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 〔1〕 ,共其脯、脩、刑、膴,陈其鼎俎,实之牲体、鱼、腊 〔2〕 。凡宾客之飧、饔、飨、食之事 〔3〕 ,亦如之 〔4〕 。
【注释】
〔1〕外祭祀:谓凡宗庙之外,天地、四望、山川、社稷、五祀等外神的祭祀,皆外祭祀。按,宗庙之祭谓内祭祀。参见《春官·大宗伯》。
〔2〕腊(xī):干肉。
〔3〕凡宾客之飧、饔、飨、食之事:飧,参见《宰夫》第7节注。饔,此谓馈饔饩。客人行过朝聘礼后,主人要把已杀的牲(称饔)与尚未杀的活牲(称饩)和其他食品及牲畜草料等送到客人下榻处,称馈饔饩。《仪礼·聘礼》“馈饔饩”郑《注》曰:“杀曰饔,生曰饩。”彼处胡培翚《正义》曰:“饔兼饪与腥言,皆是已杀者,饩是生牲。”此谓凡已杀的牲称饔,杀而煮熟的牲肉称饪,杀而未煮的生肉称腥,未杀的活牲称饩。宾客初到,主人为之举行的便宴谓之飧。食(sì),谓食礼,也是一种款待宾客之礼,《仪礼·公食大夫礼》记载诸侯国君用食礼款待来行小聘礼的大夫,可参看。飨、食,二者皆是主人为客人举行的正式宴会。飨的规格高于食。参见上文《宰夫》注。
〔4〕亦如之:谓亦如外祭祀时那样掌割亨、陈鼎俎,并实之。
【译文】
外饔掌管外祭祀所用牲的宰割和烹煮,供给外祭祀所需的肉脯、加入姜桂后制成的肉干、加佐料又加菜的肉汤、切成薄片的大肉片,陈列外祭祀所用的鼎、俎,并把牲体、鲜鱼、干兽肉等装进鼎中和放到俎上。凡是为来朝聘的宾客设接风便宴、为他们馈赠饔饩,举行飨礼和食礼的事,也要这样做。
2.邦飨耆老、孤子 〔1〕 ,则掌其割亨之事。飨士、庶子 〔2〕 ,亦如之。
【注释】
〔1〕耆老、孤子:耆老,即六十岁以上的老人,《礼记·曲礼上》说:“六十曰耆,七十曰老。”《说文》曰:“耆,老也。”孤子,烈士之子。郑《注》曰:“死王事者之子也。”
〔2〕士、庶子:指公卿大夫子弟中宿卫王宫者。(参见上文《宫伯》注)。郑《注》曰:“士、庶子,卫王宫者。”
【译文】
王国用飨礼慰劳老人和烈士子女,就要掌管宴会所需牲肉的宰割、烹煮的事。用飨礼招待士、庶子等王宫卫士时,也要这样做。
3.师役 〔1〕 ,则掌共其献、赐脯肉之事 〔2〕 。
【注释】
〔1〕师役:贾《疏》曰:“谓出师征伐,及巡守、田猎。”
〔2〕献、赐脯肉:贾《疏》曰:“谓献其将帅并赐酒肉之事。”
【译文】
遇到出师征伐、巡守、田猎,就要掌管供给王向有功将帅献酒或赏赐他们时所需肉脯和鲜牲肉的事。
4.凡小丧纪 〔1〕 ,陈其鼎、俎而实之。
【注释】
〔1〕小丧:按,小丧所涉及范围,贾《疏》曰:“夫人已下之丧。”孙诒让说,或包括王子弟、同姓诸侯之丧。
【译文】
凡是小丧事的奠祭,就负责陈列鼎、俎,并且把祭品盛装入鼎中、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