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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水的理论核心
——“气”

生活在现时代的人们,要深入认识风水理论及其实践,必须从其思维模式上加以探析。风水术的阐释发挥,也就是风水的理论思维体系,是同中国传统哲学直接联系的,无论翻开历史上的哪一本风水著作,诸如气、阴阳、五行、八卦、河图、洛书之类的传统哲学术语俯拾皆是。因此常有人说:“风水学源于易经”,“风水就是易”,“风水即阴阳五行”。这些说法虽显偏颇,却折射出一个事实:风水著作中清晰可见传统哲学概念或范畴的影响及具体运用。欲打开传统风水这一迷宫的门径,了解相关的中国哲学理论实属其必须的钥匙。

“气”是中国传统哲学中最重要的范畴之一,在历代哲人的理论思维中,其内涵外延不断被发展,而变得非常宽泛,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传统建筑风水。中国风水吸收了古典哲学的“气论”学说,并从多方面加以应用和发挥,成为自己的基础理论之一。

“气”是中国风水的核心,无论是“形法”还是“理法”都是围绕寻找“聚气”宝地而展开的选址活动。风水论述中反复提及“生气”、“迎气”、“藏气”、“纳气”、“聚气”,紧紧围绕着“气”这个核心。许多有心的国外学者也看出“气”是中国风水的“要害”。如美国罗系巴哈小姐,在她1987年出版的畅销世界的《风水——中国的方位艺术》一书中写道:“气是风水中最重要的因素。”她断言:“认识气,便懂得风水的全部。”

在数千年的风水堪舆实践中,中国风水学依据“气”的存在之象与存在之理,总结出一套实际勘察操作的实用理论。其中似乎包含了朴素唯物认识,又包含了实用而有益的精神外延。中国风水有关“气”的认识闪烁着严谨的科学价值,我国古代宅居的选址、环境的优选、生态景观的塑造等,都遵循了“气”的聚结和运动规律。如果我们对“气”的认识含混不清,以“气”为基本理论的风水学,只能被学界视为“准科学”,甚至被贬为“伪科学”或“封建迷信”。因此,深入揭示“气”的本质,已成为中国风水这门传统学术进入科学殿堂的关键。

● 气的基本含义

中国风水中的“气”,吸收于中国古代哲学中的“气论”学说,是“气论”的应用和发挥。因此,要了解“气”的概念,必须放到中国古代哲学体系中去认识它。

“气”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之一,其外延非常宽泛,凡所有学术,也无不引申应用并各有不同取义。概略言之,“气”有如下一些基本含义。

一是指流动而无定形的物质存在,如水气、云气、气味等,这是“气”的原义。如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气,云气也;”又说:“云,山川气也。”郑玄在《礼记·祭义》的注中提到:“气,谓嘘吸出入者也。”《大戴礼·四代》:“食为味,味为气。”等等。

“气”由原义引申,被视为天地万物的最基本构成单位,“其细无内”,“其外无大”(《管子·心术》),充盈天地。无形的存在是气,气凝聚即为有质有形之物,并贯通其内外。如《庄子·外篇》:“气变而有形,形变而生。”《孟子·公孙丑》:“其为气也,至大至则,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张载《正蒙·太和》:“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充斥并维持生命存在以及决定其变化的“气”,又称为“生气”、“精气”等。

在哲理思维中,“气”被视为万物之源,即所谓“元气”。《老子》中所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是说阴阳二气冲荡而化合成万物。王充《论衡·自然》中亦言:“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秦录》说:“故天地成于元气,万物乘于天地。”何休《公羊传解诂》曰:“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元气可看作是天地未分以前的混沌统一体。

在宋明理学,“气”常与“理”并列,称为“理气”。朱熹《文集·答黄道夫》:“天地之间有理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是“先天地生”之道。而王延相等则认为理是气所固有的,“理载于气”。并说:“气,物之原也;理,气之具也;器,气之成也。”(《慎言·五行》)理只是宇宙间惟一的实体存在,即气的规律表现。

此外,由尹文“气道(通)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管子·内业》)起,经《孟子·公孙丑》“我善养吾浩然之气”的论说所倡导,“气”被引入伦理学、美学等精神领域,又常指人的道德修养、心理素质以及审美观照的感受等等意义。在魏晋山水美学等艺术哲学思维的深入发展中,更成为量重要的美学范畴之一。如文论、画论中最为常见的“气韵”、“气象”、“气骨”等概念中的“气”,无不含有类同今日“空间”、“环境(场所)”、“氛围”、“心理场”等意义。

