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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J U N Z I Z H I J I A O

曲同秋大学念的是S大。

S大是名校,理工类排名即便在全国也很靠前,所以被录取的时候也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家里还摆了酒席请乡邻亲戚来吃。

等他从消息闭塞的C市来到坐落在繁华都市的S大,才知道这学校什么都好,只不过校风彪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起来的事已如家常便饭。

但校内学生自发管理多年来已成风气,更成体系,倒也能维持平衡。只要没闹出大事,学校都懒得管,也管不着了。

曲同秋刚上大学的时候,模样比现在差得太多。他发育得晚,个子没怎么拔高,营养都横向发展了,矮矮胖胖,戴着眼镜,眼皮耷拉,眼睛睁不开似的。

一看就很孬种,又长得那种鬼样子,怎么可能不被修理。

还好他们这种人,只要听话识相,也没有多悲惨的命运,无非就是被勒索一些钱财,被高年级生当小弟一样呼来喝去。等熬到自己也成了别人的学长,或者傍上有权力的所谓学生帮的人,日子也就不难过了。

曲同秋第一次遭遇的肉体上的暴力,是来自一个抄了他英语测试答案的同班同学。

卷子发下来,看见上面毫不留情的红叉和不及格的分数,那人立刻不客气拧住他耳朵往上提:“X的,你功课不是应该很好吗?啊?!”

曲同秋痛得“嗷嗷”叫,歪着脖子,嘴都斜了,模样更滑稽。

旁边有和事佬劝阻:“你干吗要抄他的啊?!”

那人骂道:“这种死肥猪不是通常成绩都该很好的吗?”

其他人“嗤嗤”笑了起来。

这是每一所学校里都通用的潜规则,如果成绩不好,那多半长得好,擅长交际;如果长相非常对不起民众,也不活泼,那多半成绩都很好。

“阿杰你就别抱怨了,谁让你看错人啊。”

叫阿杰的男同学还在为抄到不及格的答案而愤怒:“X的,长这样,个性又阴沉,连功课都不好,那还有什么活的意义啊,不如去死算了。”

被欺负是不少大学男生走向社会的必经之路,就当是提前进社会新人训练营好了。

曲同秋无论长相和性格都像青春励志电影里的龙套配角,他胆小怕事,威武立刻屈,吃亏当享福,学长要收保护费孝敬费什么的,他肯定是第一个掏钱的。

识时务当然能免吃不少苦头,但对这种窝囊角色,自然也没人看得起。

人人都不想当窝囊废,但他没有当英雄的本钱,像被那个阿杰打头、推搡,他心里也非常不服气,但要论两人对打决斗,他肯定是输的,没来得及出手就能被两耳光扇傻了。

何况阿杰他们那些嚣张的家伙,也不是能平白无故嚣张的,都是认识学生帮的人,或者拉帮结派。得罪一个,就等于得罪一群,吃不了兜着走。

当时的男生宿舍,一屋子睡八个人。跟他成对角线的那个床铺位置的男生长得非常好,唇红齿白,新生里出名的帅哥,名叫庄维,是本地人,出身名校,家里条件不错,骄傲,也清高,有些书呆子气。正是青春电影里的主角类型。

新生来的时候要开迎新会。别的大学都是老生为新生接风,S大照规矩却是新人凑钱来孝敬本系的学长们。

大部分人都不甘不愿地交了钱,也有少数几个脾气硬拳头硬的不予理睬。庄维就是其中一个。

素来枪打出头鸟,学长们杀鸡儆猴,没过多久庄维就被整了。

虽然曲同秋这样狗腿地赶紧交钱息事宁人的,日后难免也要被整,但对窝囊废的整法,和对硬骨头的整法,是很不同的。

庄维先是遭到一些刁难,他性格又刚硬,有些迂腐的味道,死活不肯低头,嘴巴也坏,而后就变成被孤立,再接着就开始挨打了。

越是被整,他越倔强,于是就被整得更惨,伤都带到脸上来了。

他原本就没什么人缘可言,一旦变成被修理的对象,就跟颗炸弹没两样,不用刻意孤立,也没什么人敢和他亲近了,见了他就绕着走,免得别人要教训他的时候会殃及池鱼。

跟庄维殊途同归的是曲同秋。

曲同秋因为太识相,太软骨头,成了学生帮里上上下下的“宠儿”,无论是当出气筒还是被差遣跑腿,都少不了他的份,因而也没什么朋友。

按理他和庄维两个倒霉蛋是该惺惺相惜才是,怎奈庄维瞧不起他,他也觉得鼻孔朝天的庄维挺讨人厌。

两人开始有交集,是有一天,他跑腿去帮两个大二学生买啤酒,啤酒买回来之后,那两个人边喝边谈论要由谁来还他钱。

曲同秋早就知道这些人的习性,忙赔笑连连说:“不用了不用了,学长辛苦,买个酒孝敬是应该的。”

