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的一天,蝉声轰鸣。
开学后我们就升高二了,整个暑假,几乎全部要在补课中度过。好在我和七春都选了文科,虽然分了班,但仍然在一起。
我趴在课桌上做数学试卷,头顶上呼呼转动的吊扇无法刮来一丝清凉,只让人觉得更加燥热。
碎发被黏黏的汗水贴在额头上,眼皮有些发痒,我揉了揉眼睛,突然感到后背有人轻轻用笔捅了我一下。
我偏了一下头,后面就递过来一张字条。
这是我们自习课上常玩的把戏,要好的女生和男生之间,用字条来聊悄悄话,中间帮忙传递的同学也会很自觉地不偷看,仿佛是不成文的公共协议。
我后面的后面坐的是七春,一般和我传字条的也只有她。
我打开字条,看到上面是陌生的字迹:
“我写信跟他表白了。”
我有些发愣,想是不是谁传错了,但是扭头一看,斜后方却是唐嫣嫣看了我一眼,眨了眨眼睛。
没有想到是她。
暑假后就开始按新的分班上课,唐嫣嫣也选了文科,所以我们成了同班同学。
但她一次也没有和我主动说过话。
我看着字条上清秀的字迹发呆。
他?
是他吗?
我打了个问号递回去。
这次回来的字很多:
“他前两天来了学校,好多同学去找他写了赠言。我不想后悔,也不想遗憾,所以把信给他了,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我做到了。你呢?”
我这才确认她说的是封信。
我也曾想去找他写赠言的,班上的女生很多都去了,我拿着本子,远远地看了他一眼,突然就失了兴趣。
我已经有了一本封信的幸运课本了。
这是我最温柔的秘密。
我的手按着试卷下的那半本数学书,它已经被我细心地包好,从外表看,不会被任何人发现异样。
连我妈都发现我最近恨不得吃饭睡觉都抓着那本数学书,感动得她连着给我熬了几天鸡汤。
我的数学成绩一向不好,但我有一种隐隐的感觉,一定会好起来的。
因为这本书里,有他那么近的气息。
有一页画了一只非常萌的小鸡,胖乎乎的身体正在用力啄米,头顶上好大一滴汗。
下面是他的字:勤劳的小鸡有米吃。
我仿佛看到他露出少年调皮的笑意,那是平日里的他少见的表情。
整本书页干净整洁,但并不新,每一页几乎都画满了记号,备注和提示无处不在。
我又仿佛看到在闪亮的光环下,他深夜伏案刻苦认真的身影。
如果说过去的封信是站在阳光里微笑的影子,那么现在他已经是悄然坐在我身边的邻人,有时会做个鬼脸,有时会皱起眉,有时会拍拍我的头。
程安之,我就在这里。
我会在前方等你。
我常常会被自己臆想出来的声音吓一大跳,但是接下来,却会有以前从来不敢想象的狂妄心愿钻进脑海。
我从小就是个乖巧的平庸的孩子,我从来没有过自己想要的东西,我的人生里只有被告之必须去做的那些事情。
是封信,让我荒芜的青春开始燃烧。
我蠢蠢欲动,居然想浴火重生。
我再次仔细看着唐嫣嫣递来的字条。
我想,那么羞涩内敛的她,竟然主动告诉我这件事,应该是心里已经想明白了吧?
鼓起勇气,给青春里做过的梦画一个句号,仅此而已。
有一天回忆起来的时候,可以微笑着说,啊,那就是我青春里的故事。
这样的故事没有开头,就已经结束,它们青涩、迷茫、纯白、幻想。
我猜,这是青春的心动里,大多数人最后的选择。
但是,我不。
我知道,一直知道,我不美丽、不聪明,甚至不够勇敢。
但那时我渐渐开始确认一件事,我喜欢封信,一定会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加长久。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天涯海角,永不言弃。
我在字条上回唐嫣嫣:“嗯,我也去。”
画个笑脸给她,我们算和好了。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天涯海角,永不言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