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历史被人写出的时候,往往不外乎纪录国与国间的战争,和个别的君主、将军、或政治家的勋业。有的时候,这些个人的动机之被描写,也是从单纯个人的方面看去,——说是他们的野心引导他们去征服别国的土地,或他们的道德的或非道德的见解使他们采用某些政策。有的时候,他们被描写着是为着国家的光荣或威信而行动,或是为着宗教的某种动机而行动。
用这样的方法研究历史,依卡尔理论说来,是不能认为满意的。
首先,卡尔理论认为真正的历史科学必须研究人民,对于个人虽也可加以研究,但必须他们所代表的比他们自己广大得多,——所代表的是人民的某种运动。
试举一个例子来说。克伦威尔在英国历史上所以是重要的,并不是因为他自己的见解和个人的行动,却是因为他在一部分英国人民反对旧秩序的运动中有重要的贡献。他和他的运动打破了封建制度的障碍,替英国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开辟了道路。在这里有关重要的,倒不是关于他的打仗和他的宗教的见解及阴谋等等的纪录,却是要研究克伦威尔在英国的生产与分配的发展中所占的地位;要了解那个时期在英国为什么有反对封建君主的斗争;要研究那个时期在实际上所造成的变化:这些事情才是重要的;这些事情才是历史科学的根据。由于利用这样研究所获得的知识(连同研究其他时期与其他所获得的知识),我们便可能造成一般的理论——即关于社会发展的法则。这些关于社会发展的法则,和化学的法则或任何其他科学的法则,是同样真确的。我们一旦知道了这些法则,便能够利用这些法则,如同我们能够利用任何科学的法则一样,——我们不但能够预言什么事情可能发生,而且能够使我们自己知道怎样行动来促成这件事情必然要发生;在另一方面,如将遇着法西斯主义,也能够知道怎样行动来阻止它的发生。
所以根据卡尔理论来研究历史,其目的是要追溯那些贯穿于一切人类历史之自然的法则;为着这个目的,卡尔理论所注意的不是个人,却是人民。而当它注意人民的时候(在太古社会阶段之后),它发现人民中有着不同的部分,有些部分向一个方向拉,有些部分却向另一个方向拉,都不是从个人做出发点,都是从阶级做出发点。
这些阶级是什么呢?用最简单的说法,这些阶级就是人民中依同样的途径得到生计的各部分的人。在封建的社会里,君主和封建主都是靠他们的“农奴”所供给的某种形式的贡品(无论是个人的服役,或物品的进贡),得到他们的生计;在实际上生产物品的是这些“农奴”,主要地是从土地上生产出来的。封建主子们是一个阶级,他们所保持的是阶级的利益。——他们都是要从他们农奴的劳动中尽量得到更多的利益,他们都是要扩大他们的土地,增加为他们劳动的农奴的数量。在别方面,农奴们是一个阶级,有着他们自己阶级的利益。他们要替自己及家属保留更多的自己所生产的东西,不愿把它交给主子;他们要有为着自己工作的自由;他们要从主子的虐待解放出来,他们的主子也就是他们的立法者和法官。有一位盎格鲁撒格逊的作家曾经用下面的句子描写要为主子土地耕种的一个农奴的感觉:“噢,先生,我工作得很勤苦啊。天朦朦亮我就出去,把牛赶到田里去,把犁配上。冬天从没有这样严冷过,我不敢顿在家里,因为怕我的主子;每天我必须耕种一全亩或更多的地……”
