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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例第五

隐元年:春,王正月。传: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注:文王,周始受命之王,方陈受命制正月,故假以为王法。不言谥者,法其生不法其死,与后王共之。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賵。注:云天王者,时吴楚上僭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于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

成八年: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传:其称天子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余皆通矣。注:谓不系于元年者,或言王或言天王或言天子,皆相通矣,以见刺讥是非也。天子者,爵称也。圣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谓之天子。

隐五年:初献六羽。传:讥始僭诸公也。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三公,天子之相也。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注:礼,司马主兵,司徒主教,司空主土。

桓八年:祭公来。传:天子之三公也。注: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祭者,采也。天子三公,氏采称爵。

僖八年:公会宰周公。传:天子之为政者也。注:与天子参听万机。

隐元年:祭伯来。传:天子之大夫也。注:祭者,采邑也。伯者,字也。天子上大夫字,尊尊之义也。

桓四年: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传:下大夫也。注: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系官者,卑不得专官事也。称伯,上敬老也。礼,君于臣而不名者有五:诸父兄不名,上大夫不名,盛德之士不名,老臣不名。

定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传:天子之士也。注:天子上士以名氏通。

隐元年:天王使宰咺。传:宰;官也,咺,名也;以官氏宰士也。注: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

襄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于齐。传: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刘以邑氏也。注:诸侯入为天子大夫,不得氏国,称本爵,故以所受采邑氏,称子。采者,不得有其土地人民,采取其租税而已。礼曰,三公之田视公侯,卿视伯,大夫视子男,元士视附庸。称子者,参见义,顾为天子大夫,亦可以见诸侯不生名,亦可以见爵,亦可以见大夫称。不称刘子而名者,礼,逆王后当使三公,故贬,明非礼也。

定四年:刘卷卒,葬刘文公。注: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更受采地于京师,天子使大夫为治其国有功而卒者,当益封其子。时刘卷以功益封,故不以故国而以采地书葬。

隐三年:辛卯,尹氏卒。〔见讥例〕

僖五年: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传:殊会王世子。世子贵也,犹世世子也。注:自王者言之,以屈远世子在三公下。礼丧服,斩衰曰公,上大夫之众臣是也。自诸侯言之,世子尊于三公。此礼之威仪,各有所施。

宣十年:天王使王季子来聘。传:天子之大夫也。其称王季子,贵也,母弟也。注: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季,系先王以明之,著其骨肉,贵体亲也。

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长庶之号也。注:礼,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系先王以明之。不称伯仲者,辟同母兄弟。

文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注:叔服者,王子虎也。服者,字也;叔者,长幼称也。不系王者,不以亲疏录也。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权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

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注: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心,欲尊其君,使得称公,故《春秋》以臣子书葬者,皆称公。〔案:十七年葬蔡桓侯,注:夺臣子辞。〕

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传: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注:质家爵三等,法三光。文家爵五等,法五行。合三从子,制由中也。

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传:荆,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注:因周本有夺爵称国氏人名字之科,故加州文,备七等以进退之。

定五年:於越入吴。传: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注:越人自名於越,君子名之曰越。治国有状,能与中国通者,以中国之辞言之曰越。治国无状,不能与中国通者,以其俗辞言之,因其俗可以见善恶,故云尔。赤狄以赤进者,狄于北方总名,赤者其别,与越异也。

襄十有一年:作三军。传:三,卿也。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注:说古制司马官数。古者,诸侯有司徒司空上卿各一,下卿各二。司马事省,上下卿各一。上士相上卿,下士相下卿,足以为治。襄公益司马作中卿,官逾王制。言军者,本以军数置之。

庄元年:单伯逆王姬。传: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注:以称字也。礼,诸侯三年一贡士于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

隐九年:侠卒。传: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注:以无氏。

隐元年:及宋人盟于宿。传:内之微者也。注:谓士也。《春秋》上刺王公,下讥卿大夫,而逮士庶人。

庄二十五年:陈侯使女叔来聘。注:称字,敬老也。礼,七十虽庶人,主孝而礼之。《孝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是也。

