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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文言文 周郑交质隐公三年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XB7/ou/So1lszoZPxVG35ei6tkj7oNfmrlhGAR8eXESEJeu37Pm9MrMWQ3yQ/G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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