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发表评论《关雎》一诗的文章有好几篇,且都是新说,好像从前的人根本没有读懂这篇家喻户晓的诗作,直到今天才被人窥破天机。这里不想对这些文章一一评论,只想就其中的两种意见谈谈个人粗浅看法。
一种新意见是错简说。持这一说法的同志主张把“参差荇菜,左右流之”至“悠哉悠哉,展转反侧”这八句移到最后作为结尾,理由有两条。一是“求之不得”以下四句的句型与“参差荇菜”二句不同,二是根据《论语》里孔子的话:“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来断定此诗有“乱辞”,即卒章,而卒章句型当然跟中间的句型不一样。我以为,这一说法只从形式去考虑问题,而置内容于不顾,而后者才是主要的。我在拙作《说〈诗·关雎〉》中曾这样理解,第二章是现实主义的写法,第三章则近于浪漫主义的想象。而且正由于诗人(或取此诗以入乐的人)认为美好的愿望最后是能够成为现实的,才把它用作结婚时的乐章。孔子所以说它的《乱》“洋洋乎盈耳”,正是因为结尾的“钟鼓乐之”有强烈的喜庆气氛。如果最后的结果乃是一场希望落了空,成为“单相思”的爱情悲剧,就从诗句的涵义看,统治阶级既不会用它来做为举行婚礼时所奏的乐章,即使奏了出来恐怕也“洋洋”不了。至于诗味的索然就更不在话下了。我看到的论文中不止一位都把此诗讲成爱情悲剧(尽管他们未提及有无错简),似乎都在翻几千年前的案,而且有不管历史背景、为翻案而翻案的倾向。所以我也就不再一一驳难了。
古人写诗,不仅写实,也写理想、抱负,甚至幻想,有人抒情时还发发牢骚。但从《诗经》的某些作者开始,直到杜甫、韩愈,都懂得一个道理,即在诗中写心理活动中时是要注意主人公所处的环境的。杜甫写《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他那种悲天悯人“安得广厦”“大庇天下寒士”的思想是在他睡不着觉的时候展开的,而当他出门去追寻“屋上三重茅”时,他是来不及想这些心思的。韩愈的《山石》在结尾处发了几句牢骚,那也是他第二天离开庙宇踏上归途时一路上的感慨,而在此诗一开始的地方,诗人只愁山路难行,只想着赶快到寺投宿,也无暇考虑个人的忧患得失。这也正同《关雎》的作者一样,只有他在“展转反侧”之际才想到有朝一日爱情获得成功,婚礼能够举行,他一定要“琴瑟友之”、“钟鼓乐之”,这才符合写诗的逻辑层次,如果颠倒过来,恐怕就很难从意义上自圆其说了。
至于说句型不一致,这在《诗三百篇》里是可以找到很多例证的,即《国风》亦不例外。就拿紧接着《关雎》以后的几篇诗来说吧,《葛覃》、《卷耳》、《击鼓》等等,几乎都不完全回环往复,使句型一致,而是多少有些参差。《诗三百篇》是经过周王朝以及各诸侯国的统治阶级加过工才配上音乐的,虽以句型整齐为基准,但偶有出入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还有一种新解释,认为“左右流之”的“流”即流水之流,并说把“流”讲成“求”、“采”的同义词是错的,是缺乏根据的,我以为,这是对三家诗没有仔细研究的缘故。我曾写过一篇小文,考订以“流”训“求”、“采”为刘向所宗的鲁诗说,并用《吕氏春秋》高诱注(有好几处)证成其义,可惜它在“十年浩劫”中丢失,只有以后重新搜集资料,写成文字,再与持不同讲法的同志争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