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腊文明早期,有一些与逻辑学产生有关的特异 的人和事,值得一说。
●说谎者悖论
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克里特岛人埃匹门尼德(Epimenides)说了一句著名的话:
所有的克里特岛人都说谎。
他究竟是说了一句真话还是假话?如果他说的是真话,由于他也是克里特岛人之一,他也说谎,因此他说的是假话;如果他说的是假话,则有的克里特岛人不说谎,他也可能是这些不说谎的克里特岛人之一,因此他说的可能是真话。这被叫做“说谎者悖论”。
公元前4世纪,麦加拉派的欧布里德斯(Eubulides)把该悖论改述为:
一个人说:我正在说的这句话是假话。
这句话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这句话是真的,则它说的是真实的情形,而它说它本身是假的,因此它是假的;如果这句话是假的,则它说的不是真实的情形,而它说 它本身是假的,因此它说的是真话。于是,这句话是真的当 且仅当这句话是假的。这种由它的真可以推出它的假并且由它的假可以推出它的真的句子,一般被叫做“悖论”。不太严谨的说法是:如果从明显合理的前提出发,通过正确有效的逻辑推导,得出了两个自相矛盾的命题或这样两个命题的等价式,则称得出了悖论。这里的要点在于:推理的前提明显合理,推理过程合乎逻辑,推理的结果则是自相矛盾的命题或者是这样的命题的等价式。
说谎者悖论有许多变形,其中一种变形是明信片悖论。一张明信片的一面写有一句话:“本明信片背面的那句话是真的。”翻过明信片,只见背面的那句话是:“本明信片正面的那句话是假的。”无论从哪句话出发,最后都会得到悖论性结果:该明信片上的某句话为真当且仅当该句话为假。显然,明信片悖论可以扩展为转圈悖论。一般地说,若依次给出有穷多个句子,其中每一个都说到下一个句子的真假,并且最后一个句子断定第一个句子的真假。如果其中出现奇数个假,则所有这些句子构成一个悖论;如果其中出现偶数个假(包括不出现假),则不构成任何悖论。
说谎者悖论在当时就引起广泛关注。据说斯多葛派的 克里西普写了六部关于悖论的书。科斯的斐勒塔更是潜心研究这个悖论,结果把身体也弄坏了,瘦骨嶙峋,为了防止 被风刮跑,不得不在身上带上铁球和石块,但最后还是因积 劳成疾而一命呜呼。为提醒后人免蹈覆辙,他的墓碑上写道:
科斯的斐勒塔是我,
使我致死的是说谎者,
无数个不眠之夜造成了这个结果。
不过,从中世纪一直到当代,悖论(包括说谎者悖论)都是一个热门话题,并且对于下面这样一些问题,如悖论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又如何去克服和避免?是否应该容忍悖论,学会与它们和平共处?迄今为止,仍莫衷一是,没有特别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芝诺悖论和归于不可能的证明
公元前4世纪,爱利亚的芝诺(Zeno of Elea,盛年约在公元前464—461年)提出了四个关于运动不可能的论证,史称“芝诺悖论”。
(1)二分法。假设你要达到某个距离的目标,在你穿过这个距离的全部、达到该目标之前,你必须先穿过这个距 离的一半;此前,你又必须穿过这一半的一半;此前,你又必须穿过这一半的一半的一半;如此递推,以致无穷。由于你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越过无穷多个点,你甚至无法开始运动,更不可能达到运动的目标。
(2)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奥林匹克冠军阿基里斯与乌龟赛跑,乌龟先爬行一段距离。在阿基里斯追上乌龟之前,他必须先达到乌龟的出发点。而在这段时间内,乌龟又 爬行了一段距离。阿基里斯又要赶上这段距离,而此时间内乌龟又爬行了一段距离。于是,阿基里斯距乌龟越来越近,但永远不可能追上它。
(3)飞矢不动。每一件东西,当它占据一个与它自身等同的空间时,是静止的。而飞矢在任何一个特定的瞬间都占据一个与它自身等同的空间,因此,飞矢是静止不动的。
(4)一倍的时间等于一半。假设有三列物体A、B、C,A列静止不动,B列和C列以相同的速度朝相反方向运动,如下图所示:
于是,当B 1 达到A 4 位置时,C 1 达到A 1 的位置。B 1 越 过四个C的时间等于越过两个A的时间。因此,一倍的时间等于一半。
芝诺还有几个否定“多”的哲学论证,并发展了一种归于不可能的论证方法,或者用现代术语说,即归谬法:先假设某个命题或观点为真,逐步推出不可能为真的命题,或明显荒谬的命题,或自相矛盾的命题,由此得出结论:该假设命题不成立。例如,他提出如果“存在”是多,它必定既是无限大又是无限小,其数量必定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它一定存在于空间之中,而此空间又必定存在于彼空间中,依此类推,以至无穷。他认为这些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存在”必定是单一的。
尽管芝诺悖论是不成立的,但诚如恩格斯所言,这些悖论并不是在描述或否认运动的现象和结果,而是要说明和刻画运动如何可能的原因,即我们应该如何在理智中、在思维中、在理论中去刻画、把握、理解运动!我认为,对于早期文明中所出现的各种巧辩、诡辩和悖论,也应作如是观。
●普罗泰戈拉和“半费之讼”
在雅典民主制时期,人们在议论时政、法庭辩护、发表 演说、相互辩论时,都需要相应的技巧或才能。于是,传授文法、修辞、演说、论辩知识的所谓“智者”(Sophists)应运而生。
