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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例第十二

隐元年:春,王正月。传:元年者,君之始年也。春者,岁之始也。王者,谓文王也。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大一统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注:变一为元。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故上无所系,而使春系之也。春者,天地开辟之端,养生之首,法象所出,四时本名也。昏斗指东方曰春,指南方曰夏,指西方曰秋,指北方曰冬。文王,周始受命之王,天之所命,故上系天端,方陈受命,制正月,故假以为王法。不言谥者,法其生不法其死,与后王共之,人道之始也。统者,始也,总系之词,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即位者,一国之始政,莫大于正始。故《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诸侯不上奉王之政,则不得即位,故先言正月,而后言即位。政不由王出,则不得为政,故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者不承天以制号令,则无法,故先言春,而后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言元,而后言春。五者同日并见,相须成体,乃天人之大本,万物之所系,不可不察也。又注: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孔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

二年,无骇帅师入极。传:展无骇也。不氏,疾始灭也,《春秋》之始也。注:《春秋》托王者始起所当诛也。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传:讥始不亲迎也,《春秋》之始也。注:《春秋》正夫妇之始也。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和,君臣和则天下治。故夫妇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

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娄。传:疾始取邑也。注:不传托始者,前此有灭,不嫌无取邑,故省文。

五年: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传:讥始僭诸公也。

八年:无骇卒。传: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

桓七年:焚咸丘。传:疾始以火攻也。注:传不托始者,前此未有,无所托也。

庄二十二年:肆大省。传:讥始忌省也。

闵二年:吉禘于庄公。传:未可以称官庙在三年之中矣,讥始不三年也。〔注:与托始同义。〕

宣十五年:初税亩。传:讥始履亩而税也。

成元年:作丘甲。传:讥始丘使也。

哀十二年:用田赋。传:讥始用田赋也。

十四年:春,西狩获麟。注:绝笔于春。不书下三时者,春者岁之始,能常法其始,则无不终竟。

释曰:建始者,受命改元之大要也。古者改元必大赦,所谓与天下更始。不追治前事者,以为亡主所纵未必非逋逃之薮,其所治未必非枉桡之狱也。王者时宪,咸与维新,而后刑新国用轻典,刑乱国用重典,必当其罪,则刑清而民服。武王之克殷也,反及嬴内,以无射之上官布宪,施舍于百姓;汉之伯九有也,入关而除秦苛法,皆此意也。后世不察,或以子孙纵祖宗之囚,或以灾祥出众定之谳,所谓知日之圆,而不知其不可为规也。凡经言初者二,传讥始者十,是为举隅。 HRip+DWen7W5buAW3OHF8EOYteTdw6vAubTPFZfUK36zTR4g31K+t0uVFZVd0a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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