因此,在每一个封建的国家里,在主子和农奴之间,总有经常的斗争进行着,有的时候,只是出于个人的要求,或一群农奴反抗他们的特殊的主子;有的时候,这种斗争却有着更广大的基础,有广大数量的农奴共同行动,要求改善他们一般的生活状况。在英国由波尔(John Ball)及泰勒(Wat Tyler)所领导的一三八一年的叛乱,就是一个例子。关于这个故事的全部情形,见于弗根(H. Fagan)所著的《震动英国的九日》(“Nine Days that Shook England”)。相类的农奴或农民的起事,曾经发生于德国、俄国、和其他的国家;此外,较小规模的斗争也在继续不断地进行着。
农奴们除了对于他们主子的土地有工作的义务外,还须用物品来作许多形式的贡品——主子们不但分享农奴们在土地上所收获的产品,而且还要分享农奴和他们家属的手工的产品。那时也有了某些专门的生产者——例如武器和器具的制造者。那时还有了商人,他们买进剩余的产品,用来交易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渐渐因为贸易的增加,这些商人开始需要的产品,不是以前由农奴所生产而为他们主子们所不需要的剩余产品所能供给的了;于是他们开始发展为着市场而需要的有组织的生产,利用那些已被释放或由主子那里逃出的农奴的全部时间。已被释放的农奴里面,有些也能自己设法在城镇里经营起来,成为自由的手工业者,制造布匹、金属器具、和其他器具。这样在慢慢的发展中,经过了几百年,在为着本地消费的封建式的生产之中,同时也发生为着市场的生产,由独立的手工业和工资劳动者的雇主进行着,独立的手工业者渐渐地也发展成为劳动的雇主,有伙计为着工资替他们工作。所以自从十六世纪以后,便渐渐成立一个新的阶级,即工业资产阶级;同时带着它的“影子”即工业劳工阶级。在乡间,旧日的封建的义务也消逝了,——个人的服役改为金钱的租金;农奴有许多变为自由的农民,每人有着他的租地;土地所有者对于他自己田地上所需要的劳动力,开始付给工资。这样一来,资本主义的农人也渐渐存在了,随着来的是赚工资的田间劳动者。
但是资产阶级在城镇和乡间的生长,并不曾自动地消灭以前封建主的统治阶级。恰恰相反,君主、旧的据有土地的贵族和教堂中人,都为着他们自己的利益,尽力利用新的资本主义。已被释放的或已逃到城镇中去的农奴,也逃避了对于主子的进贡(无论是个人的劳役、用物品进贡,或用货币进贡)。但是等到这些农奴的后代比较富有的时候,他们开始觉得他们并不是真正自由的——国王和封建的贵族要他们付出一切种类的赋税,限制他们的贸易,阻碍他们制造营业的自由发展。
国王和旧的据有土地的贵族所以能够这样做,因为他们控制着国家的机构,——武装的力量、法官和牢狱;同时他们还有制定法律之权。因此,资产阶级的生长,其意义也就是新式的阶级斗争的生长。资本家要从事于反抗君主及封建主的斗争,这个斗争继续了许多世纪。在某些比较落后的国家里,这个斗争仍在继续进行着,——但是在英国和法国(举个例子来说),这个斗争是已经完毕了。
这是怎样成功的呢?