“这可不行,任哥不准我们让学弟买东西不给钱了,最近管得正紧呢。”

曲同秋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暗暗叫苦,远远看见有人朝这个偏门走来。

两个学长立刻喜道:“酒钱有了!”然后命令曲同秋,“你去跟那个人说,要借他一点钱花花。有多少都全给我拿回来。啤酒钱付清了,剩下的记得交上来给我们。”

曲同秋百般不情愿,但想到那两人的拳头,和得罪他们之后的日子,也只好一步一挪地朝来人迎上去。

走近了才看清楚,那人好死不死的正是庄维。

曲同秋叫苦连天,只得硬着头皮打招呼:“喂。”

庄维皱眉看了他一眼:“做什么?”

“你身上有钱吗?”

“有。”

“多少?”

“一百块。”

曲同秋想了想:“给我五十。”

庄维立刻警戒地倒退一步:“干什么?”

“他们两个,”曲同秋无奈地做手势,“让我来收保护费。你要是都不给,等下肯定会被搜出来的,还会挨打。给他们五十,就不用吃苦头,起码还能剩下五十块。”

庄维冷冷地看着他:“你都荣升为他们的走狗了啊。”

曲同秋很是生气,但舍友一场,总不能看他在自己眼皮底下挨揍,便继续劝他:“别这么死脑筋啊,难道要被抢光光才好?”

庄维厌恶地扭过头:“我宁可被抢,也不要为虎作伥。”

曲同秋心下骂道:为虎作伥也轮不到你,这罪名怎么说都是我的啊。

看那两人已经在不耐烦了,生怕出事,就只能自己认倒霉了:“这样好了,你就当借给我五十,我去跟他们交差,好放你过去。这钱我回去就还你,行不行?一分也不少你的。”

庄维还是冷冷的:“你要当走狗你自己去,我不会配合你。”

两个人终于等得爆发了:“妈的你是猪啊?!收个钱也要这么久?”

曲同秋忙转头赔笑:“稍微再等一下,等一下……”

“是不是那小子不肯给钱啊?”

“不是不是,是他没带多少……”

庄维突然提高嗓门:“我就是不肯给,又怎么样?凭什么要拿钱给你们这些垃圾用!”

这下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虽然飞上来的马蜂只有两只,也够庄维受的了。

曲同秋先是劝阻,等挨了两拳,就不敢再吭声了,眼睁睁看着,张皇失措。

劝架的下场肯定很惨;叫救兵,那是肯定没有的;请老师来解决,那也只会是以斗殴罪名一起记过。

最明智的做法自然是趁乱溜走。但他从没遇到过自己在场挨打的却不是自己的情况,一时无法作出选择,犹豫不决。

也该是他们俩运气好,庄维挨打挨到一半,几个人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在问:“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曲同秋和庄维都还没什么反应,两个学长却是吓了一大跳,忙住了手,站直了,满脸堆笑。

“任哥,楚学长。”

“你们这又是在欺凌弱小了?”

“楚学长说笑了,这个只是教训一下不懂规矩的学弟……”

男生看了地上的庄维,又看了呆立的曲同秋一眼,笑道:“我说错了,欺负的是‘弱’,但一点也不小嘛。”

被称楚学长的自然就是楚漠。这个人曲同秋听说过,大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却困惑恶霸怎么都不长恶霸的面孔。

楚漠身材高大,蜜色肌肤,五官端正,染了一头很不错的头发,长相堪称俊帅。旁边那个男生也是相仿身形,黑发黑眼,一管笔挺的鼻梁令人印象深刻,怎么看都是英俊的贵公子模样。

相比之下,肥胖迟钝的自己倒更适合演反派头头这种角色。

黑发男生皱了皱眉:“到底怎么回事?”

