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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教育上的目的

(一)目的的性质 在前几章里面,我们关于教育的讨论里面,实际上对于民本主义的社会的教育要领已把所应有的结果预示我们。因为依前几章所讲,教育的目的是要使个人能够继续他的教育,——换句话说,学习的目的与酬报,即是使人能继续不断的向前生长。但是如要使得这个观念适用于一个社会里面的全体分子,必须在这社会里面人与人的交际是有相互的影响,必须这个社会的利益,都能平等分配于全体分子,由此使各人都得有广阔的刺戟,藉以改造社会的的习惯与制度。而这种社会,即是民本主义的社会。这样看来,我们如要寻觅教育的目的,不是要在教育历程以外,去寻觅别的“目的”把教育做这个别的“目的”的附属物。我们的教育观念,不许我们这样做。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要把属于教育历程里面的教育目的,与由外面加入教育历程的目的,比较一下,研究他们的异点何在,如果社会的关系不能平等的均衡,后一种的情形,必要出现。为什么呢?因为在这种社会里面,有几部分的人的目的,是由别人的指挥决定的;他们的目的,并不是由于他们自己的经验得来的;他们的有名无实的目的,并非真是他们自己的目的,不过是徒供别人利用的手段而已。

我们的第一问题,是要界说“属于活动里面的目的”的性质,以示别于由外面加入这个活动的目的。我们要明白这个界说,可以先把“影响”与“结局”对比一下。任何势力的表现,都有影响。譬如有风向沙漠上的沙上吹过,沙粒的位置便要改变。这就是一个“影响”,但并不是“结局”。为什么呢?因为在这个影响里面,并没有什么东西完成在前的事情。沙粒位置的改变,不过是空间的重新分配。沙粒位置已变,与未变情形大致不相上下。因为这个缘故,在这种事情里面,并没有一种根据,藉以选择前面的情形,作为起点,又选择一种后来的情形,作为结局,又把居间的情形,作为改造与实现所经过的历程。

现在试举蜜蜂的活动作一个例,与上面被风吹动的沙粒位置的改变,对比研究一番。蜜蜂动作的影响,可以称为“结局”,这并不是说蜜蜂能从事规划,或有意识的要这样做,是说这种影响的确是已经在前的事情的终点,或完成。蜜蜂采集花粉,制造蜜蜡,建筑蜂窝,这个时候,每一步的动作,都是为其次的动作作准备。蜂窝建成之后,蜂皇就在这里面生卵;卵生了出来,他就把卵蜜藏起来,常去抱他,使他常有相当的温度。小蜜蜂从卵中诞生之后,老蜜蜂就喂饲小蜜蜂,直至他们能够自己照顾自己而后已。我们对于这种事实,很是见惯的,所以忽略他,以为生命与本能,总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事,存了这种态度,也不加以研究。殊不知这种事情确有他的重要特性:每一步动作的时间的位置与秩序,都有重要的意义;在前的事引出在后的事,在后的事又利用所得的事物,应其他时期的需要,直至到了结局而后已;这个结局好像是完成前面所做的事。

因为目的常与影响相联的,我们要解决目的问题,第一件须注意的事,就是我们所指的工作是否真正的联贯一致?或这个工作是否不过一串堆积的动作先作一件事,后作别件事,彼此无联贯的关系?如果学生的每一动作,都不过是出于教师的指挥,学生动作的唯一秩序,不过是教师指定的什么功课,由教师指挥他怎样做法,有了这种情形,还高谈什么教育的目的,便是胡说。如果纵任学生乱碰,托辞要使得学生能“自发的表现自我”(spontaneous self-expression),这种情形也是教育目的的致命伤。目的所含的意义,是指有秩序的活动;所以有前后贯穿的秩序,是在乎要积极的完成一种历程。如我们的活动,须经过一段时间,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时候,有渐积的发展,这个活动的目的,就是我们对于他的结局,或可能的终点,有预见之明。倘使蜜蜂能预料他们活动的结果,倘使蜜蜂能在想象上预见他们活动的结局,那末蜜蜂便有了目的所应有的最重要的原素。这样看来,在教育方面,或在其他任何事业方面,如所做的事情,不许做的人对于影响有预见之明,不能使人事前注意可得的结果,有了这种情形,我们还高谈什么目的,简直是胡闹。

