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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一位投身公益的文艺女青年

简·韦伯斯特生于1876年,是韦伯斯特家的长女,她的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过世后,韦伯斯特曾在一所师范学校学习绘画,之后进入瓦萨学院(Vassar College)攻读英语和经济,后来登上了该著名学府的知名校友榜。大学期间,她除了为报纸撰写专栏之外,还抽出大量的时间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这为她日后的写作奠定了基础。

虽然《亲爱的敌人》(以下简称《亲》)如今算不上广为人知,然而在当年一经出版就立即成为畅销书,并登上1916年美国十大畅销书的排行榜。那时没有人想到,这竟成了韦伯斯特出版的最后一部小说,在《亲》问世的7个月后,她便与世长辞了(时年39岁)。如今算来,韦伯斯特的《亲》已被世人传阅了百年。

同《长腿叔叔》一样,《亲》也是以书信体写成,不过写信人换成了莎莉——朱蒂的大学同窗兼好友。从莎莉给朱蒂的第一封信中看出,朱蒂与“长腿叔叔”杰维斯结婚后,生活十分幸福,杰维斯出任约翰·格里尔孤儿院的理事长,而夫妻二人希望对朱蒂度过童年的约翰·格里尔孤儿院进行改革,他们于是就想到了莎莉。家境富庶的莎莉起初对二人的“密谋”极为排斥,她毫不掩饰自己耽于享乐、不思上进的生活态度。即使在她走马上任之后,依然一再表示自己只是临时接手,催促朱蒂尽快找到继任人选。虽然莎莉开头戏称自己浅薄轻佻,然而在对孤儿院的日常琐细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莎莉的性格全貌一点点展露了出来:敢做敢为且有勇有谋,脾气火爆却通情达理,任性妄为但善于反省,生性浪漫又脚踏实地。一旦决定留下,她便卷起袖子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开除无能的职员(或者不着痕迹地降职)、招揽可用之才、改善孤儿院的环境、应付守旧又难缠的理事、调教各种性格的孤儿。韦伯斯特把枯燥的孤儿院日常管理描写得津津有味,足以称为公益组织管理中的成功案例。

莎莉不仅颇具管理才能,同时还不断用理论武装自己。莎莉和苏格兰医生互相监督读书,书目涵盖了教育学、优生学、遗传学、文学,可见韦伯斯特本人涉猎之广。只要医生指定莎莉读一部艰涩的教科书,莎莉就会针锋相对,报之以轻松的文学读物。一边要打理风波不断的孤儿院,一边还要攻读理论专著(其间还不断被朱蒂和高登催信),难怪莎莉要哀叹“最近生活变得异常辛苦”了呢。

特别要说明一下,韦伯斯特在书中反复提到优生学和遗传学是有其社会背景的。当时关于这方面的讨论是美国社会的热门话题,尤其是在优生学的两本著作《裘克斯家族》和《卡里卡克家族》问世之后。莎莉书中说要给洛蕾塔下毒,据Karen A.Keely(2004)指出,她的幽默是有历史背景的,当时的优生运动中存在一种趋势,将精神残障人士和罪犯单独隔离,并且不让他们生育后代。

告诉你吧,我都想请你在洛蕾塔的感冒药里下毒了。我查看了她的资料,发现她就是卡里卡克家族的后代。把她养大以后,她再生下378个智力低下的子孙,丢给社会去抚养,这样合适吗?啊,天哪!我并不是想给孩子下毒,但是我该怎么做啊?

莎莉虽然当初宣称不喜欢孤儿,厌恶孤儿院的种种,但是连她自己也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竟然转而指责朱蒂找个无法胜任的人(她认为自己最合适)接管孤儿院。天性善良的莎莉其实在与孩子们相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改变了人生轨迹。

虽然这个孩子从来没见过父母,可是她却知道自己生命里似乎缺少了什么,因此向每个从她身边经过的人伸出双手。

《亲》在对待酗酒问题时,我们不难察觉到作者那股强烈的愤怒,这也与韦伯斯特本人的经历有诸多关联。从莎莉的第一封信中我们就看到她在帮助酗酒的妇女,《亲》中很多处(包括关键的情节)都涉及到了酗酒问题和有酗酒家族史的儿童。

除了经常参与孤儿有关的活动外,韦伯斯特在妇女受教育的权利及妇女选举权运动中也表现得相当积极,她曾经同友人一道参加支持妇女选举权的游行。

韦伯斯特之所以如此热衷社会活动,说来是与她的家庭有很大关系,她的传记作者Alan和Mary Simpson提到过她的曾祖母致力于禁酒运动,祖母则热心推行种族间的平等和妇女的选举权。

