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很多公司在做广告的时候,是交给广告公司,而广告公司是以表现他们的技能为第一要义,至少有相当的这种成分。
其实我们早期的时候,我也迷信过广告公司,也交给广告公司拍过一些广告。
我一看他那个广告,整个就是在卖弄技能、卖弄表演。导演卖弄,写脚本的也在那儿卖弄,最后搞文案的也在那卖弄,都卖弄完了其实对你公司没啥用。
广告公司其实就承担一个任务:把你的创意给你忠实地实现出来,用最好最佳的方式把它实现出来。
如果你让广告公司去搞创意,十个里面我觉得有十个要瞎。因为 做广告,一定是对自己的产品最了解的人,对你的消费者体会最深刻的人,才能做好。
你得体会到、了解到更多东西,很多你是用语言表达不出来的,比如消费者那些微妙的习惯,他的文化,他的想法,他的反应,等等。
所以这些你让一个外行——不是你公司的人,一个广告公司的人去帮你创意,帮你想如何去推销,基本上都会瞎。
所以,一定得是本公司最了解产品、最了解消费者的人,他们来创意。他们来创意往往是靠谱的。
找广告公司,我觉得基本都是瞎的。
但我们也和广告公司合作。
比如广告语我把它定下来了,你去帮我拍出来。当然他们可能有时候也会对我们一些个别的字、标点符号改一改。
广告的创意是我做,基本的文案也是我做,拍摄画面不是我,我不管。
因为我不懂画面,这个我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