● 风水理论中“气”的内涵类型

风水言“气”,内容极为广泛,取义也多有不同,但基本是在传统哲学、美学有关“气”的概念范畴框架下加以引申应用的。保存至今的风水著作,几乎无一不是气论的产物。

早期的形势宗风水所言之气,主要是山川之气。如《青囊海角经》中所说:“山水者,阴阳之气也。”并认为“气者形之微,形者气之著;气隐而难知,形显而易见”。《葬经翼》曰:“气吉形必秀润,特达端庄;气凶形必粗顽,欹斜破碎。”“地有佳气,随土所生,山有吉气,因方而止。气之聚者,以土沃而佳;山之美者,以气止而吉。”(《青乌先生葬经》)“水随山而行,山界水而止……水无山则气散而不附,山无水则气塞而不理……山为实气,水为虚气。土逾高其气逾厚,水逾深其气逾大,土薄则气微,水浅则气弱。”(《管氏地理指蒙》)在随后的形法派著作中,对“气”的论述进一步细化了。例如《金氏地学粹编·归厚录阳基章》讲道:“阴宅穴在地中,止穴内一气。阳宅穴在地上,不专以地气为用,兼取门气。盖清虚之上,气本横行,门户一启,气即从门而入,其力与地气相敌。……须得门、地两旺,然后可以招诸福。门地之外又看道路。道路局势朝归者,作来气断;横截者作止气断。朝路比来龙,横路比界水,所谓三衢、桥梁同断。峤者,邻居高处峻处,如艮方老有高屋,则气被障断,反从艮方还转气来,回向我宅。所谓回风反气,自高及下者,高屋多则气厚,高屋少则气浅。……空缺者,方隅孔窍,或在宅外,或在宅内,能引八风而入;关于祸福,不可不知。”这里所谓“一地、二门、三衢、四峤、五空缺”概称“五机”,就是阳宅相法中察气所审的五种气,它们所具有的不同性质与作用,略可作如下理解。

地气。概指宅基大小高卑、土质、地温及湿度等因素及予人生理、心理的影响效果,其中也包括环境氛围所体现的家庭内聚力或亲和力。地气过强或过弱,都会使人在生理、心理上感到不适,就需要用门气或其他性质的气来进行调节。

门气。门是宅院的咽喉,阳宅相法中每有“气口”之喻。实际上,门不仅为宅内外交通联系孔道,还涉及居住者的出入平安、防卫以及邻里关系的和谐或门第尊卑秩序,也制约着宅内外景观、小气候调节等因素,门气即概指这诸多宅内外环境联系制约因素及影响。门气不宜过强或过弱。例如门气过盛则会冲淡地气,其中也包括宅内私密性的破坏。

衢气。概指宅外道路交通导向及道路对宅内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衢气的审度与选择调理,既要考虑到交通便利,识别性强,又要避免与之有关的外界不良干扰。

峤气。以高屋为屏障,围合适度,会产生场所的安定感,而围合过紧则会有压抑感。这些都是所谓峤气。当然,其“回风反气”,也包括高屋遮拦对宅内通风排湿降温或防风御寒等小气候因素的重要因素。

空缺之气。即宅内外环境因空间流通渗透而产生的影响效果。除了影响生理需要以外。在心理上,也指宅内外空间围合联系上的宽松、开敞或通透之感,还包涵有公共或半公共空间中的各种不稳定因素。

理气派风水比形法派更依赖于中国古代哲学中的气论思想。理气派以方位理气为主,综合五行生克、阴阳八卦、九星吉凶、二十四山向等原理,认为住宅中某些区位为吉,某些区位为凶,理气的目的仍是要趋吉避凶,乃至化凶为吉。

● 风水中的生气与煞气

按照“气”对居住者的不同作用,古代风水将“气”划分为“生气”和“煞气”。凡对居住者的身心有益之“气”,统称“生气”,相应地,住宅内外环境中对居住者有不良影响的因素统称为“煞气”。各种“生气”的功能有所不同,“凡地气,从下荫人,力源而缓;天气熙育人身,力浮而速。故阳宅上承地之吉气,尤欲上乘天之旺气也。”(《相宅经纂》)

煞气主要分为七大类:①形煞,②味煞,③光煞,④声煞,⑤理煞,⑥色煞,⑦磁煞。

形煞——为有形可见、有迹可寻之煞,如:鸡嘴煞、反弓煞、穿心煞。屋外的十字路角、天桥、奇形怪状的山石、树、路等皆是。

味煞——有发霉或一切难闻的气味都属于味煞。

光煞——屋内光线不足或光线过强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屋外的霓虹光亦为光煞的一种。

声煞——嘈杂声、打椿声、难听的流水声。

理煞——理气之煞,如飞星之二五叠临、三线同见等。又如灯泡之双单数、鱼之条数。

色煞——家中黑色过多则阴气过盛,红色过多则精神紧张。又门对门的颜色亦有相生相克的关系。更重要者,必须配以宅主所需的颜色。

磁煞——磁力对人的大脑影响甚大,风水主要是根据磁场的变化而计算出对人之吉凶。

如遇以上煞气,风水主张用遮、挡、化、斗、避等五种办法对付之:

遮法——把有煞气的东西遮着,眼不见为干净。

挡法——可用树、屏风等物将其挡住。

化法——可用五行化气、颜色化煞等。

斗法——可用八卦、麒麟猛兽等对症下药。

避法——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vtrO1qbzYXdVWPVSchlDuLjyjb3Ly5hLZtLItOd1SPI97MOtiAUXGLoRgnlBP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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