他没有楚漠那么凶恶,但开口却更让人觉得生惧。

不管心里怎么嘀咕,曲同秋一听到他们称那黑发男生“任哥”,又想到之前那两人说的话,就意识到这搞不好是脱身的机会,忙对着那黑发男生,抢先把事情简单明了说了一遍。

“说了不准再差人买东西不给钱,更不准勒索,你们都忘记了?”

楚漠忙劝阻:“宁远,这习气一时半会也没法改得干净,给他们一点适应时间嘛。”

任宁远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我不是耐心的人。”

几个人都不敢做声。

曲同秋也是知道“任宁远”这个名字。同样是新生,听说他来了没多久就让高年级学生心悦诚服,却没想到已经到了可以对三年级的楚漠用这种态度说话的地步了。

楚漠也不再含糊,冷脸对那两个二年级生说:“你们都回去等着。敢抢钱还打人,下场自己清楚了?”

又仔细再看看地上的庄维,突然笑了:“啊哟,是这位啊。”

任宁远问:“你认识?”

“新生里最能闹的,除了你,就是他了,”楚漠笑道,“可惜他没你的本事。”

庄维从散乱的头发里瞪着他。

楚漠又“啊”了一声:“这小子真的长得不错嘛。就是性子太不讨人喜欢了。不然也不至于挨打啊。我们有事要先走了,医药费以后找我来报。话说,你能走得动吗?”

曲同秋忙插嘴:“我能送他回去。”

楚、任两个人用疑问的眼神望他。他忙解释:“我跟他是一个宿舍的。”

楚漠又笑了:“一个宿舍的,你还跟他要钱,看他挨打啊?”然后跟任宁远说话,声音毫不掩饰,“比起这种人,我倒觉得这个榆木脑袋的庄维还挺可爱了。”

任宁远也看了他一眼。

曲同秋被他双眼一望,瞬间就起了羞惭的感觉,不由推推眼镜。

任宁远瞧了地上神情倔强的美人一会儿,又朝他示意:“那麻烦你送他回去了。”

曲同秋想不到任宁远会这么礼貌,一时受宠若惊,没等他点头哈腰完,那两个人就走远了。

然而此后曲同秋是再也没有和任宁远说话的机会。

因为学生内部仍然等级森严。他若要把任宁远当成什么正义的新秀,那就大错特错了。任宁远照样不是什么善类,只不过把混乱的勒索压榨变成极有组织纪律性的收费罢了。

给不出钱的,一律照扁。

不过优劣是靠对比而生的。

比起之前一天可能会被不同的人勒索两三次的悲惨境遇,固定交一些费用就可以保证一段时间无麻烦的做法,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像曲同秋这种得过且过只求安稳的软骨头,只要现状比以前好,就会心满意足。

即便日后仍然会因为时而缺钱而被扁,或因为尊容惹人发怒而被扁,甚至因为把缺席名单完整地报给老师而被扁,他也没对作为管理者的任宁远生出什么恶感。

庄维很讨厌他,骂他“奴性”、“没骨气”,他也照样能在骂声中安然地吃下两碗面。

虽然也为自己的没出息而唉声叹气,无论哪个男生都是有当英雄的梦想的,但毕竟能成就者寥寥。

这个世上要有庄维那样独树一帜个性鲜明的反骨,也要有在夹缝里求生存的窝囊稀泥存在,不然人与人之间因为骄傲个性而生出的沟壑又要怎么填补呢。

他又不害人。

在庄维的怒骂中喝着面汤的时候曲同秋心想。

起码他问心无愧。

事实上他不只不讨厌,对任宁远他还有些模糊的好感。

只见了一面,却对那人印象深刻。有些人的气质的确是出类拔萃的,曲同秋一连几天做梦都梦见任宁远,梦里就是日常的学校生活,任宁远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和其他人交谈,或者出现在路上的人群里。

并不是刻意要去想什么,而是那一瞬间大脑的记忆太强烈了。

一个人的魅力、磁场,往往未必会因为他的善恶而增值或打折扣。即使像楚漠那样扁起人来毫不手软的家伙,还不是照样有许多女生暗恋他。

曲同秋当然不是喜欢男生,但他也会被磁场影响,对气质才干堪称偶像典范的任宁远起了亲近仰慕之心。

屡屡观看学院比赛活动,只要见了场上有任宁远,他就不自觉就堆出一脸的笑来。

同学都说他:“我的娘啊,你那笑都快满出来了,怪恶心的,快收收!”