我们有了这种“预见结局”的目的,这种目的就能指导我们的活动;这种目的不是仅使我们存袖手旁观的态度,这种目的能使我们采用相当的步骤,达到这个结局。这种先见之明,有三个功用。他的第一功用,能使我们谨慎观察现有的情形,寻出可以用来达到这个结局的方法,发现进行中的障碍。他的第二功用,能使我们于应用方法的时候,知先后缓急的秩序。他使我们易有经济的选择与安排。他的第三功用,能使我们对于数种可能的实行方针,决定选择最适当的方针。如我们能够预料这样做去,能有什么结果,或那样做去,能有什么结果,我们便能够比较这两条路的价值;我们便能够判断那一条路更为相宜。譬如我们晓得停滞的水要生蚊虫,又晓得蚊虫是要传播疾病,那末我们如不愿有那个预料的影响,就能想法去排除他。我们预料影响,不是仅欲因此增加知识的旁观者,却是与这个影响有关系的人,所以我们是“产生这个影响的历程”的参与者。我们是在居间干涉,为的是要发生这个影响,或那个影响。

以上所讲的三个功用,彼此自然有密切的关联。我们必须谨慎的察看现在的情形,才能明确的预见将来的影响;将来影响的重要,也供给观察的动。我们的观察愈适当,我们所见到的情形与障碍,愈有更多的变异,于是可以选用的更换方法也愈多。反转来看,我们对于当前的情境,如能看出愈多的可能的方针,我们所选择的活动也愈有意义,我们对于这种活动,也愈有操纵自如的能力。如我们只想到一个单独的结果,心里便不想到别的什么东西;附于这个动作的意义也就有限。我们在这种情形里面,只直向鹄的做去。有的时候,这种狭隘的途径,也许有他的功效。但是我们一碰着不测的困难,可得利用的补救方法,便也有限;倘先对此事作广阔的观察研究,然后选择这同一的动作,就是遇着困难,补救的方法,也就比较的多了。若是不然,我们遇着不测的困难,便不能敏捷的使我们重新适应于新的情境。

我们综括上面的研究,所得的结论就是:有目的的动作即是聪明的动作。能预见动作的终点,就是能有一种根据,由此观察选择处理我们的对象与我们自己的能力要做到这几件事,就是要用心,——因为所谓心,就是有意的有目的的活动;我们所以能主宰这种活动,是由于懂得种种事实与各种事实的彼此关系。要用心做事,就是要预先看出将来的可能的结果;要有一种计划,用来造成这种结果;要注意可以使得这个计划实行的方法,要注意进行的时候有什么困难,——换句话说,倘真有心做事,不是仅有含糊的空愿,须有一种顾到实行方法与障碍的计划。心是一种能力,能把现有的情形参照将来的结果,又能把将来的结果参照现有的情形,有这种种特性,就是等于要有目的。一个人所以是笨的,盲目的,或不聪明的,全是因为他对于所做的事,并不晓得可能的结果是什么。一个人仅有不完全的聪明,如果对于他自己动作的结果,含糊猜度一下,便满足不再有相当的考虑,不过任自己运气去乱碰,或他所定的计划,并非根据于实际情形的研究(包括他自己的能力)。这种比较的“放心”,是用我们的感情,度量将来要发生的事情。我们若要能完全的明白,那末定做事计划的时候,须要“停着,留神看清楚,留心听清楚”。

我们把有目的的动作,与明白的活动,视为一件事,很足以表明“有目的的动作”的价值,——很足以表明这种动作在经验里面的功用。我们的动作有目的,就是有“意识”(conscious-ness)。“意识”是抽象的名词,我们往往误会,以为是指具体的东西。我们忘却这个名词是由形容词“有意识的”(conscious)来的。说我们是“有意识的”,就是说我们觉得所为何事;“有意识的”所含的意义,是指我们活动里面有审慎的,观察的,规划的特性。“意识”并不是一个人所有的什么东西,并不是一种冷眼旁观一个人的境地的东西,也不是具有具体事物给与印象的东西;所谓“意识”,不过是一个名词,表明活动“有目的”的性质;这种活动所以有目的,是因为这种活动的进行,是受目的的指导。反过来说,活动有目的,就是我们根据意义动作,不是像不能自主的机械;活动有目的,是我们有意做某种事情,以此存心为根据,了解其他事物的意义。

