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术者使用物体、声音或动作引起受术者注意,希望受术者将其全部思想都集中于这方面上。受术者自愿将其注意力集中,不出多久,由于思维高度集中,他会很难再将思想置于其他事物之上,因此他的精神进入被动、不活跃状态,对其他事物表现出反应上的真空。
当受术者的精神进入这样的不活跃状态时,施术者快速而剧烈地发出一条暗示。这个暗示迅速作用于受术者的思维中,受术者来不及反应就转化为他的身体行为,使该暗示如同下意识的行为一样得到执行。这与儿童不加思考,将手迅速抽回发烫的火炉是一个原理。
如同上文的案例3中情况一样,受术者可能会彻底沉湎于自己的思想之中,而停滞一切身体行为,这样施术者则有机会突然对其施与暗示,使他之前的所有思想活动完全中断,随之而来的,就是深度的催眠状态。
在所有催眠展示中,受术者只需简单扮演正常健全人的角色,执行其最为自然的行为即可,过程对他没有任何损害。当他将思想集中于施术者的影响时,其精神状态也在同样的影响中转换为被动状态,就像人在独处时将自己的思想放空一样。施术者所给出的暗示被受术者接受,并转化为身体行为,就像人对疼痛、快乐或者悲伤等感知所做出的反应一样,无须经过计划和思考,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举个例子,就相当于我们口中的“他不觉流下了眼泪”、“他高兴得跳了起来”、“他疼得打滚”等是一个道理。这些作用于精神上的暗示是突然和没有预料的,相应结果也就自然随之出现。
施术者的暗示也与此相似,而受术者的行动也自然产生。所以我们需要时刻牢记,为了实现“催眠”,必须通过一些技巧,来使受术者的精神进入最为被动的状态。这是催眠的第一要素,绝对不可忽视。
接下来,果断而锐利地发出指导性暗示,如同得到“必须立即执行”的命令一样。只有第一个暗示瞬间成功地转化为受术者的身体动作,之后的施术者才能用稍和缓的方式给出其他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