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09年38号文件《关于遏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函》后,地方政府为了赶上政策“末班车”,纷纷“突击批”平板玻璃建设项目。自38号文生效后,截至2012年年底,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全国新建生产线数量达84条,是2009年以前所有生产线数量的40%。
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国发38号文后,尽管国家发改委有严控平板玻璃投资的政策,但地方政府存在变相核准平板玻璃项目的对策。据调研企业反映:有的地方政府通过“造假批”方式修改平板玻璃项目批准日期至国发38号文生效执行日期前;有的地方政府不落实、不执行38号文要求的一系列遏制平板玻璃产能扩张的政策,相反,继续通过各种非市场化因素的优惠条件(包括能源优惠价、土地等)招商引资,鼓励平板玻璃行业的投资行为,以提高地方GDP,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就业。
由于平板玻璃生产连续性强,自我调节能力差,极易造成产销不平衡,从而价格波动也较大,带来行业销售利润率的大幅波动(表5-2)。有的时期,行业销售利润率非常高,被形象地称为“印钞机”。调研中,行业内企业把销售利润率的波动比喻为“好三年坏两年”。平板玻璃行业经常受市场需求不足和高额利润刺激,形成过高预期,带来投资冲动多年不减,导致新增产能不断扩大。
表5-2 平板玻璃行业销售利润率
自2003年以来,国家政策和制度层面对平板玻璃的调控政策就不断出台,一直强调严控平板玻璃产能盲目扩张。但“光说不让干,干了没法办”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监管力度不够、违规没有被处置的“非法不法办”问题一直存在,加上项目审批(核准)一直未能适应市场需求增长,为违规产能建设留下了市场空间。审批程序环节多、耗时长,造成企业只好违规建设,使得全国范围内2005年以来新形成的产能多数属于违规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