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老夫子品评韩非子
百读

序言

韩非子(约前280年-前233年),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人,法家学派创始人,中国古代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

韩非子英年早逝,但他所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并为后人留下了先秦法家理论集大成之作品《韩非子》。

《韩非子》共55篇,分20卷,约10万言。纵观《韩非子》全书,构思精巧,说理缜密,描写大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语言幽默。书中全面论述了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韩非子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他把守旧的人讽刺为“守株待兔”之人,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

韩非子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赏罚分明,“明赏罚,则伯夷、盗跖不乱,如此则黑白分矣”;赏罚有度,“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

韩非子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威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

韩非子认为君主必须重视人才的重要性,指出“古之能致功名者,众人助之以力”,“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一手独拍,虽疾无声”。认为用人要“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宜其能,任其官,轻其任”,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韩非子还主张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子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一书中还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给人以智慧的启迪。

《老夫子品评韩非子》一书,撷取《韩非子》原著中的理论精华,从现代生活的角度诠释了韩非子的智慧。书中论题鲜明,结构严谨,行文流畅,说理透彻。全书的每一篇文章,除有理论阐释外,还选编了古今中外的经典故事进行解说,并附有“老夫子点评”加以画龙点睛,同时辅以精美插图,图文并茂,令人赏心悦目,使读者在轻松阅读的同时,可以快速领略《韩非子》的精髓。

刘烨

2007年春于北京读书堂

韩非子生平

乱世奇才的孤愤人生

约公元前280年,韩非子出生于战国时期韩国的一个贵族世家。韩非子自幼聪明好学,志向远大,但因口吃而不善言辞。

弱冠之年,韩非子为学有所成,独自一人游历天下,后投身于著名的儒学大师荀子门下,与李斯同学,李斯曾公开承认自己的才能比不上韩非子。

韩非子为人正直,勤学不怠,深为荀子喜爱。荀子曾说:“帝王之术非韩非不能大,法家之思非韩非不能广。”

在当时的战国七雄(齐、楚、燕、韩、赵、魏、秦)中,韩国很弱小,常受邻国欺凌,已陷入“主卑国危”的境地。为挽救韩国濒危的局势,韩非子多次上书桓惠王,建议变法图强,但均未被采纳。

韩非子满腔热情,却报国无门,在这种情况下,他奋笔疾书,写下了《五蠹》、《孤愤》、《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一系列文章,约十万言,辑为《韩非子》一书。

韩非子的文章仍未引起桓惠王的注意,可意想不到的是,这些文章得到了秦王政(后来的秦始皇)的赞赏,秦王嬴政甚至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公元前234年,秦王为使韩非子入秦,发兵攻韩。桓惠王迫于秦王的压力,只得让韩非子作为使臣去了秦国。

韩非子到了秦国后,秦王非常器重他,多次向他请教。这引起了韩非子的同窗、秦国的宰相李斯的嫉妒,他担心韩非子得到重用,进而取代自己的地位。于是,李斯伙同姚贾利用韩非子建议秦王存韩以为蕃国的机会,在秦王面前说韩非子的坏话。李斯、姚贾对秦王说,韩非子是韩国人,他心底深处一定会为了韩国的利益着想,韩国非灭不可,而韩非子出于私心劝秦王不去攻韩,是为不“仁”,是对秦王的不“忠”。

秦王听了李斯、姚贾的话,将韩非子下狱治罪。

在狱中,韩非子多次请求面见秦王,却未能如愿。李斯、姚贾担心秦王改变主意而重新起用韩非子,遂派人送毒酒给韩非子,迫使韩非子自杀。

不久,秦王想赦免韩非子,重新起用他,可惜韩非子已经死了。李斯、姚贾编造谎言,说韩非子在狱中病死。

韩非子虽然去世,但他的著作却留了下来,各国君主和大臣竞相研读之,秦王更是在其思想的指导下,成就了统一天下的伟业。 nKUVfubw8hAVR4gbiKFjgw+RkVC5IbFzKu9OO5DK2c8t4EE+EFYrmzJqaMC8FAjf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