无为者帝,其此之谓矣。

逆节萌生,天地未形,先为之政,其事乃不成,缪受其刑。天因人,圣人因天。天时不作勿为客,人事不起勿为始。慕和其众,以修天地之从。人先生之,天地刑之,圣人成之,则与天同极。正静不争,动作不忒,素质不留,与地同极。未得天极,则隐于德;已得天极,则致其力。既成其功,顺守其从,人不能代。

成功之道,赢缩为宝。毋亡天极,究数而止。事若未成,毋改其形,毋失其始,静民观时,待令而起。故曰,修阴阳之从,而道天地之常。赢赢缩缩,因而为当;死死生生,因天地之形。天地形之,圣人成之。小取者小利,大取者大利,尽行之者有天下。

故贤者诚信以仁之,慈惠以爱之,端政象不敢以先人,中静不留,裕德无求,形于女色。其所处者,柔安静乐,行德而不争,以待天下之作也。

故贤者安徐正静,柔节先定,行于不敢,而立于不能,守弱节而坚处之。故不犯天时,不乱民功。秉时养人,先德后刑。顺于天,微度人。

善周者,明不能见也;善明者,周不能蔽也。大明胜大周,则民无大周也;大周胜大明,则民无大明也。大周之先,可以奋信;大明之祖,可以代天。下索而不得,求之招摇之下。

兽厌走,而有伏网罟。一偃一侧,不然不得。大文三曾,而贵义与德;大武三曾,而偃武与力。

正第四十三

制断五刑,各当其名,罪人不怨,善人不惊,曰刑。正之、服之、胜之、饰之,必严其令,而民则之,曰政。如四时之不贰,如星辰之不变,如宵如昼,如阴如阳,如日月之明,曰法。爱之、生之、养之、成之,利民不德,天下亲之,曰德。无德无怨,无好无恶,万物崇一,阴阳同度,曰道。刑以弊之,政以命之,法以遏之,德以养之,道以明之。刑以弊之,毋失民命;令之以绝其欲,毋使民径;遏之以绝其志意,毋使民幸;养之以化其恶,必自身始,明之以察其生,必循其理。致刑,其民庸心以敬;致政,其民服信以听;致德,其民和平以静;致道,其民付而不争。罪人当名曰刑。出令当时曰政。当故不改曰法。爱民无私曰德。会民所聚曰道。

立常行政,能服信乎?中和慎敬,能日新乎?正衡一静,能守慎乎?废私立公,能举人乎?临政官民,能后其身乎?能服信,此谓正纪。能日新,此谓行理。守慎正名,伪诈自止。举人无私,臣德咸道。能后其身,上佐天子。

九变第四十四

凡民之所以守战至死而不德其上者,有数以至焉。曰:大者亲戚坟墓之所在也,田宅富厚足居也。不然,则州县乡党与宗族足怀乐也。不然,则上之教训、习俗,慈爱之于民也厚,无所往而得之。不然,则山林泽谷之利足生也。不然,则地形险阻,易守而难攻也。不然,则罚严而可畏也。不然,则赏明而足劝也。不然,则有深怨于敌人也。不然,则有厚功于上也。此民之所以守战至死而不德其上者也。

今恃不信之人,而求以智;用不守之民,而欲以固;将不战之卒,而幸以胜:此兵之三也。

任法第四十五

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任公而不任私,任大道而不任小物,然后身佚而天下治。失君则不然,合法而任智,故民舍事而好誉;舍数而任说,故民舍实而好言;舍公而好私,故民离法而妄行;舍大道而任小物,故上劳烦,百姓迷惑,而国家不治。圣君则不然,守道要,处佚乐,驰骋弋猎,钟鼓竽瑟,宫中之乐,无禁圉也。不思不虑,不忧不图,利身体,便形躯,养寿命,垂拱而天下治。是故人主有能用其道者,不事心,不劳意,不动力,而土地自辟,穗仓自实,蓄积自多,甲兵自强,群臣无诈伪,百官无奸邪,奇术技艺之人莫敢高言孟行以过其情、以遇其主矣。