曲同秋渐渐发现任宁远常和人去附近的网球场打网球。

他便也时常晃过去,探头探脑的。

为了不表现得太像个怪人,他省吃俭用去买了个不好不坏的拍子,偶尔下场乱打一气。

等他的存在变得不那么突兀了,任宁远他们也发现有一个根本谈不上球技的小胖子会来打球,拿来当笑话看还是不错的。

再过个几天,他就可以凑过去,殷勤地为任宁远捡球了。

当了一段时间的模范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饭钱,自己去买了一袋网球,每次都拎过去,让任宁远他们玩,结束了他再收拾,带回去。

这种殷勤,他们自然是不客气地笑纳。

曲同秋边为自己能名正言顺和他们一同“玩球”而高兴,一边更加受到嘲笑和讥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会尴尬和难受,但就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想接近任宁远。

幸好任宁远态度客气,举止比楚漠绅士得多。任何人,只要没激怒他,他都是报以斯文温和的好人面孔,还会对曲同秋说“谢谢”。

有一天,曲同秋发现前来打球的,除了任宁远和楚漠之外,还有庄维。

庄维明明一开始是被强烈排挤的对象,什么时候开始居然和他们走得那么近了。看楚漠还相当明显地在讨好庄维,和最初的肆意欺凌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

曲同秋很是惊奇。

但结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这种曲意逢迎、专门和稀泥的类型,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反而是铁骨铮铮的那些人,尽管一开始容易吃苦头,但时日久了,连对手都会钦佩,乃至于赏识,与之主动交好。何况庄维的样貌风骨,确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虽然心生羡慕,但要他现在开始修炼那种傲霜斗雪的品质,又如天方夜谭。一样米养百样人,强求不来的。

于是,曲同秋在球场伺候的对象又多了个庄维。

庄维发现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后,更是勃然大怒,当场摔了拍子,扭头就要走。

“你这是在侮辱我吗?!”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乱的姿态,连说:“当然不是!”

“你这不就是杀鸡给我看吗?”庄维气得手抖地指着那边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让我跟他一样?做那种事讨好你们?你做梦去吧!”

“你怎么会跟他一样!”楚漠又是劝又是哄,“你是谁,他又是谁?看他什么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样,我也不会这么努力要跟你做朋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闻,挥汗如雨地继续在场边观看,然后跑动。

反正他左耳进,右耳出,不管楚漠和庄维在那边怎么彼此别扭吵闹,他只继续专心去当任宁远的小跟班,乐颠颠的。

幸而任宁远不是轻易会露出厌烦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温和,对卖力跑来跑去捡球的他微笑,说:“辛苦了。”

只要这样他就觉得很幸福。

连月来曲同秋运动量大增,吃得又俭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证三餐就好。肚子饿的时候忍一忍,也就能挨过去。至于钱,几乎全用在争取接近任宁远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时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头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缩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觉变得没那么紧,也有长高的预感。

不过少掉几公斤肉,多了几公分个子,宽大痴肥的衣服穿起来还是差不多。

但他对形象早已经懒得去管了,有洗干净就可以,再怎么收拾打扮,石头上也不会开出花来啊。

何况他除了给任宁远当球童之外,又多了一个自找的差事——替任宁远买早点。

事情起缘于一次早起在学院外边的草地上晨读的时候,他在边掰干面包边背单词,抬头却看到任宁远远远地迎面走来。

他还在紧张口吃,不知该不该贸然打招呼,任宁远已经先点点头,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兴起来:“你也来晨读啊?”

“没有,随便走走,这个时间空气好。”

“吃过饭了吗?”

“没,”任宁远笑道,“实在太挤了,我不喜欢。”

早餐的供应时间不够长,大家都在那个时间段蜂拥而去,若不想留下来吃最不受欢迎的那几样糕点,就得抢破头。

不过以任宁远的人气,替他跑腿顺手带个三餐的小弟也不至于没有。

“哦,他们买的我不喜欢。那个蒸出来的鸡蛋糕还不错,但每次一眨眼就没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买不到。”

曲同秋惊讶于他肯和自己说这么多话,还会把喜欢吃什么说给他听,顿时受宠若惊。

曲同秋本来也怕挤,而且懒惰,所以常备耐储存的干面包和饼干,或者干脆就睡得晚点去,买点剩下的馒头吃。

自从那天之后,他就比以往起得更早,打破头也要硬抢到那种鸡蛋糕,再抢同样热销的花生煮牛奶,热腾腾地捧着去找任宁远。

收到一个男生送来的早点,任宁远平静的脸上也多出一丝惊愕,但很快平复下来,说:“谢谢。”

