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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为例义第三十五

啖子曰:《公》《穀》多以日月为例,或以书日为美,或以为恶。夫美恶在于事迹,见其文,足以知其褒贬,日月之例,复何为哉?假如书曰春正月叛逆,与言甲子之日叛逆,又何差异乎?故知皆穿凿妄说也。假如用之,则踳驳至甚,无一事得通,明非《春秋》之意,审矣。《左氏》唯卿卒以日月为例,亦自相乖戾。〔《左氏》诸事,皆不以日月为例,何独于卿卒皆生此文?故知妄耳。〕杜元凯曰:凡朝聘会遇、侵伐用兵、执杀士功之属,例不书日;盟战败入灭崩薨卒葬弑君日食之属,例多书日,自文公以前书日者,凡二百四十九,宣公以下书日者四百三十二,年数略同而日数加倍,故知久远遗落,不与近同。予窃谓《公羊》所谓不日,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亦久远多遗落也。凡例当书而不书者,皆旧史之文,明非褒贬所要也;例当书日而不书者,盖为遗阙;其例不当书日而书者,皆有意也。义各见本传。杜元凯云,经首不书王者,为王室不班历,故不书王也。检寻二百四十二年,除桓公之外,应年首之事,未有事在书时之例而书王者,亦未有事在书日月之例而不言者,则知自缘史体成文,不关历也。

凡公即位,皆不记日,以其必是朔日故也。唯定公以昭公之丧六月乃至,故书日以明其既殡而即位,且志非常也。

凡郊及庙祭,皆记日,敬大事也。其或不日者,〔唯僖八年七月禘于太庙,不日。〕阙文也。其泛序郊庙,即不日,非祭事故也。〔谓卜郊及丹楹等。〕其雩祀,为记旱之所在,而非正祭,故月而不日。其社祭自有定日。其他所载者,皆杂事尔,故亦不日。〔杂事谓鼓用牲等也。〕

凡婚姻礼,初往纳币及逆女,不知定成否,故依聘例书时。

凡逆夫人至国,礼既定成,故至时书月。唯庄公逆文姜,以取仇女之故,特变文书入,而又书日,以示急切。

凡他国以婚事至纳,例皆书月,重婚礼也。

凡内女归外,永离本国,故亦书月。外女归外者,情不比内,但书其时。

凡内女自夫家来者,但书时,不比嫁时也。

凡内女被出,即书月,事切于常也。夫人被出,亦如之。

凡崩薨卒葬,例书日,重丧事也。虽未逾年之君,卒亦书日,葬书月,以纪得礼失礼也。

凡诸侯来朝,常事也,但纪其时。〔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使鄫子来朝,以事异,特书月也。〕