这是由于资产阶级从以前的封建统治者取得政权,是由于武装的革命。在英国,这个阶段的达到,较其他各国都早得多;新兴的资产阶级反抗捐税和限制,作继续不断的斗争,到十七世纪中叶,已达到了高点。当时资本家所受的限制,妨碍着资本主义形式的生产之扩大。资本家最初试用和平的方法,——例如呈请国王,拒绝付税等等,——来排除种种限制;但是这样反抗国家的机构并没有得到多大的结果。于是资本家不得不用实力来对付实力;他们不得不鼓动人民来反抗国王,反抗任意的捐税和贸易的限制,反抗为着企图打破封建障碍而被拘捕,而被国王的法官加以惩罚。换句话说,资本家不得不组织武装的革命,领导人民起来反抗国王和旧式的压迫,——用军事的方法来击败以前的统治者。必须在这件事做到之后,资产阶级才有可能成为统治阶级,才有可能打破资本主义发展所受到的一切障碍,才有可能制定资本主义发展所需要的法律。
诚然,在英国的这个资产阶级革命,在大多数的历史上,都把它视为是反抗专制君主查理第一(具有罗马天主教学问而工于阴谋的君主),而克伦威尔则被视为是值得崇敬的反天主教的人物,认为他有着英国自由的伟大理想。总之这个斗争是被视为一种道德的、宗教的战争。卡尔理论的看法,却比仅仅注意个人更为深刻,却比仅仅注意战争所用的口号更为深刻。它认为那个时期的斗争,其真谛是新兴的资产阶级从旧的封建统治阶级夺取政权的战争。在事实上,这确是一个明显的转捩点:在那次革命以后,以及一六八九年那次革命的第二阶段,资产阶级在国家的控制方面争取了很大的参预权。
在英国,由于资产阶级革命的阶段来得早,当时资本家的胜利还没有决定全局的力量,还没有达到完全的程度。因此的结果,虽则旧的封建关系大部分是被打破了,可是据有土地的阶级(包括由城镇中来的富有的新参加者)大部分还是残存着,它本身就发展为资本主义的地主,在随后的二世纪中,与金融资本家相勾结,保持着控制国家的颇大部分的参预权。
但是在法国,这类变化的全部过程来得较迟,直到了一七八九年,资产阶级革命才发生,但是当时的变化却有着更深远的影响。依卡尔主义者看来,这却不是由于卢梭和其他的作家曾经发表著作,提倡人权,也不是由于当时盛行的革命标语是“自由——平等——博爱”。正像克伦威尔革命的本质,是要从阶级斗争中而不是从宗教的标语中所能找得出来的;同样地,法国革命的本质也是要从阶级关系中而不是从旗帜上写着的抽象的正义原则中所能找得出来的。
关于这样的时期,卡尔曾经这样说过:“正像我们不能根据一个个人关于他自己的意见,来判断他;同样地,我们也不能根据这样的一个革命时期的本身意识,来判断它。” ① 要对革命时期得到了解,最重要的事情是要注意争取权力的阶级斗争,要注意新的阶级从旧的阶级手里争取权力;尽管新阶级的领袖们所公开宣布的战斗目的(无论是出于有意的或无意的),在表面上看来是和阶级利益或阶级权力没有直接关系的抽象的观念或争点。
我们如以卡尔理论作根据来研究历史,便能看出阶级间的斗争是人类社会发展之主要的推动力。但是一面有着阶级斗争,同时还有科学的发达,——即人类征服自然力的发达,人类有着更大的力量来生产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动力机械的发现是生产上一个大进步。而且它的影响还不止此。它并且促成据有纺织机的生产者之消灭,有了动力机械的发现之后,手工业者便不能与利用动力机械的生产者竞争,这种机械能使一个工人在一日间所纺所织,比手工业者在一星期所能做的还要多。于是有着、用着自己的生产工具的个别生产者,不得不让位于下面的两群人:——一是资产阶级,他们据有新的动力机械,可是他们自己并不工作;其他一群是产业劳工阶级,他们不据有任何生产工具,他们只是为着工资替据有生产工具者工作。
这个变化的到来是在不知不觉中的,并非由于任何人的预先设计;它是少数人为着他们自己利益而应用所得的新知识的直接的结果;在这少数人应用的时候,并未预见或愿有随着来的在社会方面的效果。卡尔认为在一切人类的变化里面都有着这样的情形:人们不断地增长他们的知识,把新发现的知识应用于生产,由此造成深入的社会的变化。这些社会的变化引起阶级的冲突,这种冲突所表现的方式是在观念或制度上发生冲突,——例如对宗教、巴力门、正义等等,——因为在当时盛行的观念和制度都是生长在旧式生产和旧的阶级关系的基础之上的。
