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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良人此去余长恨——关于古代贞节牌坊

“贞节牌坊”是一种门楼建筑,也是女性贞节、贞烈的一种象征。古时候常用这种建筑来表彰一些或死了丈夫长年不改嫁,或自杀殉葬,而符合当时年代道德要求,流传特异事迹的女性。

(一)历史来源

“贞节牌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秦始皇时期,据《史记•货殖列传》载:“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这大概是统治阶级最早为贞妇树碑立传的事例了。

这个牌坊的意义非同寻常,要知道秦始皇因母亲的淫乱带来的阴影使得其对女人一直仇视,他认为天下的女人都是淫物,可在巴寡妇清这里,秦始皇视她为“贞妇”,不能不说是她的一个殊荣。秦始皇生前对女性给予如此高的评价,仅此一例。并为其专门修建了一座“女怀清台”,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巴寡妇清是中国最早女实业家,传说家财之多约合白银八亿万两、又赤金五百八十万两等;也是秦始皇眼中的“大姐”,曾出巨资修长城,为秦始皇陵提供大量水银。晚年被接进宫,封为“贞妇”。

女怀清台

贞节牌坊

(二)历史演变

1. 秦汉时期

女性伦理之中的贞节观念,在秦汉时期并没有被作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加以倡导,两性关系非常开放,秦始皇的母亲就是个性乱的典型。

当时,在理论上有刘向的《列女传》、班昭的《女诫》以及《礼记》的成书加以倡导。在实行时,统治者还采取一些行政与法律措施。像秦始皇就曾在泰山、会稽等地刻石提倡贞节:“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洁诚。夫为寄,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并且,为褒奖巴清寡妇,秦始皇修筑怀清台,以劝导贞节。

西汉宣帝也效法秦始皇,于神爵四年(公元前五十八年)诏赐贞妇顺女帛。东汉安帝也曾于“开初六年二月,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

虽然如此,但从总体上看,从秦汉以来一直到宋代程朱理学兴起之前,对妇女的贞节观念还是较为宽泛的,寡妇再嫁决不会被视为不符合礼教的规范而严加指责或禁止。

如前汉朱买臣妻离婚再嫁,是个人人皆知的故事,况且朱买臣发达后,还优厚地对待前妻夫妇。著名的《孔雀东南飞》,焦仲卿妻被焦母休回娘家后,也无人嫌弃,反而是太守、县令一再遣媒议婚。到后汉,寡妇或弃妇再嫁更视若为常,如著名的蔡文姬,嫁三次,也并没有被人们轻贱,可见汉代对贞节观是较为淡薄的。

2. 唐宋时期

中国在汉、唐时,妇女所受的压迫与剥削远较后世为轻,唐代妇女能成群结伙地骑马外出郊游,能穿半裸装,男女交往较为自由,有些女子追求爱情也比较大胆,女子离婚也不受歧视。但是,自宋代中期推行程、朱理学以后,妇女就越来越受压迫,被封建礼教压得不能翻身。在“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指导下,极力地提倡女子守节,寡妇不能再嫁。《近思录》有一段记载说:“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即程颐)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或有居孀贫穷无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此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一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成了一句至理名言,为统治阶级大力提倡。

3. 清朝时期

经过宋、元、明三代对贞节观念的极端倡导,在进入清朝以后,贞节的含义变得十分偏狭了,似乎成了一种宗教,非但夫死守节成了天理,未嫁夫死,也要尽节,偶为男子调戏也要寻死。总之,女子的生命紧紧维系在贞节上,稍有变故,就要以死全节。

清代《礼部则例》规定:节妇,即“自三十岁以前守至五十岁,或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节已及十年,查系孝义兼全厄穷堪怜者”,及为夫守贞的“未婚贞女”。贞节烈女,包括“遭寇守节致死”,“因强奸不从致死,及因为调戏羞忿自尽”,以及“节妇被亲属逼嫁致死者,童养之女尚未成婚,拒夫调戏致死者”等等。每年地方绅耆,族长、保甲长都要向官府公举节妇烈女,各级官府都要给予表彰。

清代时,京师、省府、州县各自修建“节孝祠”,矗立大牌坊。被旌表的妇女题名坊上,死后设位祠中,春秋致祭。并由官府发给三十两“坊银”,由本家为其建坊。节烈事迹特别突出的,皇帝还亲自“御赐诗章匾额缎匹”。节妇烈女的名字列入正史和地方志。

这一来,把对节妇烈女的崇尚推至极点,成千上万的妇女以身殉夫,或自愿、或被迫,此风愈演愈烈。随之出现的女子教训书中,也增加了大量的宣扬贞节的内容。如康熙、乾隆年间蓝鼎元的《女学》、陈宏谟的《教女遗规》、李晚芳著的《女学言行录》、王相的《女范捷录》等等,流传甚广。

(三)历史影响

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所谓“烈女”、“节妇”越来越多,什么“以身殉夫”、“守节终身”的事比比皆是。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烈女”、“节妇”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竞达36000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徽省休宁县这一个县,就有2200多人。当时全国人口不多,加以还有不少女子未被记载,这个数字是很惊人的。

寡妇守节,多数当然是思想受了毒害、麻痹后的“自愿”,但有很大的迫于环境、迫于形势、不得已而为之的成分在内。几十年的寡居,青灯荧荧,孤眠独宿,个中的矛盾和痛苦,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也是外人所难以知晓的。

总之,“贞节牌坊”对古代女子的残害是难以估量的,正如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所说:“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 Ya2v/Jo9DmaMVqoy3d0HigP48cfC39gtuji3PKkrSiB2sKAfVLzfLZQuGTBJxS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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