昔者尧之治天下也,犹埴之在埏也,唯陶之所以为;犹金之在炉,恣治之所以铸。其民引之而来,推之而住,使之而成,禁之而止。故尧之治也,善明法禁之令而已矣。黄帝之治天下也,其民不引而来,不推而往,不使而成,不禁而止。故黄帝之治也,置法而不变,使民安其法者也。

所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此先圣之所以一民者也。《周书》曰:“国法法不一,则有国者不祥;民不道法,则不祥;国更立法以典民,则不祥;群臣不用礼义教训,则不祥;百官服事者离法而治,则不祥。”故曰:法者不可不恒也,存亡治乱之所以出,圣君所以为天下大仪也。君臣上下贵贱皆发焉,故曰“法”。

古之法也,世无请谒任举之人,无间识博学辩说之士,无伟服,无奇行,皆囊于法以事其主。故明王之所恒者二:一曰明法而固守之,二曰禁民私而收使之,此二者主之所恒也。夫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者,下之所以侵法乱主也。故圣君置仪设法而固守之,然故堪材习士间识博学之人不可乱也,众强富贵私勇者不能侵也,信近亲爱者不能离也,珍怪奇物不能惑也,万物百事非在法之中者不能动也。故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圣君之宝用也。

今天下则不然,皆有善法而不能守也。然故堪材习士间识博学之士能以其智乱法惑上,众强富贵私勇者能以其威犯法侵陵,邻国诸侯能以其权置子立相,大臣能以其私附百姓,翦公财以禄私士。凡如是而求法之行,国之治,不可得也。

圣君则不然,卿相不得翦公禄其私,群臣不得辟其所亲爱,圣君亦明其法而固守之,群臣修通辐凑以事其主,百姓辑睦听令道法以从其事。故曰: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故主有三术:夫爱人不私赏也,恶人不私罚也,置仪设法以度量断者,上主也。爱人而私赏之,恶人而私罚之,倍大臣,离左右,专以其心断者,中主也。臣有所爱而为私赏之,有所恶而为私罚之,倍其公法,损其正心,专听其大臣者,危主也。故为人主者,不重爱人,不重恶人。重爱曰失德,重恶曰失威。威德皆失,则主危也。

故明王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主之所处者四:一曰文,二曰武,三曰威,四曰德。此四位者,主之所处也。借人以其所操,命曰夺柄。借人以其所处,命曰失位。夺柄失位,而求令之行,不可得也。法不平,令不全,是亦夺柄失位之道也。故有为枉法,有为毁令,此圣君之所以自禁也。故贵不能威,富不能禄,贱不能事,近不能亲,美不能淫也。植固而不动,奇邪乃恐,奇革而邪化,令往而民移。故圣君设度量,置仪法,如天地之坚,如列星之固,如日月之明,如四时之信,然故令往而民从之。而失君则不然,法立而还废之,令出而后反之,枉法而从私,毁令而不全。是贵能威之,富能禄之,贱能事之,近能亲之,美能淫之也。此五者不禁于身,是以群臣百姓人挟其私而幸其主。彼幸而得之,则主日侵。彼幸而不得,则怨日产。夫日侵而产怨,此失君之所循也。

凡为主而不得用其法,不能适其意,顾臣而行,离法而听贵臣,此所谓贵而威之也。富人用金玉事主而求焉,主离法而听之,此所谓富而禄之也。

贱人以服约卑敬悲色告訫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所谓贱而事之也。近者以翼近亲爱有求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此谓近而亲之也。美者以巧言令色请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此所谓美而淫之也。