《亲》中另外一条情节线索是莎莉的情感历程。而莎莉在感受闺中密友的美满婚姻的同时,她也在不断地思考与年轻英俊的华盛顿政客高登之间的关系,然而真正的爱情却不为当事人所察觉,也许它不仅是理性的产物,更是时间的产物。无法坦诚、若隐若现又障碍重重的恋情,随着彭斯的诗歌和苏格兰的民谣缓缓流淌,莎莉究竟是否得到了幸福呢。这部分还是交由浪漫的读者们细细品味吧。这里还有一个背景要交待,在那个保守的年代,离婚在美国社会是难以被接受的,这在书中莎莉的大学同学海伦·布鲁克斯身上有所反映,其实也发生在韦伯斯特本人的生活当中。

简·韦伯斯特的语言生动风趣,诸多难以容忍的事情经过她的笔端,仿佛被照进了哈哈镜,立刻变得俏皮活泼,她的编辑Douglas Doty笑称她是“一个缺乏艺术气质的艺术家”(a artist without the artistic temperament)。她还善于发现人物的特点(她借莎莉之口表示“最有趣的工作莫过于识人”)。比如,在几次“交手”后,活泼的莎莉便给苏格兰医生取了个外号:Sandy,因为Sandy在英语中既是对苏格兰人的戏称,同时又因为医生的头发是浅棕色(sandy hair),并且莎莉也在取笑医生的穿衣品味单调、没有生气,如同苏格兰的荒原(a dull Scotch moor)。译者思量再三,只好以“苏格兰人”概之。类似这样涵义丰富的词语在《亲》中多处出现,有时真让译者绞尽脑汁,在权衡取舍中勉力寻求最恰如其分的字眼,常常概叹是在“戴着脚镣跳舞”,然而每每寻到自认为贴切的词,也不由乐得手舞足蹈。在与另外一个敌人——莎莉自嘲有发现敌人的天赋——“找茬”理事赛琉斯先生的斗争中,莎莉也是表现出进退有度。

此类的调侃在文中俯拾皆是,比如下面这段,

在这一连串的麻烦里,只有一件事情值得庆幸:赛琉斯先生被突然袭来的感冒击倒了。我实在难掩满心的欢喜,于是送去了一束紫罗兰。

《亲》既有字里行间的直达的意趣,又有信件以外的间接的想象,这或许便是阅读书信集的乐趣之一。译者手头资料有限,匆匆写就这篇小文,希望多少能有助读者了解一些韦伯斯特的写作背景。福楼拜需要强调一句“我就是包法利夫人”;而在《亲》中,韦伯斯特就是莎莉仿佛是不言自明了。

最后,译者还要代韦伯斯特发句牢骚,因为韦伯斯特本人曾在1916年抗议道:“有些出版商把我的书放入秋季书选中的青少年读物中了。”

莎莉在给朱蒂的一封信中引用了赫胥黎书信的一句“人的一生中总会迎头遇上合恩角,要么安然渡过,要么就此沉沦。”当年读至此处时,我自己也面对人生的选择题犹疑不决。年少时我们常常如此,总是禁不住对不同选择伴随而来的不同答案感到好奇:究竟会“安然渡过”,还是“就此沉沦”呢。若干年后才发觉答案早就存乎于心,虽然看似选择很多,其实早已由个人生活的细细碎碎垒出了唯一的答案,只待时间去发现罢了。

译者曾将这部小说反复捧读,且归到个人“爱不释手”类的书单中,所以当初能够负责这本书真是喜出望外,但是想不到翻译要比想象中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多得多。寒来暑往,翻译从初稿、校对、统稿到通读,从注释的取舍、字句的妥帖到封面的配色,在精评之后,又进行了一次校订。我们二人远隔重洋,昼夜相对,每逢周末就上线开会,交换译稿、讨论心得,体会翻译之苦乐参半;校对期间一封封邮件往来频繁,常常是傍晚发信,睡前就能听到信件送达的悦耳的“叮叮”。偶尔会产生幻觉,仿佛莎莉和朱蒂穿越百年附身于网络(译者表示伏案翻译期间一直祈盼莎莉附体)。

非常感谢家人对我的耐心与宽容,还有朋友的鼓励,以及译言各位编辑的帮助,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忱。

虽尽心竭力,唯恐学识所限,疏漏难免,欢迎读者朋友指出译笔的不当之处或者交流对这部作品的心得。

迟小贝
2014年8月 nsg+nnX0GyNH/Xn8vVV2pAHVzb1ImHM/+6/NcBV8gPTb680dI/gHWfBBknombp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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