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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实体论与宇宙

实体主要有三类形式:其一,可感性实体;其二,活动性实体;其三,绝对的实体,亦称之为真理。第一种实体形式“只具有一种质料,它的活动性和可能性都是有限的”。第二种实体形式的“潜能”可分为有理知和无理知两类,此处“潜能”主要指智能自身的活动性。第三类实体形式是最高一等的实体形式,它自在自为的存在,具有现实性、可能性,是其他事物的推动者。

实体的三类主要形式:

首先是“可感的感性实体”。这种实体“只具有一种质料,它的活动性和可能性都是有限的”。亚里士多德所述及的质料,是延续了他一贯的有别于形式的说法——质料,是构成事物本性的主要因素。形式是外在的、可以改变的形象。变化都是属于形式的,是实体自身从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变化的过程意味着必定存在恒定的一方。变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形式和质料对立的过程——质料是变化中固定的部分,它是变化部分产生作用的基础,并承载着变化。变化的对立双方在变化后,一方一定会消失,而继续存在的另一方也一定改变了原来的样子。在这里,亚里士多德特别指出,当一个事物从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时,例如颜色、形状的变化,并不是在偶然或无意中形成的,而是“由存在的自发产生出来的”,即事物本身的质料和形式的相对性促使发生变化。这被亚里士多德称为“同一性”。在形式和质料两者中,继续存在的便是质料,只不过随着形式的消失,质料也必将发生变化。为了判定某一对象是否运动或发生改变,我们不应该凭借表象或形象联系到客体上以做出推断,而要用洞察力(或者想象力和悟性)联系于主体,发现其质料和形式中新的位置关系。

形式动物(变化)的结果即为感性形式的实体。由于运动,实体形式才相对显示出来,可能性和现实性就是保证这种辩证法成立的因素;同时,形式(感性形式)的确立还需要三个条件:普遍存在的、作为变化基础的质料;前形式和后形式间的相互对立;单纯的动因。而且,这三个因素形成了必要的环节,使感性的形式在自我否定中得到确立。在实体的形式中,可能性就是即将确立的样子,现实性就是即将过去的样子,两者的对立和扬弃最终构成了实体本身。

“活动性实体”是第二种实体形式。这种形式的构成因素有些存在于无灵魂事物中,有些则存在于有灵魂事物中,也存在于灵魂之中。当一个灵魂上升到能接受理性的时候,它的“潜能”便将被明显地分作无理知与有理知。此处论及的“潜能”主要是指智能物自身的活动性。这样的事物包含在它的否定性之内,或者说它变化后的形式也是它的一部分,这样的东西就是受理性目的的指引,其标准是活动性的内涵。以人为例,人的一生要经历几个不同的阶段,身体自然要发生改变;但要说起一个人来,是要包含他全部生活经历的,于是便包含了以前的各种“形式”。他的生长应该是理性的表现,所以自然属于“活动性实体”。

活动性实体也同样适用质料和可能性统一对立的扬弃性理论,这都是在可感知事物之中的。但相对的则是在可感性事物中。质料是积极的活动者,而可能性是消极的活动者,因为它是被动变化着的。作为实体的本质,质料的复杂程度要超过“可感性实体”的内容。但它仍旧是变化的主体,只是不像“可感知的实体”那样存在着形式上的差异,它的形式变化的范围是隐晦的,甚至是无法辨别的。在形式变化的环节中,只有目的的实现,而没有可感知的表象存在,这是因为相对于质料和可能性两个稳定和变化的极端,在此处到彼处的效应里,不存在着简单的推动原因,不是像“可感知实体”那样“从一个事物转化为另一个事物”或“某物变化了状态”——重要的是,“活动性实体”是在质料内部发生的变化,是由目的推动的变化,是逐步的,隐性的,所以,这种实体的形式就要受质料和活动性双重因素的影响,在这里,目的就是这种变化的推动力。

“绝对的实体”即真理是最高一等的实体。它的特点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现实性、可能性;其他事物的推动者。在“绝对的实体”或“真理”中,实体的本质就是活动性本身,即现实和潜能的统一体,由此,实在性和可能性便高居任何事物之上,它的变动、规定都是由自身的规定性和自发性决定的。