治世则不然,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其杀戮人者不怨也,其赏赐人者不德也。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是以官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皆虚其匈以听于上。上以公正论,以法制断,故任天下而不重也。今乱君则不然,有私视也,故有不见也;有私听也,故有不闻也;有私虑也,故有不知也。夫私者,壅蔽失位之道也。上舍公法而听私说,故群臣百姓皆设私立方以教于国,群党比周以立其私,请谒任举以乱公法,人用其心以幸于上。上无度量以禁之,是以私说日益,而公法日损,国之不治,从此产矣。

夫君臣者,天地之位也;民者,众物之象也。各立其所职以待君令,群臣百姓安得各用其心而立私乎?故遵主令而行之,虽有伤败,无罚;非主令而行之,虽有功利,罪死。然故下之事上也,如响之应声也;臣之事主也,如影之从形也。故上令而下应,主行而臣从,此治之道也。夫非主令而行,有功利,因赏之,是教妄举也:遵主令而行之,有伤败,而罚之,是使民虑利害而离法也。群臣百姓人虑利害,而以其私心举措,则法制毁而令不行矣。

明法第四十六

所谓治国者主道明也,所谓乱国者臣术胜也。夫尊君卑臣,非亲也,以势胜也:百官论职,非惠也,刑罚必也。故君臣共道则乱,专授则失。夫国有四亡:令本不出谓之灭,出而道留谓之拥,下情本不上通谓之塞,下情上而道止谓之侵。故夫灭、侵、塞、拥之所生,从法之不立也。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也。动无非法者所以禁过而外私也。

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是故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诈伪;有权衡之称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寻丈之数者,不可差以长短。今主释法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矣;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矣。是故官之失其治也,是主以誉为赏,是毁为罚也。然则喜赏恶罚之人,离公道而行私术矣。比周以相为匿,是故忘主私交,以进其誉。故交众者誉多,外内朋党,虽有大奸,其蔽主多矣。是以忠臣死于非罪,而邪臣起于非功。所死者非罪,所起者非功也。然则为人臣者重私而轻公矣。十至私人之门,不一至于庭;百虑其家,不一图国。属数虽众,非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以任国也。此之谓国无人。国无人者,非朝臣之衰也。家与家务于相益,不务尊君也;大臣务相贵,而不任国:小臣持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故官失其能。

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故能而不可蔽,败而不可饰也;誉者不能进,而诽者不能退也。然则君臣之间明别,明别则易治也,主虽不身下为,而守法为之可也。

正世第四十七

古之欲正世调天下者,必先观国政,料事务,察民俗,本治乱之所生,知得失之所在,然后从事。故法可立而治可行。

夫万民不和,国家不安,失非在上,则过在下。今使人君行逆不修道,诛杀不以理,重赋敛,竭民财,急使令,罢民力,财竭则不能毋侵夺,力罢则不能毋堕倪。民已侵夺、堕倪,因以法随而诛之,则是诛罚重而乱愈起。

夫民劳苦困不足,则简禁而轻罪,如此则失在上。失在上而上不变,则万民无所托其命。今人主轻刑政,宽百姓,薄赋敛,缓使令,然民淫躁行私而不从制,饰智任诈,负力而争,则是过在下。过在下,人君不廉而变,则暴人不胜,邪乱不止。暴人不胜,邪乱不止,则君人者势伤而威日衰矣。

故为人君者,莫贵于胜。所谓胜者,法立令行之谓胜。法立令行,故群臣奉法守职,百官有常。“法不繁匿”。万民敦悫,反本而俭力。故赏必足以使,威必足以胜,然后下从。

故古之所谓明君者,非一君也。其设赏有薄有厚,其立禁有轻有重,迹行不必同,非故相反也,皆随时而变,因俗而动。夫民躁而行僻,则赏不可以不厚,禁不可以不重。故圣人设厚赏,非侈也;立重禁,非戾也。赏薄则民不利,禁轻则邪人不畏。设人之所不利,欲以使,则民不尽力;立人之所不畏,欲以禁,则邪人不止。是故陈法出令而民不从。故赏不足劝,则士民不为用;刑罚不足畏,则暴人轻犯禁。民者,服于威杀然后从,见利然后用,被治然后正,得所安然后静者也。夫盗贼不胜,邪乱不止,强劫弱,众暴寡,此天下之所忧,万民之所患也。忧患不除,则民不安其居;民不安其居,则民望绝于上矣。

