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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代商人地位

在中国古代,商人地位低下,且各个历史朝代,商人地位略有不同。

【秦代】

秦统一六国后,国家“重农抑商”,认为农耕是本业,经商是末业,商人阶层受到歧视,他们可以积累大量财富,法律却禁止他们穿戴丝绸衣物、乘坐华丽的车驾,被称为“虽富无所芳华”。商人和他们的子女都不能从政做官。

【汉代】

汉代认为“商业损国”,因而用严厉的行政手段对商人实行“谪戍”,以示惩罚。汉代竭力贬低商人社会地位,不许商人作官,不许商人乘车马、衣丝绸、置土地;更甚的是“告缗”政策的推行,令民人举报“违法”商人,并将其资财田产之半数作为给举报人的酬赏。服饰方面,汉高祖八年下令,规定商人不能穿带有图案花纹的细绫细葛料子制作的衣服。

【唐代】

唐朝虽然民风开放,没有对商人明确提出反对,但商人依然不能入朝为官。服饰方面,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定制,一、二、三品官,四、五品官,六、七品官,八、九品官各有其服饰,无品级的官吏、庶人、部曲、奴婢许穿绸、布料的服装,颜色是黄的或白的,还可以用铜、铁制的带子和饰物,不得用金银玉带(《新唐书•车服》)。工商的服色也就在庶人的范围里了。唐太宗又规定,袍子加襕,庶民用白色。后唐明宗天成二年(927),以服制多废坏,规定吃官粮的吏役“只得衣紫皂,庶人商旅只著白衣,此后不得参杂”(《旧五代史•明宗纪》)。商人与农民穿同样的衣服。

【宋代】

宋朝是中国古代唯一长期不实行“抑商”政策的王朝。在宋朝立国之初,宋太祖就号召人们“多积金、市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以终天年”,宋太宗也曾下诏“令两制议政丰之术以闻”,令官员们研究理财求富之道。

服饰方面,宋太宗下令,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庶人、商贾、伎艺、不系官伶人,只许穿黑、白二色的衣服,用铁、角带钩,不得用紫色。富商大贾可以骑马,但马鞍不能带彩绘,工商庶人不能乘坐檐子,可以乘车,或二人抬的兜子。

【元代】

元代较宋代而言,商人的境况更加好转。元代将国民分四等,商人待遇位居第二。

元朝统治者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将国民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人自出生之日起就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元朝的商人大多属于“色目人”,他们在政治和法律上享有仅次于“蒙古人”的优厚待遇,这是元朝社会特有的现象。

【明代】

明太祖朱元璋对商人的服饰有严格规定,商人只能用绢、布,而不得衣绸、纱之服,如果农民家里有一个人做买卖,全家的衣着就跌入商人的行列。农民戴斗笠、蒲笠,可以出入市井,包括商人在内的不事农业的人不许戴。到明武宗时,增加一条禁令,商人与贱民仆役、倡优不许穿用貂皮大衣。

【清代】

清代随着商品经济进一步得到发展,一些大商人开始走上仕途,商人可以做官,出现所谓“红顶商人”,如著名的红顶商人胡雪岩。 DDYgeUdAm8gW0diQZyvBBQwGrMIkPtH8zLur6Uom2OlqU9scYaPDInXGEKHf5U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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