例如“阶级”的制度,在英国就有所谓“神贵族”、“俗贵族”和平民;每一“阶级”都各有其代表参加较早的巴力门。在今日虽在形式上还有贵族院与平民院(即下议院)的区分,但是由于封建制度的被扫除,社会被重新分为资本家和劳动者之后,这些“阶级”在实际上已失去了原有的重要性。在法国,已没有旧的“阶级”区分的痕迹了,在白种人的美国,这样的“阶级”从来就没有听见过,因为当美国生长起来的时候,封建制度已经是将近消灭的了。
什么使这样的观念和制度发生,什么又使它们消灭呢?卡尔指出:无论何时,无论在任何地方,观念和制度都是从人们的实践中生长起来的。第一件事是:生活资料的生产,——粮食、衣服、和庇身的处所。在每一个历史的社会群——太古的民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近代的资本主义社会,——这群中各分子间的关系,都以生产的形式为根据。这群中的种种制度都不是在预先想出来的,却是从每一群里所习惯的事实中生长出来的;这群中的制度、法律、道德的概念、和其他的观念,都是从风俗中结晶出来的,而风俗却与生产的形式有着直接的关系。
所以当生产的形式发生变化的时候,——例如由封建主义变到资本主义,——制度和观念也随着发生变化。在一个时代被视为道德的事情,在别一时代却一变而为不道德的事情,掉转过来也有相似的情形。很自然地,当物质的变化发生的时候,——即生产的形式发生了变化,——总要随着发生的是观念的冲突,对于现有制度的挑战。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达,便引起了对于封建关系的冲突,——在这新的生产形式里,资本在实际上是被视为至上的。于是引起了冲突的观念:不是神权,却是“没有代议权就不纳税”,自由贸易的权利,和新的宗教的概念(表现更多的个人的权利,较少的集中的控制)。但是在表面上看来虽然似乎是自由人为着抽象的权利和宗教的形式而作拼命的斗争,可是在事实上却是新兴的资本主义和垂死的封建主义彼此间的斗争;观念的冲突还是次要的事情。
由于这个原因,卡尔主义者在社会组织方面并不提出抽象的“原则”,像有些乌托邦的作家所做的那样。卡尔主义者认为,在人类思想上所出现的这样的一切“原则”,都只是反映着某特殊时期和地方的实际的社会组织,并不是而且不能是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适用的。不但如此,即似乎具有普遍性的观念——假如人类平等的观念,——其实在不同的社会的时代,其意义也不是相同的。在希腊的城市国家里,人们平等权利的观念并不适用于奴隶。法国大革命时的所谓“自由,平等,和博爱”,它的意义是指新兴的资产阶级有自由贸易的自由,这个阶级和封建主是平等的,这阶级对本身应有博爱,——应该彼此互助来反抗封建的压迫和限制。这些观念中没有一个适用于法国殖民地的奴隶,或甚至没有一个适用于法国本国人民中的贫穷的部分。
因此我们可以说,大部分的观念,尤其是那些和社会组织有关的观念,都是阶级的观念,都是在社会中占优势的阶级的观念;这占优势的阶级,利用它对于宣传机构的占有,对于教育的控制,凭藉法庭,凭藉解职及相类计划对于相反的观念之惩罚,由此强迫社会中其余的部分接受它的阶级的观念。这个意思并不是说,这占优势的阶级对自己这样说道:这里有个观念,这观念自然是不正确的,但是我们要强迫其他人民相信它,或至少不许公开地否认它。恰恰相反,这占优势的阶级,并不发明这样的观念。这样的观念是产生于实际的生活,——封建主或已成为贵族的富有的实业家所以有实际的权力,其来源却是物质的基础,由于这物质的基础才产生这个观念:“贵族”是优越于其他的人民,但是一旦这个观念既经生产且被建立了之后,占优势的阶级便要做到使每一个人都接受它,——因为倘若人民不接受它,这就是等于说,他们不依照这观念去行动,——例如,他们便要对国王的神权挑战(甚至进一步砍掉国王的脑袋)。所以在任何时期和任何国家里占优势的阶级,——不仅是日本,——都要尽力阻止“危险思想”的传播。
但是也许有人要问:倘若观念只是次要的,倘若基本的事实总是生产形式方面的物质的变化,那末任何“危险思想”怎样能够起来呢?换句话说,在新的生产形式在实际上出现以前,人民怎样能够想到这新的生产形式呢?
