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侯我觉得你像一只鸟,为了躲避伤害而飞得很高很高。可你不知道,飞得太高,云层会挡住你的视线,让你迷失方向……
晓燕结婚时我是她的伴娘。我伴着晓燕走上了红地毯,看到新郎将一枚戒指戴在她纤细的手指上的那一瞬,我的眼睛便湿润了。
想着自己最好的朋友就这样被套上了枷锁,心里酸酸涩涩的,仿佛有蚂蚁在爬。而晓燕依然甜蜜的笑,眼里有幸福的星光在闪烁,丝毫没有被束缚的感觉。
仪式很快结束,该是新娘抛花束的时候了,晓燕捧着那束美丽的花,环顾四周,然后她把花递给了我,微笑着说:“余洁,希望下一位幸福的新娘就是你。”
我有些慌乱,“新娘”这个词离我太遥远了,遥远到我从不敢想象,也从未有过想象的渴望。我接过花,拥抱晓燕,对她说:“谢谢。”
人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报以微笑,朝阳含笑的眼睛一直望着我,我转过头和身边的一个女孩说话,避开他的目光。
喜宴散后,我带着微微的醉意独自回家,看着手中的花,是有着洁净颜色的百合,淡淡的清香,温润的质感,像燕儿颈上那串珠琏。
走着走着,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喊我的名字,回头看去,是朝阳。他正大步朝我走来,头发被风吹得凌乱,领带也有些歪斜。
我停下来等他,“有什么事吗?”我问。“没什么,只是想送你回家。”他额头上有微微的汗,气息还没有平静下来。
我哑然失笑,“你这么匆匆忙忙、十万火急的赶来,就是为了送我回家?难道你没发现,这里离我家已经很近了。”
他顿时红了脸,低下头,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孩似的嗫嚅着说:“我看到你刚才喝了很多酒,又知道你不喜欢坐车,所以不放心你一个人走。”
那一刹那,感动在我心里弥散开来,一时竟说不出话。“不放心你”,这句话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我甚至觉得,在这个世上能对我说这句话的,只有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了。
未曾想到在一场喜宴之后,在这样微醉的黄昏里,听到一个男人用如此温柔而羞涩的语调说这句话,有种恍如隔世的感动。我摇了摇头,也许真的醉了!
我很快平复了心情,或者是假装已经平复,强迫自己选择了一种冰冷的口吻,“我没有醉,可以自己回家,谢谢你的关心。”
我扬长而去。我知道朝阳一定还愣在那里,我知道他一定很难堪,很伤心,但我没有回头。他还是个孩子,有很多事都不明白。
回到家,我把花插在花瓶里,然后蜷缩在沙发里望着它发呆。这种寓意着百年好合的花真的能给拥有它的人带来天长地久的幸福吗?还是那些期待着幸福的人们美丽的自欺?
但不管怎样,花本身还是十分美丽的。那散发着清香的洁白而柔美的花朵,明净地绽放着,就像朝阳的阳光灿烂般的笑脸。
认识朝阳是在一年前他来公司上班的第一天。“你好”,他微笑着向我伸出手,然后自我介绍,“我叫向朝阳,就是走向希望的朝阳,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
我也微笑着和他握手,“我是余洁,剩余的余,洁白的洁,有什么不明白的事尽管来问我,不必客气。”我就这样认识了朝阳。
这个自称是朝阳的男孩刚从学校毕业,还没有被这个功利的社会改造成暧昧精明的都市男人,他有着挺拔的身材,俊朗的面容,明亮的眼睛,纯净的笑容和磁性的声音。
他是那样的清新干净,清新得像带着露水的柠檬,干净得如同头顶那片刚被雨水洗过的蓝天。朝阳的出现使我困顿许久的心情渐渐明朗起来。
每天在公司遇见他,彼此都没有太多的话,只是礼貌地问好,简单地谈谈工作,只是在结束时,他都会送我一个灿烂的笑,这个笑便足以维持我一天的好心情。
我喜欢见到朝阳,喜欢他的笑,喜欢他憨憨的孩子气,但这应该不是爱,只是喜欢,用单纯的感觉喜欢单纯的朝阳。我已经很久没有过这样单纯的心境了,这种感觉真好。
当朝阳将一枝玫瑰递到我面前,并且红着脸很小声地说想请我吃晚饭时,我有些惊讶,有些惶恐,甚至有些愤怒。
我觉得自己被愚弄了,原来他并没有那么单纯,原来他和世俗的男人并没什么不同。我冷淡生硬地拒绝了他,漠然转身离去,留下不知所措的朝阳和他手中那枝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走在街上时我已泪流满面,心里那个已经结疤的伤口又被重新撕开,又被朝阳的玫瑰刺得鲜血淋漓,心是滴血的痛。
想起那座远方的城市,在那里我经历了一生最惨痛的爱恋,惨败的我带着破碎的心仓惶逃亡,而爱情是身后陷落的城池,也许今生都没有收复的可能了。
从那以后我不再理睬朝阳,没有微笑,没有问候,每天只是形同陌路般擦肩而过。他也不再说话,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伤感和困惑。
我和朝阳就这样一直僵持着,他像个执拗的孩子一样不肯放手,他给我写信,不停地写,信中是一朵玫瑰和一句话,“余洁,你是我爱上的第一个女人,也应该是最后一个。”
我看着这封信,看着这个傻孩子傻得可爱的表白。我看得发笑,笑得流泪。我能体会到他的真心,可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我收藏好每一封信,将每一朵玫瑰做成精致的永不凋谢的标本。但我不回信,脸上还是冷漠的表情,我不想让他陷入一个他不该陷入的陷阱。
百合的清香袅袅地弥散在房间里,我有些朦胧,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念朝阳,是醉意,是疲倦,还是我真的爱上了他?