(二)良好目的的标准 我们现在可以把前面讨论的结果,用来研究决定目的的标准。(1)我们所定的目的,须由现有的情形里面发展出来。我们须研究已在进行的事情,作为这个目的的根据;须研究所对付的情境有何凭藉,有何障碍,把这种研究所得,作为这个目的的根据。关于我们活动所应有的正当结局的种种理论,——即教育与道德的种种理论,——往往违背这个原则。这类理论所主张的结局,是在我们活动以外的;是与所对付的实际情境没有关系的;是由活动以外的其他根据发生出来的。这样一来,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把我们的活动,用来达到外面供给的“结局”。他们以为这种外面供给的“结局”是我们应该去做的事情,无自己加以考虑之余地。无论在什么事情里面,这种“目的”都是要限制人的智慧;这种“目的”并非表现我们对于许多可能的结果里面,预见最善的结果,加以详慎的观察,然后决择进行。这种“目的”所以要限制人的智慧,因为这种“目的”是现成的,须由外面的威权强迫人的智慧去做,所留与智慧自由去做的事,不过是选择机械的方法罢了。

(2)照我们前面所说的话,好像所谓目的,在试行实现以前,就能完全构成。这个印象容易使人误会,所以现在要略加说明。最初出现的目的,不过是一种预备实验的大纲。我们须加以实行,才能测验他的价值。倘若这个目的足以指导我们的活动,我们便别无所求,因为他的完全功用,就在事前立一个鹄的,引导我们的活动向前进行;有的时候,只要能给我们暗示,就够了。但是我们依照目的实行的时候,往往发现从前所忽略的情况(这种情形,至少可在复杂的事情里面遇到)。这样一来,我们就不得不修正原有的目的了;对于原有的目的,就不得不有所增损了。所以目的须能伸缩自如;须能改变以应新的情境。由外面加入活动历程的“目的”是呆板的。这种“目的”既是由外面强迫加入的与所对付的实际情形,当然不能发生有效的关系。实行的时候,无论发生什么情形,总须呆板照这个外面插入的“目的”做去,既不能证实他,也不能推翻他,也不能改变他。这种的“目的”,只能使人固执的做去。拘守这种“目的”的人,因为不能适应而失败,他只怪环境不好,并不怪在这种情境里面,这个“目的”是不相宜的。殊不知正当目的的价值,就在乎我们能用目的来改变环境。目的是对付环境使生良好变化的方法。譬如一个农夫,如他对于现状一味作被动的容纳,并不加以改良,他的错误,与完全不顾泥土,气候等等环境而定农事计划的人,是一样的大。教育上如用抽象的或由外面强行加入的目的,其中许多流弊里面,有一个就是这种目的在实施方面既不适用,就要胡乱迁就当前的环境。一个良好的目的,就是观察学生经验的现状,作为根据,由此构成试验的应付计划,进行的时候,常把这个计划放在眼前,但不是呆板的做去,遇有改变的必要,就改变计划以应新情境的需要。简括说一句,这个目的是实验的性质,因为这个缘故,实行的时候,逐渐的测验他的价值,这个目的也随着这种实验,时时刻刻的发展完善,不是一成不变的。

