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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聘会盟例第十五

隐十有一年:滕侯、薛侯来朝。传: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注: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于太庙。与聘同义。

桓五年:州公如曹。六年:正月,寔来。传:慢之,化我也。注:行过无礼谓之化,齐人语也。诸侯相过,至竟必假涂,入都必朝,所以崇礼让,绝慢易,戒不虞也。

七年: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失地之君也,称侯朝,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

九年: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传:世子言朝,讥父老,子代从政。

庄二十三年:萧叔朝公。传:公在外也。注:恶不受于庙。

僖二十八年:公朝于王所。传:不言如京师,天子在是也。不言天子在是,不与致天子也。

右朝

隐七年: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注:来聘书者,皆喜内见聘事也。古者诸侯朝。罢朝聘为慕贤考。礼,一法度,尊天子。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于太庙,孝子谦不敢以己当之,归美于先君,且重宾也。

天王使凡伯来聘。注:书者,喜之也。古者诸侯有较德殊风异行,天子聘问之,当北面称臣,受之于太庙,所以尊王命,归美于先君,不敢以己当之。

庄二十三年:祭叔来聘。注:不称使者,公一陈佗,故绝,使若我无君,因不与天子下聘小人。

二十五年:公子友如陈。注: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书者,录内所交接也。朝京师大国,善,有加录文,如楚有危文。聘无月者,比于朝轻。

文元年:叔孙得臣如京师。注:知不为丧聘。书者,聘为贡职,天子当得异方之物以事宗庙,又欲以知君父无恙,不以丧废,故不讥也。如他国就不三年,一讥而已。

右聘

隐二年:公会戎于潜。注:凡书会者,恶其虚内务、恃外好也。古者诸侯,非朝时不得逾竟。

桓二年:蔡侯、郑伯会于邓。传:离不言会。盖邓与会尔。注:二国会曰离。二人议,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所道不同,不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不足采取,故谓之离。会自三国以上。言会者,重其少从多也,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尚书》曰三人议则从二人之言。盖取诸此。

五年:齐侯、郑伯如纪。传:外相如不书。书离,不言会也。注:嫌外离会常书,故变文见意,以别嫌明疑。

僖二十八年:陈侯如会。传:后会也。

宣元年:会晋师于斐林。传:不言赵盾之师,君不会大夫之辞也。

昭十二年传:《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注:唯齐桓、晋文,能以德优劣国大小相次序;非齐桓、晋文,则知主会者为之,虽优劣大小,不改更信史也。

定十四年:邾娄子来会公。注:书者,非邾娄子会人于都也。如入人都,当修朝礼。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间隙之地,考德行,一刑法,讲礼让,正文章,习事天子之仪,尊京师,重法度,恐过误。言公者,不受于庙。

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吴主会也。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

右会

隐四年:公及宋公遇于清。传:遇者,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注:古者有遇礼。为朝天子,若朝罢朝卒相遇于涂,近者为主,远者为宾,称先君以相接,所以崇礼让、绝慢易也。当春秋时,出入无度,祸乱奸宄多在不虞,无故卒然相要,小人将以生心,故重而书之,所以防祸原也。言及,起公要之。

桓十年: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传:会,期辞也。言弗遇,公不见要也。

右遇

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传:会及暨,皆与也。会犹最也,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注:凡书盟者,恶之也。为其约誓,大甚朋党,深背之生患祸。重胥命,善近正,是也。

及宋人盟于宿。传:内之微者也。注:内者,谓鲁也。微者,谓士也。不名者,略微也。

桓三年: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相命,近正也。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注:书以拨乱也。

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注:来盟者,聘而盟也。不言聘,举重也。

庄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蔇。

十六年:同盟于幽。传:同盟者何?同欲也。注:同心为善,善必成;同心为恶,恶必成。

闵二年:齐高子来盟。传:不称使,我无君也。注:正其义,明君臣无相适之道。《春秋》谨于别尊卑、理嫌疑,故绝去使文,以起事张例,则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

僖三年:公子友如齐莅盟。传:莅盟者,往盟乎彼也。来盟者,来盟于我也。

五年:诸侯盟于首戴。传:诸侯不序,一事而再见者,先目而后凡也。注:会盟一事不举重者,时世子不与盟。〔案:葵丘宰周公不与盟,同例。〕

郑伯逃归,不盟。传:不可使盟也。言逃归,不以寡犯众也。

八年:郑伯乞盟。传:处其所而请与也,盖酌之也。注:时郑伯欲与楚,不肯自来盟。处其国,遣使挹取其血而请与之约束,无汲汲慕中国之心,故抑之,使若叩头乞盟者也。不录使者,方抑郑伯,使若自来也。不盟,不为大恶者,古者不盟也。

十九年:鄫子会盟于邾娄。传:后会也。

成三年:晋侯使荀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传: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注:以不举重连聘言之,知寻绎旧故约誓也。书者,恶之。二国既修礼相聘,不能相亲信,故举聘以非之。

右盟

昭七年:暨齐平。注:书者,善录内也。不出主名者,君相与平,国中皆安,故以举国体言之。

右平

释曰:传曰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又曰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皆有朝宿之邑焉。何君注,云顺四时而朝也。缘臣子之心,莫不欲朝朝莫夕,王者与诸侯别治,势不得自专朝,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三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王者亦贵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因助祭以述其职,故分四方诸侯为五部,部有四辈,辈主一时。《孝经》曰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尚书》曰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是也。其诸侯相朝,亦以五年近得正。宣公九年如齐,加录书月是也。而王世子、宰周公出会,则讥之,诸侯相遇则危之,屡盟长乱则刺之。然则《周官》言春朝秋觐夏宗冬遇,又有时会殷同遍存遍頫遍省诸礼,诸侯世然后相朝,殷然后相聘,司盟掌盟约之载,岂平世之法与拨乱异耶?然传言古者不盟,唯有会聚朝聘之道。穀梁子亦云盟诅不及三王,则《周官》殆战国阴谋渎乱不验之书也。康成不通《春秋》而信之笃,过矣。注曰非朝不逾竟。然则同盟搂伐使臣非礼奔命于路,亦《春秋》之所刺也。故其始则大小相陵,徵朝徵聘继,则强臣擅命,要结外援,势使然也。《春秋》防其渐,故谨其始。鲁桓与郑会,垂盟,越而叛王之事亟矣。公子遂遂如晋,季孙宿遂入运,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而篡弑之祸亟矣。会稷而宋乱遂成,盟平丘而楚乱遂成矣。故坏法乱纪之事,必托于常礼而后成。夫礼以已乱也,非以阶厉也。故君子辨之。 izE0Et/9E6lw3nXCJDdzMOBstZiJ04Xf53bXnamIMBbvVpjZ3Q6tMA0izwH4iL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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