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注:称字者,葬从主人。

文九年:楚子使椒来聘。传:始有大夫也。〔见三世例〕

襄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传:以近书也。〔见三世例〕

释曰:昔子路问为政,子曰在正名,名不正则政事不成,礼乐不兴,刑罚不中。然则辨名正分,莫著于《春秋》。《春秋》上刺王公,下讥卿大夫,而逮士庶人,则爵等之数,尤所汲汲矣。传曰德合元者称皇。孔子曰皇象元,逍遥术无文字,德明谥。德合天者称帝,河洛受瑞可放,仁义合者称王,符瑞应天下归往。夫皇象元,则帝象春,〔《易》曰帝出乎震。〕故君子曰,武王其似正月矣。〔《说苑》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不及《春秋说》、《董子》为正。武王句见《董子》。〕《董子》云,远者号尊,而地小近者号卑,而地大亲疏之义也。故德侔天地者称皇帝,天祐而子之号称天子,故圣王生则称天子,崩迁则存为三王,绌灭则为五帝,下至附庸,绌为九皇,下极其为民。故虽绝地,庙位祝牲,犹列于郊号,宗于代〔通岱〕宗,故曰声名魂魄施于虚,极寿无疆。此言唯王位在德元,而仪刑万邦也。王官之等,三公一位,上大夫卿一位,下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其受采,公视大国,上大夫视次国,下大夫视小国,上中下士视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亦参用《董子》称国州者狄之。〕其命数,三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皆阴爵,屈于诸侯也。士则三命、再命、一命,不嫌也。及其出使,虽下士必列诸侯之上,尊天子也。月远日则息,而象疑于日,溯日则消,大臣诸侯之象也。故三公执璧,同于子男。卿以下则禽挚。寰内之爵,同于蕃服。虽大曰子,其义不世伸于诸侯之大夫者,世禄而已。侯国之制,公一位,侯一位,伯子男同一位,凡三等。其受地,公侯皆方百里,伯子男方七十里。如五十里,其臣命卿一位,大夫一位,士一位。其命数,则公九命,侯七命,伯子男五命,公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伯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入所见世,小国有大夫是也。周公立政之制,曰“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谓公卿也。由其参听万机,曰任人,亦曰常任。由其纠逖王慝,曰准夫,亦曰准人。由其分陕左右,曰牧,亦曰常伯。三公八命,作牧九命,作伯是也。虎贲、缀衣、趣马,“近臣给事者也设之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宫正以下官也。庶府,常任之属,治京师者;大都,常伯之属,治畿甸者,设之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准人之属,纠察官府都鄙者也。太史上司天事,下掌邦国。官府都鄙之贰,执简记奉讳恶,天子斋戒,受谏者也,设之尹伯。王官之制如此。司徒司马司空,天子之命卿也,亚以置其伍,经所谓未命之大夫也。旅以陈其殷,经所谓微者是也。是谓邦国之制。夷微卢,居九服之四,设之烝;烝,君也。三亳阪,居四方之塞,设之尹;尹,正也,城虎牢以制楚是也。《春秋》之制,略同文王官人,而讥尹氏以绝祸,贬王子虎以任贤,则克知灼见之要也。书王季子、王札子,辨亲疏长幼之节,皆不名,敬长也,亲亲也。祭伯、凡伯不名,贵贵也。伯纠、女叔不名,贵老也。孔父、叔肸不名,贵德也。不纯臣诸侯,治统所寄也。二王之后以客礼,师法所存也。夫是以天子向明,诸侯自为,正礼乐行于上,刑罚措于下,则正名之道得也。

夏五月,辛亥,郊。传:三卜之运也。

哀三年:桓宫僖宫灾。传:毁庙也。言灾,复立也。不言复立,《春秋》见者不复见也。

十二年:用田赋。传:讥始用田赋也。注:若今汉家敛民钱,以田为率矣。哀公外慕强吴,空尽国储,故过什一。

隐元年: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賵。传:兼之,非礼也。

三年:尹氏卒。传:其称尹氏何?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案:凡言非礼,皆讥也。〕武氏子来求赙。传:其称武氏子何?讥父卒子未命也。来求赙何以书?讥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盖通于下。

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传:讥父老,子代从政也。

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注:婚礼成于五,然后亲迎。时王者遣祭公来使鲁为媒可,则因用鲁往迎之,不复成礼。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将谓海内何哉?故讥之。

十五年: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传:讥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

庄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传:追命也。注:礼,生有善行,死当加善谥,不当复加锡。

三年:葬桓王。传:改葬也。注:荣奢改葬,故恶录之。

僖二十八年: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注:言复归者,天子有命归之。名者,刺天子归有罪也。〔案:与曹伯襄同义。〕

文元年:天子使叔服来会葬。注: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讥其早任以权也。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注:古者三载考绩。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锡之,非礼也。

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賵。传:兼之,非礼也。注:去天者,含者臣子职,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义也。〔案:“去天”之义,穀梁文无“天”,得之。〕

