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
罗素站在一个批判者的立场,批判了其所处时代的道德。他指出,所谓的道德是功利主义和迷信的一种奇特的混和物,而迷信的部分则在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迷信是道德准则的起源。迷信的道德施加予人本可以避免的痛苦:使家庭中孩子过多,贫穷,营养不良,住房拥挤;使贫穷人家的女人享受不到平等的待遇,用贫穷罪宣判众多工人子女的死刑;使人们失去思考的能力,从而导致情感主义盛行和批评精神缺乏……
道德的实际需要,产生于同一个人或不同的人、在同一时间或不同的时间的欲望冲突。假设一个人既想饮酒,又想能胜任他第二天早晨的工作,如果他所采取的方式仅能给他的欲望以较小的满足,那么,我们认为他是不道德的。至于那些过于放纵和奢侈的人,即使他们只损害自己,并未损害他人,我们也认为他们是不道德的。
罗素认为,谨慎是美好人生的一部分。漂流于荒岛的鲁宾逊也曾辛勤劳作、自我克制和深谋远虑,这些都应该被视为道德方面的品质,因为这些品质增加了他的满足,又未损害他人。这一部分道德在教育儿童方面十分重要,倘若他们日后能信守这部分道德,则世界一定会变得十分美好,因为这种道德足以使他们避免战争——战争是感情的行为,而非理智的产物。但是,无论谨慎是何等的重要,也终究不是道德中最重要的部分,它也不是引起理智问题方面的部分,因为它仅诉诸于个人的利益。
超出谨慎范围之外的那部分道德,大体上而言,是类似于法律或规则的东西。它是一种疗法,能够使人们共处于一个社会之中,而不论其欲望有无冲突的可能。这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
一种是刑法的方法。其目的在于,通过对以某种方式损害他人欲望的行为,施加令人不快的处罚,来达到表面的和谐。这也是一种社会责难的方法——被自身所处的社会认为不道德,是一种惩罚,为了避免这种惩罚,大多数人都会避免让人知道他们违反了社会的准则。
另一种方法则是更为根本的方法,倘若一旦成功,将会得到更加令人满意的结果。即通过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的机会来改变人们的性格和欲望,手段是使一个人的欲望的满足尽可能与另一个人的欲望的满足相一致。爱之所以比恨好,是因为爱能使人们的欲望变得协调,而非冲突。在两个相爱的人中,成败与共;而在两个相恨的人中,一方的失败则是另一方的成功。
在罗素看来,其所处时代的道德是功利主义和迷信的一种奇特的混合物,而迷信的部分则在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
迷信是道德准则的起源。最初,某些行为被认为是神所不喜欢的,于是通过法律加以禁止,因为神的愤怒会加诸于整个社会,而不仅是犯罪者本人。由此产生出罪的观念,也就是说神不喜欢的即为罪。至于某些行为为什么为神所厌恶,却说不出一个理由,但这些禁令却是至高无上的权威。
显然,一个具有科学人生观的人,是不会为《圣经》的经文或教会的教义所吓倒的。他也不会满足于说:“某某行为是有罪的,此事的结局应是那样的。”他将调查这一行为是否有害,或者相反,调查另一行为是否有害。于是他将发现,我们现行的许多道德,其来源完全是迷信,包含着无谓的残酷,假如人们能对周围的人怀有善心,那迷信是会被抛弃的。然而,传统道德的卫道士却很少有善心,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教会头面人物对军国主义的偏爱中看出来。我们不禁想到,他们之所以重视道德,是由于道德能使他们施加痛苦的欲望得以合法的发泄。对他们而言,罪人是准予捕猎的鸟兽,因而无需宽容!
让我们考察一下从生到死的普通人生,并注意迷信的道德是如何施予本可以避免的痛苦的。我们从胚胎讲起,因为这里迷信的影响特别值得注意。如果父母没有结婚,那孩子便会蒙受耻辱,而这显然是不应该有的。如果父母一方有花柳病,很可能会遗传给孩子。就家庭的收入而言,如果孩子过多,便会出现贫穷、营养不良、住房拥挤,而且还可能乱伦。可是大多数的道德家却认为,还是让父母不知道如何通过避孕来避免痛苦为好。于是,为了取悦这些道德家,痛苦的人生遂落到千百万人的头上,这些人本不该存在,只因为道德家们认定没有生儿育女欲望的性交是罪恶的。而有了这一欲望则不是罪恶的,即使那后代注定要受苦。诸如此类的痛苦,都是主教和政治家们以道德的名义,煞费苦心赐予的。如果他们对儿童尚存一些怜爱之心,则他们断不会坚持那残酷至极的道德准则了。
在出生期和婴儿期,一般的孩子受经济之苦较迷信之苦为多。当富裕人家的女人生孩子时,她们有最好的医生、最好的护理、最好的饮食、最好的休息和最好的锻炼。工人阶层的女人是享受不到这些优待的,她们的孩子常因此而夭折。政府当局虽然在照顾母亲方面做了点事情,但那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就在政府当局削减对哺乳母亲的牛奶供给以节省经费时,他们却准备耗费巨资为富人住宅区修路,而那里的人员往来却十分稀少。他们必须知道,他们做出这项决定无异于用贫穷罪宣判众多工人子女的死刑。但是,这些统治者却得到绝大多数牧师的支持,这些牧师以教皇为首领,使得全世界巨大的迷信势力都来维护社会的不平等。
在教育的各个阶段,迷信的影响是灾难性的。一部分儿童有思考的习惯,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铲除他们的这种习惯。凡提出不便回答的问题的,均遭到呵斥或者惩罚。集体的情感被用来灌输某些信仰,尤其是民族主义的信仰。资本家、军阀和教士在教育方面通力合作,因为他们的权力都依赖于情感主义的盛行和批评精神的缺乏。在人的本性的帮助下,教育正在成功地增加和强化一般人的这些倾向。
在中等和高等学校,情形则更糟糕。在那里要做礼拜,而且由牧师全权掌管道德方面的事情。牧师作为道德教师,几乎必然有两方面的失误:他们一方面谴责无害的行为,另一方面却又宽恕极为有害的行为。他们大多谴责节制生育,而无一人谴责丈夫使其妻子死于多产的残酷的行为。有这样一个牧师,他的妻子九年内生了九个孩子。医生告诫他,如果她再生一胎,将不免于死。第二年她又生了一个,结果死了,无人谴责牧师,他依然保持着他的圣职,并又娶了一个女人。只要牧师们继续宽恕残酷而谴责无辜的快乐,他们作为道德的保护者,就只能起着坏的作用。
迷信对于教育的另一个不良影响,就是缺少有关性行为的教育。主要的生理事实应当在青春期前,当它们尚未产生刺激性时,得以简单而自然的讲述;在青春期间,则应当进行非迷信的道德教育。应当教育青年男女,若非双方情愿,性交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正当的。这与教会的训诫恰好相反。教会认为,只要双方已婚配,而且男方希望再要一子,则无论女方何等的不情愿,性交都是正当的。应当教育青年男女相互尊重对方的自由,应使他们认识到,任何人都没有支配对方的权利,嫉妒和占有欲会毁灭爱情。应当教育他们,生儿育女是一件大事,只有当孩子确有可能获得健康、良好的环境和父母的养育时,才可决定生育。但是,也应当教会他们节制生育的方法,以确保生育是他们的意愿。最后,应该使他们懂得花柳病的危险以及预防和治疗的方法。照此方式进行的性教育,可望极大地增加人类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