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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认为,科学在增加人类幸福方面所能做的事情,或许是没有止境的:减少人性中我们称之为“恶”的那些方面;卫生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从而延长了寿命并减少了疾病等。如果把我们已有的知识加以更广泛地应用,我们将会获得更多的收益。
罗素指出,虽然现在对我们生活影响最大的是自然科学,但在将来,心理学和生理学的影响很可能远在自然科学之上。当我们发现性格如何依赖于生理状况时,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就能成为我们所称羡的那种人。智慧、善良、仁慈、艺术能力等,所有这些东西无疑都可以因科学而增加。只要人们明智地利用科学,在创造美好世界方面所能做的事情,几乎是无止境的。
关于科学应用到人生这个问题,存在着一种观点——这一观点是那些害怕“不自然”东西的人所特有的。在欧洲,卢梭是这一观点的创始人;在亚洲,老子对这一观点有动人心弦的阐述,而且比欧洲要早两千四百多年。罗素认为,他们对于“自然”的赞美,不过是真理和谬误的混合物,而正确地认识这一问题至关重要。
那什么东西是“自然的”呢?罗素指出,泛泛而言是说话者幼年时所习惯的东西。老子反对船舶、车辆和公路,这可能是他所出生的地方不知船舶、车辆和公路为何物的缘故。而卢梭对于这些东西则习以为常,因此并不认为它们是违反自然的。但是,倘若他在有生之年看见铁路,他无疑会大加指责。服装和烹饪由来已久,对此大多数提倡自然的人都不会提出异议,虽然他们一致反对式样翻新。节育被那些宽容独身的人当成犯罪,因为节育违反了自然,而独身则自古就有。在所有这些方面,那些提倡“自然”的人都是自相矛盾的,这只能使人把他们视为守旧之士。
然而,他们并非一无是处。比如,维生素的发现使人们复而赞成“自然的”食物。不过,维生素似乎也可由鱼肝油提供。这无疑不是人类“自然的”食物。这个例子表明,如果缺少知识,一种违反自然的新做法也许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但是,当那危害被认识到时,往往可以利用某种新的人造物去补救。至于我们的自然环境和满足我们欲望的物质手段,我们认为,有关“自然”的这套理论,除了证明在采取某种新做法时应该谨慎外,并不能证明别的什么。比如,衣服是违反自然的,如果不想让衣服引起疾病,就需要增加另一种不自然的行为,即洗涤。
关于人类欲望方面的“自然”,我们有更多的话要说。强迫男人、女人或儿童去过一种压抑其最强烈的冲动的生活,是残酷且危险的。在这个意义上,依从“自然”的人生再加上某些条件,是应当赞许的。
最人为的东西莫过于地铁,但是,乘地铁旅行并不会损害儿童的天性;相反,几乎所有的孩子都觉得这种经历是愉快的。在其他各点都相同的条件下,能够满足一般人欲望的人造物便是好的。
但是,对于那种为权力或经济贫困所逼迫的非自然的生活方式,则无话可说。毫无疑问,这种生活方式目前在某种程度上还是需要的:假如汽船上没有司炉,航海将会变得极为困难。但是,这类需要令人遗憾,还是设法避免为好。
一定数量的工作不是令人厌恶的事,因为一定数量的工作比起无所事事,十有八九更能使人愉快。但是,目前大多数人所不得不从事的工作,就其种类和数量而言,真是苦不堪言,那种一辈子都摆脱不掉的日常工作更是如此。生活不应管得过严或计划性过强;当我们的冲动确实无损于他人时,如果可能,应当得到自由的发泄;应当有冒险的余地。我们应当尊重人的天性,因为我们的欲望和冲动是造成我们幸福的原料。
给人们一些在理论上被视之为“好的”东西,是没有用的;如果我们要增加他们的幸福,我们必须向他们提供所渴望或需要的东西。科学将来或许能使我们的欲望变得不致像现在这样易与他人的欲望相冲突,到那时我们就能比现在更多地满足我们的欲望了。在这种意义上,而且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的欲望才会变得“好些”。
尊重物质的自然是愚蠢的;物质的自然应当以尽量使其服务于人类之目的的观点加以研究,但它在道德上是无所谓好坏的。在物质的自然和人的天性相互影响的地方,如人口问题,我们无须束手被动地尊崇并接受战争、瘟疫和饥荒为解决人口过剩问题的惟一可能的方法。神学家们说:“在此事上,应用科学于这一问题的物质方面是罪恶的,我们应当应用道德于人的方面,并且实行禁欲。”每个人,这些神学家也不例外,都知道他们的劝告无人理睬,撇开这个事实不谈,通过避孕的物质手段来解决人口问题究竟何罪之有?神学家们宁可选择违反人类天性的做法,虽然当这种做法卓有成效时,会产生不快、嫉妒、迫害的倾向和经常性的疯狂。我们却更喜欢“违反”物质自然的做法。这个例子表明,我们所应遵循的“自然”的原则,它的应用是何等的含混和不确定。
自然、甚至人性,将越发不复为一种绝对的材料,而逐渐成为科学所造成的东西。科学如果愿意,它能使我们的子孙过着美好的生活,方法是给他们以知识、自制力及产生和谐而非争斗的品性。当我们能够像我们控制外界物力那样控制自己的情感时,那时我们将最终获得我们想要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