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先生:
今人但知前代有金一圣叹,而不知前代尚有一李笠翁。李氏,与金氏一样,是看不起不自然的传说思想的。李氏的精辟见解很多,先生在第五期《语丝》中所举的“常见可欲亦能使心不乱”一句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但他所提倡的这种“淡而相忘”的态度并非“纵欲”的代称词,我们看他《偶集》词曲部“宾白”门中论,“戒淫亵”一款的时候所说的“男女同观,其闻亵语,未必不开窥窃之门”几句话可见。
我尝说过,“善”字并没有什么新奇的定义,一件事作到适宜的范围与程度而止,这件事便是“善”的了。禁欲与纵欲,虽然一为过,一为不及,而其未入适宜的范围与程度则彼此正同。
(件件事都可以照上述的定义来评判它的善恶,即拿读书一事来讲,我前两年中曾有时期只读古书,不看新近出版的各印刷品,并且在古书中只读诗,而别的不读,到了现在,我回头一想,那时期的我真可当得“疯狂”两字而无愧,——如今我还是同样的尊重古书,尊重诗,不过并不屏绝近来的印刷品,也不将诗以外的文学束置高阁罢了。)
笠翁谭《词曲》的两卷文章中精义实在太多,不胜枚举,凡是研究文学的人都不可不将它们细看一遍,我现在只举几个最有趣味的例子。
东施之貌未必丑,……只为效颦于人,遂蒙千古之诮;
……
太迟,则先有他脚色上场,观者反认为主,及见后来人,势必反认为客矣;
……
入手艰涩,姑置勿填,以避烦苦之势,自寻乐境,养动生机;俟襟怀略展之后,仍复拈毫,有兴即填,否则又置,如是者数四,未有不忽懂天机者;
这些话都是从事于文学的人所应牢记在心的。
他又说,
儿时读“自反而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观朱注云:“褐贱者之服。宽博,宽大之衣,”心甚惑之,因生南方,南方衣褐者寡,间有服者,强半富贵之家,名虽褐而实则绒也,因谓训蒙师,“褐乃贵人之衣,胡云贱者之服?既云,贱矣,则当从约短一尺,省一尺购辨之资,少一寸,免一寸缝纫之力;胡不窄小其制,而反宽大其形?是何以故?”师默然不答。再询,则“顾左右而言他。”具此狐疑,数十年未解。及近游秦塞,见其土著之民人人衣褐,无论丝罗罕观,即见一二衣布者,亦类空谷足音,因地塞不毛,止以牧养自活,织牛羊之毛以为衣,又皆粗而不密,其形似毯;诚哉其为贱者之服,非若南方贵人之衣也。又见其宽则倍身,长复扫地,既而讯之,则曰:“此衣之外不复有他,衫裳襦裤,总以一物代之;曰则披之当服,夜则拥以为衾,非宽不能周遭其身,非长不能尽覆其足。”《鲁论》“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即是类也。予始幡然大悟曰,太史公著书。必游名山大川,其斯之谓欤?盖古来圣贤多生西北,所见皆然,故方言随口而出。朱文公南人也,彼乌知之?故但释字义,不求甚解,使千古疑团,至今未破;非予远游绝塞,亲观其人,乌知斯言之不谬哉?
我因他这一段论方言的文章,不觉联想起一件方言上的趣事,即上海商务印书馆新近出版一本《地名人名大辞典》,我因它有用,很预备去买一本。不幸看见此一书在报上登的广告引了一个例子“俾士麦Bismark”,这个例子竟惊得我没有将书买成功。而这位太宰相的德文名字是Bismarck,英国人将他的大名改作了Bismark,已经算是偷懒。中国人更将它改作Bismer,这简直是“好为人”父了,我并非不知这“麦”字应读个上海音,但我想有几万之学过官话而未学过上海话的同学们一定要堕入五里雾中。我在此要声明一句,我并非一个京兆人,以免去护省的嫌疑(我在上海已经住了一年,照民国的法律在上海只要再住一年,就可托福作一个上海人了。)无论我私人对上海的关系是怎样,以上海口音来译西方文字的倾向我总是不赞成的,——虽然一个在内地无相对音的V音我是赞成以上海口音来译的。(听说福州话中有英文th的发音,如果这一类的字与官话中的S音差不多远,我也赞成以福州人的这种发音来译英文的th。)
笠翁与圣叹曾有过一段文字因缘,笠翁说过,“圣叹之评《西厢》,其长在密,其短在拘,拘即密之已甚者也。无一句一字,不逆溯其源,而求命意之所在,是则密矣!然亦知作者于此,有出于有心,有不必尽出于有心者乎?心之所至,笔亦至焉,是人之所能为也;若夫笔之所至,心亦至焉,则人不能尽主之矣。且有心不欲然而笔使之然,若有鬼神主持其间者,此等文字,尚可谓之有意乎哉?”这一段话,不但将金氏的功罪品评的一点不差,(密是善的,拘则作过了,我的“善”的定义可得了一个例子,)并且是一段文人的极有经验之谈。因为我们作文的时候,文中有许多得意的地方实在是临时无意的跳出,并非事前筹划好的,(自然也有许多地方是事前筹划过的了,)所以笠翁说的“不必尽出有心”一句话是不错的。从前契诃夫写他的可爱的人,未落笔时是预备诅咒而落笔后反变成了赞颂,由此看来,笠翁的“且有心不欲然而笔使之然,”一句话也是确实的。
朱湘,(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