这个问题答案是:在新的生产形式的存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出现以前,他们是不能够想到新的生产形式的。但是当这些条件已经出现的时候,由于旧的条件和新的生产力的冲突,使得他们想到新的生产形式。
试举一个例,由于“工资劳动”的生产之发达,和为着实现利润而有出卖产品的必要,使较早时期的资本家对于贸易所受的封建的限制,加以尖锐的反抗。由此引起自由(避免限制)的观念,对决定赋税应有发言权的观念,以及其他等等。此时所有的还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条件却已经出现,从这些条件中便引出了资本主义的观念。
关于社会主义的观念,也有相类的情形。科学的而非乌托邦的社会主义的观念,其发生必须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已经发展的时候,——必须在大规模的生产已广泛普遍的时候,必须在资本主义由于生产过剩屡次发生恐慌,显然阻碍社会进步的时候。
但是,观念虽然必须从物质的条件中产生出来,可是当这些观念已经产生出来的时候,对于人们的行动却有着影响,于是对于事的动向也有着影响。根据于旧的生产制度的观念是保守的,——把人们的行动向后拉,这说明为什么每一个时代里占优势的阶级要尽力教授这些观念。但是根据于新的生产条件是进步的,——鼓励人们促成新制度的行动,这说明为什么占优势的阶级把这些观念视为危险的。例如在大多数公民陷于半饥饿状态的时候,却有人毁灭食粮以提高物价,我们认为这样的社会制度是坏的:这个观念在占优势的阶级看来显然是“危险思想”。这个观念要引到另一种制度的观念,在另一种制度里,生产是为着应用而不是为着利润;这个观念又要引到社会主义政党的组织,由它开始努力去促成转到新制度的变化。
所以卡尔主义者对于社会发展的概念(即“历史的唯物论”)并不是唯物的“决定论”,——这理论主张人的行动是被围绕着他的物质世界所绝对决定的。恰恰相反,人的行动和这行动所造成的物质的变化,一部分是在他以外的物质世界的产物,一部分也是他自己知道怎样控制物质世界而得到的产物。但是他所以能得到控制物质世界的知识,完全是由于他对物质世界的经验,这物质世界是先于他而存在的。他得到物质世界的经验,不是从抽象的、安乐椅的途径来的,却是从生产他生活上所需要的东西的过程中来的。当他的知识增加的时候,当他发明并实行新的生产方法的时候,社会组织的旧的形式便成为障碍物,阻止他对于新法的充分应用。人们从生活的实践中得到对于此事的感觉;他首先反抗的是社会组织的旧的形式所造成的特殊的罪恶,特殊的障碍物。但是不能避免地,他们终于要被牵入对于全部旧制度的一般的反抗。
在某限度内,新的生产力从旧的制度中发展出来的全部过程,是不自觉的和无计划的。反抗保守旧制度的社会组织之旧的形式,这种反抗的斗争在某限度内也有同样的情形,也是不自觉的和无计划的。但是有一个阶段总是要达到的,在这时候人们看出旧的阶级关系成了障碍物,阻止新的生产力被充分地应用;就在这样的阶段,“将来操在掌握中的阶级”的自觉的行动开始它的效用了。
但是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不必再是不自觉的和无计划的了。人们已集聚了足够的经验,足够的关于社会变化法则的知识,能够在自觉的和有计划的途径中递嬗到其次的阶段,建立另一种社会,在这里面生产是自觉的和有计划的。腓特烈曾经这样说过:“直到现在支配着历史的客观的外在的势力,到了那个时候将归于人们自己控制之下。只有从这个观点看去,人们才能在充分的自觉中形成他们自己的历史。”
译者注
① 译者注:见《政治经济批判》一书中的导言,《卡尔理论手册》第三七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