而后真的开始吃。

那场景是十分可笑的,一个愣头愣脑的小胖子,端正坐着热切地看一个英俊男生吃早点,即使隔了镜片也能感受到那发射出来的炽热殷切的光芒。

如果把任宁远换成个美少女,那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追求场面了。既然任宁远是个男人,还是相当有男人味让人不敢觊觎的类型,那这就是赤裸裸的拍马屁场面。

曲同秋没想那么多,别人的说法他也不介意。虽然意识到竟会忘了给自己买一份,也会觉得有点蠢。

但起码看着任宁远吃的那一刻,他是幸福的。

做这些,他完全是本能行事。谁不想对自己仰慕的人好呢?粉丝还不是狂热到一天到晚送礼物给偶像,一点回报都没有,还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

任宁远好歹会温和地朝他笑呢。

若是任宁远不想吃,露出不想接受的意思,他也就会不敢再买。但任宁远从未拒绝,不论吃的是什么都会道谢并夸奖味道,他便高高兴兴每日一趟地送下去。

只是可怜他自己更要节衣缩食,每日早起。除了钱包,小肚腩也一点点瘪下去了。

天气渐渐凉了下来,曲同秋比往年任何一次都更早地意识到凉意,身上的脂肪厚度不再足以抵御寒冷似的。

睡在上铺的吕阳从门外进来的时候,曲同秋正踩着双层床的中间踏脚,试图爬到他床上。

“你干什么!”吕阳一步上前,一把将他扯了下来,“靠,搞什么啊,弄得我一床都是灰!”

曲同秋知道他爱干净,有洁癖,忙解释道:“天冷了,我要上去拿棉被。我洗了澡了,还穿了干净袜子,不会弄脏你的床的。”

宿舍里供大家存放棉被之类物品的储物柜设在上方,横向,比双层床略高些,无梯子可用,踩桌子也够不着,唯有睡在上铺的人开启收拾会很方便。

“你拖被子出来的时候怎么可能没灰!”

“还好吧,锁在里面不会有脏东西啊。”

“你敢保证一点灰也没有?”

曲同秋想了想:“他们之前拿出来的时候,都很干净的,我也会小心……”

“那是你肉眼看不见而已!”

曲同秋嗫嚅了一会儿:“可晚上降温了,我要盖被子。”

“那我刚洗过床单啊!你这么爬上去一踩,我晚上要怎么睡得着?”

“我脚是干净的……”

“再干净的脚,也是要踩在我放枕头的那个方位!你受得了吗?有人在你头的周围踩过?”

曲同秋想说他一点也不介意啊,但吕阳仅仅描绘那虚拟场景就似乎已是满身难受的模样。

“你、你别激动啊。”

吕阳声音高八度:“我哪有激动?!”

曲同秋吓得只得噤声。

过了有一会儿,吕阳似乎镇定下来,口气宽容,慈眉善目地拍拍他肩膀:“冲你发火不好意思啊。你过两天再拿被子吧,趁我要换新床单的时候。我到时候会提醒你的。放心。”

被他这么一说,曲同秋觉得他似乎也不是不讲理,还挺有礼貌的。事实上吕阳平时相处都还可以,就是洁癖厉害了点。

可晚上不盖被子,还是不行,他挨冻怎么睡得着呢?

曲同秋正在思来想去,忽然听得庄维说:“啊,不好意思吕阳,我踩了你的拖鞋。”

宿舍面积不大,这种事故常有之,错脚踩到掉地上的枕头都不稀奇,男生个性大大咧咧,不以为意,谁会记得为这种芝麻事道歉,但吕阳的洁癖众所皆知,庄维便又补了一句:“对不起了,我等下拿去冲冲。”

吕阳一看清那双鞋,就勃然变色:“有没搞错?!这是我上床睡觉之前穿的鞋!”

“所以说我会刷一遍啊。”

“刷就有用吗?你的脚底踩过哪里啊?那些看不见的脏东西你以为刷得掉?”

庄维也失去耐心,冷下脸,笑道:“嗯,我刚从厕所回来。”

“你用进了厕所的鞋踩我的拖鞋?!”吕阳已经整个儿抓狂了,“这鞋让我怎么穿啊?!”

