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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

【题解】

本章林语堂在《老子的智慧》(黄嘉德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中取名为《无为而治》,甚切合章中之内容。二章中的后半部分内容实与此章相衔接,圣人实行无为而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但更多谈及“圣人”品格修养,本章则具体谈到“圣人之治”的具体内容。在老子看来,权力的欲望与物欲横流,是社会混乱的根源,为此他提出应当从统治者和民众两个方面来改变观念,消除人的贪欲,返朴归真。有的学者将本章中老子的主张说成是愚民政策,以便于统治者进行统治,这种看法并不见得符合老子的原意。老子认为人的本性受之于天,就像“婴儿”一样,本不受外界影响。然而,由于社会现实的丑恶和影响使人产生贪欲、纷争和盗心,所以他提出要净化民众的心灵,减少贪欲之心,保证他们能够过上温饱的生活,使体魄强健,从而成为健全的人。这种关心民众身心健康的想法,与后代统治者有意推行的愚民政策,应当区别开来。

在先秦儒、墨、道三家的治国理念中,儒家认为恢复周礼是其要务,墨家则要改变现行的礼,并提出诸如“兼爱”、“非攻”、“非乐”、“薄葬”等主张,这些主张,许多都是并不合于周礼的。而道家可以说从整体上对传统的观念进行了彻底的颠覆。在老子看来,现行的一切制度都是不合理的,不合天道的,因而必须推倒重来。他在七十七章中直截了当地以“天之道”和“人之道”作对比,指出:“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基于此,他说:“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七十七章的观点同二、三章的观点正相衔接,反映出他对现实社会的一切均给予彻底的否定,要求推倒重来。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1)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 (2) ,弱其志,强其骨 (3) ,常使民无知无欲 (4) 。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5) 。为无为,则无不治 (6)

【注释】

(1)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不崇尚贤人,使民众不起纷争;不珍视难得的宝物,使民众不起偷盗之心;不显现能引起私欲的事物,使民众心绪安宁。尚贤,尊崇贤人。帛书中“尚”作“上”,义同。王弼注云:“贤,犹能也。尚者,嘉之名也。贵者,隆之称也。唯能是任,尚也曷为?唯用是施,贵之何为?尚贤显名,荣过其任,为而常校能相射。贵货过用,贪者竞趣,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见,则心无所乱也。”河上公注《老子章句》云:“贤,谓世俗之贤,去质尚文也。不尚者,不贵之以禄,不贵之以官。”释德清云:“尚贤,好名也。名,争之端也。”(《老子道德经解》)张松如又云:“近人或以为尚贤乃战国时词语,实则《论语》中早已有相类似的说法了,如《学而》‘贤贤易色’,《子路》‘举贤才’,《子张》‘君子尊贤而容众’等等。”使民心不乱,即让民众心静,心理平衡。张松如又云:“王弼、傅奕、范应元诸本俱如引帛书本无。‘心’字,甲本残损,只剩‘民不乱’三字金赵秉文。《道德真经集解》亦同作。‘使民不乱’。河上公本、想尔本作‘使心不乱’,道藏王文如诸唐本与《淮南·道应训》所引亦同。近人易顺鼎、马叙伦、蒋锡昌诸家,俱主无‘民’字,劳健亦云然,其言曰:‘此二句总摄上下文,盖本古语,老子引之,又推阐其义,以为治民之道也,当无民字。”他认为:“谓总摄取上下文甚是,而断为老子引古语,无据。如果说历代史籍注疏多有‘使心不乱’之语,可见《老子》古本当无‘民’字,则帛书便是反证。故今仍从王、傅、范氏诸本,与前二句‘使民不争’‘、使民不为盗’一律。”(以上均见《老子说解》)北大汉简本此处作“使心不乱”,无“民”字。

(2)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因此圣人治理天下,净化民众的心灵,满足民众的温饱。王弼注云:“心怀智而腹怀食,虚有智而实无知也。”

(3)弱其志,强其骨:减少他们的欲念,强健他们的体魄。志,意念,贪欲的念头。高明云:“所谓‘圣人之治’,主要是使民无知无欲,甘食肚饱,健全体魄,而无愤无争,安居乐俗,永远过着‘小国寡民’、互不往来之朴实生活。”(《帛书老子校注》)

(4)常使民无知无欲:使民众经常保持纯净的心态。无知,即无智,没有奸诈的巧智。王弼注云:“守其真也。”

(5)使夫知者不敢为也:让自作聪明的人不敢妄为。王弼注云:“知者,谓知为也。”

(6)为无为,则无不治:以“无为”的态度进行治理,没有治理不好的事。第一个“为”字是动词。但西汉三种简帛本均无“为无为”三字。马叙伦云:“观王弼注‘使夫知者不敢为也’,曰‘知者谓知为也’,语义暗昧,此文下无注,疑‘为无为’三字,乃注文而误入经文者也。”(《老子校诂》)蒋锡昌云:“‘为无为’即二章‘处无为之事’,犹言行无为之道也。此三字系总结上文‘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三事而言,亦本章要意所在也。乃马氏疑此三字为注文而误入经文,可谓昧于老文者矣。王注‘知者谓知为也’;‘为’即经文‘不敢为’之‘为’。‘知者谓知为’,犹言智者谓知为争竞盗窃之人也。”(《老子校诂》)童书业云:“老子的‘无为’思想,也是从春秋时期的自然主义思潮来的。在春秋时,已有‘无为’思想的萌芽,老子发展了这种思想,把‘无为’思想作为他的政治理论的核心,这是和他的处世哲学相联系着的。他的处世哲学以退为进,以后为先,应用到政治上,就是‘清净无为’。这种‘无为’思想反映的阶级性,自然是小所有者的利益。小所有者隐士反对统治者的作为,他们认为统治者的一切作为,都是扰乱天下,使百姓不安的。他们要求统治者无所作为,效法自然,让百姓自生自长,自由发展。”(《老子思想研究》)

【译文】

不崇尚贤人,使民众不起纷争;不珍视难得的宝物,使民众不起偷盗之心;不显现能引起私欲的事物,使民众心绪安宁。因此圣人治理天下:净化民众的心灵,满足民众的温饱,减少他们的欲念,强健他们的体魄,使民众保持无知无欲,让自作聪明的人不敢妄为。以无为的态度进行治理,没有治理不好的事情。 geFf6PLMLmPg4JivAHfKtcmMHPM8Bl2/On2TiHIKtK0KniqIGFHFh7K+laOba4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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