(3)我们所定的目的,必须能使活动自由。“目标”(end inview)这个名词很有暗示我们的作用,因为他能使我们把某种历程的终点或结果,放在心目中,作为指导。我们如要范围我们的活动,其唯一的方法,须把这种活动所终结的对象,放在我们的眼前,——例如一个人放枪,他的目的就是他的枪对着放的鹄的。但是我们要记得,这个对象不过是一个记号,由于这个记号,我们的心能使所欲进行的活动,有所专注。严格说起来,放枪的鹄的不是“目标”,“要放中这个鹄的”,才是“目标”。放枪的人虽藉鹄的瞄准,但是瞄准的时候,也须看着手上所拿的枪。放枪的时候,心里想起的种种对象,都是用来指挥这个活动。例如一个人拿一把枪向着一个兔子瞄准;他这个时候所要做的事,是要把枪弹放得直;是某种活动。如果他所要的是这个兔子,这个免子也是他的活动里面一部分,不是与他的活动隔离孤立的;他是要吃这个兔子,或是要把这个兔子示人,证明他善于发枪,——他是要用这个免子有所作为。他心目中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利用这件东西的作为,不是与活动隔离孤立的东西。他的对象不过是他向前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的一个方面,——不过使得他的活动能够胜利的继续进行。这就是上面所说“能使活动自由”的意义。

上面所讲的目标作用,是要实践某种历程,使得活动能够继续进行。与这种目标相对比的,有一种静止性质的“目的”;这种“目的”是在活动以外强行加入的。拘守这种“目的”的人,把他看作固定的东西;把他视为要获得,要据有的东西。一个人存了这个观念,他把活动视为仅属获得其他事物所不可少的手段;以为活动的自身是没有意义的,或是无关紧要的。依他看起来,把活动与“目的”比较,活动不过是必须的苦事;这种苦事,须要快快的经过,经过之后,才能达到唯一有价值的对象。换句话说,把目的视为活动以外的东西,便要使人把“手段”与“目的”牵强划分:如把由活动里面生长出来的“目的”,作为指挥活动的计划,这种“目的”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我们所以有目的与手段的区别,不过是为便利起见。其实某一手段,在我们未做到以前,都是暂时的目的。第一目的,一经成功之后,又变成再行促进活动的手段。如他是指示我们所从事的活动的将来方向,这个时候,我们就把他称为目的;如他是指示我们活动的现在方向,我们就把他称为手段。如把目的与手段牵强划分,便要依划分的程度,也把活动的意义减少到这种程度,因此把活动变成苦工,一个人若得逃避,便要逃避,不愿去干。譬如一个农夫必须应用植物动物,藉以进行他的农事。他是否爱好这些动植物;还是不过把这些动植物视为手段,不得不用来获得其他唯一觉得有趣味的东西;或彼或此,这个农夫的生活,当然要因此大不相同了。如果有前一种情形,就是他爱好这些动植物,那末他全部分的活动都有意义了;这个活动的每一个方面,都有他自己的价值。他进行的时候,在每一个时期,都有实现他的目的的经验;至于最延展的一个目的,或即目标,不过是一种向前的远望,使他的活动能够圆满的,自由的,继续进行。因为如果他不向前望,很容易中途被阻。这样看来,他的目的,不过是他动作的一个手段,与活动里面其他任何部分一样。

(三)教育上之应用 教育的目的没有什么特异之点;他与其他受指挥的事业是一样的,教师好像上面所说的农夫,也有某种事情要做也有某种凭藉的事物用来做他的事情,也有某种困难障碍,他要想法排除。农夫所应付的环境,无论是障碍或是他所凭藉的事物,都有他们自己的构造与作用,独立运行不管农夫的目的。例如种子发芽,雨水下落,日光照着,昆虫吞食,四季变迁。农夫的目的,就是要利用这种种环境;使得他自己的活动与这种种环境的势力,共同协作,不至相抗。倘若这个农夫不顾泥土,气候,植物生长的特性等等,就规定一种农事目的,那便是笑话了。其实他的目的,不过是对于他的势力与环境事物合作所生的结果,有预见之明;这种预见之明,是要用来指挥他的活动,一天一天的继续前进。对于可能的结果既有先见之明,便使做的人要对于所要做的事的性质与方法,加以更谨慎的,更周到的观察;便使做的人要想出一个进行的计划,——要规定一种进行的秩序。

这个原理不但可用于农夫,就是教师与父母也是如此。如果教师或父母树立他们“自己的”目的,作为儿童生长的适当计划,这种行为的可笑,与农夫不管环境就立一个农业理想一样。所谓目的,是说我们肯担负责任去从事观察,从事预料,从事安排进行一种事业所需要的事情,——无论农业或教育,都是如此。任何目的,只要能辅助我们观察,选择,规划,使我们的活动时时刻刻顺利进行,就是有价值的目的。如果这个目的阻碍个人自己的常识(如目的是由外面强行加入,或因威权而容纳的,必至阻碍个人自己的常识),这个目的就是有害的。

