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阴阳—五行—八卦”体系的形成可以看出,古人试图从天地万物的变化中获取规律为人所用。这个规律是涵盖了宇宙间任何变化的,这种变化又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的。人要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必须顺应自然,这就衍生出“天人合一”的理论。
“天人合一”是风水学的核心思想,这个概念最早是由庄子阐述,后被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并由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典哲学的根本观念之一。“天”是自然界的意思。所谓“天人合一”是主张自然界和人既对立又统一,两者之间的关系要不断进行调整,使之和谐协调。这主要表现为既要改造自然,又要顺应自然;只有顺应自然,才能改造自然。
所谓“天”,一种观点认为包含着如下内容:①天是可以与人发生感应关系的存在;②天是赋予人以吉凶祸福的存在;③天是人们敬畏、侍奉的对象;④天是主宰人、特别是主宰王朝命运的存在(天命之天);⑤天是赋予人仁义礼智本性的存在。
另一种观点认为,“天”就是“自然”的代表。“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天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二是天人相应,或天人相通。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因此,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先秦儒家也主张“天人合一”,《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人只要发扬“诚”的德性,即可与天一致。汉儒董仲舒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
“天人合一”的要点有三:天人皆物,人效法天,人天协调。
“天人皆物”是说天和人都是物,都在运动,都遵循阴阳之道;“人效法天”,是指人要随着自然的变化而变化,以求得和谐的生存和发展;“人天协调”是指人生活在自然界,不是被动消极地适应自然,而是主动积极地利用自然;既承认客观规律的存在,又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协调天人关系从而使人类的生活更加美好。
“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种思想在商周时期就已出现了,对后来的宅居风水理论影响甚深。这里的天并不是指至高无上的天帝,而是指大自然,因此在宅居观念中即表现为:寻求人的居家住宅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古之人以天为父,以地为母,将自己视为自然的一分子,所谓“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德”,古人认为凡事都要顺应自然,居家住宅也应如此。因此传统宅居观中理想的住宅模式都是顺应天道,以自然为本的,山川、河流、阳光、空气等自然因素都是理想住宅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因此,不难理解传统宅居观所强调的“人之居处,宜以大地山河为主”的观念。从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天人合一”的居住观不仅有利于居住者个人的身体健康,同时也是一种良好的生态观,它无疑是我们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在现代屋宅的选择中,“天人合一”的宅居观也是我们应该坚持的,而房屋宅地与周围自然环境的关系,也是我们在选择住宅时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