夫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夫五帝三王所以成功立名,显于后世者,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事行不必同,所务一也。夫民贪行躁,而诛罚轻,罪过不发,则是长淫乱而便邪僻也。有爱人之心,而实合于伤民。此二者不可不察也。

夫盗贼不胜则良民危,法禁不立则奸邪繁。故事莫急于当务,治莫贵于得齐。制民急则民迫,民迫则窘,窘则民失其所葆;缓则纵,纵则淫,淫则行私,行私则离公,离公则难用。故治之所以不立者,齐不得也。齐不得则治难行。故治民之齐,不可不察也。圣人者,明于治乱之道,习于人事之终始者也。其治人民也,期于利民而止。故其位齐也,不慕古,不留令,与时变,与俗化。

夫君人之道,莫贵于胜。胜,故君道立;君道立,然后下从;下从,故教可立而化可成也。夫民不心服体从,则不可以礼义之文教也。君人者不可以不察也。

治国第四十八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

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

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昔者,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国富而粟多也。夫富国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贵之。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

今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

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余者也。而上征暴急无时,则民信贷以给上之征矣。耕耨者有时,而泽不必足,则民倍贷以取庸矣。秋籴以五,春粜以束,是又倍贷也。故以上之征而倍取于民者四,关市之租,府库之征粟十一,厮舆之事,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夫以一民养四主,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粟少而民无积也。

嵩山之东,河汝之间,蚤生而晚杀,五谷之所蕃熟也。四种而五获。中年亩二石,一夫为粟二百石。今也仓廪虚而民无积,农夫以粥子者,上无术以均之也。故先王使农、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终岁之利无道相过也。

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一则田垦,奸巧不生。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

奸巧不生则民治。富而治,此王之道也。

不生粟之国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归也;粟也者,财之所归也;粟也者,地之所归也。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三徙成国。舜非严刑罚重禁令,而民归之矣,去者必害,从者必利也。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天下之民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驱众移民,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

此务粟之功也。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战不必胜,守不必固,命之日寄生之君。此由不利农少粟之害也。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务,有人之途,治国之道也。

内业第四十九

凡物之精,比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是故此气,杲乎如登于天,杳乎如入于渊,淖乎如在于海,卒乎如在于己。是故此气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声,而可迎以意。敬守勿失,是谓成德,德成而智出,万物毕得。

凡心之刑,自充自盈,自生自成。其所以失之,必以忧乐喜怒欲利。能去忧乐喜怒欲利,心乃反济。彼心之情,利安以宁,勿烦勿乱,和乃自成。

折折乎如在于侧,忽忽乎如将不得,渺渺乎如穷无极。此稽不远,日用其德。

夫道者,所以充形也,而人不能固。其往不复,其来不舍,谋乎莫闻其音,卒乎乃在于心;冥冥乎不见其形,淫淫乎与我俱生。不见其形,不闻其声,而序其成,谓之道。凡道无所,善心安爱。心静气理,道乃可止。彼道不远,民得以产:彼道不离,民因以知。是故卒乎其如可与索,眇眇乎其如穷无所。彼道之情。恶音与声,修心静意,道乃可得。道也者,口之所不能言也,目之所不能视也,耳之所不能听也;所以修心而正形也:人之所失以死,所得以生也;事之所失以败,所得以成也。民道无根无茎,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

天主正,地主平,人主安静。春秋冬夏,天之时也;山陵川谷,地之材也;喜怒取予,人之谋也。是故圣人与时变而不化,从物迁而不移。能正能静,然后能定。定心在中,耳目聪明,四肢坚固,可以为精舍。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气,道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凡心之形,过知失生。