凡诸侯以丧事来,即书月。〔奔丧会葬是也。〕

凡他国使使来聘,亦常事也,故但书时;杂事来者,亦书时。其有事大者,乃书月耳。〔天王锡命是也。〕

凡公如京师及如他国,合书月,或不书者,因旧史也。故夫子存其书月者,以示义也。

凡内大夫如外,常事但书时,会葬者即书月,为葬生文也。〔文六年公子遂如晋葬襄公是也。他皆放此。〕

凡盟,结二国之好,国之大事,故例皆书日。内盟有不书者,阙文。外盟多不书者,或告辞略阙文也。其来盟及莅盟不书日者,来盟者不以至日,莅盟者但纪其去盟时,所以不日也。

凡平者,皆书月,事轻于盟也。

凡公会诸侯,皆书月,重公也。

凡外诸侯会,皆但书时。

凡内大夫会外大夫,亦不书月。

凡公与诸侯遇,理合书月;不书者,因旧史也。

凡诸侯相侵伐,例但书时,轻于入灭等故也。

凡内侵伐,当书月。经中书月者少,因旧史也。故夫子存其书月者,以示义也。

凡内被侵伐,当书月。经中书月者少,不书者多,意与上同。

凡内与外共侵伐,义亦同上。

凡围袭追等用日月,与侵伐并同。

凡内与外取国邑,悉书月,重于侵伐也。

凡内外救皆书月,窃记其善也。〔案,窃字疑误。〕

凡内外次,例但书时。

凡迁皆书月,重于侵伐也。降〔齐人降鄣〕,克〔郑伯克段〕并同此例。

凡弃师〔郑弃其师〕,歼〔齐人歼于遂〕,亡〔梁亡〕,皆积久自致,非一日之事,故不书日。

凡内兵入他国,例合书日;不书日者,史阙文也。

凡战及败及灭及焚〔焚咸丘是〕,皆书日,事重故也。

凡军旅杂事,唯大阅及治兵,是一日之事,故书日,其余但记非常及改作,故随事轻重,或月或时,以明变常之始耳,故皆不书其日。

凡蒐狩之礼,四时有常,变者则书,纪其失也,故但著其时。桓四年,公狩于郎,为公非礼之行,故书月也。

凡赋税,但记变常之时,故不必标其日月。

凡兴作,皆合于农隙,故但纪其时,是非著矣。僖二年正月城楚丘,内为外城,故特书月。

凡改革,但纪其初,故唯书月,不必言日。唯跻僖公书日者,为上言祭故也。〔大事祭也。〕

凡有年,冬收后则知之,故但纪时耳。西狩获麟,依狩例书也。

凡日食,皆书朔及日。其不书日,皆史阙文也。其不书朔者,则或非朔日。〔例见隐三年。〕

凡星变及陨者,有定日,有书其月者;或弥月或累月,故不可书日也。

凡山崩地震,皆一日之事,故书日。

凡内灾,皆书日,内事自详也。

凡外灾,或书月,或书时,莫能定知也。故外事皆略也。昭十八年夏四月壬午,宋、卫、陈、郑灾,皆书日者,以四国同日有灾,天下所异,故可得而书也。

凡水旱,皆书时者,为其久乃成灾,故不可书日月也。

凡不雨,皆书月。既不成灾,但记其若干月不雨耳。

凡雨雪雹不逾时,但以为灾故书,即不书日月也。隐九年三月〔今之正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书日者,言震后复雪,举其异,且与震相近也。桓八年冬十月雨雪〔今之八月〕,记非时也,故书月;昭三年冬大雨雹,亦记非时也。

凡冰霜,皆记异。无冰记时者,弥时无之;记月者,其月无之。冬霜不杀草,弥冬不寒也;十月陨霜,记其早也。〔今之八月。〕凡螽灾,多书时,明累月有之,不在一月也;其书月者,即当月有之,不连月也;其书时者,即连月有之也。其记虫及禽兽以异书者,但记其异,故不假日月也。

凡岁饥,年终之事,故不系于日月也,皆以冬后书之。

凡弑君,皆书日,大其事也。杀他国君亦然。

凡外杀公子大夫,皆但书时,降于君也。内刺公子大夫,即书日,比之卒也。

凡执诸侯,皆书月。

凡诸侯执他国大夫,皆书时;若执鲁大夫,即书月。〔异于外也。〕

凡天王出,鲁公大夫出孙,皆书月而不书日者,出与至彼不同日,故不书日也。

凡诸侯出奔,皆书月;大夫奔及逃叛,则但书时;内大夫奔,即书月。

凡天王归入,例书月。〔此鲁不定知王室事,故书月;王史当书日也。〕诸侯归入纳亦然。大夫归入,但书时。

凡公自外还至国,皆书月;内大夫至,但书时,不可比君也。

凡合书日,而或不书者,盖告辞不具,或旧史脱阙。不合书日,而或书者,因旧史,误不削耳。〔内大夫奔有书日是。〕

凡合书月,而不书者,其故有三焉:一则隐公时不书正月,以明让德,故隐公时悉无正月;二则为同月,上文已有事也;〔如庄元年王使荣叔来锡公命,合书月,为同月,上文云冬十月陈侯林卒,不可更言十月也。他皆放此。〕三则旧史阙文也。〔旧史脱不书月,故因不书。〕

凡不合书月,而书月其故亦有三焉:一则同月下文有大事,须书月,故上文亦书之。〔如隐元年冬十二月祭伯来,不合书月,下文公子益师卒,故须书之。他皆放此。〕二则同时上文有大事书月矣,若下文不书月,则亦同月,故以别之;〔意与上同。〕三则旧史存之,误不削耳。

凡用日月,史体当耳,非褒贬之意,故经文粗成大体,亦不知精加考核,理可知也。

又僖十六年传曰:凡日事而遇晦朔则书,〔言事合书月者,又值晦朔,则书晦朔也。〕正历数也。〔言因记晦朔以为推历之证验也。〕谓僖十五年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僖十六年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成十六年甲午晦战于鄢陵,是也。 i6uiV6VM21Cg7pyXRcyhFLVWaG4cKMjleLiAC+IFHogZUZYs5HtwbBpxuIX/iz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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