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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银元换价之一斑

民国十四年,《泰报》载一新闻云:“县商会前照县府令,查马志群与王耀广赎房,因争执洋价发生问题,饬将其间历年洋价,逐一查明具报等情,现该会已调查明确所有历年洋价。计:光绪三十三年,最高数为一千一百九十五文,最低数为一千一百三十文。洪宪元年,最高数为一千二百五十文,最低数为一千二百文。民国八年,最高数为一千三百八十文,最低数为一千三百二十文。民国十一年,最高数为一千六百八十文,最低数为一千六百五十文。民国十三年,最高数为二千三百三十文,最低数为一千八百九十文。兹已逐一具报县府。”按,此节与民间生活颇有关系,故记于此。附志:民国廿四年夏五月,洋价最高换至三千四百三十文,廿七年洋价都在三千文内外。

〔《春红晚白轩杂缀》〕oZaxBOvDRouqPQrslLcIj02G8INlycDtIFwHWF/Sxn/eM1Y1Fls5hrcpsgi1f1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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