庄维冷笑道:“我不仅进了厕所,脚还放进便池里戏水了呢。”

吕阳快疯了:“啊啊啊,你这个变态,我不会放过你!”

“那你是要怎样?”

“你说要怎么样?啊?你踩了我的鞋。用你的脏脚踩了我的鞋!”

庄维放下手里的东西,镇定道:“你有病就赶快去医院治。在这里撒什么野。想要王子待遇你就别住宿舍,五星级酒店没拦着不让你进啊,你怎么不去?这里何止有上过厕所的脚,还有蟑螂蚊子和老鼠呢,说不定它们都从你床上爬过……什么?你没见过?笑死人了,肉眼哪看得见啊,在你枕头里拉一堆卵你也看不见。”

吕阳的反应激烈到让曲同秋都不敢去看,一时简直有抱头捂耳朵的冲动,只觉得宿舍里顿时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而庄维不为所动,继续道:

“你再撒泼,再撒泼就试看看,信不信我现在就穿着鞋去你床上踩。

“这样对你?我怎样对你了?踩了你的鞋,你用得着要死要活吗?是个男人就别做女人都不屑干的事啊。集体生活,大家住一起是要互相迁就,不是都得供祖宗一样万事迁就你。

“你有洁癖就了不起啊?有洁癖就能撒泼了?有洁癖就能不让人盖被子?我还有神经病呢,神经病杀人不犯法,你要不要试试?”

……

再闹下去这两人就该动手了,曲同秋吓得忙上前拉劝:“别打别打,一个宿舍的,何必呢,都消消火,消消火啊……”

其他目瞪口呆的观众们也反应过来,纷纷上前劝架。七手八脚之下,总算免了一场恶战。

庄维“切”了一声走开的时候,又看曲同秋一眼,骂道:“你就孬种到死吧。”

虽然挨了骂,也觉得被气得两眼血红的吕阳有些可怜和无辜,但曲同秋平生头一次对庄维生出一丝敬佩来。

这种什么都敢的性格,比起他的什么都不敢,是要勇敢得多。

而且伶牙俐齿的,一下就能找到反击点。不像他,尽管隐约觉得逻辑不对,却死活也想不出要怎么争辩。

一对比就高低立见。所以庄维可以不用再去管那拖鞋的鸟事,他却仍然没有被子可盖。

曲同秋边思索边上了床,卷在被单里入睡。

夜深露重,渐渐降温了,但他也无法可想,只能哆嗦着熬了一夜。

第二天被起床铃惊醒,曲同秋就知道自己睡过头了,不要想能替任宁远买到早点了。心下暗叫糟糕,但晕头晕脑的,爬不起来。

结果那一早上的课都旷掉了,不管其他舍友怎么叫他催他,他都动不了。大家只当他嗜睡,也便各自纷纷出门。

睡到下午他才觉得状态好了些,慢慢爬起床,昏沉着洗漱,拿水壶装了白开水,带了一些干粮,背好书,打算出去上课。

下午修的是公共课,整个专业的新生聚在大型教室一同上课。曲同秋晃晃悠悠地进去,教室已经差不多满了,但仍然能一眼就在人群里发现那醒目的三人组。

庄维旁边紧挨着坐着一脸殷勤的楚漠,楚漠旁边是神情悠然地翻杂志的任宁远,再旁边还有个空位。

任宁远也看见他,朝他笑了笑。曲同秋不自觉地就像颗被磁铁吸住的图钉一样,一步一挪靠了过去。

任宁远抬起眼睛,微笑:

“要坐这里?”

曲同秋简直受宠若惊,应了一声便赶紧在他身边坐下。

“早上怎么没看到你?”

曲同秋愈发受宠若惊,在回答之前便点头哈腰的,半天才恭敬道:“对不起,我睡过头了……”

任宁远笑了笑:“听说你感冒了?”

曲同秋一迭声的:“是是是……”

任宁远被他的紧张模样逗乐了:“你不用怕,我没吃到早点也不会打你的。还有,感冒也不要掉以轻心,这个药给你吃。”

曲同秋的受宠若惊指数在本日达到最高点,双手接过药,几乎都要哆嗦了。

这种不胜惶恐的气场太过强大,连庄维都隔着两个男人朝他抛来一个受不了的白眼。 C6GK+j/rWXIXVz8Vf6FGWP6kfShUWGydTBQ9rmjtfbPIvxOYBPPRkJ4IsqPYo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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