我们要注意,教育的自身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有人,父母,教师,才有目的;而他们所有的目的也不是“教育”这个名词所表示的抽象观念。因为这个缘故,他们的目的是有无穷的变异;随差异的儿童而差异,随儿童生长与教育经验的发展而差异。就是能以文字表述的最合理的目的,倘若我们不知这并不是目的,不过是教者方面的暗示,暗示他怎样注意,暗示他怎样选择,使他所遇的实际情形的种种势力,能自由发展,不受阻碍,使他知道怎样指导这种种势力上适当的途径,那末就是这种目的,也是有害而无益的。有一位近代著作家曾经说过:“引这个儿童看史各得(Scott)的小说,不要看旧的史留斯(Sleuth)的故事;教这个女孩子缝纫;使约翰革除吵闹的习惯;预备这一班学生研究医科,——这种种事情,都是我们在教育的具体工作里面,实际所有的无数目的的几个例子。”

我们现在把上面的那些条件记在心里,再把良好的教育目的所应具的几个特性,叙述出来。(1)教育的目的须根据于个人的固有活动与需要(包括天赋本能与获得的习惯)。我们前面讲过的把教育看作“预备”的目的,是不顾个人现有的能力,反在某种遥遥无期的事业或责任里面,寻觅目的。大抵人们都有一种趋向,把成人所爱好的事情,立为教育的目的,至于青年的种种能力,一概置之不顾。此外还有一种趋向,就是喜用一律的目的,忽略个人的特别能力与需要,忘却一切学问都是一个人在某时某地做的事情,并不是一律的。平心而论,成人的见识范围较广,用来观察青年的能力与弱点,决定他们的程度,诚然有很大的价值。例如成人的艺术能力,可以表示儿童的某种倾向有何作用;倘若我们没有成人在艺术方面的成功,我们就不能决定儿童所有的绘画的,描摹的,模造的,染色的种种活动。又倘若我们没有成人的语言,我们也看不出婴儿时期乱嚷的冲动有何意味。但是把成人的成功,用作一种参考,藉以度量观察儿童所做的事,这是一件事;把成人的成功,立为固定的目的,不顾受教育的人的具体活动,这是另一件大不相同的事。

(2)教育的目的须能翻成实行的方法,与受教育的人的活动,共同合作。这个目的须能暗示出一种环境使青年的能力,得以自由,得以组织。除非这个目的能使我们建设特别的进行程序,这种程序又能够测验这个目的的价值,能够改正这个目的,能够扩充这个目的,那末这个目的便是没有价值的。这种目的不但不能助人教学,并且阻止教师应用寻常的判断,考虑度量他所对付的情境。这种目的不过使人拘守固定的目的,其他事物,只要与这个固定的目标不合,一概排除不顾。每个呆板的目的,因为是要使人呆照他做,似乎对于实际的情形,用不着审慎的注意。因为无论如何总是要呆照他做去,注意那无所损益的详细情形,有什么用处?

由外面强加的教育目的,这种恶习有很深的根据。教师由更高的当局,接受这种目的;而这些当局是根据当时社会的风气,接受这种目的。做教师的人,又把这种目的强加于儿童。第一个结果,就使教师的智慧不能自由;他只许接受上面所规定的目的。很少教师能免去当权的指导员的牵制,教法指南的牵制,规定好的科目等等的牵制,使他的心与学生的心,与教材,不能发生密切的关系。这是对于教师经验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又反映于不信任学生的反应。学生所受的目的,是由于两重或三重的强迫;学生依自己的经验,自有他们觉得自然的目的,现在又受人教训去服从那由外面强加的目的,觉得这两种目的互相冲突,常常弄得糊里糊涂,不知所从。殊不知每个向前发展的经验,都有他的固有的意义,除非我们认识这种民本主义的标准,我们便要受外面强加的目的所迷惑,弄得杂乱无章,毫无主见。