王使召伯来会葬。注:去天者,不及事,刺比失丧礼也。

九年:毛伯来求金。传:讥王者无求。求金,非礼也。

成八年: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注:此锡命称天子者,为王者长爱幼少之义,当与贤师良傅如父教子,不当赐也。

襄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于齐。注:不称刘子而名者,礼,逆王后当使三公。〔案:此注非。桓八年注是也。祭公以遂事见义,故不复贬。〕

三十年:天王杀其弟年夫。注:王者得专杀。书者,恶失亲亲也。未三年不去王者,方恶不思慕而杀弟,不与子行也。不从直称君举重者,莒杀意恢以夫子行录,设但杀弟,不书也。

王子瑕奔晋。注:称王子者,恶天子重失亲亲。

昭二十二年:王室乱。传:言不及外也。注:刺周室之微,故变京师言王室。不言成周言王室者,正王以责诸侯也。

二十三年:天王居于狄泉。传:未三年称天王,著有天子也。注:明天下当救其难而事之。

隐二年:纪履緰来逆女。传:讥始不亲迎也。

桓三年:齐侯送姜氏于讙。传:讥诸侯越竟送女,非礼也。

九年: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传:讥父老,子代从政。

庄二十七年:莒庆来逆叔姬。传:讥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

僖元年:邢迁于陈仪。注:讥之也。王者封诸侯必居土中,所以教化者平贡赋者,均在德不在险,其后为卫所灭是也。

十五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邱,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注:言次者,刺诸侯缓于人恩。

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传:何以不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案:文七年八年十五年传同。〕

二十八年:陈侯如会。传:后会也。注:刺诸侯不慕霸者,反歧意于楚,失信后会。陈歧意于楚,在二十七年。

文三年: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传:为谖也。

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传:兼之,非礼也。

宣元年: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传:近正也。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君放之,非也。大夫待放,正也。

五年:齐高固及子叔姬来。注:礼,大夫妻岁一归宗,双行匹至,似于鸟兽。

十年:齐崔氏出奔卫。传: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注:复见讥者,嫌诸侯大夫任轻可世,因齐大国祸著,故就可以为法戒。