“我不放心你”,朝阳的声音又响在耳边,像有魔力的符咒一般挥之不去。我真的累了,抗拒不了这深情的诱惑,可我不能爱他,因为我什么也给不了他。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张卸去浮华和伪装之后苍白疲惫的脸,眼角上细微的皱纹。我的皮肤,我的心,我的爱情,我的一切都被无情的时间划得支离破碎,残缺不全。
我质问自己,我可以用这样的残破去拥抱朝阳的完美吗?可以让满脸的沧桑走进朝阳明亮的眼睛吗?他是尚未启封的纯净水,而我已是隔夜的残茶,我们可以倒在一个杯里吗?
我拿起那束百合,将花瓣一片片撕下来,我听见轻微的呻吟,看见花瓣断裂处渗出的透明液体,我知道它很痛,痛得流泪,我也痛,但已无泪可流。
我打开垃圾箱,把残碎的花扔了进去。我知道不该如此糟蹋晓燕的祝福,但我不可能有百年好合的幸福,也不可能成为谁的新娘,我不要自欺,尽管它很美丽。
第二天下班后,我在办公室门口等朝阳,“我想和你谈一谈。”他点头。我们来到楼下的咖啡馆,“你要说什么?”他紧张地看着我。
“朝阳,放手吧,你应该去找一个比我更年轻更漂亮的女孩,我不适合你的。”我的声音异常温柔,已经很久没有用这样的语气和他说话了。
他低着头抿紧了嘴唇,像个倔强的孩子。很久,他开口了,声音已有些沙哑,“你是我爱上的第一个女人,也……”
“可不是最后一个,”我打断他的话,“朝阳,第一个从来都不是最后一个。我真的不适合你,你放手吧,把你的爱留给一个能真正带给你幸福的女孩。”
他低下头,不再说话。我突然很痛恨自己,如果朝阳不遇见我,现在的他应该还是快乐、开朗的男孩。我是个不祥的女人,我辜负了他的深情,让他尝到了心痛的苦涩。
我正在自怨自艾,朝阳抬起了头,他的眼睛里有泪的痕迹,“你可以答应我最后一个请求吗?”我点头。“这一次,让我先走吧。”“你说什么?”我不懂他的意思。
“每一次我们见面,分别时总是你先走,而我站在原地看着你的背影,直到看不见我才离开,我已经习惯了看你的背影。今天让我先走吧,请你坐在这里看我的背影,可以吗?”
刹那间,一股热辣辣的液体冲进了眼眶,喉咙也哽住了,我说不出话来,只有重重地点头。那一刻,我真想过去拥抱他,让眼泪在他怀里痛快地流出来……
朝阳站起来,说了声“珍重”,便转身离开。透过那扇玻璃门,我看着他挺拔的背影渐行渐远,泪汹涌而下,模糊了我的视线,模糊了他的背影。
那一夜我哭得天昏地暗。那个男孩说,我一直都看着你的背影,这一次让我先走。于是,他走了,于是,我看着他的背影淹没在我的泪海里……
以后的日子是难熬的,我又一次想到逃离。我想要离开,可跟公司签的合同还有一年多才到期,我只能留下来,继续着我的工作和痛苦。
再见到朝阳,还是礼貌的问好,只是他的微笑,已是挂在脸上的机械的装饰,眼里也蒙上了一层冰,我再也找不到那融融的暖意。
也许,那个有着暖暖笑容的朝阳,在从咖啡馆走出的那一刻就永远地消失了。终于,半年后,朝阳开始和公司里的一个女孩出双入对,那个女孩已经喜欢他很久了。
一天下班后,我看到了他们,朝阳温柔地揽着女孩的肩,在她耳边呢喃低语。这样很好,我想,这个女孩是不会给他背影的。
很快,他们决定结婚了。这样很好,我想,朝阳找到了他的归宿,我应该为他高兴。是的,我为他高兴,高兴得泪如雨下。
一个晴朗的午后,我去看晓燕,许久不见,她的腹部已微微隆起,脸上洋溢着幸福而骄傲的笑容,我真是羡慕她。
那天下午,我对晓燕说了很多,说朝阳对我的爱,说我的拒绝,说我的痛楚和失意,还说起现在的朝阳。晓燕静静地听着,一言不发。
等我说完了,晓燕递过一杯茶,安慰地拍拍我的肩,说道:“余洁,你知道当初在婚礼仪式上,我为什么要把那束花给你吗?”
我摇头。晓燕叹了口气,“我早就看出朝阳喜欢你,我希望你们能在一起,朝阳是很好的男人,他应该是你停泊的港湾。”
“他应该是的,可我放弃了停泊的权力。尽管我感觉到他是真心的,但最后我还是放弃了,坚决放弃了。”我无奈地说。
“余洁,有时侯我觉得你像一只鸟,为了躲避伤害而飞得很高很高。可你不知道,飞得太高,云层会挡住你的视线,让你迷失方向,所以你和朝阳擦肩而过,和幸福擦肩而过。”
“余洁,不要做一只惊弓之鸟,飞得低一些吧,这样才不会错失下一次的幸福,才不会让自己痛苦,才能找到真正适合自己停泊的港湾。”
晓燕的话让我清醒,我的确像只惊弓之鸟,努力地往高处飞,结果迷失了自己,错过了朝阳。要知道他是那么地爱着我,而我对他也一直是隐隐地爱着的啊!
我选择在朝阳结婚那天离开这座城市,临行前,我将一对水晶苹果,和朝阳写给我的58封信和58朵早已枯干的玫瑰一起托晓燕送给朝阳。
我坐在喧闹的候车大厅里,等待着列车启程的时刻。朝阳现在正挽着新娘走进教堂吧,我想,新娘手上一定抱着一束百合,百年好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