(3)教育家须防备所谓普通的与终极的目的。每一种活动,无论他是如何特别,他与别的事物,有无穷的关联,就这一点说,这个活动诚然是普通的。只要这个普通的观念,使我们更能注意这种种的关联,这种普通的性质便很适当。但是“普通”两字的意义,也有人以为是说“抽象”,是说与一切特别的关联不相涉。而这种抽象的性质,就是辽远不切实际的性质;这样一来,又犯了我们所已说过的老毛病,就是把教授与学习,视为一种手段,预备与手段毫无关联的目的。我们常说教育无时不是他自己的酬报;这就是说,除非我们在学习与训练上有直接可贵的价值,这种学习与训练便无教育的功用。一个真正普通的目的,能开拓我们的眼界,能使我们顾到更多的结果(即关联)。这样开拓眼界,这样顾到更多的结果,就是能对于许多可用的手段,作更广的更自由的观察。譬如一个农夫,如果他能顾到更多互相影响的势力,他当前可得凭藉的事物,便愈多变异可供他去选择利用。他便能因此看出更多可以着手去做的地方;他便能因此看出更多可以用来达到他的目的的途径。一个人对于他将来可能的成功,愈有圆满的知觉,他目前的活动愈不至限于少数可以交换去取的方法。如果一个人对于结果与方法有充足的知识,他差不多可以随处着手做去,使他自己的活动继续不断的进行,获得良好的效果。

我们现在已可了解什么是普通的或概括的目的;这种目的的意义,不过是说我们对于现在活动所包括的范围,能做广阔的观察。有了这种了解,以后请把现在教育理论上所流行的几个较大的目的,讨论一番,并研究这几个较大的目的,能否使我们明白教者实际所要达到的,当前的,具体的,种种目的。我们于未研究以前,请先申明一个前提(其实由上面所说的话看去,这个前提已甚显明),就是我们对于这种种目的,用不着选择,也不必把他们视为是互相竞争的东西。我们在实际上有所作为的时候,我们在一个特殊的时间,虽必须选择一个特殊的行为;但是无论有多少概括的目的,都可以同时存在而不必互相竞争,因为他们不过是对于同一的境地,用不同的看法。譬如一个人虽不能同时登上若干不同的山;但是登上各山的时候,各山山景彼此互相补足,并不现出不相容的,互相竞争的世界。现在请用稍微不同的说法,来说种种目的;一个目的的叙述,可以暗示某种问题与观察;别一个目的的叙述,又暗示别的问题,又唤起别的观察。所以我们所有的目的,愈普通愈好。一个叙述能注重别个叙述所忽略的地方。多数的假设,能助科学家搜讨研究;多数叙述的目的,也能给与教师以相同的利益。

撮要 目的所表明的意义,是说我们把任何自然的历程所发生的结果,纳入意识的境界并用此作为根据,藉以决定现在的观察与实行途径的选择。目的的含义,是说我们对于一种活动,已有理智的态度,不是暗中摸索,任意乱碰。我们在某种情境里面有所作为,依种种差异的途径,能有许多可以交换的效果,我们对于这种效果,须有预见之明,然后把所预料的事情,指导我们的观察与实验。所谓目的,就是这种预见之明,与利用这种预见之明来指导观察与实验。这样看来,一个真正的目的,与由外面强行加入活动历程的目的,无一点不是相反的。由外面强行加入活动历程的目的,是固定的,是呆板的;这种目的不能在一个情境里面唤起人的智慧作用,不过使人呆照外面的指挥命令,依样画葫芦罢了。这种目的不能直接与现在的活动生关联;这种目的是辽远不切实际的,是与所用的手段毫无关系的。这种目的不但不能暗示一种更自由的,更均衡的活动,反而阻碍活动的进行。在教育方面,因为这种目的的流行,所以才有人注重把教育视为预备“辽远将来”的观念,使教师与学生的工作,都变成机械的奴隶的性质。 XNbj6MuSPUDC+1METvB/F0Vv1HKyHK+j1DtfPnVAe85AD+Cd23q9vPewcM0zYr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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