人类思维是有限的,绝对实体的活动是无限的。如果用有限的思维思考无限,无限的一部分内容便会进入有限的思维。活动性也因此影响人类自身的思维。而真理则是客观实在进入主观思维的表现,由此,我们便了解到真理,同时也成为了真理的一部分。真理作为在思维中运动的内容之一,它是反复工作着的对象和可能的发展方向,这便形成了理智。作为一种现象和运动,思维是一切事物中最高级的,它是绝对实体本身,也是我们和世界最本质的联系,是实在和能力的统一。惟有思维才是真理,才是世界的本原。思想是一切形式中关乎第一性的,“是精力最充沛、最受尊敬的”,是一切事物中最能体现神性的东西。思维是构成一切物质的本质元素,同时在思辨时,物质的一部分也转化为我们自身。

所以,思辨形式的构成是判断一个事物真实和虚假的标准。 jSUAr3oFyBHRT8aBSLrRw0n32yJUI2o5BuGgYmswHYatvo17hJAp+DBE3yxQ+iwf



第6节

感觉·经验·技艺·智慧

在感觉、经验、技艺、智慧中,显然智慧最为人推崇,经验和技艺在智慧中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一个最先发明技艺的人和一个有经验的人相比,往往让人觉得更有智慧。而感觉则是普遍存在于动物之中的,人独立于动物之外在于人可以由感觉产生记忆并联系成经验。

求知是人的本性之一。其标志就是我们对感觉的爱好,因为除了它们的用处之外,它们本身就被喜爱。在诸感觉中,人们尤其喜爱视觉。其理由是,在所有感觉中,视觉最能帮助我们认识事物并揭示事物之间的差别。

动物同样因为本性而天生具有感觉能力,一些动物可以由感觉产生记忆,另一些则不能。因而与不能记忆的动物比较,前者更为聪明而易于学习;那些不能听到声音的动物尽管是聪明的,但它们不能被教导,例如蜜蜂以及任何可能与之相似的其他族类的动物。但是,那些在记忆之外还具有这种听觉的动物则可以被教导。

许多动物都仅凭表现与记忆生活,只有很少数会依经验而联系,但人则与之不同,人类的生活还通过技术与推理来维系和发展。人们从记忆产生出经验,这缘于人类对同样事物的多次记忆,最后产生出关于某一单个经验的能力。经验与科学、技艺极为相似,其实,人们就是通过经验而获得科学与技艺的。当其由经验获得的许多概念得出一个关于一类对象的一般判断时,技艺就出现了。

经验在活动时是十分重要的,它的作用不亚于技艺,而且人们往往通过经验的帮助获得成功。理由在于经验是个别的知识,技艺是普遍的知识,而行动和生产都是涉及个别事物的。然而,我们认为,知识与理解,属于技艺更甚于属于经验,并且我们设想技艺家比有经验的人更有智慧。这是由于前者知道原因,但是后者却不知道。因为有经验的人认识事情是这样的,但并不知道为什么,而技艺家知道为什么是这样。由此,我们也认为在每一项手艺中,匠师比之一般工匠更为可敬,知道得更多,而且更有智慧,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从事的工作的原因。这样,我们把他们看作更有智慧,不是由于能够行动,而是由于他们具有理论和知道原因。一般说来,一个人知道或不知道“原因”的一个标志,是前者能够教别人,因而我们认为技艺比之经验是更加真实的知识,因为技艺家能教别人,而仅仅有经验的人则不能。

的确,感觉可以为我们提供特殊东西最权威的知识,在某种程度上,感觉就是智慧。但也必须注意,并非所有的感觉都是智慧。感觉并不能告诉我们关于任何事物的“为什么”。例如,火为什么是热的?它们仅仅说:它是热的。

最先发明了超过人的普通知觉技艺的人,会受到人们的崇敬,因为他被认为是有智慧且优于其他人的人。当然,其发明有用的东西也是原因之一。但当更多的技艺被发明时,其中有些是直接指向生活的必需的,另一些是为了娱乐的,后者的发明者自然地总是被看作比前者的发明者更加聪明,因为他们的知识的分支并不是指向实用的。当所有这样的发明都已建立起来时,那种并不为了提供愉悦或为了生活必需的科学就被发现了,并且是在那些人们最先有了闲暇的地方,这就是为什么数学技艺首先在埃及被发现的原因——那里的祭司等级被允许享有闲暇。

一个有经验的人被认为比有感觉知觉的人更有智慧,技艺家比有经验的人更有智慧,匠师比机械地工作的人更有智慧,而理论性的知识比生产知识具有更多的智慧本性。由此可以看出,智慧是关于某种原理和原因的知识。 jSUAr3oFyBHRT8aBSLrRw0n32yJUI2o5BuGgYmswHYatvo17hJAp+DBE3yxQ+i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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