襄五年:戍陈。传:不言诸侯,离至不可得而序。注:刺中国之无信。

七年:陈侯逃归。注:刺中国之无义。加逃者,抑陈侯也。

十年,戍郑虎牢。传:离至不可得而序。注:刺诸侯既取以为蕃蔽,不能同心安附之。

十六年:戊寅,大夫盟。传:遍刺天下之大夫也。君若赘旒然。注:不言诸侯之大夫者,明所刺非但会上大夫。

昭十九年:许世子止弑其君买,葬许悼公。传:贼未讨书葬,不成于弑也。止进药而药杀,讥子道之不尽也。

二十年:盗杀卫侯之兄辄。传:母兄称兄,何以不立?有恶疾也。注:书者,恶营卫不固,失亲亲也。

定五年:归粟于蔡。传:不言诸侯,离至不可得而序。注:与戍陈同义。

十四年:邾娄子来会公。注:非邾娄子会人于都也。言公者,不受于庙。

十五年:邾娄子来奔丧。传:非礼也。注:礼,天子崩,诸侯奔丧会葬;诸侯薨,有服者奔丧,无服者会葬。

哀十三年:晋魏多帅师侵卫。传:此晋魏曼多也。讥二名非礼也。

右讥内小恶九十,天王二十,诸侯二十三,凡乙百三十三条。

释曰:司马迁述董生之言,曰《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主于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拨乱世反之正,非唯禁暴讨贼而已。乱之所生,唯礼可以已之。礼之失也,王侯降为徒隶,荆吴交主中国,所谓《小雅》尽废,其祸如此。夫《大雅》多刺厉王,而《小雅》尽刺幽王,何哉?曰,序不云乎?厉王无道,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而《瞻卬》、《召旻》二篇,独言刺幽王大坏。以是知文武之大经大法,皆厉变更之,而大灭之者幽也。其细节数目,幽复悉去之,而阶之祸者,宣也。是谓三代之亡。《诗》亡然后《春秋》作,以继三代而治万世者也。夫先立乎其大者,而小者可以尽复。先正乎内之治,而诸夏可以尽同。董子云,悖乱之微细,恶不绝之所致。故《春秋》纪纤芥之失,反之王道。传曰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言自近者始也。是以讥观鱼,贪也;取郜鼎卫宝,甚焉;狩于郎,远也;筑三台,甚焉;毁泉台,亦非也,君道失也。观社纳币,淫也。国君淫,宜绝,故仅以非礼书也。觌用币,女用男,挚也。会杞伯姬于洮,来朝其子,大夫妻未及岁归宗,失教戒也。夫人姜氏言入,失教戒亦志淫也。逆妇姜,贱也。以妾为妻,僭也,婚礼之失也。文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丧娶也。宣之过甚于文,而书之尤著,犹桓之不讳成宋乱也。忌省杀,哀也;吉禘速,吉也。作僖公主,欲久丧而不能,犹吉禘也,丧礼之失也。跻僖公,乱昭穆也。仲婴齐不称仲孙,亦乱昭穆也。献六羽,僭礼于宗庙也。丹楹刻桷,奢也。世室屋坏,怠也。立武炀桓僖庙,禘也。春夏烝,亟也。御廪灾而犹尝,慢也。无正朔而朝庙,不奉天也。郊禘之僭,不可言也,不郊犹三望犹朝庙也。四月五月九月,郊不时也。鼷鼠食郊牛,或食其角,伤其口,视不谨也。用牲于门,非应变也,祭礼之失也。鸊阅以罕书,弛武备也以亟书,不恤民也。取郜取防,贪而慢畺界也。受叛臣邑犹是也,来归侵地取运围成,不矢文德也。次郎次合伐齐纳纠,无勇也。楚蔡次厥貉,齐卫次五氏,畏人也。齐侯来献捷,畏也。楚使来献捷,畏而受恶人物也。会伐宋,缓也。初税亩,用田赋,作丘甲,作三军,变制不恤民也。聘问帅师不举重,空国也,军礼之失也。朝王所,非所朝也。来归脤,不助祭也。不会葬天子,慢上也。不会葬同姓,不亲亲也。襄久于楚,畏楚也。昭没于乾侯,不容于晋,又不事齐也,宾礼之失也。公子遂以疾复卒而犹绎,君臣交失也。公子友葬原仲,失贤也。郑詹逃来,纳佞也。驭臣之失也。告籴,不制国用也。筑微〔见讳例〕,新延厩,不急荒政也。城邑怠而劳民也。筑三囿三台楚宫,劳民以事游畋也,驭民之失也。新作南门,变常也。新作雉门,及两观久不修,又逾制也。筑王姬之馆于外,通仇又慢王事也。狩郜,通仇也,臣子之道废也。传曰不可胜讥者,壹讥而已,此通例也。注曰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书者来接内也。《春秋》以鲁为天下化首,被王化者在可备责之域,故从内小恶举也。然则详于王而略于侯国,正王以率侯也。详大国而略小国,正大以率小也。详诸夏而不及夷狄,正内以率外也。故讥求赙求车求金,而王心正;讥祭公刘夏逆后,而体本正〔纪履緰同义〕;讥王世子、宰周公会诸侯,而储贰宰辅之体正;讥尹氏、武氏子,仍叔之子,而世卿之祸正〔齐崔氏同义〕;讥叔服,而用贤之义正;讥宰渠伯纠、祭叔、荣叔聘锡小人,而九伐之法正;讥毛伯锡文公命,而考绩之典正;讥召伯锡成公命,而教胄之经正;讥加礼妾母,而尊卑之分正;讥一使兼賵〔秦人归襚同例〕、一使含賵,而下交之礼正〔此姑从传注,辨见笺。〕;讥归卫侯郑、曹伯襄,而建侯之权正;讥杀年夫,奔王子瑕,而亲亲之伦正〔盗杀卫侯兄辄同义〕。所谓正王以率侯也。书王室乱、王居狄泉,而众著于勤王矣;讥次匡、救徐、戍陈郑、归粟于蔡,而众著于恤邻矣;讥伐楚救江,而众著于恶诈矣;讥郑伯不盟乞盟、陈侯如会逃归,而众著于亲中国矣;讥大夫盟,而众著于慎名器矣;讥晋放大夫,而众著于礼去臣矣;讥宋内娶,而众著于敬宗庙矣;讥齐送女,而众著于谨侯度矣。所谓正大以率小也。讥邢迁,而众著于固国不在险矣;讥萧叔邾娄子,而众著于朝会之礼矣;讥邾娄子奔丧,而众著于亲疏之节矣;讥曹、许世子,而众著于事父之道矣;讥莒庆高固,而众著于事君之义矣。凡皆所谓正内以率外也。是以子思子述《春秋》之化,曰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凡有血气,莫不尊亲,故曰配天。言乎大者如三辰之建四时,小者如列宿之错峙,而各有职也。 vocB3/P6Y79zssFGPvxOCk0HEJfH7YwFwvg3KXeWmdCTGQ4wpXTLxppCAgwM4J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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