一物能化谓之神,一事能变谓之智。化不易气,变不易智,唯执一之君子能为此乎!执一不失,能君万物。君子使物,不为物使,得一之理。治心在于中,治言出于口,治事加于人,然则天下治矣。一言得而天下服,一言定而天下听,此之谓也。

形不正,德不来;中不静,心不治。正形摄德,天仁地义,则淫然而自至神明之极,照乎知万物。中守不忒,不以物乱官,不以官乱心,是谓中得。

有神自在身,一往一来,莫之能思。失之必乱,得之必治。敬除其舍,精将自来。精想思之,宁念治之,严容畏敬,精将至定。得之而勿舍,耳目不淫。

心无他图,正心在中,万物得度。道满天下,普在民所,民不能知也。

一言之解,上察于天,下极于地,蟠满九州。何谓解之?在于心治。我心治,官乃治,我心安,官乃安。治之者心也,安之者心也。

心以藏心,心之中又有心焉。彼心之心,意以先言。意然后形,形然后言。言然后使,使然后治。不治必乱,乱乃死。

精存自生,其外安荣,内藏以为泉源,浩然和平,以为气渊。渊之不涸,四体乃固;泉之不竭,九窍遂通。乃能穷天地,被四海。中无惑意,外无邪蔺。心全于中,形全于外,不逢天蔺,不遇人害,谓之圣人。

人能正静,皮肤裕宽,耳目聪明,筋信而骨强。乃能戴大圆,而履大方,鉴于大清,视于大明。敬慎无忒,日新其德,遍知天下,穷于四极。敬发其充,是谓内得。然而不反,此生之忒。

凡道,必周必密,必宽必舒,必坚必固。守善勿舍,逐淫泽薄,既知其极,反于道德。全心在中,不可蔽匿,知于形容,见于肤色。善气迎人,亲于弟兄;恶气迎人,害于戎兵。不言之声,疾于雷鼓。心气之形,明于日月,察于父母。赏不足以劝善,刑不足以惩过,气意得而天下服,心意定而天下听。

搏气如神,万物备存。能搏乎?能一乎?能无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

能已乎?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而不通,鬼神将通之。非鬼神之力也,精气之极也。

四体既正,血气既静,一意搏心,耳目不淫,虽远若近。思索生知,慢易生忧,暴傲生怨,忧郁生疾,疾困乃死。思之而不舍,内困外薄,不早为图,生将巽舍。食莫若无饱,思莫若勿致,节适之齐,彼将自至。

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和乃生,不和不生。

察和之道,其情不见,其征不丑。平正擅匈,论治在心,此以长寿。忿怒之失度,乃为之图。节其五欲,去其二凶,不喜不怒,平正擅匈。

凡人之生也,必以平正。所以失之,必以喜怒忧患。是故止怒莫若诗,去忧莫若乐,节乐莫若礼,守礼莫若敬,守敬莫若静。内静外敬,能反其性,性将大定。

凡食大道:大充,伤而形不臧;大摄,骨枯而血。充摄之间,此谓和成。精之所舍,而知之所生。饥饱之失度,乃为之图。饱则疾动,饥则广思,老则忘虑。饱不疾动,气不通于四末;饥不广思,饱而不废;老不忘虑,困乃速竭。大心而敞,宽气而广,其形安而不移,能守一而弃万苛,见利不诱,见害不惧,宽舒而仁,独乐其身,是谓云气,意行似天。

凡人之生也,必以其欢。忧则失纪,怒则失端。忧悲喜怒,道乃无处。

爱欲静之,遇乱正之,勿引勿推,福将自归。彼道自来,可藉与谋,静则得之,躁则失之。灵气在心,一来一逝,其细无内,其大无外。所以失之,以躁为害。心能执静,道将自定。得道之人,理丞而毛泄,匈中无败。节欲之道,万物不害。 cFRzRP9ktnGGSC6vPEvoc4TTUM2TMfjUUqKV+/2U8mJ5Fs8zb7a8iY7G20KHC7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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