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约公元前490—410年)就是智者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因此,关于世上的万事万物,人们可以提出两个相互矛盾的说法,对于任何命题都可以提出它的反题, 并且可以论证它们两者皆真。这样,他的真理观就带有浓厚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在逻辑上,他最早传授和使用了二难推理,这就是著名的“半费之讼”。
据说有一天,普罗泰戈拉收了一名学生叫欧提勒士(Euathlus)。普氏与他签订了这样一份合同:前者向后者传授辩论技巧,教他帮人打官司;后者入学时交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则在他毕业后帮人打官司赢了之后再交。时光荏苒,欧氏从普氏那里毕业了。但他总不帮人打官司,普氏于是就总得不到那另一半学费。普氏为了要那另一半学费,他去与欧氏打官司,并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
如果欧氏打赢了这场官司,按照合同的规定,他应该给我另一半学费。
如果欧氏打输了这场官司,按照法庭的裁决,他应该给我另一半学费。
欧氏或者打赢这场官司,或者打输这场官司。
总之,他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但欧氏却对普氏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我是您的学生,您的那一套咱也会:
如果这场官司我打赢了,根据法庭的裁决,我不应该给您另一半学费。
如果这场官司我打输了,根据合同的规定,我不应该给您另一半学费。
我或者打赢这场官司,或者打输这场官司。
总之,我不应该给您另一半学费。
读者朋友,我给你提出这样两个问题:假如你是法官,这师徒俩的官司打到你面前来了,你怎么去裁决这场官司?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假如你是一位逻辑学家,你又怎么分析这师徒俩的推理?它们都成立或都不成立吗?为什么?这是一个逻辑问题。请你认真思考一下,并与你身边的人讨论、交流。
●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
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69—399年),堪称哲学家的典范。据说他身材矮小,面目丑陋,步履蹒跚,十分贫穷。但他把刻在德尔斐神庙门楣上的那句格言“认识你自己”变成了他的终身践履。据记载,德尔斐神庙的祭司传下神谕说,没有人比苏格拉底更有智慧。为了验证神谕,苏格拉底向他在公共场合遇到的任何人质疑,特别是对那些自诩有坚定的伦理信仰的人。他开始提问时总是很谦谨:请教一下,什么是德行,什么是勇气,什么是友谊等,然后从他的谈话对象愿意接受的命题和观点开始一路追问下去。他要求他的对手给出关于这些问题的一个概括性说明和总体性定义。当他得到这类定义或说法时,他会进一步问更多的问题,以显示这个定义可能有的弱点。在他的诘难之下,与他讨论的人通常会放弃他开始给出的定义而提出一个新定义,而这个新定义接着又会受到苏格拉底的质询,最后这个谈话对象会被弄得一脸茫然,满腹狐疑。由此,他不仅证明了他人的无知,而且也证明了他自己除了知道自己无知外,其实也一无所知,这也就是他比其他人更有智慧的地方。苏格拉底把这套方法比作“精神助产术”,即通过比喻、启发等手段,用发问与回答的形式,使问题的讨论从具体事例出发,逐步深入,层层驳倒错误意见,最后走向某种确定的知识。它包括如下所述的四个环节:
(1)反讥:从对方论断中推出矛盾;
(2)归纳:从个别中概括出一般;
(3)诱导:提出对方不得不接受的真理;
(4)定义:对一般作出概要性解释。
因此,亚里士多德说:有两件事情公正归之于苏格拉底,归纳推理和普遍定义,这两者都与科学的始点相关。
●麦加拉派的疑难
麦加拉派因创建于西西里岛的麦加拉城而著名,它在逻辑学上的主要贡献有:条件句的性质,模态理论,以及下述怪论和疑难:
(1)有角者。你没有失去的东西你仍然具有。你没有失去角,所以你有角。
(2)秃头。头上掉一根头发算不算秃头?不算!再掉一根呢?也不算!再掉一根呢?还不算。再掉一根呢?……最后掉的一根头发造成了秃头。
(3)谷堆。一粒谷算不算谷堆?不算!再加一粒呢?也不算!再加一粒呢?还不算。再加一粒呢?……最后加的一粒谷造成了谷堆。
(4)幕后的人。你认识那个幕后的人吗?不认识。那个人是你的父亲,所以,你不认识你的父亲。
(5)知道者怪论。厄勒克特拉不知道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是她的哥哥,但她知道奥列斯特是她的哥哥。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与奥列斯特是同一个人,所以,厄勒克特拉既知道又不知道这同一个人是她的哥哥。
(6)狗父。这是一只狗,它是一个父亲,它是你的,所以,它是你的父亲。你打它,就是打自己的父亲。
(7)鳄鱼悖论。一条鳄鱼从一位母亲手里抢走了她的小孩,并要母亲猜它是否会吃掉小孩,条件是:如果她猜对了,它就交还小孩;如果她猜错了,它就吃掉小孩。该位母亲答道:它将会吃掉她的小孩。结果如何呢?如果母亲猜对了,那么按照约定,鳄鱼应交还小孩;但这样一来,母亲就猜错了,又按照约定,鳄鱼应吃掉小孩。如果母亲猜错了,按照约定,鳄鱼应吃掉小孩;但这样一来,母亲就猜对了,又按照约定,鳄鱼要交还小孩。于是,鳄鱼应吃掉小孩,当且仅当鳄鱼应交还小孩。不论怎样,鳄鱼都无法执行自己的约定。
除最后的“鳄鱼悖论”是斯多葛派提出的之外,其他的怪论和疑难都属于麦加拉派。其中,(2)和(3)类似,(4)和(5)类似。(4)和(5)实际上涉及到同一替换原则在“认识”、“知道”这类词汇所构成的语境中的有效性问题,已经成为20世纪新兴的内涵逻辑的讨论和处理对象。如前所述,麦加拉派的欧布里德斯还把说谎者悖论加以强化,使之成为严格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